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年10月正式板规 暨板务检举区

楼主: elmocc01 (贝曲)   2016-09-25 23:45:22
板规一 板旨
1-1 本板是《龙族拼图》讨论板,龙族拼图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结合转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机游戏,龙族拼图为中文翻译,
其日文原名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称为《Puzzle & Dragons》,亦为本板板名之来源。
本游戏常用缩写为:PAD、P&D。
1-2 本板板旨为让所有在PTT上的龙族拼图玩家,有个专属能分享资讯及讨论的地方。
1-3 于本板发表文章时须在标题加上[TAG],否则板主可替其补上。
因系统限制,未自动呈现之TAG请自行输入
[闲聊] 板友闲聊用,内容须与龙族拼图相关。
心得类型文章务必使用[心得]TAG,否则不予收录精华。
[问题] 板友提问用。
[情报] 提供所有游戏相关情报用,需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译。
同一主题之复数情报文,最后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说明最完善之文章为主。
[心得] 地城攻略,角色/队伍参数、编成,角色帐号培养,
或其他玩家自行研究、开发、解说、描述之内容。
[创作] 板友创作用,包含绘图/ANSI、影片等。※1-4-2
[实况] 实况自己的游戏体验,实况结束后请自行删除。※2-4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每月(依月历)限发一篇。※2-5
标题请务必按照格式:[板友] PTT帐号 美/日/台版 A/B/C/D/E组
[健检] 向其他板友询问/请益自身宠物队伍之组成。※2-5
[送帐] 赠送帐号用,送出后请在标题加注赠与人ID。※3-5
[板务] 对板规或判决之讨论,板主结案后48小时将删除并收录精华区。※3-6,8-6
[统计] 所有关于游戏机率的统计(含抽蛋、掉落、升技、觉醒机率等)。※3-8
[问卷] 游戏相关研究问卷发表时使用。※5-1
[征人] P&D相关社团或LINE群招生时使用。※5-1
[活动] 板主或板友举办活动时使用。※5-1
[故事] 针对P&D中宠物的背景故事发表文章时使用。
[设定] 针对P&D中宠物的名字、部件设定等资讯发表文章时使用。
1-4 具创意、实用、激励、有趣等特性之优良文章,板主、小板主得收录至精华区。
收录类型包含攻略文、优质地城/养宠心得文、转珠心得文、新手教学文、论文、
创作文等类。
1-4-1 除板主主动收录外,板友亦可主动推荐文章,如符合上列资格,
则必须收录至精华区。
1-4-2 创作文、论文将无条件收录至精华区。
1-5 置底闲聊区位于看板底部,前有★符号,且其TAG为日期。
该文章之推文除板规2-8、3-7、5-3及其余板主认定之重大违规外,
不受板规所限制。若由板主认定明显为误推者亦得以不罚
1-6 于文章中意图夹带、过度论及未达本版规范之特别条件之内容
(抽蛋/统计/健检/征友/送帐)者,板主得予以裁量是否比照各条之规定。
1-7 板友参与本板讨论前请先详阅板规,且勿违反本国法律及PTT站规。
板规二 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既有惩处外,板主可视严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三日。
2-1 张贴无意义文章者。
如:有效中文字数不足30字/内容过于空泛或脑补/严重妨碍阅读
*标点符号不计,超连结视为一字。
*情报、实况、创作文不在此限。
*情报文除情报来源外,请追加简单说明文意之中文翻译,以便理解。
*活动期间之抽蛋文于活动前30分钟始可发布。
2-2 于文章发布征友资讯者。
*置底征友专区、游戏X日心得及板友文不在此限。
2-3 于文章询问首抽相关资讯者。
2-4 实况文12小时内发表超过一篇,或未在开新实况前删除旧文者。
2-5 板友、健检文每月发表超过一篇,或无满足范例格式之要求者。
2-6 游戏X日心得于50日内重复发表者(依发文系统日期计)。
2-7 文章内容具疑问、质疑或错误之处而致有误导之嫌疑,经过板友或板主
明确反映而无回应、修改者。
以上 删文并警告一次
2-8 文章或推文中连结含18禁之图片、文章及影片者。
删文(视情形删除推文)并警告一次
板规三 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既有惩处外,板主可视严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七日。
3-1 于多篇文章,或在短时间内连续推大量与板旨无关之内容,经板友检举者。
警告两次
3-2 未经同意任意增减他人推文,经当事人检举者。
警告两次
3-3 文章内含发钱讯息,且单篇一百楼内总和未满1000P者。
删文并水桶一日
3-4 文章或推文用语涉及特定可明确辨识之个人人格、名誉、隐私,
并有攻击、贬低、挑衅、污蔑之情事,经当事人向板主群检举通过者。
水桶三日
*为化解误会及提供和解之管道,欲以本条进行检举之板友,
请务必先以站内信向对方表达抗议,并检附24小时内之沟通纪录予板主群参考。
*若沟通纪录有所不实,经查证后检举人比照本条罚则办理。
3-5 发表游戏帐号赠送文(或文章内含送帐讯息),未含帐号内容之宠物简介者。
3-6 违规或被检举人之申诉以[板务]TAG发文,而非站内信者。※8-5
3-7 文章或推文中,意图征询、交易或交换一切事物者。
