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11月公告板规 暨推荐检举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01 02:56:06
板规一
//板旨及板务行政原则
1-1 本板是《龙族拼图》讨论板,龙族拼图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结合转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机游戏,龙族拼图为中文翻译,
其日文原名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称为《Puzzle & Dragons》亦为本板板名来源。
本游戏常用缩写为:PAD、P&D
1-2 本板板旨为让所有在PTT上的龙族拼图玩家,有个专属能分享资讯及讨论的地方。
1-3 本板发文格式:
[闲聊] 板友闲聊用,内容须与龙族拼图相关
[问题] 板友提问用,文内偷渡健检时会更改标题为[健检],并接受健检文规范
[情报] 提供所有游戏相关情报用,并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译(不限字数)
此外考量到特殊时段会有多人发表情报文的关系,
同一主题之复数情报文,最后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说明最完善之文章为主
其他请发文者自己进行删除(或由板主)!
[心得] 攻略副本/养宠/喂养+蛋等等心得分享
请各位板友统一使用降临关卡名之中文,方便其他板友搜寻 (不强制)
如:冰赫拉→冰零妃、建御名方→武刀神,关卡名称可参考精华区
[实况] 实况自己的游戏体验,实况结束后请"尽量"自己删除!
若无删除者则统一由板主"隔日"进行删除,依系统日期为准
官方生放送之实况因会有大量情报的告知,"保存时间会长一点"
并在完整情报文整理出来后才进行删除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限发一篇,但每月(依月历)可更新一次
标题请按照格式:[板友] PTT帐号 美/日/台版 组别
ID、名称、版本、组别、游玩日数、Rank、常用队伍等项目为必填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健检] 向其他板友询问/请益自身宠物队伍之组成(包含首抽)
请确实填写健检范本之六大项目
队伍、进度、转珠技巧、有无课金、问题点/目标、组成想法六项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创作] 板友创作用TAG,含涂鸦/ANSI、文章等
[统计] 所有有关于游戏机率的统计(含抽蛋、掉落、升技、觉醒机率等)
统计文相关规范请见板规三
[问卷] 张贴问卷文须经过板务审核,请使用站内信告知问卷目的、内容大纲
本项规范请见板规4-1-1
[征人] 专门给社团或LINE群招生用的TAG,详细规范请看板规4-1
[活动] 板主或板友举办活动时会使用的TAG,板友欲使用请先向板主申请。
[TCG ] 所有和TCG有关的文章皆须使用此TAG
[故事] 针对PAD中宠物的背景故事请用此TAG
[设定] 针对PAD中宠物的名字、部件设定资讯请用此TAG
1-4 具创意、实用、激励、有趣等特性之优良文章,板主、小板主得收录至精华区。
收录类型包含攻略文、优质地城/养宠心得文、转珠心得文、新手教学文、
论文、创作文等类。
1-4-1 除板务主动收录外,板友亦可主动推荐文章,经板务认定后,
即可收录在精华区中。
1-4-2 创作文、论文将无条件收录精华区。
请所有板友欲参与本板讨论前先详阅板规。
板规二
违反以下板规者删文,情节严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类别之文章须满30字方可张贴(不含标点符号,超连结视为一字)。
但超连结比例偏高时不计入字数,由板务判断
情报文等请先追加"编辑中"之后再追加简单说明文意之中文翻译,以便理解。
活动期间之抽蛋文于活动前30分钟始可发布
2-2 张贴无关,或过度曲解、引申、推论Puzzle & Dragons 游戏,或内容过于空泛、
无意义的询问等类型之文章。
2-3 禁止征友文,置底有专用文章可供使用。
游戏X日心得和板友文内可含征友资讯。
2-4 板友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5 文章用语严重妨碍阅读者,如火星文、注音文或乱码文
2-6 健检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需满足说明格式之要求,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7 游戏X日心得每人限50日张贴一次,此项依发文日期计
2-8 本板禁止询问首抽,有疑问请到置底每日情报询问
2-9 情报文请加中文摘要以便阅读,字数不限但须完整表达内容
2-10 发、推文内连结含18禁之图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11 针对本板或他板之板务讨论文,或于发、推文中偷渡板务事项者,
惟置底之检举区或闲聊区不限。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使用争议性、针对性、歧视性、过于暴力,色情,违反公序良俗,与犯罪关联之词汇
或以非理性、不客观、缺乏合理之论述、挑衅的言论挑起多方对立,言词交锋
造成板上严重争论,版面紊乱,视为引战。
3-1-1 若违规情形不甚严重,但经他人或板主告知后,依旧使用具挑逗的言词致使
讨论方向有过于偏激之余,为钓鱼行为。板务将锁文、禁回并给予当事人
水桶处分。
3-1-2 受钓鱼者刺激而违规者,可视情况减轻其责任。
3-2 文章或推文用语,以明示或暗示涉及特定可明确辨识之个人之人格、名誉、隐私、
致有攻击、贬低、挑衅、污蔑之情事者,当事人可向板主群声请裁判,
并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若判决确定,最轻不应少于水桶三日。
此条之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得以和解
3-3 文章或推文用语,经板友认为对客观上可供辨识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誉、认同
有所影响,于检举区发起连署,至少五人连署后,方可向板主声请裁判。
声请同时,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
3-4 未经同意任意增减他人推文
3-5 机率相关之文章:
文章主旨为讨论、发问、闲聊、展示下列各项(其一),归类为机率相关文章:
1.抽蛋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练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宝觉醒之机率
3.地城宠物遭遇、掉落率
4.其他不特定或随机发生之事件
此项目适用[统计]之文章属性,合乎门槛者收编精华区
3-5-1 抽蛋文须附上BOX截图,截图中应包含足量且相应主题的抽蛋宠
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选期间欲发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内容包含实况抽蛋之成果纪录
意即:即使是实况文,数量未达本条门槛者视为违规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如遇到单笔友情抽要花500点,放宽为85抽
3-5-2 地城宠物遭遇、掉落之机率须达2500体力或100场
(例:超地狱刷宝玉50场*50体,双周上级100场)
3-5-3 蛋宝觉醒须满100只以上;合成大成功或超成功须合成满100次
3-5-4 练技机率
1. 以普通、技术地城(不含传说系列)、金钱关、曜日地城、金属龙地城宠物
为练技宠须满100只
2. 以降临宠、普通与技术关之传说系列地城尾王、超绝金属龙王、双色龙后
或其他合作与特殊地城为练技宠,须满50只
3. 以特殊地城之乱入宠练技,须满30只。且该乱入宠不得于其他地城中常驻
出现。(Ex:各色宝玉因为有レアキャラ常驻出现,因此不视为乱入宠)
3-5-5 练技宠与蛋宝之统计文,需附上满足3-5-3与3-5-4条件与数量之截图。
且须展现全部使用后之结果,宠物不得转售或移作他用。
3-6 发表发钱文,或文章内含发钱讯息,应符合下列条件。若板友无法确定门槛,
应先去信板主确认
因抽蛋成果而为发钱,单篇须满10000P;
因练技完成、遭遇掉落成功、蛋宝觉醒、角色HYPER、情报之
发钱文,单篇须满5000P;
心得、攻略或其他事项之发钱文,单篇须满2000P。
3-7 帐号赠送文之内容物须有5只以上之金龙宠并以图为证
   不附图或单一帐号内金龙宠未满5只者为违规
帐号赠送有置底交换区,恳请善用
3-8 文章涉及误导或不实情报者,板务得要求其提供实证,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证不足以证实或由板务告知而仍不修改者为违规
3-9 于文章中意图夹带、过度论及、或是未注意而提到未达本版规范之特别条件之内容
(抽蛋/统计/健检/征友/送帐号)者,板主可依情节程度判断是否直接处置或给予
一定修正时间。
3-10 任何牵涉现实金钱之交易文。
板规四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暱称、推文、签名档),退文并水桶60日。
4-1 未经板务审核同意不得张贴广告文、问卷文、非官方及板务之活动文,
本板一律禁止毫无关系的广告文与活动文,问卷文可间接相关,
但仍需经过板务审核同意才可发文。
以P&D为主题之同人社团宣传文可自由张贴,每社团/场3个月限一篇
4-1-1 LINE群每个月可发一篇招生文,需先来信向板主提出申请
并于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文,发文时,标题请按照格式:
[征人] LINE群-LINE群名称
来信时需附上预定发文内容,如果发文文章与审核内容差异过大
将视同未提出申请,并予以处分。
4-2 提及、宣传或影射所有由板务认定为外挂或不正当游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称、签名档)
或推文,如有类似事项不了解是否违规者,请先来信版主询问。
4-3 大量洗板,张贴无意义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无意义之推文于文章内
标准由板主裁定,本条目采一篇一罚合并处置
板规五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暱称、推文、签名档),退文并永久水桶。
5-1 发表张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为不受欢迎文章者。
5-2 推、发文恶意放置钓鱼、病毒、色情广告或网站连结
5-3 重复违反同一条板规达三次,且累计水桶日期达180天者
板规六
触犯本条者,依情节严重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6-1 若有板友之行为本板板规未明载,但有违PTT站规或中华民国法律者,
6-2 站务、板务公告之特别板规,效力优于本篇基本板规,
违规事由以特别板规处置。
6-3 置底闲聊区设立用意为提供各位一个轻松休闲的空间,
故若非重大违规或离题过远者不处分
(例如:引战、讨论外挂、18禁讨论等内容)
6-3-1 本板第一篇"#1H-p79ki (PuzzleDragon) [公告] 试阅"比照闲聊区办理
6-4 为防止短时间内洗版压缩其他网友讨论之空间,系列讨论文于24小时内
达到20篇时,板主得公告讨论暂停24小时,期间内不得发同主题之文章
6-4-1 如果讨论情形有所失控,且文章数量未达6-4之规范,
板主警告仍无改善时,得比照6-4处置
板规七 处罚
7-1 累计达三次警告者,水桶七天。并重新累计警告数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当事人,再次审判受桶。水桶期限变为当次水桶总天数乘上
累计总水桶次数。
7-3 于深夜时段;晚间00:00 ~ 07:00违规者,加重两倍处置。
7-4 水桶期间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分身与本尊加重两倍水桶期限,
并累计于原定水桶期限后。
7-4-1 请他人代发文章、图片、影片者,一并受本尊之处置。但最重不应超过
水桶一年。
7-5 本版违规采一件一审,合并处置。
板规八 检举、审判、与上诉
8-1 板友于本板之言行,如有违反以上之条文者,板主群应主动或依板友之声请,
依据本板规所赋予之权限,采取相应之处置。
8-1-1 违规行为于板主示警期限内或行为发生后十五分钟内、未经板友检举而
自行修复者,不予处置。
8-1-2 违规行为业经板友检举或于发生后超过十五分钟自行修改,板务得依情节
严重程度予以免诉,或追究其相当责任。
8-1-3 违规行为检举或处置之追溯期,为行为发生后七天以内,
超过期限则不予受理。
8-2 违规检举需由受害当事人提出,若板务认定当事人不适格,得裁定驳回检举。
8-3 板友提出检举时,应以信件或检举区推文提出,不接受水球之检举。检举时需检附
文章代码(AID),违规当事人ID,违规条文及理由。
8-4 板务判决,得由单一板主或多名板主处理。判决若为警告、水桶或劣退者,应发布
判决公告并于公告中署名。
8-5 当事人得对板务之裁定与判决上诉,上诉时效为判决确定后七十二小时内,
上诉时应具备一百字以上之理由书,供板主群参考。
8-6 非当事人对于板务之裁定与判决有异议者,可于检举区提出异议并附上完整说明。
于判决后七十二小时内达五人(含)以上提出异议,则需由三名板主共同审理该案。
8-7 当事人得随时撤回其声请或上诉。
当事人已撤回者,不得基于同一事件再次寻求救济
8-8 和解条约:仅3-2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被检举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检举人与受害人达成共识,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请,以解除被检举人的判决。
为避免被滥用,一个被检举人一个月只得和解一次!
