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集 从 被核定转调的日子之后 到 找到第2间公司然后去报到的日子
(即大家所熟知的转调期间2个月找到新接收单位的时间)
转调核定公文下来之后,接着就是请研替专案办公室的转调承办人,帮我打开
研替系统上的履历资料以供其它新公司查询。此期间,我依然“做自己,好自在”,
但由于我大概知道此时就好比从固态组要再转回自己念的RF领域,说真的就算是亲
自找工作,也不容易,况且那时还卡在很尴尬的期间,刚好是用人需求的淡季。所以,
当时心想,反正我现在就是充实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真的没有找到,
就算改服一般替代役也没差,这之间公假、役期都照算,等于还是有薪假。
(转调核定公文下来后,原公司即没有再打电话来,想必他们是开始紧张了。)
过了三个星期,有一个新公司打电话跟我说在研替系统上看到我的资料,
他们觉得我是他们适合的人才,就叫我去面试了。这一间公司是在南港软件园区的
“小T”公司,主要是"XP", "DXLL", "LEVONO", "SUNKING"...等各国际大厂品牌
以及CTIA之认证实验室,公司规模非常小。
以下是新公司人资跟我面试的对话:
新公司人资:你好你好!请坐!
我:你好!谢谢!
接着就问了一些基本问题,最后,关键对话:
新公司人资:你是转调役男,那...你前一间公司呢?
我:XX公司。
新公司人资:为什么会从那边离开?
我:因为做的跟学的差距太大。
新公司人资:喔,了解。好,我等下请总经理来跟你介绍公司做的东西。
我:好。
接下来就是总经理介绍公司的东西给我,包括OTA测试、以及噪声测试等等
这两大RF EMC领域。(投影片+参观整个公司)
新公司总经理:好,以上就是公司的介绍,你先前是在哪里工作?
我:XX公司,做制程整合的。
新公司总经理:我们这边不像晶圆厂,专门大量生产拼毛利率,这边主要才真正
是以研发为主的公司,虽然规模不大。
我:嗯,了解,那请问一下公司这边几点上班?
新公司总经理:9点上班。
我:嗯,那...下班时间是几点?
新公司总经理:嗯....六点阿。
我:嗯,了解。
结束之后,对话如下:
新公司人资:你先写一下你期望的待遇。
我:按公司规定可以吗?
新公司人资:不,你还是写一个数字好了。
我:好。(我写的跟前一间公司的月薪一样)
新公司人资:ok,请问一下何时可上班?
我:都可以,大概2星期后,因为役政署还有一些转调程序要弄。
新公司人资:那请问一下你知道转调程序要怎么弄吗?
我:我再打电话给研替办公室好了。
新公司人资:嗯,基本上我们这边周休二日,且你今天是...怎么过来的?
我:开车过来。
新公司人资:ok,我们这边地下室有一个机械车位亦可让你停,你可以考虑看看。
我:好。
新公司人资:那我这边再等你的消息搂。
我:好。
结束了此次面试后,新公司的人资又打来,叫我回传转调接收意愿书至新公司俾便
办理转调手续,于是公司转换程序就开始了。
后来总经理亦亲自打电话过来叫我到公司一趟再详细介绍公司的东西与机台给我,
以及顺便问我有意愿走噪声测试或是OTA测试等等。同时也顺便办了一些
相关转调要弄的手续。
紧接着,原先第一间公司也打电话到我手机来了,但我没接到,不过他们有留言说
奖学金60几万要我赔,以先让我有充裕的时间做准备。
此时我开始心里在想,原先是公司要我走人的,又不是我不去他们那边上班,
竟还好意思要我赔奖学金?
如果这个事情弄到各大报章杂志媒体的话,岂不是大笑话?
一间全台湾知名的大公司竟然会向一个小老百姓,而且是“役男”,一次想要回先
前公司发的所有奖学金?