以上 删文并水桶三日
*游戏内礼物及好友可在置底专区征询与交换,其余一律禁止。
*涉及游戏帐号交易者,加重处分。※4-2
3-8 文章内含机率讨论,且不符以下条件者。
删文并水桶七日
*文章内含总合5000P以上(限一百楼以内)之发钱讯息者不受此条限制。
3-8-1 展示抽蛋成果须附上BOX截图,图中应包含由同台抽蛋机抽出之足量宠物。
平日及合作之抽蛋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选期间之抽蛋需有 100 抽以上;
友情抽蛋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如遇单笔友情抽要花 500 点,则放宽为 85 抽以上。
3-8-2 地城宠物遭遇、掉落之机率须达2500体力或100场。
3-8-3 练技、蛋宝觉醒须满100只以上;合成大成功或超成功须合成满100次。
3-8-4 其他不特定或随机发生之事件,需重复测试达100次。
板规四 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既有惩处外,板主可视严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三十日。
4-1 文章或推文用语,经板友认定对客观上可供辨识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誉、认同
有所影响,于置底检举区发起至少五人之连署后,向板主群检举通过者。
水桶七日
*检举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
4-2 文章或推文中,意图提供游戏帐号交易资讯者。
删除文章(或推文)并水桶七日
4-3 文章或推文之内容造成文章内部、板上对于特定观点围攻批评或多方观点、意见
相互争论者视为争议文。
4-3-1 若推、发文用内容述尚属轻微,或违规情形不甚严重,板主可S文关注。
若讨论情况持续恶化得比照4-3-2规范。
4-3-2 刻意使用具争议性、针对性、歧视性、非理性之言词,
或以缺乏合理性之论述、挑衅言论,意图挑起争议者,视为引战。
水桶七日,如引战源头为文章本身,禁止回文并删除。
4-3-3 受引战者刺激而违规者,可依情节严重程度减轻责任。
4-3-4 争议文具明确洗版之事实者,板主得以将该篇禁止回文处理。
板规五 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既有惩处外,板主可视严重程度追加至退文并水桶六十日。
5-1 未经板主审核同意张贴广告文、问卷文、LINE群招生文者。
删文并水桶30日
请先将预定文章内容以站内信方式寄给任一板主,
并于文章开头或结尾明显处,加注由何人审核通过后始可发文(一审一篇)。
*该文章将不受板规3-7限制。
*如发出之文章与交付审核内容差异过大,视同未提出申请。
*研究问卷文之主题可和P&D游戏间接相关,但仍需经过板主审核同意。
*以P&D为主题之同人社团宣传文每社团/场,3个月限发一篇,不需审核。
5-2 二十四小时内发表三篇以上或同一页内两篇以上违反板规之文章者。
(以删文规避罚则者亦同)
删文并水桶60日
5-3 文章、推文、暱称或签名档中,散布、推广或教导使用不正当之游玩方式者。
退文(或删除推文)并水桶60日
*不正当之游玩方式系指:
1. 修改游戏内部资料以呈现重大异常之游戏数据。
2. 自动转珠,辅助线等危害影响公平性之网页或程式(血量尺不在此限)。
3. 恶意退款并重复使用魔法石。
4. 重复刷礼物、圣诞龙。
板规六 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既有惩处外,板主可视情形追加至退文并永久水桶。
6-1 累计违反同内容之板规达第三次者。
水桶半年
6-2 累计水桶日期达90日后再次受水桶者。
水桶一年
6-3 发表张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为不受欢迎文章者。
退文并永久水桶
6-4 文章、推文内恶意放置钓鱼、病毒、色情广告或网站连结者。
退文并永久水桶
板规七 其余规范
7-1 累计达三次警告者,水桶七日。并重新累计警告数。
7-2 违反同内容之板规再次受罚,则该次惩处需再乘上累犯次数。
*仅认定单一PTT ID违规事实。
7-3 水桶期间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分身与本尊加重两倍水桶期限,
并累计于原定水桶期限后。
    *请他人代发文章、推文者,视为使用分身发言。
7-4 站务、板主公告之特别板规,效力优于本篇基本板规,
其有效期限为一年,须在期限内列入正式板规或自动废除。
7-5 系列讨论文于24小时内达到20篇时,板主得公告讨论暂停24小时,
期间内不得发布同主题之文章,并另行公布罚则。
*如讨论情形有所失控,经板主警告后仍无改善时,得以忽略20篇之限制。
7-6 违规行为于板主示警期限内或行为发生15分钟内自行修改者,不予处置。
*于行为发生15分钟后自行修改者,板主可视严重程度予以罚则减免。
7-7 同ID多次违规采一件一审,合并处置。
板规八 检举、审判、与上诉
8-1 板友于本板之言行,如有违反以上之条文者,板主群应主动或依检举区之检举,
依据本板规采取相应之处置。
*违规行为发生七日后不再受理检举。
*最后裁定权仍归板主群所有,检举并非一定成立。
8-2 违规检举需由受害当事人提出,若板主认定当事人不适格,得裁定驳回检举。
8-3 板友提出检举时,应站内信至板主或在检举区提出。
*检举时需检附文章代码(AID),违规当事人ID,违规条文及理由。
8-4 板务判决得由单一或多位板主负责,并应发布署名之判决公告文。
如日后有所争议,该署名板主需亲自处理。
8-5 当事人对板主之判决可于判决确定后72小时内以站内信上诉。