第九条 附则
9-1 Puzzle & Dragons板板规新增或变更,非经所有板主同意,无效
作者: CHWang8264 (CHWang)   2015-10-01 18:46:00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0-02 17:03:00
镜头
作者: a020012393 (Zach)   2015-10-03 07:37:00
问一下 我如果发文问双极女神R15是否有任何人遭遇过湿婆 这算是统计文吗? 我并不是要问遭遇机率 我是想确定到底是确定有湿婆或是只是战友网资料误植
作者: fishnet (moshpoipoi)   2015-10-03 09:05:00
翻了一下pad guide里面倒是没有提到r15有湿婆就是了
作者: Endcfw (ˊ_>ˋ)   2015-10-03 10:40:00
据说是战友网有误 目前没情报看过有湿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03 20:20:00
a020012393 这个很微妙 我跟另外两位讨论一下a020012393 没问题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10-03 20:54:00
只是问有或没有,没有问场次,有罚则很怪吧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06 00:16:00
关于本尊有退文分身怎么算这件事以往已有讨论最终结果是不判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10-06 00:19:00
难怪大师开那么开心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0-06 13:43:00
理论上问有/没有 不算统计吧 因为只是问有没有只要一场有出现 就能断定的东西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10-06 15:08:00
让人会担心这样也有犯规可能的版规,肯定有问题…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0-08 19:05:00
请问一下 第30644篇 这一篇只单纯用2-1删除不做任何处罚吗 ?通篇文章 内容 只写了 "白痴" 2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08 20:50:00
如你所说就只有两个字 我当他在说他自己 用同情的眼神与可怜他的心态删除了该文 所以不做其他处罚 如果仍再发文来乱会更进一步处置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0-08 20:53:00
你们是版主 处置我也不多评论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08 20:56:00
没办法 当时又没人来连署3-3 有了的话我会锁文等连署完成这样就有3-3能判了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0-08 21:24:00
建议啦 摆明趁风向来乱的你不照版规处置 说啥同情可怜以后这种事情多来几件 累的是你没人检举是因为这个时在明显闹版 想说版主会处理你开这个同情可怜的先例 那是鼓励大家犯版规后找你装无辜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08 21:38:00
因为该人没有违规纪录啊 今天也只有这一篇 不是跟风真的要乱我就会动刀 找我装无辜是没用的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10 11:32:00
#1M67rdBr 2-2 内容空泛
作者: s30175175 (Tom Pan)   2015-10-10 15:36:00
友 来信详谈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10-12 12:19:00
试阅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2 18:23:00
#1M67rdBr 只是问问题 虽然是月经文 但不算违规
作者: pafuro (casperchang)   2015-10-12 18:43:00
版主我想发健检文章但是又想征亲友这样是要发两篇文章吗?抱歉我是新手,还请多多包涵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0-12 19:41:00
发吧 健检我可以帮你看
作者: TamaYura (魂响)   2015-10-12 19:46:00
希望有宠物进化情报推错...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2 20:37:00
就发两篇文 建议先发板友征友 让大家认识你然后再发健检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0-14 16:28:00
#1M7WrZrx 根据1-3[情报] 同系列情报且两篇间隔过短原作者会编辑、改标题,经数位板友建议后仍坚持己见即使1-3没有相关罚则,但不认为该板友这是个好作法一来造成其他板友在情报阅读上分篇进行,有所困扰二来是此举有洗文章之疑虑,经板友建议不听劝因此烦请板主协调处理
作者: d86012005 (希望)   2015-10-14 16:37:00
我本来也想删啊 只是看到有人前面自删崩溃很有趣迟疑了一下 推文就多起来了 不忍心删除他们的宝贵意见你可以问问看为什么村子不一次贴完 我也满想知道的我想大部分人嘘文都是对转蛋内容不满啦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10-14 16:41:00
所以就可以合理同系列情报分多篇发这种行为吗?
作者: gekido   2015-10-14 16:42:00
#1M7XHx0i 内容空泛 且是惯犯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10-14 16:42:00
如果这样合理 那以后每个发情报都抢一只一发好了
作者: d86012005 (希望)   2015-10-14 16:43:00
如果板主仍觉得这样不妥 我会再将内容合并至第一篇另外 之前有遇过编辑原文后被批评内容跟第二篇重复的因此觉得分成两篇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作者: syuanghost   2015-10-14 16:47:00
来检举喽 请版主把今天以前所有实况文都删除喔 版规1-3的实况tag写隔天删喔
作者: BDK (足各甲鸟)   2015-10-14 16:50:00
想凑三人互加亲友,有拉鸡,红奥,觉拉,月读 全H,满技石川
作者: kai08130623 (Sadaharu)   2015-10-14 16:53:00
村子排宿便太久 另发一篇其实还好 当然能整理在一起是最好实况文辛苦的都是板主吧 反正不自D不会有罚责 能洗文又能吸人气 却不顺手删文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10-14 16:59:00
自删崩溃 我笑到差点把去年的万圣节大餐吐出来我打D3顺手看到有情报就发 没抢到就算了 你觉得我在意?崩的是谁 照照镜子 不难找吧 不然地上的碎玻璃也可以用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4 17:34:00
To:d86012005 麻烦请统整谢谢 除非是不同类型的情报不然请整理在同一篇
作者: d86012005 (希望)   2015-10-14 17:37:00
了解!我需要花点时间整理一下 不好意思处理完成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0-14 17:53:00
#1M7XRSle 2-2 内容空泛原po修正 撤回检举~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4 19:17:00
syuanghost 近期实况文已全部删除 顺带一提板规一乃板旨及板务行政原则,本身并无罚则,只是给大家一个发文的大概标准参照。#1M7XHx0i 处理中
作者: syuanghost   2015-10-14 19:24:00
给了标准又不执行 那标准是用来干嘛的 参考用?没罚是说要是过两天要是又有万圣新宠或以后类似其他活动绝对不准出第二篇吗?而且1-3说的是同一主题复数篇只保留第一篇或最完整并没有说不可以因为官方发情报速度过慢而重发一直到5点给光咖前都还不是最后 为什么要求他删文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4 19:33:00
1.关于板规一,很显然后面板规都有规范到其内容,实况文目前就是没有罚则,而且尽量让实况主自己自删处理。2.关于你的问题,短时间内的相同情报,我们尽量希望能整理在同篇文内(例如这种脚色情报、或是关卡情报)我们并没有强制要求删文,就这么简单,只希望能整理在一起,要被嘘被推都是自己的事。感谢你的珍贵意见,版主群会考虑更严格的审查方式,以免去过多的争议。
作者: syuanghost   2015-10-14 19:42:00
不过踢玩也是倾向要他整理删文耶 况且现在早就不用发文文章限制了何必还要一直发所以根本没有某人说的洗文章的疑虑 至于多位版友又怎样,几位叫多?那要是自己开分身一直叫删文就可以来检举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4 19:44:00
你把1-3情报文部份看清楚 如果他没统整 到暗光咖出来时有人直接发一篇全部的整理文 那这时我该选择保留谁的文?1-3那边说了是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说明最完善之文章为主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4 19:45:00
ttoy已经讲到重点了,不统整,等到有人发统整文,我们会直接选择保留最完善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4 19:46:00
那这时反而会让d板友的文全被删除 因为他的文章不及新篇完整所以我才请他统整的 避免之后有争议
作者: syuanghost   2015-10-14 19:52:00
所以我认为他可以先发新的一篇完全没影响啊,他不统整被删是他家的事,说不定人家现在手边没电脑晚上才能一起统整啊,谁又会知道村子今天会几段式po文,但是不能因为这样限制人家必须统整发文,况村子发三次文,第三篇光咖隔了两小时,又不是每个人都会回头一只盯着那篇看,为什么不能直接发一篇新的,这样看完前两篇又看到马上知道有新情报不好吗?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4 19:57:00
但只要有人比他快po出统整我们就会删了他的文,所以我们只是提醒d大,最好能整理在一篇,就这样。
作者: syuanghost   2015-10-14 19:58:00
抢发情报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有新情报,有人统整是知道有人想看懒人包,这两者并不冲突啊,如果下次第一个发情报的没有注意到,变成不是像d大把新情报往上放而是放到文章下面,那会反而变成反而miss情报的讯息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4 19:59:00
确实是完全没影响阿,版主群又没说要处罚他。我们也没说不能发新的,只是“希望”可以尽量配合恩,所以你爱发就去发吧,反正只要有人整理比你快,就把你删了,就这么简单,也不会有处罚。
作者: syuanghost   2015-10-14 20:03:00
那再问一下 有人统整后第一篇删文期限会是多久啊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4 20:06:00
基本上还是等当天相同情报告一段落为主(例如今天到暗水龙妹),但只要原文者有跟我们说短时间内要整理,是会给时间修改的。但如果没有通知又情报已过半小时则删除第一篇。时间只是讲个大概,视版主在不在为主。总之有整理的第一篇文,则保留第一篇。
作者: CandyBullet   2015-10-14 20:12:00
美,六日贼
作者: Micaco (糖份boy)   2015-10-14 22:38:00
水印 光咖等等招友顺便招亲~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0-14 23:00:00
大湿到底送分身检查没?看到他发的废文我好痛苦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0-15 00:25:00
楼上先说说为什么要送检分身吧大师现在又没有水桶开分身 又没有多于五帐 要查啥?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0-15 08:33:00
大师发的文没违规啊 只是偶尔废了一点 水桶日期也过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5 20:12:00
楼上两位帮我回答了 找不到任何理由送他
作者: biox3416 (XXX)   2015-10-16 01:49:00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6 03:24:00
该文已自删... 查了一下发现这家伙在很多板都这样PO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0-17 17:28:00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7 18:14:00
有人提出证明 残血会开盾 所以本案不成立https://youtu.be/cp0NfMCiY_g?t=3m16s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0-18 10:55:00
以P币交换为条件的帐号交换有触及3-10?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8 12:51:00
没有 3-10说得很清楚是"现实金钱" P币算是虚拟货币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0-19 01:50:00
#1M8zJrGX 文末闲聊 3-5(1.)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9 02:54:00
该文已更正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0-19 11:38:00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19 11:40:00
#1M96GQLM 同上 是说我还再查要用哪一条耶ㄝㄝ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0-19 11:40:00
机率文阿 都讲一抽入魂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19 12:38:00
先M起来 看哪位版主有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9 18:30:00
该文已自删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0-19 18:51:00
建议版上送帐完成之后在标题加注由何人取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9 19:09:00
这点无法硬性规定 只能靠送帐人自发性补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0-19 19:12:00
就板规里面加注一下软性劝导吧 建议放但不放也不罚这样
作者: a020012393 (Zach)   2015-10-19 22:53:00
我建议啦 以后看要不要禁止赠送帐号当初我就有考虑过要拿掉了 毕竟虽是好意 但违反游戏规章 你们三个讨论看看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19 22:55:00
这会再讨论 毕竟好意被糟蹋的例子也不少...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0-19 23:11:00
干脆禁止送帐啦 规定一大堆 这里又不是新加坡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10-20 00:13:00
#1M9HBY9u #1M9HG5UD 2-2#1M9CXJfg 这篇不知也算不算 交给版主判断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0 04:08:00
已处理完毕 相关规定仍在讨论中 请各位稍安勿躁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0-24 01:11:00
不好意思 在这边请问一下版主关于我在20号的检举信进度?如果没有要受理的话 也麻烦回应一下 感谢噜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4 01:57:00
你是向谁检举的?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0-24 02:02:00
疑@@ 我信是寄给JS板主 不过我还蛮惊讶这几天他没找你们一起讨论??? 我看你好像不知道有这件事的感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4 02:04:00
你向谁检举通常就是谁处理 寄给多人就看谁有空问题不大的话 就不会提出讨论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0-24 02:15:00
OK 了解了 我是懒的在寄信了 直接在这里问他 毕竟四天过去了 我了解一下进度不为过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4 02:17:00
另外就是你要考量到我们板主是上班族 可能白天一忙就疏忽平日寄信没有回应 想了解进度就选在周末再询问一次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0-24 02:18:00
摁 我知道 所以我20号寄信之后 就没去打扰他 直到这次推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4 02:18:00
至少周末我们相对会有空这样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4 02:19:00
没问题 只是提醒一下可能会在平日时疏忽检举没收到回应的话 请在假日再次关切这样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0-24 02:24:00
谢谢 了解 打扰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4 02:27:00
那接下来就等js出面回应你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0-24 21:27:00
真的是忘了,已经加速处理程序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10-27 19:09:00
#1MBnFw19 检举4-3
作者: yuvicchen (yuvic)   2015-10-27 19:17:00
#1MBrO_fB 检举4-3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0-27 19:18:00
#1MBnFw19 检举4-3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7 19:26:00
#1MBnFw19 #1MBrO_fB 推文未达大量空泛标准 如指文章请补述
作者: yuvicchen (yuvic)   2015-10-27 19:28:00
#1MBrO_fB 4-3指文章,文字空泛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7 19:33:00
#1MBrO_fB 该文表明讨论图面 所述说的仅是个人看法无法判为文字空泛#1MBrO_fB以不处置结案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7 19:37:00
不处置干麻删文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0-27 19:38:00
他不能自删嘛 噗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7 19:40:00
觉得ok不用自删啊 大师都还称的住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7 19:46:00
我不处置 但他自己删文我也阻止不了@@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0-27 19:59:00
人家都自删了 给点铜锂鈊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10-28 14:18:00
#1MC5zMBw 3-1 引战撰文者与#1MBnFw19 为同一人 且已于#1MBnFw19 知道"绵羊跟绿绿的"会造成版众观感不佳 而且在文中表示已经查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8 14:21:00
谁引战?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10-28 14:23:00
过该二角色的正确名称 但是于本篇依然继续使用"绵羊与绿绿的"尝试引起部分版众的不良观感 故此检举takes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28 14:25:00
#1MC5zMBw 除3-2外 另外检举2-2 2-53-1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10-28 14:27:00
喔对 我也要加上2-2 2-5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8 15:16:00
#1MC5zMBw 2-2 2-5 3-1最近这种文章不少 请版主群讨论该文存在的必要性内容模棱两可 许多略过或说明不清的地方经过版上的纠正 明显感觉出知道哪里有问题却不做修正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8 19:41:00
