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ebear (萌熊)
2016-06-16 21:57:39撤销原先
3-3 文章或推文用语,经板友认为对客观上可供辨识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誉、认同
有所影响,于检举区发起连署,至少五人连署后,方可向板主声请裁判。
声请同时,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
的判决
判决及板规释义
3-1 其基底为引战,其成立要件需要争论,此外需要
1.使用争议性、针对性、歧视性词汇
2.非理性、不客观、缺乏合理之论述、挑衅的言论
两者成立其中一个
上篇判决3-1的前四点为构成3-1成立的一部份,第五点引起争论才是判决重点
若是仅使用“母猪”一词,未引起争论,并不会遭到处罚。
若是针对角色,则依旧得视其言论是否达到上述条件。
此外该板友亦有挑衅之言论,但其为后续补述,且符合3-1-1的钓鱼行为成立要件,
于是使用3-1-1来判决。
3-3
基本上为检举人提出理由。
经重议后认定Gravity113和aki80所提之理由无法成立,
原先3-3判决撤销。
作者:
gekido 2016-06-16 21:58:00嘻嘻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6-06-16 21:59:00呵呵
作者:
yyh121 (' 3' /)
2016-06-16 22:02:00ㄝㄝ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6-16 22:02:00结果还是进桶了 帮QQ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6-16 22:05:00终于有三人署名了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6-06-16 22:07:00嘻嘻
作者:
river223 (StarField)
2016-06-16 22:14:00因为后面那句是故意的(苦笑
作者:
mkbx 2016-06-16 22:14:00抱歉 我想请问一下j版友初犯的文章的代码?我查不到
就有人说不要把其他版的贬义词带到这边 他又故意回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2:28:00依然觉得这挑衅判莫名其妙 算了至少把最好笑的撤销了以后海巡在呛人时给呛 别回嘴阿 回了就引战
我说明清楚一点好了 今天J板友的被水桶是因为在后续挑
看推文 有些人认为他那样回不构成挑衅阿 解释清楚点
那是不是我说觉得干你山本不舒服以后有人讲都可以当引战ww
不解释清楚的话 就会有如上面安迪和biox版友的误会
如果人家说 可以不要再讲干你山本了吗 不喜欢看到然后你回说 不行ob'_'ov 然后又回了 干你山本 被检举就会桶。 目前是这样
那如果我讲“可以不要再可以不要再讲干你山本了吗”算挑衅引战吗
作者:
cianhao (HJL)
2016-06-16 22:52:00那是源自哪里啊哈哈 感觉是某实况来的?
作者:
river223 (StarField)
2016-06-16 22:57:00若果是被桶那句是来自obov的一篇文。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06-16 23:00:00虽然现在讲什么感觉好像都有点不负责任 总之板主辛苦了
作者:
cianhao (HJL)
2016-06-16 23:00:00头很痛那个
所以讲母猪没事,被要求不要讲还讲会有事,这判决真不错
如果本来就在版规容许范围内为何要因为他人自我限缩表达自由?
该公告文底下重复母猪的版友怎么判呢?明显是知道人家不
手 如果你的坏手手打到别人的手手 别人跑来告状状那板主就会用爱的小手教训打到别人手手的人 就这样
换是不敏感词汇自然没有什么讲了会让人不舒服的道理干你山本确实讲到让一些人有些感冒 版主不是不能处理
那如果有人说干你山本 然后有人在下面制止说可以不要再干山本了吗 前面被制止的人改口
或者被制止的没继续说 但是其他人在下面继续干你山本算不算其他人刻意挑衅制止者
这问题不错 我暂且会说不算 除非有很明确地针对性谁知道其他回的人到底有没有在看上面推文
那如果他没有刻意回应制止者说我就是要但是继续干他的山本 或是说明他为什么要骂那又怎么判定
作者:
mkbx 2016-06-16 23:15:00好拉 学到教训了 下次被靠北记得要换个词
所以现在是任何人都可以限缩他人使用让自己感到不舒服的字句的意思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17:00所以我看任何人用词不顺眼就可以要他闭嘴他如果胆敢在讲一次就准备吃水桶 是这样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18:00有一个人讲不要干山本 然后后面只要继续说的全部入桶
抢占第一楼 说可以请大家不要再干山本了吗然后就可以开始准备收网 赚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19:00游戏规则是这样 是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0:00应该是我有误会吧 请版主可以说明一下吗?
完全不懂这是什么鬼游戏 你们自个玩 我去旁边泡个水
母猪这词在八卦版用久了确实有让一些女乡民听了很敏感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1:00必胜法 跟抢地震文有87%像 是吗?
敏感是他的事啊,母猪一词没事啊,他被桶可是因为引战呢
我相信版主有脑袋 至少自由心证判断的出哪些词汇敏感是阿 用敏感词汇去激别人 引战阿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4:00标题就先手 不给活路阿
事实是母猪这个词汇在八卦版渲染下变得有些敏感无误非禁句阿 阿别用来攻击版友就没事啊
作者:
momentw (魔门特打布柳)
2016-06-16 23:26:00所以到底是跟c洽一样对二次元宠物谩骂ok对人不行吗?还是怎样
你认为他没有攻击版友 跟版主认为 检举人认为 是两回事
以前潘比说J猪头 J版说那是潘比在攻击他 怎没见你护航?3-3不成立 但3-1成立阿 有问题吗?
