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12:46一、判决当事人及原判决公告
判决当事人:iisroking
判决公告:#1M0HfBGz (PuzzleDragon)、#1M0ZrmZG (PuzzleDragon)
二、判决修正原因
经过讨论认清自己的疏失,故再度更改判决,减轻iisroking水桶期限
补充:我的疏失在于没有先提醒修正就直接处置,和我过往所作所为不同,
没有给人机会,因此,经过和另外两位板主讨论之后,
决定给iisroking减刑,并记取这次教训,于未来做出判决前,
再三审视自己是否有所缺漏不足之处,这次匆忙判决是我的不对,
真的很对不起。
三、判决修正内容
iisroking水桶期限修正为 1天
但仍因为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当事人,再次审判受桶。水桶期限变为当次水桶总天数乘上
累计总水桶次数。
和
7-3 于深夜时段;晚间00:00 ~ 07:00违规者,加重两倍处置。
这两条规定
本次为iisroking第二次水桶,累计次数为2
所iisroking水桶期限修正为1*2*2= 4天
四、备注:
根据第一篇水桶公告: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看板 PuzzleDragon
标题 [公告] iisroking 3-5-2 天上の海原 6天
时间 Tue Sep 22 17:07:20 2015
所以将于09/26 17:07时解除iisroking水桶
作者: PuDo ( 普渡 ) 2015-09-25 14:14:00
你山本吗
作者:
pb1101 ((^ω^)嗯?)
2015-09-25 14:15:004F污辱人 要被捅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17:00当一个人心里有问题 看什么都有问题 By 佛印 (x)
那两个是他私信检举的吗?如果是的话不该保护检举人?
作者:
fortexx (闇日翼)
2015-09-25 14:18:00难怪我看到都是绿豆糕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18:00是他要求顺便解释的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9-25 14:19:00版主辛苦了!!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5 14:19:00
把检举改成质疑吧 不然我以为又私信检举了wwww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19:00检举时已经回信解释过 最后对方要求公告解释这样对方的确是提出"检举" 不是"质疑"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5 14:20:00
所以真的有检举 好吧XDDDDD
主要是直接写出是谁了 如果是写来信检举这段我没问题亦或是他有要求版主表明是他检举的
作者:
jueda (阿治)
2015-09-25 14:24:00还是看不懂再演那一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25:00私下提出疑问的我当然不会公开 因为不只有他检举这两篇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9-25 14:26:00XDDD 跪求八卦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5 14:26:00
但我不太懂为什么减轻成一天?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26:00但他要求公开解释 所以我才点名表示我有回应他的要求
如果不是他主动要求公开id 你公开只会增加板上对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27:00而且信件内容我也没公开 只是针对他所需要的部分做出解释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9-25 14:27:00这就叫做“实质影响力”?我真的不懂为何要这么喜欢挖坑来搞版务?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9-25 14:38:00一个不能只有我进桶的概念 可是还是失败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4:39:00检举别人来获得减轻天数 这招高啊!(鼓掌
看笑话有差吗 ? 他目的达到了ㄚ我改正 是"他们"
我只希望板上不要再那么多无谓的对立 互酸 钓鱼这些都跟游戏无关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43:00造成对立...好像也是@@ 好吧 我修掉
玩具休什么当初我会检举他讲白了就是他回文让我觉得他自己心里也很想战阿wwwwww
莫名其妙他全部的发文只嘘过一句也可以打成私人恩怨看来以后都站内信检举就好啦 省的被当靶子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9-25 14:47:00PTT水桶冤狱会有赔偿金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4:47:00虽然我觉得就算一开始没公开也是一样 毕竟就在案子里提出了
这大家看在眼里自己知道就好 这也是PTT的一个特色啦
作者:
bangch (BANG)
2015-09-25 14:48:00居然还有第三篇...