#1MC5zMBw该文已自删 另"绵羊"等说法是对宠物的看法故不算违规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0-29 01:54:00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0-29 02:31:00
#1MBnFw19 该篇看起来没有3-8的点 请问是哪里误导或不实呢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10-29 03:24:00
我想版主没有听懂我的意思 我再说一次好了撰文者已经知道"绵羊"、"绿绿的" 会造成该宠物使用者极差观感 并且也已经知道"绵羊"、"绿绿的"的正确名称但是于第二篇文章内依然使用"绵羊"、"绿绿的"来称呼若是故意使用特殊"对宠物的看法"的称谓造成他人不悦这样是OK的 我是否能以垃圾废物低能儿等名称称呼宠物不然就是 那个XX的 什么OO的 反正是我的看法嘛还请版主好好思考一下 顺带一提 从发文到检举到删文绝对不只十五分钟真心不希望sub_gm板突然又多出四十篇文章之类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06:06:00
伏尔泰说过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面对一件事物的看法是主观的 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观点今天takes只是说出他对宠物的观点 并且没有针对"人"做辱骂你不能因为他的观点不合你意 你觉得不舒服 就说他挑衅引战你这是不合理的一件事情 我不会因为他对宠物的看法不合意就判断他是错误的 这是你在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他人身上如果他把对象从宠物身上转到了你我 这时才是违规的是的 我承认他的文章的确让我也看不过去 但就客观层面来看他的文章是他自己价值观的抒发 对一件事物的陈述他也不是看到你穿着邋遢 就指着你的鼻子说你好恶心因此我判定3-1是不成立的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0-29 08:50:00
我已于自己的文章中,合理计算出正确的麒麟跟觉拉的伤害,并没有如handling所说的觉拉伤害小于麒麟也证实觉拉要打出小于400万不是简单的事,他却只靠感觉认为觉拉伤害很低,这样有误导之嫌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0-29 09:13:00
随意的排名 评分 却没有评比的基础 有钓鱼 引战之虞过多的感觉 应该 却不实测就发文冲文章数 没有误导?先前甚有不少次以不同帐号发文 却只是拾版友前几篇的推文讨论之牙慧 连整理都称不上 即当做闲聊再发一篇不算是空泛无意义?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09:20:00
#1MCC972B ttoy版主 你确定takes不是因为使用辅助程式所以无法正确判断队伍的强弱与否吗老实说 我个人认为续意闹版/违规 自删规避版规处分这种行为应该要有处置办法 不是每次都放给他去不然像takes昨天那样没有附任何截图的地城攻略/通关统计 自删后又自行表明是使用辅助程式进行游戏不就永远任他乱跑?对了 是 #1MCC972B (Gossiping)http://tinyurl.com/nllkmka 网页版在这里我把话说开了 从轻量刑/给予改过机会 跟版主怕后续麻烦不愿意处分是不一样的 请版主衡量一下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0:38:00
糟糕,我都粪猫粪猫叫的..会被检举ㄇ我觉得ee77真的很会闪,板规是禁提及&讨论瓜瓜的"发言",而非使用瓜瓜的"人" 又八挂板非龙拼板,如果真想送进桶会需要另设板规,然该条规定势必偏向板主专权,且又不溯汲既往和从轻而不适用本次真的要就是现有板规硬桶,然后ee77跑去上诉就跟他打哈哈拖时间,有可能判决驳回或成立 反正误判也不会怎样(被揍要处置这类人就是要霸道而不是公道 不过这样哪天换到其他人也被这样处置 也没话说囉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0-29 11:25:00
重点不在瓜瓜或辅助与否 毕竟他版内文章也没有提起 只在八卦板放炮但如果是因为辅助程式让他根本不清楚游戏内一些情况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29:00
板上评价错误的其实不只他啊XD只是他内容故意用些敏感字眼钓人 就说他很会闪了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0-29 11:30:00
又一堆应该文感觉文排名文冲文章数 不算是误导 钓鱼引战 无意义?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1:31:00
评价错误满常见的 每个人的游戏习惯和深入程度不同可是他的文章是建立在使用辅助程式这个前提上那根本算不上个人游戏体验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33:00
现在重点是 哪条版规能确实处理CASE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1:34:00
所以我想说的是 蓄意闹版/违规删文这种行为不能因为文章删除就不追究 应该要有个针对蓄意行为的处置办法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9 11:34:00
4-2 "不正当游玩方式"这个吧 不过没在板上提过大概没效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1:35:00
不然像takes昨天那篇 按照他自己的自白就是使用外挂得来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0-29 11:35:00
话已至此 就看板主们对其长期游走版规边缘的乱板行为如何评价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36:00
我上面就提了 要嘛订版规 要嘛现有的硬桶你的文章每次都这样实在造成版面混乱和版中困扰 公告提醒下次依然故我 直接黑你名单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0-29 11:37:00
过去都有因为隔壁置顶自白分身被捅了 看板主想怎做ㄅ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38:00
要怎直接黑一个人去问小雨ㄅ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0-29 11:39:00
加油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10-29 11:39:00
话说我们可以因为一个版友再别版发的文章而水桶他吗?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9 11:40:00
看板规吧 有听说过隔空水桶的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29 11:42:00
我当初检举2-2的原因简单来说就真的很空泛 遇到宠物说很烦 也没说怎么打或是伤害输出之类的 遇到美美说消珠等天降 这种东西可以叫做心得吗?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发一篇心得说我狗头每一关都转出最大盘面输出 然后就过了?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1:44:00
当然 不是只有按照版友的申诉去开罚才叫版主有在工作只是从takes自己的言论看来 并不是像ttoy版主说的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29 11:44:00
2-5的原因是因为绿绿的 请问哪只是绿绿的?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1:45:00
是因为他个人的游戏体验才会有那些似是而非的言论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45:00
狗头文不都这样嘛 一样被酸 不过有人这样被桶?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29 11:45:00
我用觉拉队遇到盖亚也很麻烦阿 那也是绿绿的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0-29 11:46:00
真的是很空泛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1:46:00
所以就算版主这次因为他在版上违规文章已删除没有相关办法可以处置就不予处分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29 11:46:00
先出去一下 晚点继续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46:00
就看要不要桶阿 可以桶只是有上诉空间 然后跟他拖几个月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9 11:47:00
我只是想为那些认真发心得发攻略的板友抱不平而已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1:47:00
然后期间抓到分身推文再帮你加水桶 出来再犯再桶你再拖你几个月 你这ID也烂了XD这是比较霸道的做法 XDD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9 11:51:00
看看岛风.好大王.卡基 或者其他较少发文的板友所发的文再看看这个人发的文 比较之下 真的觉得没问题吗?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0-29 12:43:00
我用拉鸡遇到辉夜姬一直被根性也很麻烦阿 也是绿绿的最后 我觉得他挂心得 却什么都随便带过是不是要限制心得跟闲聊文之间的差异?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10-29 12:52:00
挂心得却啥都没讲到 不只是废而已 超级空乏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2:56:00
变成大家都挂闲聊发心得而已然后纯聊没重点的还不是被酸 根本不是重点
作者: impactwhite (这不是重点)   2015-10-29 15:50:00
挂闲聊大概因为之前吕龙潘一发“心得”就被酸到烂吧用闲聊tag就没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15:54:00
睡觉醒来多了很多推文 我先说他在他板自爆这件事会再讨论
作者: impactwhite (这不是重点)   2015-10-29 15:54:00
要就定详细点 什么关卡/队伍可以发 内容至少要有哪些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15:55:00
因为他没在本板说 所以可能很难因此判罚接下来让我从头开始回答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0-29 15:55:00
他们点在于 可以用此作为他不是透过正式手段再玩这游戏 所发的心得文也就没有参考价值加上误导嫌疑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15:57:00
@billy61518 排名评比这部分可以主观也可以客观今天对于有爱的角色 有的人就会因此判定他远强过其他的也有人虽然对角色有爱 却能用客观的角度去探讨如果是针对宠物的讨论 那就没有违规 结果顶多鸡同鸭讲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双方各执己见罢了但如果讨论方向从宠物转移到了人身上 那就是违规拾人牙慧这件事 他在文内也是有加上自己的看法虽然真的很不怎么样 但这没办法构成违规的条件@bluelamb 刚刚有先说了 使用辅助程式这部分会再讨论从你开始发言后的一段都在讨论此事 这部分等我和另外两位讨论后再回应@xup6503 你那样说那我可能也违规了 我的心得也差不多是如此至于心得文是否要严格点和闲聊文分开 这点我也会提出讨论至于"绿绿的" 这也是很主观的形容词 不会因此判罚如果因此违规 那给宠物取绰号的也都会违规了@murmur38 @s93184s 不能因为有人文笔不好只会写流水帐就因此排斥人 这样我也会在被排斥的那方 我的文没比他好多少以上应该都有回达到了 至于说到误导的部分那个会由大将军主导 我们也会仔细讨论的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0-29 16:20:00
那我说的蓄意违规/讨嘘 再自删规避版规这部分会有讨论应对方法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16:21:00
会 因为是这次的案例 所以会一并讨论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9 17:06:00
在讨论文笔之前 他的文章就经常漏洞百出了不过就先这样吧 辛苦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10-29 17:45:00
我想说的是 他在其他板说宣传并使用辅助软件 然后回来这发表他通关心得还有组队概念 这些是因为使用了辅助软件所以不知道怎么写 还是真的只是文笔差?在非本版说使用reset大法 这样他的组队心得跟通关心得是要给别人参考什么?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17:53:00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了 因为他不是在本板说的单以本板的文章来看 是没有违规的而在他板说的那些 我们基本上是没理由水桶因为不是在本板违规 这也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8:19:00
什么叫什么关卡/队伍能发?现在要80队伍ㄇ 那我要禁拉鸡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0-29 18:20:00
过关心得建立在以使用外挂做为前提 你说这个文章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0-29 18:24:00
我只是说说,我又没有真的用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18:27:00
可是你说你没用也是"说说"啊 玩板到没信用就这样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0-29 18:28:00
"我都开puzzcombo了,打十场也不见得会过一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18:39:00
到此打住 在多说就是讨论了 针对takes的事情请等我们的结论如果不是针对我们要讨论的部份 而是有其他意见也请提出谢谢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1:32:00
那..提个以前因他版发言而触犯版龟的判例吧z-14-3-129 , caca5566及ooblack 在TOS版至顶的发言被拿去当申请查询分身的依据, 且因此被加重处置可以参考看看 我是觉得这跟猫手差不多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21:42:00
你举的例子不是隔空水桶 是因为当时的7-1-4 水桶处置后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与本尊一并处置当时caca5566在水桶中 又被人检举使用ooblack推文这是本板板规有写明违规的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1:49:00
喔喔?_? 我是看sub_gmobile 那提出的证据是来自 TOS 版所以才觉得, 既然查分身可以用他版言论当证据, 那现在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0-29 21:50:00
同理 为何不能用大湿在八卦版的自白 来判断出大师的心得文其实就有使用外挂的痕迹在里面 到现在你还是不懂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1:51:00
takes在gossiping的发文, 也应该可以拿来当做质疑他在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0-29 21:51:00
前面板友们认为需要处理的点在哪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1:52:00
这版的心得文是否...公正(?)的证据我举的例子确实不是隔空水桶, 但..应该算是隔空查分身后加重水桶(?)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21:56:00
@secundus 你那个是别人在他板发现疑似分身 来本板检举违规送验后证实此事 才根据本板板规判违规违规条例是当下板规写明的 而现在takes的自白部份我已经说了会和另外两位板主讨论其正当性 这样还有问题吗?我没有不懂大家质疑的点 我已经有说过会提出讨论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1:59:00
嗯ㄟ...没啥问题, 我刚也说, 我觉得这跟猫手事件差不多两个都是用__ , 一个被抓包就消失了, 另一位..不清楚(?)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0-29 22:00:00
OK 那我多言了 抱歉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2:00:00
有讨论就好啦, 我也只是提出以前类似的判决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22:02:00
我知道 我也是回答你提出的和这次其实不太相同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2:02:00
以前那判例其实怪怪的? PAD版版主拿TOS的推文申请查分身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22:03:00
你举例的情况是有写明的 现在takes的状况却是没有写明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2:04:00
我个人觉得这跟隔空水桶差一点点而已..嘛, 现在是现在写明的是分身会加重桶这我知道, 我提出来是因为拿别版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29 22:05:00
总之 请等待我们讨论出结果 再来说后续吧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0-29 22:05:00
作证据这点, 不过这边就等版主们讨论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0-29 23:46:00
caca那个和查到同ip一样只是提供一个可以申请查询是否共同使用者的理由,和证据一点关系都没有,站务查完判定的结论才是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0-30 00:14:00
拉伤害真的常常打不高 可能跟我只摆一只光咖有关吧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0-30 01:30:00
拉开技能6c 240万
作者: gekido   2015-10-31 14:40:00
#1MD66lco 3-5-1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0-31 16:24:00
#1MD66lco 已处理完毕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1-01 13:31:00
11月了 所以版主们讨论出大湿的结果了吗? 大湿最近都在等风头过 都不敢发废文了 他一定憋得很辛苦
作者: qls (真心祝福 你的暱称很浪漫)   2015-11-01 15:11:00
我会正常发文,绝不po废文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1 18:27:00
按照你八卦那篇自爆, 就算你正常发文, 内容也不一定正常
作者: fishnet (moshpoipoi)   2015-11-02 15:54:00
qls: 我会正常发文,绝不po废文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02 16:44:00
#1MDn0ly8 3-8 拳四郎整个倍率错误是在讨论什么?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2 17:15:00
#1MDn0ly8 对方已更正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1-03 09:30:00
#1MD_8ooX 利用闲聊偷渡抽蛋文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11-03 09:31:00
#1MD_8ooX 3-5#1ME0WJco “想不到现在板风如此暴戾” 引战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1-03 09:32:00
#1MD_8ooX 3-5-1#1ME0WJco 3-3引战 针对pad版友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1-03 09:38:00
#1MD_8ooX 3-5-1#1ME0WJco 3-3引战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3 10:14:00
#1MD_8ooX 3-5-1#1ME0WJco 3-3引战 我不怎么暴戾 ㄝㄝ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3 13:11:00
#1ME0WJco 连署还差一人 以及提出50字以上的理由50字以上只需一人提出即可
作者: aotearoaz (‵・ω・′)   2015-11-03 13:22:00
#1ME0WJco 3-3引战 50字谁要写ㄝㄝ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1-03 13:32:00
