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有经验的版大,关于超时工作若役男申请释出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在T公司研替,南部很累我知道,但是进来三个月内
就达到一周工时大于65小时、每天工时都到13~14小时,每天都有在工作、
但是loading就是那么重、事情就是多但资深的人感觉不够,每次都被安排
一堆工作,白天想问人也问不了、大家都超忙,晚上留下来问也难,因为
能下班的都闪了,拼命工作报加班,但是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加班上限,这种
工作量本人实在负荷不了。
有向役政署反映过,答复是说役男可以提出释出申请,然后本人也有去找主
管和人资反映过,结果是说会帮你先换个比较不累的工作内容,换完的结果
变成每天九点多下班、偶尔十点,这样对我来说还是有点不能忍受,我打算
再去反映。
当然这家公司的这个部门要在八点前下班是不可能,但是根据该公司的服勤
管理规定:每周常日工时42小时,每天最长工时(含加班)时间不能超过12小
时,明显已经违反服勤契约(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个契约是写给鬼看的),所
以如果我以这个为理由提出释出申请,且附证据的话是不是可以成功申请转
调或释出,因为就算换部门这个地方也极不可能换到能够满足服勤管理契约
。
P.S 本人对于黑不黑什么的已经无所谓了,而且本课的leader也实在是...,
除了电新人还是电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