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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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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MmocvDY (PuzzleDragon)
【文章标题】 [公告] 大师与分身调查结果与判决
【判决时间】 2016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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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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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0079君违反‘板规3-1、3-2’,并依据‘板规7-2,7-3’,予以水桶2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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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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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对于板务有任何意见,应以合理论述,理性辩驳之基本原则为之。
然而guest0079君对于本判决表示意见时,持续使用脏话,偏激言论批评板友
板主,此举已经造成文章内严重争论,已达明确引战之标准与事实。依板规3-1
予以水桶30日。
1.b. 于讨论过程中,guest0079指名谩骂ttoy君,违反板规3-2,予以水桶30日。
1.c. 另本次违规时段为00:00~07:00之间,属于深夜时段,依据板规7-3加重
处置。
1.c. 经查guest0079曾于2016/01/16水桶三日【#1MZzfXN6 (PuzzleDragon)】
此次为第二次水桶,依板规7-2本次水桶日期乘上两倍,总共2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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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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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guest0079: 干你妈的桶爆是怎样 有必要这样吗 大师有伤害到谁吗 02/17 00:05
→ guest0079: 太夸张了 这根本是版主公器私用动用私刑啦 干 02/17 00:06
→ guest0079: 真他妈太扯 水灌20年 好不容易等到大师出桶 结果… 02/17 00:07
→ guest0079: 大师刚出桶就发一篇 带起久违的讨论串 这谁他妈做得到? 02/17 00:08
→ guest0079: 这版是怎样? 一有不一样的声音就要桶到天荒地老吗 02/17 00:09
→ guest0079: 太机车了啦 版主顺着风向整人是怎样 水桶20年? 02/17 00:12
→ guest0079: 加重2倍也不是怎样算的 这根本是加重2的次方倍好吗 02/17 00:13
→ guest0079: 多次是几次?算n次 加重2倍就是2n 不是2的n次方 02/17 00:14
→ guest0079: 版主数学有问题吗 还是看到是大师就觉得风向对就好欺负 02/17 00:15
→ guest0079: 60)x2)x2)x2)x2)x2)x2)x2)x2)x2)x2)=61440。水桶61440 02/17 00:16
→ guest0079: 有人看到这个式子吗? 这不是2倍 这是2的10次方倍 02/17 00:16
→ guest0079: 版主要不要出来解释加重2倍的定义啊 2的10次方倍是三小 02/17 00:18
→ guest0079: 刑法上的加重其刑 不会是犯一次一倍 两次二倍 三次四倍 02/17 00:21
→ guest0079: 而且真的要加重 也要明定加重的上限 加重到20年是怎样 02/17 00:23
→ guest0079: 版上没有人他妈的用脑袋想过吗 60天的刑加重到20年???? 02/17 00:25
→ guest0079: 今天版主这样搞 版主自已想怎么算就怎么算 要版规干嘛 02/17 00:26
→ guest0079: 你看一下推文好吗 没有一个推文发觉有问题 还十分赞成 02/17 00:28
→ guest0079: 那违规十次就要判1024次吗?版主说的算 版规可以废了 02/17 00:30
→ guest0079: 所以请问违规10次 是指加重2^10=1024次吗?这啥道理 02/17 00:31
→ guest0079: 加重就加重 还指数型加重! 这完全违版直觉、惯例 02/17 00:33
→ guest0079: 摆明是版主假借版规之名行独裁之实 还没一个版友吭声! 02/17 00:36
→ guest0079: 加重两个字 你跟我说指数型加重比线性加重合理 吓死我 02/17 00:39
嘘 guest0079: 60天的水桶 因为用分身多推一次文就要加重60天 ok 合理 02/17 00:43
→ guest0079: 那再推第二次要多桶120 再推第三次多240天… 02/17 00:45
→ guest0079: 对啦 版主想怎么玩弄规版都可以 只要版友别违规就没事 02/17 00:46
→ guest0079: 统治者最伟大就对了 三小 02/17 00:47
(中略)
→ guest0079: 看了一下 版上很多人是不能讲道理的 就是说不太用脑 02/17 01:30
→ guest0079: ttoy你不要再睁眼说瞎话了好吗 02/17 00:49
→ guest0079: 一罪一罚 不能无限上纲为三罪四罚 四罪八罚 10罪1024罚 02/17 00:51
→ guest0079: ttoy大 我真心觉得你错到不能再错了 错到很ooxx到极点 02/17 00:53
→ guest0079: 但你一定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很贱 我就教育你 让你知道 02/17 00:54
→ guest0079: 让你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贱 让我慢慢推文让你知道 02/17 00:54
→ guest0079: 我说你想法很贱不是在骂你 别误会 等你看我推文就知道 02/17 00:55
→ guest0079: 当有人支持“版主意见大于版规”我认为这人就是贱 02/17 01:10
→ guest0079: 我再说一次 若有人觉得版主的意见可以大于版规 就是贱 02/17 01:11
→ guest0079: 而今天 ttoy让我觉得他是这样的人 所以我气愤地骂他 02/17 01:11
→ guest0079: ttoy大 我对你没不敬之意 会回复你是觉得你可以讲道理 02/17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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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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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使用争议性、针对性、歧视性、过于暴力,色情,违反公序良俗,与犯罪关联之词汇
或以非理性、不客观、缺乏合理之论述、挑衅的言论挑起多方对立,言词交锋
造成板上严重争论,版面紊乱,视为引战。
3-2 文章或推文用语,以明示或暗示涉及特定可明确辨识之个人之人格、名誉、隐私、
致有攻击、贬低、挑衅、污蔑之情事者,当事人可向板主群声请裁判,
并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若判决确定,最轻不应少于水桶三日。
此条之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得以和解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当事人,再次审判受桶。水桶期限变为当次水桶总天数乘上
累计总水桶次数。
当事人判定为PTT ID,仅认定单一ID违规事实。
7-3 于深夜时段;晚间00:00 ~ 07:00违规者,加重两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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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诉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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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决
请于判决公告后依照‘版规8’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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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