#1ME0WJco 偷渡抽蛋文那篇因为违规被嘘文回文因为这现象说板风暴戾 板规3-3写到"客观上可供辨识供辨识之特定族群之人格" 故检举之 以上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11-03 13:43:00
标点符号也算字数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3 13:45:00
murmur38不算标点符号也有50字以上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11-03 13:53:00
没有 只是突然想问一下而已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3 13:55:00
我是丢word让他算就是了 简单方便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11-03 13:56:00
OK 辛苦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3 15:01:00
所以生放送怒灌区咧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1-03 15:02:00
经判定未达3-2违规之标准。更正,是版规3-3,原因该文原意以上篇的推文评论版风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3 15:05:00
版主认证的暴戾版风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1-03 15:05:00
大将军出来了要不要顺便跟版友们说说处理大湿相关争议的版主们讨论结果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1-03 23:14:00
结论:本版非ㄈㄈ尺版,没有隔空水桶这回事以上结案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01:20:00
不对啊 说好的蓄意违规自删避桶要讨论呢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1-04 01:23:00
那个8-1整个就有规范了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01:33:00
8-1如何有规范 请说明?8-1我看起来像是只针对版面上既有的文章 自删掉就不算那么像我之前举例的 蓄意违规讨嘘再自删 有规范到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1-04 01:37:00
只有在15分钟内删除而且没有人检举才会完全不追究只要被人检举了或者超过15分钟,就可以依据情节处置但基本上不是太过严重的应该都不会动刀对了8-1整条就是说除了8-1外也 包含8-1-1 8-1-2 8-1-3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03:33:00
那么 #1MBnFw19这篇 原文提及50多场过3场但完全未附相关图片以资证明且http://tinyurl.com/pev9ama 该篇文章页库存挡根据发文时间及板友检举时间来看 至少超过1小时以上未自行删除又 http://tinyurl.com/nllkmka 同作者文章提及" 开辅助程式 10场也不见得过1场" 与该篇麒麟文50多场过3场的现象相近含有不符合游戏规范的辅助程式进行之游戏内容心得文夹带统计 且未有附图证实 超过15分钟未修改或删除超过一小时后自删并在他版说明攻略双极乃使用外挂程式所为 请问这样的行为有办法规范吗该违规行为是10/28 所以到11/14 13:38以前 尚未过7日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03:50:00
请问他提到了什么统计?目前规范的只有抽蛋.练技.遭遇掉落等他的文章我没看到这部分的内容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04:00:00
...所以他真的是使用外挂程式 然后本版完全不能禁止他发表利用外挂程式获得的游戏成果你们的结论就是这样没错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04:04:00
4-2 提及、宣传或影射外挂或不正当游玩方式之文章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04:04:00
他在其他版提到利用外挂程式打双极 又在本版发表同关卡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04:08:00
向他提出质疑是可以 但你要如何证明?实况玩吗?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04:08:00
防堵他继续发表无可信度的文章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04 04:24:00
...重点是他承认使用不当程式了吧游戏公司本身都不会同意了,怎么讨论版反而允许这种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04:25:00
但他的文在本板没有违规 你要质疑他的文 要他提出证据那你总要给个判断标准 我刚刚说了那些就是仍会有质疑的点就像我刚刚举例 台湾禁止持有枪械 他是台湾人 在美国持有你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台湾持有 你要求提出证据那你要如何去判断他的证据的合理性?现在要求提出证据 走的是3-8不实文章的部分你要他提出怎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他文章没有问题?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04 04:42:00
版主你比喻意思是,他在其他国家以非法方式获取金钱,但他是在国外承认犯罪,所以我们不能在国内罚他的意思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04:46:00
他会受到的是该国法律处置 除非我们有领事裁判权你要处置他 要先提出在本板的证据证明他违规我们向他质疑要他提出证据证明他的清白问题来了 我们该如何去证明他提出证据的合理性?几种说法我上面说过了 你能提出一个标准让所有人认同我就会去向他质询要他提出证明 只要有一个人质疑你提出的标准那就不行 因为无法让大家认可这样就是鬼打墙 他提出证明没人信 你们也提不出证明他有罪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1-04 07:10:00
所以版主们的意思就是放任他在版规的边缘地带游走囉?到底懂不懂大家之所以会对大湿的文不满 不仅仅是因为废或者空泛没内容而已啊 现在更多的是频繁讨嘘发文后自删等近乱板的行为 版主却宽松的认定 以及让大家发现他以不当程式进行游戏所取得的游戏心得 产生许多对游戏的不理解与误解 然后他频繁发的分析文心得文更是立基于此基础上 要版友们如何信服? 版主们只是一直证据证据的要求 当然证据非常重要 但你要我们以后该用何种角度去检视他的文章至于在他版提出不当程式的言论 对本版风气在他版版友眼中会造成何不良看法 目前版规当然没有规定 也望版主们讨论出合理的改善方法 或者修正版规最后 蓝羊大大的对大湿争议表示意见的疑问非常清晰版主们要不要统一正式发一篇文公开表示对此件或相关争议的处理结果 让版友们以后对不当程式问题有个发文圭臬与忖度的依据(以t玩的角度或者说当作判例?) 不用来此篇浪费时间检举和讨论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15:00
基本上我觉得蓝羊讲得差不多了 但版主群处理上有问题大师游走在版规边缘是事实 然而造成版众观感不佳也是现在治不了他 并不等于可以一直放任他下去才是其他版有能力处理的大湿 为什么这个版无法处理?还请版主群深思这个问题 我认为即便现在没有法源依据不代表以后就不能有新的法源依据版规是死的 版主的脑袋是活的除非你们的脑袋已经跟板规一样死到不知变通了当然到这地步的时候 这版也就来到了字面上的尽头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21:00
所以新的板规要怎修才能ban掉他?提供一些意见R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11-04 10:22:00
我认为在版规4-2上没有提及"使用"不受接受之软件的处置是否能够增加类似"或有任何足以佐证此篇文章之内容与使用外挂相关、或有不正当游玩方式之嫌疑"之类的叙述呢?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24:00
我是觉得这没有到隔空水桶这么扯 而是类似caca5566分身就是到别的版采到证据而已 caca在别的版承认自己开分身大师在别的版承认自己使用外挂 就这样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11-04 10:24:00
目前旧版规只规范"提及、宣传和影射",对于是否有使用这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25:00
如果有人PAD被刚吼停止了 我是不是能依据这个说他不当游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11-04 10:25:00
件事情并无规范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25:00
以大湿在别的版自己承认有使用外挂来质疑他的分析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28:00
caca是以他在别的版的证言去请求站务查证判定的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11-04 10:28:00
@Minihil 4-2所使用的目标为文章,所以除非你能证实该玩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28:00
如果愿意订个板主霸王条款就能BAN掉某人啊 愿意吗?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29:00
所以现在的症结点就是 要如何把大湿这项发言做证明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11-04 10:29:00
能使用4-2的吧(依照我的判断,但我不是版主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10:29:00
不对喔 分身本来就是站务才能判定 跟这case不太一样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29:00
对阿 所以有没有用瓜瓜要怎判定 找谁?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10:30:00
很简单阿 叫他PO影片自清阿 游戏板这要求不过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0:00
大师一句我只是八卦板反串 就没办法了你要不是直接问五子行不行? 很熟问问看阿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1:00
其实大师能po一个自己合法进行游戏过双极的影片我就信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1:00
五子认同可以可行 就联手弄他阿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2:00
#1Jod80Tn (ToS) 五子在隔壁对疑似外挂的处理是你一定要把五子搬出来我才去找的不然我可从来没想过要去找他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3:00
那你就用此私信说服JS 比较快五子认同这做法 让组务那边觉得OK就没问题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4:00
没有必要 私信很容易被河蟹 这边推文比较好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4:00
不要判了又被组务打回 这样很丢脸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5:00
我最近是没有那个时间为了大湿跑组务 有兴趣的人自己跑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5:00
那你们就凑5人 请求板主判 判组不判就上诉组务 不就好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6:00
所以你是觉得版主不会处理这件事情 叫我们早早上组务?以下有哪个版主认同这项说词的 有我就请人上组务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7:00
我不知道阿 我不是板主啊 我是说假如板主不判或不服判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11-04 10:37:00
大师从没来有一篇心得是有影片高难度关卡看他讲得头头是道 然后影片都拿不出来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7:00
那也要等确定版主不判或不服判 你不是版主在回我干嘛要聊天到楼下闲聊区去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8:00
建议嘛 看你们争半天没进度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8:00
还硬把五子搬出来 到底是存何居心干我才第一次就这件事情上来推文就上来跟我抬杠干嘛去跟其他已经争很久的人讲啦 真是的
作者: athenayuri02 ((  ̄ c ̄)y▂ξ)   2015-11-04 10:39:00
这里是检举区 要闲聊到楼下去 (错棚)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39:00
从你把五子搬出来开始的推文都是多余的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39:00
看不懂什么居心阿 对你需要搞心思嘛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11-04 10:40:00
我在此建议小幅度修正版规4-2,望版主群讨论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40:00
你明显是有要诱导我的话题转向的意思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41:00
我前面是在提议修版规 然而你却一直提到判决上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41:00
我是看组务都五子在回阿 不提他要提谁 有戳到什么痛处吗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42:00
我之前就说修板规or硬桶 后者要和组务讲好就这样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42:00
所以我就说修版规 这三位版主看起来就不想硬桶你一定要诱导我走到不和谐的路上我也是醉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0:44:00
我有说什么不和谐? 怎觉得你一直脑补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0:44:00
聊天请到楼下闲聊区去 这边我不再针对Minihil做回应了总之我的建议很明确 板规是死的 版主的头脑是活的如果现行法规办不了大湿 可以考虑针对现行版规修法毕竟大师游走在版规边缘是事实 造成版众观感不佳也是版主不做任何处理就是放任他继续的意思 我要讲的讲完了喔对了补充一件事 大湿有闹过的板不是只有本版其他版可以处理的大湿 本版绝对没有理由不能处理现在没有理由 不代表以后就不能有理由 以上
作者: athenayuri02 ((  ̄ c ̄)y▂ξ)   2015-11-04 10:49:00
隔壁版的大尸可以被永桶的喔(σ゚∀゚)σ可是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1:12:00
什么美国持有枪械啊 我帮你换个比较适合的比喻吧是他在台湾开枪杀人 可是告诉大家对方是自然死的然后他跑去公海说其实是他开枪杀的结果因为他是在公海说的 在台湾没说他开枪杀人所以鸽子不愿意去抓他这比喻你觉得如何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1-04 11:14:00
羊羊你把我的论点拿去用了 (开心 洒花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1:16:00
T玩 我们选你是当版主 不是当法匠不过照板规走我们也是没办法要的是之后如何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23:00
羊羊这比喻精准多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26:00
我觉得二个举例都不好 因为法官会判凶手自白后又反驳,且无其它证据(也找不到凶器) 故无罪释放或一直更审要桶大师就不能讲理啦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27:00
恩 但是版主不是法官 法官没有修改法律的权力Minihil你也是很逗 我们讲很多遍了不是要现在桶大湿你一直要回归到拿现在的东西去统大湿 我也是没解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28:00
我知道阿 板规可以改"使用外挂者水桶"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28:00
你发言要这样一直平行线下去的话 可以到别的地方去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29:00
然后杜绝类似的情况 可是只是他不再承认他有用而已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1:29:00
@Minihil >>要的是之后如何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30:00
那就达到我们的目的了 我们要杜绝之后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30:00
可以来讨论怎要杜绝类似的方法啊 别再举例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1:31:00
不管他再怎么贴心得文, 没影片我是一律看成开外挂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31:00
你早点把这句话丢出来就可以继续下去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32:00
所以有什么办法吗 我认真说我目前还想不到正正当当可以禁掉的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11:33:00
内容浮夸不切实际经五人检举就必须附上影片自清就好啦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33:00
你从什么时候产生了要规范他用外挂这回事的错觉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1:34:00
以后心得附照片附影片, 最惨不过像猫手一样, 等他出包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34:00
基本上我要讲的就是类似SupaArchon这样的隔壁的心得文规范也都规定至少要附照片当然大师比较让人诟病的还有误导人的分析文就是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36:00
附照片很好搞吧 附影片心得心得文会少3/2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1:37:00
所以都不要要求, 继续让他贴没照片没影片的外挂心得文?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38:00
只有1和0的选择吗
作者: athenayuri02 ((  ̄ c ̄)y▂ξ)   2015-11-04 11:38:00
附照片很好搞?好搞的话 隔壁傅莉页大尸就不会乱惹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1:38:00
那你提出个 1.5 还是 1.25 还是 1.6 的选项啊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39:00
我不是说正正当当的我想不出来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11:40:00
对大湿而言附照片很简单吧 重点不是人人能拍影片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40:00
照片随便拍阿 又看不出什么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1:40:00
一直质疑别人提的方法但自己提不出? 挑毛病是相对简单啦那就这样, 在w版主跟我说明没法跟caca那事一样处理后我也没打算提什么方法了, 就看版上出现外挂心得文而已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44:00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放可帮我说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45:00
所以就是要想个 可以限制到大湿又不影响到版友的新版规当然我知道说的比唱的好听 但是用心想看看总可能会有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46:00
我想不出来 我说真的 除非有条是板主可以直接自主判定的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46:00
或是去参考看看其他版怎么处理大湿这种争议性人物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47:00