不过看完解释后,第一个算是有犯版规?第二个是表示以后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4:50:00我还是不懂这是怎样的疏失可以让基数三天变成一天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4:54:00还是踢玩你要解释一下 检举几个人跟减少水桶天数之间
麻烦列出来瞧瞧 不然以后犯版规大家都来写悔过书好了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4:59:00真哭 现在想想跟本洗门风今天这还不是悔过书勒 只是检举版友就可以减刑 是我太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5-09-25 15:00:00我宁愿换个ㄈid重新塑造人格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5:00:00菜吗? 第一次看到
作者:
bangch (BANG)
2015-09-25 15:01:00帮嘘 想知道减刑理由是什么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5:02:00晚点阿 等我下班洗个澡买个鸡排奶茶先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5 15:02:00忏悔酱你B嘴
作者:
cyc0307 (颗颗早安)
2015-09-25 15:07:00推lionel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5 15:07:00倍Q挂了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5:07:00CD到了 嘘T玩 说说嘴就能减刑 那写悔过书的怎办
上一个跟Q得鲁结仇的已经身败名裂惹看来我只好开大了╭乡民勒! ∕ 洨吃摊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要│ ∥ ∥◤□︵□▌ │人战│ ∥-──────-∥-╲ 口╱ │客啦│ ∕_______________∕◢ ̄︺ ̄◤ │随!│ ▎爆 黑 珍 大▕▕| | │便 │ ▎米 鸡▕▕◤ ̄◥ │点 │ ▎花 轮 奶 排▕▕╰──╯ █████████╱◎ ◎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5:09:00太奇怪啦 叭叭叭
作者:
gekido 2015-09-25 15:10:00是郑公洨吃摊 快去买喔 (′・ω・`)
作者:
bangch (BANG)
2015-09-25 15:11:00我真的搞不懂现在这判决 被玩弄三天的蛋蛋我难过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9-25 15:11:00请问一下,T版主现在的意思是说将来任何人犯了版规,只要写悔过书给版主看就能减刑囉?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5:13:00鸡排除非用烤的 谁再配酱吃啦? 阿姨你外国人逆?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5 15:14:00我吃过沾酱炸鸡腿排ㄝ有和风酱 也有泰式酸辣酱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5 15:17:00第一次听说这样减刑的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5 15:17:00你这样会被人说恶心 我被80好多次了
检举板友就能减刑 以后去窝检举区捡现成的附议不就好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9-25 15:23:00上一个因为说人家恶心进桶的.....好像是两个?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5 15:26:00
那个...板主不赶快澄清一下为何减刑吗 越猜会越夸张吧
话说,版主从头到尾没说为什么减刑,上面就这样一直黑不好吧,看板主那句我第一直觉是版主觉得自己有错的说
版主有说啊 "经过讨论认清自己的疏失,故再度更改判决"只是不知道疏失是指什么 没讲清楚疏失是指一开始多判3天 还是连续两次都没判到加重处分
这个自己我第一时间认为是指版主自己,当然也有可能向上面说的那样就是了
还是只桶iis其他踩线的没桶?如果是多判3天和加重处分没判到的多次改判算"疏失"的话我觉得当作减刑理由不成立啦 请版主自己说明?
作者:
fonlinian (提督じゃん!ちーっす!)
2015-09-25 15:34:00有党产有差?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5 15:36:00蓝羊在自问自答喔
作者:
duss (duss)
2015-09-25 15:41:00枕板主?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5:41:00枕版主XDDDD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9-25 15:42:00楼上这种有人身攻击的话 讲之前请三思
作者:
cxv61304 (cxv61304)
2015-09-25 15:42:00所以说现在是闯红灯的人被开单后多找了几个疑似闯红灯的,最后自己还被减刑成功?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5:43:00冤枉啊 人不是我杀的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9-25 15:45:00推太慢 囧TZ
作者:
arbcs (å…‹èŠæ¹¯æ™®æ£®)
2015-09-25 15:45:00有些人好像整天都很有空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5:47:00我今天上班无产出喔 整天都好有空
作者:
arbcs (å…‹èŠæ¹¯æ™®æ£®)
2015-09-25 15:52:00我也是啦zzz版主不出来吗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6:02:00T玩快出来面对R
既然版主认为自己有疏失 是不是可以在文中说明一下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17:20:00抱歉刚刚上班要忙 没有即时回应
作者:
cyc0307 (颗颗早安)
2015-09-25 17:54:00有解释给推
作者:
bangch (BANG)
2015-09-25 18:14:00的确没有事先提醒 推回来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5 18:34:00嗯 虽然有点瞎但可接受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18:58:00给推个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5 20:02:00但这样改判决伤的是你们自己 不多说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25 20:03:00求楼上开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20:13:00我不明白改判会如何受伤耶?尤其我算起来还是不成熟板主上任到现在也没什么历练的机会 犯错在所难免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5 20:26:00只要道理说的通 就能让我改判 这次就是如此
唉唷 统计文本来就供参考了 把运气成分加入实质审查干嘛根本是累死自己 就当做有人乐透都不会中不是一样
今天他就是用统计文去包装练技文啊不过因为受刑期间表现良好所以被特赦啦wwww
明明被桶的那个只是闲聊到最后PO出来,主旨明明在乱入的机率,然后这边是板主觉得自己判不好改判,但是你硬要一直扭曲黑人,不断的在扣帽子,没必要吧
看了一下板规 好像没有任一条文提到 "不能直接处置"吧况且当事人的确违反了原板规3-5-2 水桶日期还是可照算至于原第一项判决错误 似乎跟T玩解释的减刑原因也无关这样现在针对原第二项改判 T玩真的有疏失吗?...原本想这么说 但依照大法官释字第403:应对同一情况采取相同之待遇 变成要探讨 版主判决是否须遵守宪法了若判决须要合乎宪法 那变成T玩回文中的疏失的确存在..推文目的和结论相反了啊啊(ノ ゚Д゚)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