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9月公告板规 暨推荐检举区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31 23:31:05
板规一
//板旨及板务行政原则
1-1 本板是《龙族拼图》讨论板,龙族拼图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结合转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机游戏,龙族拼图为中文翻译,
其日文原名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称为《Puzzle & Dragons》亦为本板板名来源。
本游戏常用缩写为:PAD、P&D
1-2 本板板旨为让所有在PTT上的龙族拼图玩家,有个专属能分享资讯及讨论的地方。
1-3 本板发文格式:
[闲聊] 板友闲聊用,内容须与龙族拼图相关
[问题] 板友提问用,文内偷渡健检时会更改标题为[健检],并接受健检文规范
[情报] 提供所有游戏相关情报用,并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译(不限字数)
此外考量到特殊时段会有多人发表情报文的关系,
同一主题之复数情报文,最后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说明最完善之文章为主
其他请发文者自己进行删除(或由板主)!
[心得] 攻略副本/养宠/喂养+蛋等等心得分享
请各位板友统一使用降临关卡名之中文,方便其他板友搜寻 (不强制)
如:冰赫拉→冰零妃、建御名方→武刀神,关卡名称可参考精华区
[实况] 实况自己的游戏体验,实况结束后请"尽量"自己删除!
若无删除者则统一由板主"隔日"进行删除,依系统日期为准
官方生放送之实况因会有大量情报的告知,"保存时间会长一点"
并在完整情报文整理出来后才进行删除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限发一篇,但每月(依月历)可更新一次
标题请按照格式:[板友] PTT帐号 美/日/台版 组别
ID、名称、版本、组别、游玩日数、Rank、常用队伍等项目为必填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健检] 向其他板友询问/请益自身宠物队伍之组成(包含首抽)
请确实填写健检范本之六大项目
队伍、进度、转珠技巧、有无课金、问题点/目标、组成想法六项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创作] 板友创作用TAG,含涂鸦/ANSI、文章等
[统计] 所有有关于游戏机率的统计(含抽蛋、掉落、升技、觉醒机率等)
统计文相关规范请见板规三
[问卷] 张贴问卷文须经过板务审核,请使用站内信告知问卷目的、内容大纲
本项规范请见板规4-1-1
[征人] 专门给社团或LINE群招生用的TAG,详细规范请看板规4-1
[活动] 板主或板友举办活动时会使用的TAG,板友欲使用请先向板主申请。
[TCG ] 所有和TCG有关的文章皆须使用此TAG
1-4 具创意、实用、激励、有趣等特性之优良文章,板主、小板主得收录至精华区。
收录类型包含攻略文、优质地城/养宠心得文、转珠心得文、新手教学文、
论文、创作文等类。
1-4-1 除板务主动收录外,板友亦可主动推荐文章,经板务认定后,
即可收录在精华区中。
1-4-2 创作文、论文将无条件收录精华区。
请所有板友欲参与本板讨论前先详阅板规。
板规二
违反以下板规者删文,情节严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类别之文章须满30字方可张贴(不含标点符号,超连结视为一字)。
但超连结比例偏高时不计入字数,由板务判断
情报文等请先追加"编辑中"之后再追加简单说明文意之中文翻译,以便理解。
活动期间之抽蛋文于活动前30分钟始可发布
2-2 张贴无关,或过度曲解、引申、推论Puzzle & Dragons 游戏,或内容过于空泛、
无意义的询问等类型之文章。
2-3 禁止征友文,置底有专用文章可供使用。
游戏X日心得和板友文内可含征友资讯。
2-4 板友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5 文章用语严重妨碍阅读者,如火星文、注音文或乱码文
2-6 健检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需满足说明格式之要求,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7 游戏X日心得每人限50日张贴一次,此项依发文日期计
2-8 本板禁止询问首抽,有疑问请到置底每日情报询问
2-9 情报文请加中文摘要以便阅读,字数不限但须完整表达内容
2-10 发、推文内连结含18禁之图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11 针对本板或他板之板务讨论文,或于发、推文中偷渡板务事项者,
惟置底之检举区或闲聊区不限。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使用争议性、针对性、歧视性、过于暴力,色情,违反公序良俗,与犯罪关联之词汇
或以非理性、不客观、缺乏合理之论述、挑衅的言论挑起多方对立,言词交锋
造成板上严重争论,版面紊乱,视为引战。
3-1-1 若违规情形不甚严重,但经他人或板主告知后,依旧使用具挑逗的言词致使
讨论方向有过于偏激之余,为钓鱼行为。板务将锁文、禁回并给予当事人
水桶处分。
3-1-2 受钓鱼者刺激而违规者,可视情况减轻其责任。
3-2 文章或推文用语,以明示或暗示涉及特定可明确辨识之个人之人格、名誉、隐私、
致有攻击、贬低、挑衅、污蔑之情事者,当事人可向板主群声请裁判,
并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若判决确定,最轻不应少于水桶三日。
此条之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得以和解
3-3 文章或推文用语,经板友认为对客观上可供辨识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誉、认同
有所影响,于检举区发起连署,至少五人连署后,方可向板主声请裁判。
声请同时,应附有效字数五十字以上之客观理由。
3-4 未经同意任意增减他人推文
3-5 机率相关之文章:
文章主旨为讨论、发问、闲聊、展示下列各项(其一),归类为机率相关文章:
1.金龙抽蛋、友情抽蛋以及任何合作、活动之特殊抽蛋内容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练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宝觉醒之机率
3.乱入及稀有出现宠之出现、掉落率,并包含+蛋、非100%掉落之怪物掉落率
4.复数掉落择一之特定目标掉落率 (ex.特定色龙果、丸子、古代面具)
5.其他和游戏相关,且属于非固定性、机率性出现或发生者
此项目适用[统计]之文章属性,合乎门槛者收编精华区
3-5-1 抽蛋文须附上BOX截图,截图中应包含足量且相应主题的抽蛋宠
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选期间欲发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内容包含实况抽蛋之成果纪录
意即:即使是实况文,数量未达本条门槛者视为违规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如遇到单笔友情抽要花500点,放宽为85抽
3-5-2 练技、遭遇、掉落、蛋宝觉醒、+蛋、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机率
遭遇、掉落、+蛋之机率以2500体力或100场为门槛
(例:超地狱刷宝玉50场*50体,双周上级100场)
练技、蛋宝觉醒、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机率以,应于一小时内合成100次以上
合成不限单一宠物为之,但须纪录起始、结束时间,合成细项。
欲发表无法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之特别机率统计文,应先交予板主审核通过。
3-6 发表发钱文,或文章内含发钱讯息,应符合下列条件。若板友无法确定门槛,
应先去信板主确认
因抽蛋成果而为发钱,单篇须满10000P;
因练技完成、遭遇掉落成功、蛋宝觉醒、角色HYPER、情报之
发钱文,单篇须满5000P;
心得、攻略或其他事项之发钱文,单篇须满2000P。
3-7 帐号赠送文之内容物须有5只以上之金龙宠并以图为证
   不附图或单一帐号内金龙宠未满5只者为违规
帐号赠送有置底交换区,恳请善用
3-8 文章涉及误导或不实情报者,板务得要求其提供实证,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证不足以证实或由板务告知而仍不修改者为违规
3-9 于不同类别文章偷渡板规三违规事项(抽蛋/统计/健检/征友/送帐号)者
3-10 任何牵涉现实金钱之交易文。
板规四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暱称、推文、签名档),退文并水桶60日。
4-1 未经板务审核同意不得张贴广告文、问卷文、非官方及板务之活动文,
本板一律禁止毫无关系的广告文与活动文,问卷文可间接相关,
但仍需经过板务审核同意才可发文。
以P&D为主题之同人社团宣传文可自由张贴,每社团/场3个月限一篇
4-1-1 LINE群每个月可发一篇招生文,需先来信向板主提出申请
并于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文,发文时,标题请按照格式:
[征人] LINE群-LINE群名称
来信时需附上预定发文内容,如果发文文章与审核内容差异过大
将视同未提出申请,并予以处分。
4-2 提及、宣传或影射所有由板务认定为外挂或不正当游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称、签名档)
或推文,如有类似事项不了解是否违规者,请先来信版主询问。
4-3 大量洗板,张贴无意义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无意义之推文于文章内
标准由板主裁定,本条目采一篇一罚合并处置
板规五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暱称、推文、签名档),退文并永久水桶。
5-1 发表张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为不受欢迎文章者。
5-2 推、发文恶意放置钓鱼、病毒、色情广告或网站连结
5-3 重复违反同一条板规达三次,且累计水桶日期达180天者
板规六
触犯本条者,依情节严重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6-1 若有板友之行为本板板规未明载,但有违PTT站规或中华民国法律者,
6-2 站务、板务公告之特别板规,效力优于本篇基本板规,
违规事由以特别板规处置。
6-3 置底闲聊区设立用意为提供各位一个轻松休闲的空间,
故若非重大违规或离题过远者不处分
(例如:引战、讨论外挂、18禁讨论等内容)
6-3-1 本板第一篇"#1H-p79ki (PuzzleDragon) [公告] 试阅"比照闲聊区办理
6-4 为防止短时间内洗版压缩其他网友讨论之空间,系列讨论文于24小时内
达到20篇时,板主得公告讨论暂停24小时,期间内不得发同主题之文章
6-4-1 如果讨论情形有所失控,且文章数量未达6-4之规范,
板主警告仍无改善时,得比照6-4处置
板规七 处罚
7-1 累计达三次警告者,水桶七天。并重新累计警告数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当事人,再次审判受桶。水桶期限变为当次水桶总天数乘上
累计总水桶次数。
7-3 于深夜时段;晚间00:00 ~ 07:00违规者,加重两倍处置。
7-4 水桶期间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分身与本尊加重两倍水桶期限,
并累计于原定水桶期限后。
7-4-1 请他人代发文章、图片、影片者,一并受本尊之处置。但最重不应超过
水桶一年。
7-5 本版违规采一件一审,合并处置。
板规八 检举、审判、与上诉
8-1 板友于本板之言行,如有违反以上之条文者,板主群应主动或依板友之声请,
依据本板规所赋予之权限,采取相应之处置。
8-1-1 违规行为于板主示警期限内或行为发生后十五分钟内、未经板友检举而
自行修复者,不予处置。
8-1-2 违规行为业经板友检举或于发生后超过十五分钟自行修改,板务得依情节
严重程度予以免诉,或追究其相当责任。
8-1-3 违规行为检举或处置之追溯期,为行为发生后七天以内,
超过期限则不予受理。
8-2 违规检举需由受害当事人提出,若板务认定当事人不适格,得裁定驳回检举。
8-3 板友提出检举时,应以信件或检举区推文提出,不接受水球之检举。检举时需检附
文章代码(AID),违规当事人ID,违规条文及理由。
8-4 板务判决,得由单一板主或多名板主处理。判决若为警告、水桶或劣退者,应发布