理论上就是该有版主能自主性判定的条规...我说过很多次了 版规是死的 版主的脑袋是活的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47:00
之前有阿 不过怕JS变板皇就没了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11:47:00
那很容易衍生成板皇条款 很恐怖的XD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1:48:00
方法可以讨论啊 不过前提是版务有意愿只要版务不要怪罪在检举外挂玩家的一般版众头上其他的都可以谈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48:00
那样的条款要经过三人版主共同决议才能执行吧除非你们不相信踢玩具和大将军有制衡Js的能力不然版归本来就不该定太死 太死就会出现钻漏洞的人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1:50:00
用外挂过关然后发心得文原来只是观感问题, I服了U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1:50:00
现在板主的做法不就三人讨论的 你信服吗
作者: athenayuri02 ((  ̄ c ̄)y▂ξ)   2015-11-04 11:52:00
这让我想到隔壁的直角大神 roder的故事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1:53:00
版主的三人讨论结果是"不做任何处理" 包含修正版规我们只是想点想版主 大湿这样闹就是因为板规无法处理所以目前虽然无法用板规处理大湿 但也该想想修改的可能除非版主群的意思就是该放任大湿这玩啦 那我就认了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12:03:00
所以你有证据说他那篇开外挂写心得? 证据在哪?你有本事就让他一刀毙命 不然在那边服谁都没用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05:00
啊就 有他自己的自白证实开外挂 而且跟心得是同一个关卡顶多这种程度而已至于他常发的争议分析文 通常都会有角色基本资料错误和不符合实际状况的分析两部分他被嘘之后就会马上按照推文改掉前者 留下争议评价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2:07:00
他自己爆在八卦版, 阿对啦, 不是在这版发的没法当证据所以一切都只是观感问题 ^_^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12:08:00
阿你自己都说了 那我该说什么 他在这板本来就就没露出马脚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09:00
阿干这些都多余的啦 我只想知道怎防止类似的问题再出现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2:09:00
能一刀毙命早给他死了谁还在这边吵, 就现有版规没法处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2:10:00
所以才在讨论能不能修改版规以期能够处理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10:00
像这种多版讨嘘的惯犯 本来就很难处理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11:00
修改版规也不能溯及既往 基本上就是防堵以后直接定一条多次刻意讨嘘的惯犯也是可以 就怕影响到谁吧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11:00
不过我不是很能理解 既然不能处理就放给他去乱这是什么样的处置方式@@?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12:00
我是很不能理解 既然不能处理就放给他去乱这是什么样的处置方式@@?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2:13:00
真要机歪又很针对的话干脆说被N个版以上水桶者视为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14:00
基本上处理的方法 应对的方法都有 也有得参考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2:14:00
拒绝往来户先预防性水桶算了 这样做很搞笑就是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14:00
你觉得订这个不会被酸爆ㄇ 板上多少人这里多少人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15:00
造成观感不佳 暴戾版风 都是事实 所以不该处理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2:15:00
我自己都说搞笑了, 不会觉得我认真提这条吧 @_@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17:00
所以该怎么做阿...现在不就想知道这个 做不做先不讨论嘛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19:00
等版主提问我再说吧 你不是版主 要闲聊我们去别处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21:00
随便吧就到这里 反正出现什么诡异板规我是肯定反对的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2:46:00
怎么一直在跳 只是希望板主有作为而已 后续再说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11-04 12:46:00
怎么越像王牌大律师的剧情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51:00
喔..习惯吧 因为我上头的决定什么 你不提出可执行的方针出来 只会反被说就这样?说玩了?又没其他方法你行不行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53:00
先等版主群回这些话再说吧 我不会没答案的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53:00
可惜我们不是版主的员工 也不是版主的幕僚没有所谓上对下的关系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53:00
反正我不是板主 出来被当坦也很怪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54:00
另外确实跟蓝羊说的一样 我们没有上下关系 没有一定要有回应的义务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54:00
我对板主很尊重DER 虽然很讨厌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55:00
我倒是想确认一下 虽然有点突然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55:00
知道自己马嘴吐不出象牙就省省你的三吋不烂之舌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56:00
我在和KK说 不回我还回我你傲娇ㄇ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56:00
不过除了takes和他的各分身帐号以外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2:56:00
为啥你这么喜欢自己跳出来给枪口撞呢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2:57:00
不在其位不谋其事 你不是版主为什么要自己跳出来坦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2:57:00
发表误导文章是值得鼓励的行为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2:58:00
呃 我是真的想知道怎处理大师这类人阿没有唱反调的意思齁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58:00
他可能觉得看到只会该不提出实际解决方法的人很碍眼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2:59:00
这样有情有义出来坦我都还以为你是版主的辨护律师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2:59:00
怎么处理? 怪了好像大师没在其他版闹过,没被处理过?省省吧 解决方法有的是 可以否决掉的是版主 不是你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3:00:00
其实我忘了是不是mini说的 有时候对于这类游走灰色地带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00:00
你一连串推文下来我只觉得你很想找碴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3:01:00
处置的方法就端看版主要不要在自由心证的部分扩大解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01:00
你如果只是想知道怎么处理 可以私下去别的地方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3:02:00
不过版主目前在这案件上都是选择限缩解释范围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3:02:00
蓝羊这个我第一天就提过了 就类似现有的硬桶 反正能解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02:00
蓝羊那就是有点版皇条款的意味阿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3:03:00
然后板主说没问题 那就只能改板规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04:00
直接订立一条多次游走版规灰色地带意图讨嘘者将严格以版规检视并处置 这样可以解决不少事我一开始就是在讲修版规 我就不知道你到底在跳啥恰恰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3:07:00
所以怎修阿干 我就对这么好奇可是又一直被盖律师的印章然后又被说不是板主 没必要回你然后大将军又躲起来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04 13:12:00
就等板主回应有这么难吗 这么好奇也没用阿我们又不是版主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1-04 13:13:00
怎么修等版主讨论吧 我们又没修板规的权利 顶多提意见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13:00
窝都讲私下别处聊了 你看不懂国语腻 我该用英文吗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1-04 13:14:00
但也要"愿意修"的前提下再提 不然说再多也没用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14:00
反正我也只是讲讲 怎么修还是版主决定 那为何在这提?总之我们目前重点是要版主"愿意修"再说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1-04 13:16:00
不过说真的10/29讨论到11/04就一句话结案 也只能傻笑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17:00
如果版主把你的假设性问题丢回来就代表他们愿意修 那时候再认真回答就好了 不然在那之前都只是白搭目前看下来我不相信版主群不知道怎么修啦 只是想息事宁人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还把大师会这样嚣张的理由怪罪于版众 真的对大师很困扰就修版规啊 版主不是当假的Minihil你真的很想知道我们有什么想法 私下去别的地方讨论 这里是等待版主回答的检举区 不是跟你聊天的场合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3:23:00
我都去闲聊区了 你却在这里推起来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3:28:00
抱歉我没看到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8:25:00
我要澄清一下 现在是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蓝羊清晨的检举我的回应也是针对检举 另外一个是对板规的修订这部份我们都没提到"不修改板规"的讯息只有说不处置takes 依照现行板规来看 他在本板是没有违规的而提到用他在他板自白来质疑本板文章 要向他质询这部份我也说了 你们要如何断定他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绿脓说只要takes提供"没问题"的影片就信 但如果有其他人质疑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8:32:00
现在主要是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之后类似的(灰色)问题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8:32:00
那本案就无法完结 不管怎么提供都有人不信任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8:34:00
不确定怎改可以问人阿 问蓝羊不知道 问组务总可以吧我们只能打打嘴砲 决定权在板主好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8:36:00
所以才没有要如何改的消息啊 因为这还在讨论我们都没有共识 所以就没有这部份的回应目前已经有请五子来了解状况了 至于之前绿脓提的案例我也去看过 我照做不是不行 但就又回到我早上提出的问题他给我的证据 我公开后 要如何也让大家认同不再质疑?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8:42:00
除了影片有什么可以证明的吗? 他给你影片了喔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8:43:00
还没有 你先去看早上我的回应吧 我有说给影片(实况)证明问题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8:43:00
这很难证明的东西会 有证据又让我好奇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8:46:00
你用 04:08 去找我说的话 你们要如何验证证据的合理性?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8:49:00
确定真的靠手转有过双极的实力..吧?而不是用O然后发什么完美队伍过双极简单之类的他要拍影片记得先秀ID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8:52:00
我没用过不知道那东西到底怎样, 但看他文章说会显示路径拍多了, 有用多少会有破绽, 不然猫手怎么被抓包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8:58:00
所以我就说了 他提供的证据 到底是过关了能证明清白还是没过关能证明?而且只要在提供证明时 不要使用就好了他也没有过往的影片能够来判断 新提供的证据是否不同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19:00:00
没使用还能过关他讲的内容才有可信度 有很难理解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9:02:00
好像没几篇心得文是没过关的(?) 既然发心得当然是要看他在全程拍影片&使用他发的心得文的队伍, 这个状况下是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9:03:00
别忘了他现在的说法是50过3 那要给他多久的期限来证明?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9:03:00
能通关啊 t版主的质疑..颇诡异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9:04:00
让他去拍啊, 50过3 , 一天两场, 一个月后总该有三片吧 ?反正目前就是没法处理, 等一个月请他拍个证明, 也没差吧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19:20:00
我觉得给他一周差不多了 不用到通关 见到咖哩就好他如果不使用外挂有能力到那边 那我就相信他有实力然后猫手被抓包是他开实况的时候没遮好我记得嘛如果你们有意愿处理这事 有意愿修改版规我就不多说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19:41:00
这边意见就又不同了 有人要求通关 有人只要到咖哩那到底要怎么样的证据才能让大家服气?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9:48:00
"明显可以以其心得中之队伍证明其心得并非造假" 之影片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9:49:00
所以他有说愿意拍了吗?不要讲半天 人家根本没打算拍喔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19:53:00
并非造假 不就是拍张见到咖哩的照片就好了吗 如果大湿说手机不能拍影片呢XD 这点同样要适应其他板众才对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9:57:00
其他版众可没有说过自己使用辅助程式...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11-04 19:57:00
嘘 ttoy: 干要我说都是你们养出大师的啦= =我可以请ttoy板主解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19:58:00
应该说 要不是他自己承认使用 他的文章就含糊不清的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11-04 19:58:00
看起来无解, 好了, 那就这样吧 O_O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19:58:00
话说怎都是T玩在回应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11-04 19:59:00
不爽就上去置顶喷一下人,不就超爽?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19:59:00
我的意思是 如果一有人质疑 那就要拍影片来自清 那会很麻烦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4 20:00:00
大师不就爱出那张嘴 不管真的有用还没用他自己嘴他用很爽der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04 20:03:00
过去的双极心得几乎都有附过关图跟盘面图 何以大师那个可称心得? 而且见到咖哩跟过关其实对麒麟来讲 只是运气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20:05:00
很简单阿 投票定个下限阿 看是要10个人还15个人检举阿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04 20:05:00
的差别(对已打到咖哩的人来说 请不要在这个差别上做文章 谢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20:07:00
@spicysmall 请把前后文连在一起看 我已有回复了@Minihil 只要这边的意见能够统一 我就仿照五子要他交出证据不要我向他要到证据 但是仍有人提出质疑那我要证据是要心酸的?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20:10:00
基本上我觉得版主就因为大湿再别版讲过去请求大湿提出影片证据就好了 到何种程度 何时交出由版主自由心证有其他人质疑就代表他们不服版主的判断 再沟通或上组务踢玩具我觉得你太迁就于要满足"所有人" 这还是版主做主我的要求满简单的只要能证明他有那实力 那他发废文没差其他人的标准比较高 那就看看有没有必要迁就其他人你们版主群有要处理我基本上就没有要插太多话的意思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20:14:00
我知道是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但至少要"大部分的人"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20:15:00
但一直说"我们无法怎样""我们这样做要是怎样"一直做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4 20:15:00
最起码在这边检举的一定要有共识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11-04 20:24:00
前后文看下来,我知道你的方法是无视,但这不代表是“我们“养出大湿,希望你能理解这种地图砲式的开头说法个人认为是不甚妥当的,甚至板规也有意图想防止这类言论不是吗? 若是一开始直接将后文想法提出,个人认为可以更快解决一直在讨论的此事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20:27:00