当时我心理真的是,不知该笑还是该哭。由于公司这种无理头的要求,索性,
公司打来的电话你老子我都不爽接了!
后来南投役政署也打电话来,跟我说:“你赶快回原公司做好交接,不要把别人
搞得麻烦。拜托啦,再麻烦你了!”
原来,原公司所谓的“交接”,就是要我回去办离职手续。
役政署还特别发文到新公司说:
“由于役男尚未在原公司办好交接,故歉难接受新公司的役男接收申请。”
于是乎,心里开始有谱了,再加上奖学金60几万要赔回的事情,准备开始与
原公司的火药性之争执.......
公司还以短信说:“如果再不接电话的话,公假就放到今天为止,明天如果再无消息
的话,就直接通报役政署!”
某一天,我陪同我弟(我弟负责下去新竹了解原公司在耍什么花样),特别从台北开车
下去新竹,进公司门之后,公司这一方也来了2位人资部的同仁,还来了一位
法务部的律师(话最多的一位),于是乎全部都到了会议室开始对话:
人资部:首先是先办离职手续,保密协定请先签一下。
我:好。
人资部:接着就是离职申请书,不过上面的离职原因,你放心,
我们直接写“研发替代役-释出”即可。
我弟:等等等等,为什么离职原因的字段,空白那么大?你们是不是想乱添加什么
自愿离职等等之类的不实说明阿?
律师:好好好!这个请你们放心,你们就把“研发替代役-释出”这一句话后面,
全部涂满斜线,这样可以吧?但不要涂到那一段既有的原因说明。
我弟:好好!来,我帮你涂!
人资部:接下来,就是你奖学金的赔款问题比较大,一共60几万,麻烦您先看一下当
初签的合约,其实你是要赔的。
我:等等,合约上写说,若乙方(我)不履行的话,.....才要赔阿?
但现在是你们要我离职的耶!请你们不要断章取义。
人资部:哦,是吗?但是,是你先违反规定的阿!
(P.S.如果真的是役男的错的话,也不会被判定"转调",直接判定"改服"即可,
况且大家可想想,公假部份在转调公文下来后,还是一直持续著,直到确定到新公
司第一天上班为止。想必多半是公司理亏了!)
我:都已经被判“转调”了,难道还会是役男的错?我想有役政署的行文以兹佐证!
律师:我不管啦,你先不要看那个公文,今天役政署会这样判“转调”,也就是你
一定要离开公司,一定是役男的错啦!
我弟:好好好,那也请公司你们这边拿出证据出来,看看我哥今天哪边有违反规定好吗?
人资部:好!他就是因为兼职!来,这边一大叠资料,且我们还掌握了很多情资,
可证明他有兼职!
我弟:拿出来阿!
人资部:(笑) 现在不能拿。
我:你们也帮帮忙,平常一天工作八小时已经够累了,哪有力气再兼差?不用
脑想也知道!
我弟:疑...等等,这些资料的日期都不是他服役的时候阿?我不想看。
人资部:你看一下这一份的更新日期。
我弟:这更新日期,一定是代表"他"有去更新吗?还是你们捏造证据来随便
乱诬指他有的?
律师:到底是有没有兼差,其实只有XX你最清楚!
人资部:对阿,况且,我们公司也不只新竹一个研发部门,南科、台北还有很多研发
部,如果你被判“续留”的话,我们会协助你转单位的。
我:我不管啦,现在被判的是“转调”!按照替代役实施条例,一定是公司会对役男
做出什么侵害役男的事件之疑虑才会有这样的判决的啦!
人资部:来!这边有两种离职证明,一种是假设你奖学金已赔完了,我这边就给你
一张最干净的离职证明;反之,你还没赔款的话,你拿到的证明会是这张,上面会写
你还欠公司多少钱,你自己先想请楚看你要哪一张,明天再来新竹一趟跟我说。
这也算是工作交接的一部份!
我弟:好啦,哥,看现在这种情况,也没什么话好说了,我们先回去。
我:好!