我又不是天天什么话题都看得到而且护航一词让我感到不太舒服唷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9:00所以请问版主 我到底有没有误会呢 这判例变成了一个
阿3-1成立阿 你们一值讲3-3我只会当你们在搞笑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30:00先手必胜的钓鱼游戏吗 以后只要检举人认为不悦就可以
你们可以告诉我3-1的"使用争议性文字"这块有问题吗
3-1是引战,跟你所说的针对版友攻击的3-3不太一样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31:00这判例给我一个未来将开启这种荒谬局面的可能版主可以给予信心 消除大家的不安吗
乱入一下好了 问一下我什么时候曾指控潘比骂我?我自己怎么没有印象?
好久以前的事 可能是你当版主之前了 然后是置顶的推文我记得很清楚有段J猪头背说是在讲J版主实际上那是在讲一位叫JPIGHEAD的板友其实我只记得是置顶 被捅的是潘比还是卡卡有点没印象了
所以定义母猪应该就解决了吧?别版应该还是有真的只仇母猪没有拿来乱骂的人在,但也是有随便就骂母猪的可是又无法证明这两种人到底哪一边多....前者多就代表这词不是歧视性字眼,就不会有争议后者多这一词就是歧视性字眼不是歧视性字眼那后面大概连挑衅都不会成立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6-06-16 23:46:00若是讲了之后引起争论,则视为引战。 应该是要桶下面起争议的人吧
楼主:
moebear (萌熊)
2016-06-16 23:46:00非也 台湾人有真的仇视中国人但没有乱骂中国猪的
楼主:
moebear (萌熊)
2016-06-16 23:47:00也有随便骂中国猪的人,你认为何者多? 中国猪是不是歧视?
但是要是有解的话前一阵子别版也不会需要静版了有看到版友说不需要因为别版的词汇而在本版受罚是觉得可以这样处理,因为无法确定本版的使用者都知道这一词在别版的使用情况
那板静板绝对是板主的问题宣布静板后闹板文成N数成长
作者:
ntu5566 (台大56)
2016-06-16 23:53:00左转小丑版
但就算不看那次事件这词的定义在两个版不是也早就不一样了?阿但突然想到,检举人不就是说了不想PAD版也看到母猪然后被桶的版友又过了两个多小时回了母猪母猪如果这样上面可以不桶的原因好像就不见得能成立....
那我说 楼下 可以不要再推文了吗 让我感到被冒犯然后楼下说 不行 我就是要推 推推 就进桶惹?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0:16:00楼上的问题我问了两次 版主不回我 (摊手~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6-06-17 00:17:00这问题ww
所以不就是因为这一个词有争议但又没定义造成的吗...
作者: amoebaba (阿米巴巴) 2016-06-17 00:23:00
你们一直推母猪 我很受伤QQ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6-06-17 00:25:00退出 存款 costco 圣诞火咖
作者: as00170 2016-06-17 00:29:00
所以以后一楼只要推文说干你山本让我觉得被冒犯 接下来制止后就可以找5个来检举的意思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0:42:00这样算...当事人? 当事人好像自己一个就够了
作者:
Raushers (Raushers)
2016-06-17 00:55:00版主有裁量权,这样判还可 我没什么意见推文版友导出的结论看似很可笑,但逻辑是通的。表示版主们往后对于类似案例之判决需要多加留意以免此判例遭有心人士滥用结论是指那个先手必胜的XD
未来会注意的,还是会尽量避免看的出来太明显不成立的案件成案,总之这次也算学到一个教训。感谢。至于什么先打什么,再回什么成不成立。这次的个案重点不在那边,而在后续比较明显的嘲讽。到底三小是嘲讽?我也没办法明确的讲清楚。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6-06-17 01:10:00那ANDY的那个说法版主的回应是什么?我觉得推推和母猪的嘲讽程度差不多耶
反正就判,有问题就拿出来重新讨论一遍。希望大家可以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滚)
2016-06-17 01:11:00所以还是会在这版看到母猪这词?唉 不要讲可以吗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6-06-17 01:11:00拜托 版主麻烦拉出一条明确界线好吗 每次都要板友公审逆
我的回应就是现在不会。哪天发生了可能会我无法保证。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3:00疴.....简单来说还是得靠公审 如果刚好又出来类似的案例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6-06-17 01:13:00哇靠 某I又放钓饵啦,有没有勇士想咬一下??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6-06-17 01:13:00讲人恶心被桶的好像不是jsch或jpig 是ㄌㄕ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4:00又很不巧的不像这次得到这么大的关注 那就很可能会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6-06-17 01:17:00窝认为某I板友教唆版众不得使用特定词汇 违反3-1-1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7:00其实退掉这次水桶判决 这个充满争议的判决案例就消失了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6-06-17 01:18:00我认为这是明显的钓鱼行为 大家觉der呢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8:00这才算是各退一步阿 过多的公审将会直接让版主的公信力被质疑 这不是好事耶
我觉得只就挑衅回复这方面这件事没什么好争议的。当然你要说你觉得没有挑衅阿,检举区欢迎你。左上角也欢迎换成你的名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21:00看来你也懒得在答辩了 直接丢我大绝就是算了 我也累了 不知道前面说有信心的板友 对这"公审结论" 有没有信心就是
不是只有你对板主群没信心,欢迎你采取各种手段换来更值得信赖的判决。感谢。
所以如果被水桶的说的是,板规没禁止我说母猪,我也不是骂板友母猪,我骂我的脚色母猪所以我要继续讲这样有算引战吗?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6-06-17 01:26:00好啊 我就提再上诉啊
重点从来不是在母猪上阿,原判决本来就有比重失当的问题,重点一直都是在挑衅引战上。
作者:
e1472584 (冰淇淋武士)
2016-06-17 11:07:00当初检举的也桶一桶阿,根本引战挑衅
作者:
ntu5566 (台大56)
2016-06-17 12:54:00同意楼上 说引战挑性衅的话应该是当初检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