*上诉时应具备100字以上之理由。
8-6 非当事人对板主之判决有异议者,可以[板务]发文提出并具备100字以上说明,
72小时内若达20人(含)以上推文附议,则需由所有板主共同重新审理该案。
*同一议案保留第一篇异议文,其余删除。
8-7 当事人得随时撤回其声请或上诉,已撤回者不得基于同一事件再次寻求救济。
板规九 附则
9-1 本板板规之新增或变更,非经所有板主同意,无效。
9-2 本板板主群对以上各项板规拥有从轻裁罚之权力。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9-25 23:45:00
你谁啊乱么吉
作者: gekido   2016-09-25 23:46:00
ㄛ呼 (′・ω・`)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9-25 23:50:00
覆议 P.S.我的政见在9-2 9-3喔~另外我们两位平时不太会介入板上
作者: MonDaNai (冲锋战神)   2016-09-25 23:51:00
现在才发现板主名单更新ㄌ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9-25 23:52:00
除非真的有很重大的事 毕竟讨论区自由的空间是必要的~希望这里讨论越来越多XD
作者: gekido   2016-09-25 23:52:00
变整齐干净再推ㄍ (′・ω・`)
作者: hasroten (赋洛流)   2016-09-25 23:53:00
原来左上角更新惹
作者: liu770889 (Relax)   2016-09-25 23:53:00
你谁 对不起 我神经病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6-09-26 00:16:00
看起来以后会有 [发钱] 一抽XXX太爽啦!1-YYY楼每楼ZZZZpZZZZp > 5000 的文出现了?按照3-8-1的说明来看 这文章是合法的另外关于TAG部份 是否能使用没规范到的?像是[无用] [ TCG] [PADX]之类的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9-26 00:23:00
当然可以啊XD毕竟TAG原始用意也只是方便方类阅读~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6-09-26 00:25:00
所以只要能让人理解 基本上可以自创?在不违反其他规则的情况
作者: hasroten (赋洛流)   2016-09-26 00:28:00
如果我说1~5000楼 各1p 这样算吗XD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6-09-26 00:28:00
要发5000楼也挺累人的(?)或许会特别置底让你发XD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9-26 00:42:00
发钱文只要符合版规金额一直都合法啊 又不是这次修正才有的
作者: aotearoaz (‵・ω・′)   2016-09-26 01:12:00
o'_'o
作者: opq11229988 (Melon)   2016-09-26 03:01:00
鸭梨测试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9-26 07:47:00
toT玩 是的!除非分类的tag更好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6-09-26 07:55:00
了解 感谢解释~
作者: phoenix286 (团子大家族)   2016-09-26 08:09:00
1-5写了2-10 拉下去却找不到?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10-16 15:49:00
啊...现在机率能用发钱回避的只有抽蛋项目吗?旧版应该是所有跟机率有关的都可以 吧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10-16 18:25:00
怎么说呢?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10-26 21:45:00
作者: cianhao (HJL)   2016-10-26 21:48:00
作者: yyh121 (' 3' /)   2016-10-26 21:49:00
作者: hsuallan (極悪でしたの魔王)   2016-10-26 21:49:00
作者: opq11229988 (Melon)   2016-10-26 21:50:00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10-26 21:51:00
看来水量不保了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10-26 22:03:00
不行 身为玩家的我内心实在过不去...上次因为有不错的推文所以留 这次就(菸等有电脑补公告和发新乐透喔!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10-26 22:04:00
原来如此,所以抛屎引玉是很重要的
楼主: elmocc01 (贝曲)   2016-10-26 23:23:00
请各位检举务必附上理由 当事人id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10-28 20:20:00