律师:你自己好好想清楚这件事情要如何处理?你想要在科技业留下污点吗!
后来,我跟我弟就从宝山交流道,直冲到台北,一路上我弟跟我聊起一段对话:
我弟:哥,我们家里公司有配合的法律顾问,你先帮我打电话给X律师。
我:好。
打完后,我弟跟律师叙述完问题后,得到回应以及对话如下:
律师:这个问题,通常法律上有没有兼差,一定要看他在服役期间,
有无其它薪资入帐记录,以及有无挂劳健保在公司,你这种情况,役政署之所以判
转调的原因乃因他们查不到我刚所列的事证,因为一个案子要查,
讲究的是证据。如果之后要打官司的话,你们的胜算会非常大,就不要理他们就好了。
况且民法的官司的话,能够查的也不多,除非是很重大的刑事案件。
我弟:喔,了解!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们现在以不还奖学金60几万就不给他离职证
明,交接程序也都没办法办了,公司就是逼他一定要赔钱才肯发离职证明,
请问一下这个要怎么办?
律师: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告他们妨害工作自由!你们就写个存证信函到公司即可,
他们就会怕了!
我弟:ok,了解。
律师:别忘了现在是你们胜算比较大,至于要不要请律师打官司,必要性也不大,
你们就把你们核定转调的公文出示出来即可。而且,一间大企业,会想要回先前所发的
奖学金,实在笑死人了!如果刊登至各大报章媒体的话,一定会引发一阵譁然,
那这样以后谁还敢拿其它地方所发的奖学金阿?
我弟:ok,了解。谢谢!bye
我弟:哥,你回去就照律师的方法做,然后因为你根本没有兼职嘛,所以有时
他们会乱套你的话,就是要逼你的供,因此跟公司的人讲话,你要非常非常小心!
我:好!难怪像江国庆的案子就是类似这样被冤枉的,还好我这件案子是“转调”。
后来,就照了律师的意思下去做,以下是我寄给公司的信件:
“
您好,
因为在服役工作期间,本人并没有兼职行为。因此,针对奖学金的偿还事宜,我认为
争议颇大。
另外,由于南投役政署、板桥研发替代役专案办公室急需要贵公司的转调公文等相关
回应,让新的接收单位能够接收转调役男,故请贵公司不要把合约偿还事宜和研替转调手
续做不适当的连结,否则这样会导致役男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在公司不愿意续聘我
的情形下,建议应该尽快让役男完成转调手续。
再者,既然公司不愿意续聘我,明天我将再到贵公司一趟,希望立刻拿到离职证明以
便研发替代役的转调程序顺利进行,否则将会侵害到转调役男的生存、工作权以及财产权
。另外我也会将此函以及今天与贵公司协调之情形转告役政署。
”
后来,公司的回应讲得很好听,打官腔地说:“okok,请放心,因为一些考量,
公司选择把你释出,我想原因在数月前已行文役政署。原本是要做人才培育的,
但很不幸地,事与愿违,因此深感遗憾!我可以先给你一张未赔款的离职证明。”
于是,又南下了新竹一趟,拿回离职证明。(但其实下一间新单位根本不看这个,
所以只能说是应付一下役政署,交差一下而已)
并且,他们顺便把近3个月欠的薪水(公假期间的),包括加班费,全都用现金还了给我!
人资部:那...奖学金要赔的部份呢?
我:争议还颇大,不然如果真的不行的话,就法院见吧!
人资部:.....(不知该如何是好貌).....
紧接着,就回台北,下星期就停止了公假,转战到南港软件园区的“小T”公司报到
上班去了!
并且,也把公司寄来的电子信件,封存起来以作为另一个被公司主动解雇的证据!
至于我在新公司的发展,以及乐于发表论文、跟各大厂客户交流的情形,至和总经理因欠
薪的事情而闹翻等状况,就在精彩第4集,敬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