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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tifan ()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Re: [新闻] 大统黑心油18.5亿罚款 不用缴了!
时间: Sat Jul 12 23:55:23 2014
左手指导、右手撤销,黑心油商安啦!(管仁健)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了卫福部这些“体贴”官员的照顾,黑心商人在台湾
搞黑心食品,在“官商一家黑”的融洽氛围下,真的比在中国搞黑心商品利润还高,风险
还低。
2013年10月,彰化大统长基食品厂出品的“特级橄榄油”,被验出橄榄油含量竟然
连50%不到,而且还添加铜叶绿素调色;明明标榜百分之百西班牙进口特级冷压橄榄油制
成,却都是低成本葵花油(从葵花籽中提取)及棉籽油(棉花籽提取)混充。彰化地检署
与彰化县政府卫生局食品卫生科要求相关产品下架,特级橄榄油的生产线也暂停。
10月16日,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只以新台币100万元交保后,仍强辩添加铜叶绿素
对人体无害。到了10月25日,大统离职员工爆料,该厂的沙茶酱是以垃圾食材当原料再加
工而成,例如用来自越南和泰国的湿蚕豆代替花生,用向农民收购丢弃的香菇太空包代替
新鲜香菇,还用过期长达20年的冷冻腐鱼。
到了11月2日,假油事件又扩大延烧,因高振利坦承还将这些黑心油卖给上市公司福
懋及顶新这两家大厂。而大统关系企业的大联制酒厂,也有11种产品标示不实,都以食用
酒精配制,彰化县政府财政局开罚新台币550万元,并要求下架回收。而针对黑心油事件
,10月25日彰化地检署就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及涉及《刑法》诈欺取财等罪嫌起诉
高振利,彰化县政府则根据大统九十四种黑心油品,开出18亿5千万元的裁处书。
但地方政府这看似天价的裁处书,在“朝中有人好经商”的台湾官场潜规则下,只
要锋头一过,立刻又是雷声大雨点小。2014年7月10日,卫福部认为大统案已进入司法诉
讼,基于一罪不两罚原则,彰化地院既已有刑事判决在先,彰化县卫生局基于《行政罚法
》第26条,对此同一行为不应再依行政法令开罚,于是撤销了对大统18亿5千万元的罚锾
。
其实大统所生产的黑心油,还不只是混入低价且可能有毒的棉仔油而已,根据当时
报载,连高价号称纯酿的酱油,也都是用稀盐酸混入黄豆粉而制成的黑心酱油。然而从历
史来看,台湾现在台面上很多财团,当年第一桶金也都是搞黑心酱油,第二桶金才是炒地
皮。现在问题来了,台湾第一个做黑心酱油的厂商究竟是谁?
根据《国泰红楼梦》一书与当时报纸,应该就是位于台北市荣盯(中正区)的丸万
酱油,负责人也就是国泰集团的创始人蔡万春,以及他的两个弟弟蔡万霖与蔡万财三兄弟
。
为什么会有这种黑心酱油,1941年日本发动“大东亚战争”后,因为美军的封锁,
台湾民间物资缺乏,没菜没肉时大家吃饭就会更依赖酱油了。但因酿造酱油所需原料黄豆
来源不稳定,各家酱油工厂时常停工待料,大家有订单却生产不出来。
这时才二十出头的蔡万春,已很有生意头脑。传统酿造酱油需要半年以上,他却从
日本人手中得到一种“秘方”,就是用重苏打加稀盐酸调配黄豆粉,再加点色素染黑即可
。这种黑心酱油的发酵时间,可以缩短到一星期内,成本立刻减少三十到五十倍。
但这种黑心酱油,在生产过程中很容易造成致癌物“单氯丙二醇”(3-MCPD),日
本政府因而下令禁止生产。然而黑心酱油本轻利重,蔡万春就不顾法令私自酿造,并在黑
市高价出售,因此违反“经济暴利取缔条例”,一再进出监狱,成为当时台北南警局的头
痛人物。
1945年战争结束,中国更黑心的酱油厂在台湾纷纷设立,蔡家发现做黑心酱油已无
暴利才结束生产。但短短数年之间,蔡家已有了60万元的积蓄,完成家族事业的第一桶金
。(取材自《国泰红楼梦》第14页起,二十一世纪出版社,1985年5月21日)三十多年后
蔡万春的儿子蔡辰洲,又在国民党里透过官商勾结,不但当上了戒严时代奇货可居的增额
立委,还与其他“利”委组成了13太保,至终酿成了十信风暴,引发本土金融危机,差点
搞垮了台湾。
回头看大统黑心油的免罚争议,虽然卫福部强调,未来即使刑事定谳大统无罪,彰
化县卫生局仍可再次启动行政处分,向大统要求罚锾。但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大统油
品自救会长蔡坤南及妻子张淑惠表示,本案发生近一年来,政府什么都没有做,盘商的损
失至今未获解决,不但商誉受损,又拿不回货款及代垫款,国税局却还针对盘商查税。如
今政府“解冻”了这笔原可用于保护消费者及盘商权益的罚锾。“我们拿政府没办法,只
好用选票制裁这种没有作为且无能的政府。”
消基会名誉董事长谢天仁也说,法院一审虽判高振利个人十六年徒刑,但却只裁罚
五千万元,理由就是“不与民事诉讼争利”,显然法官并未考虑“一罪不两罚”与“刑事
优先”。如今卫福部撤销了罚锾的行政处分,除非检察官上诉,否则只要高振利不上诉,
这场黑心油风暴就等于是五千万元搞定。
去年黑心油事件刚爆发时,彰化县政府原只对大统开罚2千8百万元,但由于大统的
黑心油不只是以自家品牌贩卖,还卖给其他股票上市的大食品厂,当时的卫生署(现今卫
福部)为了“灭火”,才以行政指导“应剥夺不当利得”,提高罚款金额到18亿5千万元
。现在锋头一过,卫福部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就像谢天仁所说:“左手指导、右手撤
销,这难道是在打假球吗?”
到底是不是打假球?乡民们心中想必也有了定论。官员这样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
“庄孝维”,高振利这样的黑心油商,照着台湾黑心油史的轨迹继续“奋斗”,子孙们日
后必然前途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