我是不相信要求通关 说到咖哩就好的人就会不满啦 ㄏㄏ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04 20:31:00
我有附通关图喔谢谢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1-04 20:33:00
是大师 先朝圣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11-04 20:37:00
我才不会信大喇喇在八卦推广ダンリセ的人说的屁话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04 20:44:00
太好了 那就劳驾大师拍片吧 多少人等著看阿没有仔细看大师文章是小弟的错 劳烦大师您顺应那些质疑您的酸民 拍片麒麟过双极堵住酸民的嘴!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04 20:49:00
可是我手机很烂无法拍片耶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11-04 20:51:00
不意外 ㄏㄏ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11-04 20:52:00
大师拿台相机录手元就好啦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20:53:00
什么手机这么妙 什么都能用就是拍不了片你准备网络摄影机值接拍手转不就好了吗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11-04 20:53:00
还是大师穷到连相机都没有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04 20:57:00
板规没说通关要附影片啊,再者,双极每次组合都不一样,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04 20:57:00
唉 没试过怎么知道行不行 你把手机型号说出来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4 20:58:00
当然没说啊 是因为你说了你用辅助程式转珠又说只是说说而已 搞得大家好混乱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04 20:58:00
我想在场很多人都拍过片子 会帮你想办法的 不要放弃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04 21:04:00
上面板友说的替代方案也是可以接受的阿 用网络摄机机跟相机拍手元吧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21:17:00
请人用相机第三方录也可以阿 如果手机不能自己录甚至也不用请人 像机固定着手机拿再前面转也可以除非大师穷到连相机都买不起 那总有有相机的朋友吧如果没有朋友的话我也没招了 到时候再说吧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21:32:00
只好征求板友到场见识大湿风采顺便帮拍影片惹
作者: GreenComet (迷宫の十字路)   2015-11-04 21:39:00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21:47:00
GC爽到推错篇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11-04 22:03:00
就新增板规几次XX就永桶啊 这样大家就直接让大师XX就好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4 22:11:00
这样不行 这样八口和绳子会先进桶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04 22:34:00
版主群对于此次案件持续讨论中 依然欢迎各位持续提出意见 我们皆会列进参考范围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11-04 22:39:00
爽 百八秒进十趴囉~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1-04 22:55:00
还在3趴内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4 23:17:00
终于跟完这几天的检举 好热闹喔这边 我提个友版的案例来给大家参考看看 永桶的时候顺便提报群组不受欢迎人物如何?该群组辖下版主有权依照不受欢迎人物条款连带永桶https://goo.gl/mtLXBa 判例参考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04 23:36:00
1.要先永桶那个人 2.永桶了他本来就不能发言了连带只要抓到分身发言不只会被永桶 分身还会退注恕我不太懂永桶然后加进不受欢迎人物的用意何在....抱歉 看懂了 原来是群组 那不觉得更怪了吗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4 23:39:00
不受欢迎就是连分身来发正常文也可以桶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版提报群组不受欢迎人物后 该群组的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04 23:40:00
手机游戏群组各游戏本就无相关联 以这种条款实为无理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4 23:40:00
其他版版主有权利连带处置(或可以选择不处置)该人物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4 23:41:00
提个方案当参考囉 不过这还满版皇的就是了(?玩版就是看你们气得牙痒痒却又无法治他 真的被抓到就不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04 23:43:00
恩 感谢提出 虽然实行机率不大 但我们会考虑关于不受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4 23:43:00
算会玩版了... 况且这版本来就有所谓冻结条款 你们真想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4 23:44:00
要桶 是有办法冻结版规然后弄个正当理由桶的只不过这符合部分人期待但是观感如何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1-04 23:53:00
我得说 颇难修的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11-04 23:54:00
西洽那边是皇城 完全没有法治可言 很扯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1-04 23:55:00
别再希洽了 我可不想说第二次“你疯法吗”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11-04 23:56:00
战人的时时候是板友 被战的时候是板主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04 23:58:00
别拿皇城的王法来这边用 到时候会变很恐怖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5-11-05 00:08:00
西洽法度 别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5 00:58:00
一边又讲著别版版皇 一边又要求版主改版规好桶某人真的做不做都会有人喊 其实就只看版主怎么评断而已
作者: Minihil ( )   2015-11-05 01:00:00
阿勒 JS刚上最怕出现板皇的不就你...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5 01:04:00
哎呀被发现了...其实js表现出来也没有很皇拉说实在所以我才会说你真的要桶 现在会变部分人爽但观感不好既然现行版规没问题 提出改版规意见又被说皇城法别来*现行版规 他的文章没问题 所以为何不问问说至少两个备案但是我不想讲的人呢?提出意见再怎么烂 都有讨论的空间不提出又希望能改变现况 说实在还满困难的 集思广益嘛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1-05 01:12:00
其实我比较好奇双极那篇的检举是不是过期了我好像搞错篇了,是针对10/28的?好像来晚了,洗洗睡囉~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11-05 01:30:00
如果是我的检举的话 在我检举的时间点是没过期的不过现在已经过期了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1-05 01:37:00
我非常非常厌恶由嘘文数量桶人 版主谨慎考虑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05 01:39:00
我也不喜欢用嘘文数桶人 我相信版主不会做这种决策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1-05 01:56:00
希望版主好好处理 无论是修版规或个案处理 而不是放置带过 让玩版者继续乱能有类似公告性质的文告知最后处理方式最好了 别让结论在这里被淹没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5 02:09:00
+蛋掉落算不算机率相关文章?需不需要做规范?好奇问一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05 02:53:00
+蛋请看3-5-2 那个算地城宠物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05 03:06:00
看起来好像不需要提供照片或是结果当证据的样子
作者: d86012005 (希望)   2015-11-07 17:29:00
2-5 文章用语严重妨碍阅读 更换板标的板主不用自肃的吗
作者: mobetac24369 (mobetac24369)   2015-11-07 17:37:00
我也觉得妨碍阅读...残体字看了很不舒服
作者: ujp011604   2015-11-09 20:13:00
为什么置顶都不能推文了?跑错边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11 13:10:00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1-11 15:50:00
#1MGirobg 2-2 空洞无内容的幻想文 完全只是自己的猜测一而再 再而三的发这种无脑无正确情报和内容的文章虽然都是之前都是擦边球 但这次希望板主群能够谨慎处理不要再说我们养出大湿 这种话看也听不下去另外 T玩我已经先把50字打好了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11-11 16:20:00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11 16:25:00
你们真是不友善 究只是容不下那粒沙而已唉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1-11 23:35:00
#1MGpi-5N (PuzzleDragon)3-6 文末含发钱讯息且(宠物hyper) 不满5000P原PO已修正,撤回检举
作者: k1230588 (恒秋)   2015-11-16 11:50:00
#1MIAkU8C 没必要发心得吧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16 12:18:00
楼上 你不列他违反哪条板规是没有用的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16 13:58:00
到底有没有办法处理那五个ID啊?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16 14:06:00
废归废 可是又没违规XD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1-16 14:22:00
就是现在没法规可办 不然其实都心知肚明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1-16 15:06:00
尊重 友善 包容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1-16 16:25:00
没必要是很难界分的事情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1-16 16:40:00
我同意 特别是当置底特别有一篇在讨论排名地城时 1177特别发一篇排名地城心得 是兼具合理性与必要性的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16 18:17:00
#1MIAkU8C 此篇并无任何不妥之处 故不处置
作者: k1230588 (恒秋)   2015-11-16 19:36:00
其实我没检举的意思啦 只是想问问看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20 20:39:00
#1MJnFnZ- 3-8 灼冥魔有先制伤害无效盾,不可能立刻打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0 20:49:00
对方已更正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20 21:06:00
“提供之佐证不足以证实或由板务告知而仍不修改者为违规”,也就是说此修正方向是板主认可且充分的佐证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0 21:23:00
你的问题在于不可能立刻打死 对方已改成两回合后 有问题吗?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20 21:29:00
我把问题说白话一点好了:他补一句“撑两回后打死”,就是充分的证据,也让该文章洗刷违规嫌疑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0 21:34:00
只是没有详细说如何撑过两回合而已 但就说法上并无问题不是?难道不是撑过两回合就能打死吗?这部份还有哪边有错?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20 21:40:00
所以你觉得没问题了嘛。就问这个而已,怎么一直扯远……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0 21:44:00
我的判定是这修正已不到误导大众 对方确实修正了如果你仍觉得哪边还有误导嫌疑 也请提出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5-11-23 15:31:00
我总觉得适度的废文针对某些人禁止还蛮有必要的ww不然整篇文章用啥感觉输了 又提不出所以然根本ㄏㄏ
作者: ts01075701 (snake)   2015-11-23 15:58:00
其实可以规范个讨嘘文 像是几天内多少篇被嘘到X几或是发文后短时间内被嘘到X几之类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11-23 16:03:00
这样FF99跟某些情报的情报PO文人会中枪这种板规推出来"一定"会有人说"不能被桶 给推"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1-23 16:05:00
情报跟实况文可以排除 除非某人有能力发这两种文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1-23 16:12:00
我觉得就立个特别法阿 被嘘到X几之类的 版主有权讨论最后罚与不罚也是看版主讨论出来的结果也可以加上有几人检举之类的 就可避免上述的两种文的误判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1-23 16:58:00
弄个ee77条款不就好了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11-23 17:05:00
你可以不认同他说的话 可是我誓死捍卫他的发言权大概是这样的回应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3 17:33:00
他可以推文;他特地发一篇无意义文章占版面就是讨人厌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3 17:58:00
#1MKhuGrK 2-2分析文中队员只举的出两个 其他以"一时想不到"带过在组队分析上的内容几乎为零对比同一页的潮与虎文章 很明显是内容空泛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3 19:28:00
2-2这条虚设很久啦 反正有讲到PAD就算没分析也不会判反正闲聊嘛 让版友嘘一嘘没关系 用板规处置就是不行啦也不能弄大师条款喔! 很多人认为这样搞一个人很没道理他行事符合板规 就是游走在边缘而已 不能处分! 要保障你们一个个想把它搞进桶的阿 说穿了就是容不下那粒沙人家好端端的就是没有触犯版规 没必要处理不用特别条款版主群也是为了这个版面的自由开放讨论风气才不做限制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3 20:42:00
对啦摆明只要有提到龙族随便都可以用闲聊,就不要到时候一堆日记文感觉文都没办法处理,干你妈的,法克,反正要评比宠物以后只要有跟类似的宠物随便比一比,然后评个分就符合版规了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23 21:59:00
其实我的文如果是别人po的话根本不会被鸡蛋里挑骨头成这样像我在29999篇评麒麟还被推爆29648篇评月读龙也被推了30几推,是后来大家以人废言才一直被嘘爆,唉,不胜唏嘘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3 22:04:00
你真的是跟执政党一样自我感觉很不赖耶
作者: ts01075701 (snake)   2015-11-23 22:06:00
不 你的文真的一点用都没有 简而言之就是废文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3 22:10:00
翻了也发现你讲的两篇都是废文...一篇70整篇得到的结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23 22:11:00
那为什么29999篇评麒麟还被推爆呢?还被大家说是先知呢?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3 22:11:00
论只有推测7010c100倍,另外一篇被推的理由是五楼,内文一样毫无看点,月读龙那篇的组队观点也偏离现在主流,还自以为被以人废言,有够马英九那你可以说说那篇除了10c100倍以外还讲了什么吗?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23 22:16:00
有啊,我说他不一定要组偏光,组队自由,也提出刘备可以放后来果然有人组了4刘备去打绝地狱,之前在youtube看过
作者: SakiAlumi (阿噜米)   2015-11-23 22:24:00
4刘备那个 觉醒情报一出P神就先模拟过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11-23 22:31:00
拿一篇被推爆的想掩盖其他被嘘翻的 这么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23 22:35:00
你也不想想为何大家会以你废言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3 22:44:00
也不想想谁说70队放暗咖是让一只?啊现在又说组队自由?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3 22:47:00
到底是P神先组4刘备还是你先发文讲的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1-23 23:04:00
简单来说 被应人废言也是你该检讨的 不是来检讨其他版众至于你被推爆那篇 你可以看一下推文有谁在讨论你发文内容其实没有 你只是提供另一篇文给大家宣泄而以 无关你内容最后 不要老是拿别人通关来证明你的论点理论上可以过 跟实际上可以过 还有通关难度有很大的差异转珠真的如你所说就跟某"未看先猜"一样录影片证明一下如果手机太烂相信版上很多人可以提供设备给你录影的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11-23 23:23:00
给我5S我也可以拍饮片阿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1-23 23:29:00
奇怪 大师发文我觉得没必要战成这样啊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1-24 01:19:00
因为大师在八卦提过PAD外挂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24 01:25:00
大师不只在PAD板这样 他在很多板都算知名ID
作者: Minihil ( )   2015-11-24 01:49:00
https://goo.gl/olc0ts 帮大家复习噢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5-11-24 01:51:00
可惜都算是负面教材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4 01:59:00
连署大师废文2-2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1-24 02:36:00
我今天po的那篇我提出了一个具有新颖性的观点,那就是放两只肥鸡,潮虎/宙赫/觉索尔/肥鸡x2,这样的队伍即使不开盾,全297有32388血量,靠两只肥鸡四个暗减,足以挡下双极暗赫的公道价三万八,这个观点至少在本板是小弟首发,我认为这个新颖性的观点非常有价值,我那篇绝不是废文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11-24 08:38:00
肥鸡还是我跟你讲的...有没有脸啊...