#1O4q0oK 2-1 内容过于脑补
作者: yyh121 (' 3' /)   2016-10-28 20:56:00
#1O4q0oK 2-1 脑补(幻想)文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10-28 21:19:00
满好笑的呀 没什么处理的必要吧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11-07 12:09:00
问一下 依#1O7-wBYo的判法 所以以后有人酸夏美也有可能进水桶了吗?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11-07 12:16:00
如果引起夏美本人或当时群组不快 是有可能持成立的
作者: hasroten (赋洛流)   2016-11-07 13:24:00
铺梗铺这么久就为了723群组喔 wwwwww 玻璃心版主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6-11-08 11:26:00
#1O7uTfyA kendra0606 4-3-2 刻意用争议性言词引战
作者: spaceview (看着彼星之人)   2016-11-08 11:54:00
#1O7_sJKh guest0079 4-3-2 用程度低当地图砲嘲讽引战另外已经有水桶纪录 累犯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6-11-09 07:38:00
请问2-8的判定标准有多严?没露.全裸OK吗?(但有揉胸)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11-10 23:14:00
攻略的PADR资料夹有没有考虑增设会场龙系列的攻略?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12-09 09:12:00
#1OIVxO38 误导机率加倍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6-12-13 10:53:00
#1OJq9BZn 3-8-1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12-14 08:06:00
#1OK3oNg- 2-1内容空泛脑补影响阅读 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compay (复活?)   2016-12-19 18:59:00
置底死神集中串不换掉吗?
作者: cianhao (HJL)   2016-12-22 14:22:00
忘ㄌㄅ 感觉最近院长比较忙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6-12-22 19:04:00
森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
作者: aotearoaz (‵・ω・′)   2016-12-22 19:20:00
森77(‵・OO・′)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12-22 23:24:00
实况不砍的惯犯怎办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12-28 13:55:00
想问一下,到处贴与本板无关的图会处理吗
作者: repear (Tenebrous)   2016-12-28 14:00:00
说真的 乱贴图这种行为已经让人有反感了 版主可以处理吗每篇文章都贴这种无意义的重复讯息 ...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12-28 14:03:00
喔对,除了贴些莫名其妙的图还配着莫名其妙的词汇
作者: cianhao (HJL)   2016-12-28 14:07:00
等下人家就跟你说置底可以聊别的 其他人就不能贴图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12-28 14:08:00
因为他在很多篇文章底下都贴了XD
作者: repear (Tenebrous)   2016-12-30 13:03:00
检举 babosa633 板友于多篇文章中张贴无关讨论相关的推文及图片检举条文为 3-1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12-30 13:05:00
babosa633从#1OOkDjtH至今时常在推文中张贴无关内容的推文 造成阅读上的困扰 经劝说依然故我 因此检举3-1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1-02 08:24:00
#1OQG5GWW 你懂问题在哪.............................你居然说他那样可以 晕倒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1-02 11:37:00
ㄏㄏ
作者: cianhao (HJL)   2015-01-02 21:10:00
#1OQG5GWW NTUKIRA 3-4
楼主: elmocc01 (贝曲)   2015-01-02 23:26:00
3-4检举请附站内信沟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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