作者: ts01075701 (snake)   2015-11-24 09:01:00
全队297回才5000多又没爆发手段 真的照这样组是找死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24 09:02:00
树无皮必死无疑大师你这队没回复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1-24 09:04:00
换一只宠就叫新颖的观点 我笑了 那我再换一只是不是可以再发一篇 楼下在换一只又可以再发一篇废文再者 不管是什么队伍请你实际上用过再来发文好吗?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24 09:08:00
然后两只肥鸡攻超低…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1-24 09:10:00
如果是在合作开始前Po一篇文跟大家讨论组队 或是你真的用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24 09:10:00
然后头尾两手指…嗯…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11-24 09:11:00
两只胖鸟打双极 结果再道中1X关老马 然后分析优缺点我不觉得会被嘘到这么惨还有不要老是把别人通关拿来佐证自己的观点那些人根本没有看到你那篇没内容的废文 通关对他们来说只是新玩具的例行公事 你文章还说一时想不到要组谁人家发通关图还在置底问大家那两只队员是是什么宠一方面在原来文章说自己分析多强之类的 让人看了很反感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5-11-24 09:57:00
#1MKrLCh8 推文的sb107912 没明说针对谁适用3-2吗?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11-24 12:26:00
3-8建议修正 如三次以上经版务要求改正者 视为恶意误导至于几次 相隔时间 及处罚规定 由版主或是版众一起思考会比我一个人提来的好 我只是想给个思考方向而已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1-24 12:44:00
乱世当用重典,板主加油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11-24 13:01:00
我看是重典造就乱世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1-24 13:32:00
在公告有提几个疑问,希望能做答复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4 14:02:00
大师辛苦了 凑满四个队员 可喜可贺~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1-24 17:45:00
请问一天可以发几次送帐文阿? 我这还有个帐号想送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1-24 21:33:00
大湿脸皮…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4 22:36:00
送帐文没有强制规定 但太频繁可能会以洗版检举一天两篇还好(距离上一篇也很远了),不过可以的话还是希望能集中送 感谢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11-24 22:47:00
好的 谢谢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4 23:04:00
话说版主有要回应检举吗 不过现在已经凑齐一队 大概GG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5 14:01:00
想太多 大师这么容易就GG 他就不是大师了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5 14:21:00
GG是指检举被打枪阿 又不是大师GG原本队员只有两个 感觉还有点希望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5-11-25 18:09:00
所以这次T玩有没有要赶快展开神祭赌盘ww 赌21~30最多种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5 21:26:00
现在开太赶了 所以放弃 要开应该在消息刚出来时开比较好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5 22:55:00
这是无视检举的意思吗0.0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5 23:51:00
zxcelephant 该篇并不适用3-2 原句也应无此意思zyx12320 抱歉 姗姗来迟 但是2-2本就无连署机制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5 23:54:00
跟连署有啥关系阿 只是想知道我的检举回应而已@@你们回一句不处理也OK阿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5 23:55:00
关于文章内容部分 他目前文章这样是无法用2-2处理的即使是最初版原文也仅是踩线罢了,故不处理。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5 23:58:00
谢谢 那另一部份呢?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6 00:01:00
抱歉 恕我不明白另一部份是什么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6 00:06:00
我有站内阿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6 00:10:00
抱歉 刚正好回去看站内信正在翻 ok 处理中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1-26 00:14:00
谢谢 辛苦你们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1:31:00
提问 你们桶大师那条之前有提醒他在15分钟内修改吗以往其他误导或什么的踩线情形都会提醒并限期修改的吧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6 01:39:00
提醒本就视为依照情节严重决定,因为今天这违规时间较长,所以就不采取提醒且限期修改,直接要求修文。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02:00
可是我也没看到你们有要求他修文啊除非你们有站内信通知啦,因为我没看到版主去那推文事实上我前一个问题就是在问这个你们现在的做法好像是对于发文违规会通知修文一段时间后没有改掉才桶,但大师这次我没看到推文通知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13:00
3-9...板主可依情节程度判断是否直接处置或给予一定修正时间每个板主有各自的判决想法 不要因为我轻判就要求其他板主比照办理 如遇判决不合理 也欢迎提出上诉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26:00
好喔 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有人在说你们其实是差别待遇你们比较喜欢的人就给机会修改 不欢迎的就直接桶我是认为三位标准能尽量统一就统一吧不然一直被说闲话 说什么优待小圈圈排挤特点族群之类我看了也是颇不舒服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30:00
基本上落差不会太大 而且会根据现行板规来决定判决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30:00
可能你们有你们的想法啦 但有时候不说清楚容易被曲解总是有人要带风向说小圈圈小圈圈什么的真的很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31:00
所以说是标准不一 不如说本来就有裁量空间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32:00
然后这篇看要不要归零 让外面能看到推文数字变化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32:00
所以每个板主的判法也会有所出入虽然我觉得没差 因为下个月会发一篇新的板规文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33:00
那要是有版友认为版主之间判决不该有差异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34:00
顺便清一下前半段推文好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34:00
并且还拿以前别版主的叛例,几乎是相同情事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一些判决是否仍有修正裁量得空间?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38:00
所以我前面才说可以上诉 板规设立时本就有裁量空间存在因此我相对会轻判 其他板主不一定如此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39:00
标准也是让人有疑虑 所以误导就会推文要求修改,偷渡到抽蛋就不提醒直接水桶大概什么样的标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39:00
但都是基于板规规范下而有差异的误导要求修改板规有写 对方不配合才违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40:00
当初也是好意 现在有被滥用的倾向 才会提出修正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40:00
版规写误导要要求修改不从才罚,然后偷渡就不用要求?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41:00
至于这次没有提醒 w板主也有说明了这样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41:00
很多情况下偷渡其实都满无心的,这部分要不要考虑一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42:00
所以大部分都会提醒 甚至板友也会主动告知让原PO修正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42:00
偷渡这部分也在版规写明,版主要求修改 不从才桶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2:45:00
你的意见在3-9已经有写明会视情况 而且也有8-1补充说明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02:52:00
我的意思是,不要依情节要求改善,直接像误导那条一样一定要要求改善,不改才判罚,这样如何?那两条到底哪里合我这个意思我想问问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1-26 02:58:00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3:00:00
喔喔 你的意思是建议修正为比照误导那样判是吗?那个我会提出讨论#1MLWI2-9 已更正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1-26 03:19:00
我是觉得三位板主直接统一哪几条要给宽限期,哪几条不给宽限直接桶写清楚。如果要给,从何时开始计算?是发文开始算15分钟,是经检举人检举后几分钟…? 来的省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26 03:21:00
我会提出讨论看哪些条例要给宽限时间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1-26 03:21:00
把‘视情节’直接具体化说明,以免更多纷争或拿A板主判例去质疑B板主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11-26 03:25:00
好的,8-1我没注意到那后半部就没问题了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5-11-26 10:01:00
建议版主群去看看#1MCDBU4P (Sub_GMobile)这篇组务给版主群的意见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1-26 10:19:00
“ 板主裁罚时,是否给予缓冲修正期限非必要程序但一名板主有给予缓冲修改时间,而另一名未给予相似案例却产生不同结果,容易使使用者对于判例解读上有所出入板规留有板主裁量空间,辅以人治时,须更注意执行时之公平性烦请板主群尔后处理时多考量。”“ 板主群应视为一体,所有板务公告应视为板主群共治结果建议板主群对于板务决策应有共识若有需要可先行内部讨论后再行板务处置板务处置尽量不要一再更动,以免使用者无所适从。”from #1MCDBU4P (Sub_GMobile) 看起来T版主在公告下的推文似乎是在没有看过此篇判决文下所做的回应吧→ ttoy: 就说每个人作风不同了 在规则的范围内 大家的作法有各自的→ ttoy: 想法 如果你有意见 欢迎提出上诉 如果对现行板规不满如果有看过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回应才是阿(?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1-26 11:50:00
针对版主群内部标准该统一 这点我表示认同踢玩具我知道你人很好 不喜欢直接板规下去处理但标准统一起来比较不会起争议 被人抓着打也是事实今天就是有人抓着你们三人分别处理时标准不同打组务方也确实有要求版主群这部分要口径一致 是该检讨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11-26 13:10:00
反正以后对外都口径一致就不会被嘴了 至于案件不同判决不同就请当事人上诉吧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5-11-29 11:40:00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11-29 13:13:00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1-29 13:35:00
#1MMbmYkF 该篇待三人讨论 #1MMUe7DL 处理中#1MMbmYkF 该篇考虑到文章内容依然是讨论游戏设计问题虽文章语气稍微冲动,但版主认定未达引战,目前会持续追踪此文。
作者: Wil (浪漫!?)   2015-11-29 19:25:00
142654266,木属征友,H大杰爱猫芙蕾雅木时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11-29 23:43:00
#1MMmnghk 3-5-1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30 13:36:00
请问,到处回同样内容的推文会构成违规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1-30 15:41:00
视推文内容决定 不是一定违规就是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30 16:00:00
懂了,3Q
作者: keykey3310 (拉格修)   2015-11-30 21:36:00
247 080 505 征拉欧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5-12-01 10:45:00
请问一下,赠送帐号规定要五只金龙宠,如果没有但是价值有超过五只金龙宠,这样可以用发文吗0.0?虽然还没要送,不过刚刚看到好奇问一下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12-01 11:04:00
基本上"价值超过五只金龙"是一个很模糊的标准所以才会用金龙宠数量去规范,数量过少可以置底有一区用推文送的(?)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5-12-01 11:06:00
简单的说,我有一个帐号,240等了有276颗魔法石,完全没有抽过任何金龙或合作,连150送的都没抽 囧>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12-01 11:09:00
纯领石帐就目前是无法用发文的方式送吧(?)我以为你讲的是说抽到4只金龙宠都六星限这类的www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5-12-01 11:13:00
恩啊,所以才会问一下,因为之前曾经有想送的念头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12-01 13:34:00
趁现在神祭抽个五抽就能送了ww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2-01 16:09:00
有那么多石头随便抽5抽就不会违规了啊~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5-12-01 17:23:00
因为,这帐号是无金龙宠挑战,接手的人可能也这样继续玩没金龙练到240等也花了我不少时间耶 T^T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2-01 21:46:00
#1MNPrd6G 3-5 第四项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2-01 21:48:00
#1MNPrd6G 3-54.其他不特定或随机发生之事件 你的统计呢? 连图都没有偶尔一次也敢发出来 有够丢脸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2-01 21:53:00
板主知法犯法,不用警告了,直接桶吧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12-01 21:56:00
同卡卡56 检举3-5 版主带头作乱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2-01 22:05:00
#1MNQSDmG 3-5-2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12-01 22:09:00
附议卡卡56 检举 #1MNPrd6G 3-5 这么喜欢大湿风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1 23:16:00
哇 上次我被说知法犯法 结果捅了90天这次T玩身为版主还带头作乱 会被桶几天呢 期待期待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1 23:30:00
#1MNPrd6G 罚责讨论中#1MNQSDmG 此篇考量到为转贴巴哈文章 并询问 暂时先以寄信劝导 若未删除再行处分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2-01 23:37:00
谢版主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0:20:00
怎么精华去找不到t玩文章
作者: takes (拿着)   2015-12-02 00:32:00
没跟到,我可以看看吗?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2 00:37:00
目前备份在z-14-6-5-22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2-02 00:52:00
我不认为我的文章有问题就是了 因为我的重点不在我自己而是在大众 我是来问大家的结果 不是来说我的你如果硬要说是统计 那我也是在采集大家的结果当样本所以我不认为我违规 删除文章也是看有争议才删的这样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0:55:00
我是觉得没什么关系啦 不过有股哈味以前也不是没看过这种文章 一年大概一次吧另外我以前在板上看过图 最高46还48c 有点忘记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2-02 01:00:00
哈味到底是啥?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12-02 01:12:00
你觉得这样没违规?那有人文章内容跟你一样把天降改成连续金蛋你觉得有没有违规?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1:17:00
哈味你可以去搜寻一下八卦版或是新闻 我引申做哈哈姆特味使用 干 自己做注解好羞耻喔orz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12-02 01:19:00
我觉得问题是在…版规3-5.4只说这是机率相关 没定门槛…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1:20:00
我认为极值的讨论不应被视为机率文章 说到底机率文限制干 我打了四段怎么剩一段 jptt在干嘛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12-02 01:22:00
我刚打一堆 一行都没出来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2-02 01:24:00
我也觉得3-5说得应该是抽蛋和掉落率 跟c数无关 所以2-2可能会比较好一点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1:25:00
机率文限制的原因是避免小样本导致的个人体验失准发的文 而极值讨论不属于这种 然而t玩在自己文章所提及的数据有点太小 并不恰当 应省去此段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2-02 01:25:00
就只是一篇很废很哈哈的闲聊文 诚心建议要发请开分身发-_-版主的行为很容易被放大解释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1:26:00
有些人喜欢 有些人不喜欢 因为有股哈味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12-02 01:26:00
哦 2-2比3-5好多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12-02 01:27:00
都跑到楼上了还不去帮人健检(?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2 01:32:00
好啦 帮他健检了 我刚好专玩爱猫XD
作者: aotearoaz (‵・ω・′)   2015-12-02 01:33:00
XDDDDD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2-02 06:59:00
以后不管什么废文 只要加个一句大家觉得呢就能通过?反正重点都不是在自己ㄏㄏ 这种话你也敢说喔例如 我吃5生5 觉得这次3倍练技比较好练 大家觉得呢我重点也不是在我自己啊 所以类似这种文也能发搂?身为版主请你为你自己的行为注意一点 你那篇文置底聊就好 不会有人管你 硬要发文觉得自己好棒棒 真的丢脸还有 请你不要自以为你文章没问题就不用水桶 球员兼裁判请另外两名版主来说明判决就好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12-02 08:10:00
今天我是被检举人 也就是等待被判决的被告 我以被告身分发言不行吗? 我哪里球员兼裁判了?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2 08:12:00
3-5 #1MNZCB4- 展示抽蛋成果但未达标准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2-02 08:42:00
前面你的推文我不知道是以版主身份还是被告人身份说明如果有冒犯到,我道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2 08:52:00
老实说版主转被告他也还是版主不懂有什么好道歉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5-12-02 09:09:00
难怪大湿活得好好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2 10:05:00
楼上这句对照大师来自板友的说法真是不胜唏嘘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2-02 10:27:00
那篇我只能说T玩你做死还是我可以怀疑 你其实在帮赞成修板规这边催票这其实是个黑暗兵法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2 10:36:00
我不认为T玩有这么阴险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12-02 14:08:00
话说回来我有站内信检举的事情怎么都没有回音?就算不处分至少也可以回个信告知一下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2 16:06:00
#1MNgD8ls 2-1 2-2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2-02 16:10:00
#1MNZCB4- 改成XX日闲聊文就可以晒抽? CD也才50日,神祭算一个月一次好了,两个月就可以发一篇晒抽文?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2-02 16:18:00
记得不管什么文 只要是内文都不能提到几抽抽到啥所以那篇还是有问题吧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2 16:19:00
就不能在内文提到抽蛋成果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2-02 16:20:00
是吧 所以那篇还是在违规状态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2 16:21:00
等版主处理吧 给他们一点时间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2-02 16:21:00
啊不对 他的内文修掉"几抽"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2-02 16:38:00
之前T玩具已经给他五分钟处理,没处理锁文了,为什么又给他时间修正了,不是锁文就要逾期要处理了吗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12-02 16:48:00
基本上现在板规处理从宽判定居多 看一些判例就知道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2 18:29:00
acer5738G 我请JS版主再回信给你#1MNgD8ls 自删就不多做处置了liuedd 关于这点,考量到当事人显然不清楚违规的点,所以我又寄信跟他讲了一次,目前板规就是为了避免原意并非只是炫耀抽蛋的文章因为一句话而被水桶,目前就是放宽到只提到抽到谁是没问题的(一方面也是不把此类文章看在统计所规范的范围。发钱侷限的用意只是为了避免以发钱之名掩盖过不符合统计的文章洗版。但该篇600日心得确实是内容过于注重在抽中谁,稍待以2-2删文处置,但允许原文作者多充实文章内容之后再重新发文,一开始处理确实不当,感谢。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2-02 21:54:00
OK,我只是疑问为什么缓冲时间过了锁文又还能再修改,我同意执法可给予时间规劝修改,有内容的XX心得文我同意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3 08:35:00
从宽判定却是tt和wl轮流自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12:54:00
思虑不周 抱歉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2-03 16:04:00
嗯 真的很需要抱歉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2-03 16:12:00
请问回报帐号滥用的话要找哪个板主帮忙?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03 16:25:00
哪个帐号? PTT的话要去站务那边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2-03 16:28:00
可是我去帐号部一看,发现只有板主能提出多重帐号查询如果觉得有板友手持五个以上的帐号,能告知板主、让板主提出查询申请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03 16:31:00
好像可以耶,不过要有证据的样子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2-03 16:32:00
那我整理一下寄给你好了
作者: phoenix286 (团子大家族)   2015-12-03 19:48:00
请问一下 什么情况下自删会被挖出来判?
作者: Minihil ( )   2015-12-03 19:55:00
人缘不好
作者: phoenix286 (团子大家族)   2015-12-03 19:57:00
因为我看很多违规文章下面推文都建议自删 以为自删就没问题?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0:10:00
毕竟是从宽 如果是太严重的文章通常在自删前就会被m了实际上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才自删的文章 被检举也是可以判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3 20:14:00
是嘛 那我昨天检举那篇你怎么说自删不处置推 knuck: #1MNgD8ls 2-1 2-2还是判不判又要选择性执法?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0:15:00
为什么,因为你检举板规二本来就能只以删文处置,依照该篇内容,即使我挖出来重判也只会是删文,故不多做处置,我指的超过规定时间是关于强制水桶的版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3 20:16:00
违反以下板规者删文,情节严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删文是基本款,水桶是选择性执法 我没理解错误吧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0:17:00
规,例如板规三之类的,关于从宽从严处置争议性确实颇大,版主群会再详议,感谢提出问题。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3 20:17:00
是阿 既然板规三强制水桶 那为何T玩不用进桶?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0:18:00
是,删文是基本的,水桶是选择性执法。但其中也是有例外,例如原文足够详尽时被水桶便不会删文。关于T版主的事件,目前我与J版主依然讨论中。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3 20:20:00
了解,那请JS版主再好好研究板规 ,他解读的方式实在...嗯该说是与常人不同吗? 还是有创新见解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12-03 20:21:00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并水桶1~30日不等 安安 水桶呢违反就违反了 要判几天你们自己自由心证就好 无罚责很瞎
作者: iisroking (蓝山山)   2015-12-03 20:42:00
违反板规三没有强制水桶阿,就算真的违规也只要看人决定要不要提醒修文,修完就不桶了,违规都能变没违规一样,超赞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12-03 20:43:00
请问组队的分类是?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3 21:00:00
我看到 3-9 变成给予一定修正时间了然后 8-1-1 和 8-1-2 就变成空气条款了吧看来现在十五分钟已经变成参考值了?
作者: iisroking (蓝山山)   2015-12-03 21:03:00
嗯3-9那是近几个月某次板规修正,以前是没有的,反正就是板主裁量权,板主说了算,合法但被嘴活该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3 21:04:00
有谁能告诉我最近这几次给了多少时间修正?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1:25:00
ar0sdtmi 如果是要询问如何组 请用健检3-9确实是后来修正的板规,确实是比较宽松的判定。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2-03 23:08:00
我回家认真看了一下板规 T玩根本没有违反版规阿JS版主硬要以违反版规为由公告 实在相当的不恰当3-5跟3-5-1中间的那段是针对[统计]tag的描述 补述1-3用的根本没有对4.其他不特定或随机发生之事件 的规范及罚则依明确性原则根本无法对4.开罚 也不构成违规而且这篇文根本不能罚 罚了以后所有心得文死光 只要说到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15:00
抱歉 那条写那样不代表只针对统计TAG,只是在更细项的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2-03 23:16:00
某关天降到8C所以过了就样就要掰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16:00
写出关于统计囊括的类型,本身是处理所有文章内容有关机率性的东西,今天挂闲聊未达统计标准照样会处理并非是限定只处理[统计]的文章,不然太多可以钻漏洞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2-03 23:18:00
抱歉 误解了 但是补述1-3的功能不变 并无罚则的实际功能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18:00
3-X所有的罚则均写在板规三之下,并非是无罚则。关于你提到的提到天降,先前我也说过不提到实际数字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03 23:19:00
WELL 我也是想这样认定,就是3-5属于认定规则不能开罚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19:00
从宽处理,但目前实为漏洞,今天版主群已有一定结论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2-03 23:19:00
板规3只说明这归类为机率文章 并没有说明机率文章是违规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21:00
可是板规3-5-X通通有告诉你 你必须达到一定的规范,所以才会出现“那些机率文章是违规”的状况。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03 23:21:00
关于这点其实稍后就会公告解释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22:00
但今天以这样的判定遭到大家质疑固然就驳回了恩 如同JS版主说的 稍待会有新的公告文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12-03 23:23:00
今天那判决才有问题啊 根本就直接判没违规 然后版主释疑这样才合理 版规有误是判决以后再修改的事情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3 23:27:00
类似疑问已有许多版友提出 版主群也已拟了一份公告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2-04 01:05:00
所以我以后遇到天降被婊都不能纪录了ㄝㄝ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12-04 01:08:00
可以 文章主旨是机率探讨才会被禁止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12-04 01:11:00
可是3-9有未注意而提及统计这点 除非你只限定3-5派生的那几个事由的统计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4 03:48:00
啊不是有偷渡条款吗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12-04 10:00:00
那个 有些人质疑参与此次判决的版主有谁可以每次的公告都属名吗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12-04 13:48:00
#1MOIYIzl 2-1 3-5-1 开始计时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5-12-04 14:03:00
逼逼 时间到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4 18:18:00
#1MOIYIzl 处理中公告都属名可以喔 不过太简单的删文判决实际上有可能不会等到三位版主都确认才执行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5 21:18:00
#1MOedmkv 推文hayato24,3-1最近一堆双极健检门槛本来就包含复数的297,我认为先建议297及1782的所有板友都遭到相当不公的批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06 01:22:00
3-1感觉没有因此有激烈论战出现,3-3会比较恰当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6 09:41:00
所以是要用3-3判吗?原来是要五人连署啊,懂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6 18:41:00
发公开检举信? 你就寄信来 如果有公告帮你PO出来OK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6 18:43:00
那我先寄好了人在外面没办法用电脑蒐证,目前已寄出针对takes触犯板规四之检举,希望w板务协助转予另二位板主供审议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6 19:13:00
已收到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2-06 19:13:00
若有需要,我可以再收集相关资讯以辅助判决板规四需要连署吗?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12-06 19:16:00
板规四不需要连署 目前有需要会再请你协助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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