判决公告并于公告中署名。
8-5 当事人得对板务之裁定与判决上诉,上诉时效为判决确定后七十二小时内,
上诉时应具备一百字以上之理由书,供板主群参考。
8-6 非当事人对于板务之裁定与判决有异议者,可于检举区提出异议并附上完整说明。
于判决后七十二小时内达五人(含)以上提出异议,则需由三名板主共同审理该案。
8-7 当事人得随时撤回其声请或上诉。
当事人已撤回者,不得基于同一事件再次寻求救济
8-8 和解条约:仅3-1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被检举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检举人与受害人达成共识,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请,以解除被检举人的判决。
为避免被滥用,一个被检举人一个月只得和解一次!
第九条 附则
9-1 Puzzle & Dragons板板规新增或变更,非经所有板主同意,无效
作者: s30175175 (Tom Pan)   2014-08-31 23:31:00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4-08-31 23:31:00
我还以为要洗版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31 23:34:00
就两篇而已啦QQ
作者: souvlaki (太空站)   2015-08-31 23:34:00
抓紧囉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8-31 23:42:00
9-1好神秘喔www
作者: Minihil ( )   2015-08-31 23:44:00
干 这板规有够细 XD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31 23:46:00
就是为了搞这篇板规 所以才一直拖到现在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8-31 23:47:00
3-1-2也好有趣啊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8-31 23:52:00
面白い
作者: Minihil ( )   2015-09-01 00:04:00
看完了..还蛮完整的 暂时没找到洞钻(?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9-01 01:50:00
6-2希望只有站务方才会用到(?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1 01:59:00
那个是有特别重大的情形出现时 才会使用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1 09:57:00
七看起来是"加重"处罚所以现在新规实施前不先公告而是即刻生效吗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9-01 10:39:00
新版板规上路将进行为期14天的宣导期真的有看完就不会这样问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1 10:43:00
原来如此,看到了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9-01 10:44:00
感觉把这段移去开头 等宣导期结束再改掉? 不然太长(x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1 10:45:00
其实我是比较习惯当初先公告,时间到再适用新规定而已所以刚刚跑去找公告没找到就先问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01 10:49:00
确实现在不仔细看不会注意到板规已经修改了..这个我会建议T玩修改一下标题或室内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1 12:22:00
那我就先修正标题和把最后一段拉到开头 正式实施后再改回来
作者: kevinxine (草民)   2015-09-01 12:49:00
3-1-2 XDDD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9-01 12:49:00
没有 7-1-4 了 Q口Q
作者: Minihil ( )   2015-09-01 12:54:00
突然想到3-4除了删除 应该多个修改?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1 13:01:00
冥狼启示就此绝迹了www
作者: Minihil ( )   2015-09-01 13:03:00
5-3不就是究觉冥狼(?)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1 13:06:00
永久桶没梗啊,当初是为了玩倍率梗才弄一堆倍率的
作者: david3809 (霜月薰)   2015-09-01 13:58:00
想问一下介绍宠物背景的文现在要改用 创作 吗?? 还是维持之前的 故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1 14:42:00
如果是说宠物的神话故事 则用[故事]如果是要介绍PAD中宠物的设定 那就用[设定]使用[设定]的案例:#1Lt7vZHP (PuzzleDragon)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9-01 16:38:00
跪求2-5增加补述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1 16:54:00
2-5怎么了吗?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9-01 18:59:00
如果能增述哪些文体会造成阅读困难 应该略好我不知道日文有没有算在内.. 类似这样的还有之前很流行的 for jptt 应该也是会造成阅读困难?
作者: hasroten (赋洛流)   2015-09-01 19:10:00
他只会跟你说版主自由心证吧
作者: biox3416 (XXX)   2015-09-02 00:37:00
3-1-2www
作者: GTR12534 (カラス)   2015-09-02 10:30:00
我觉得板规内文的撰写方向应该要一致…一下子以可以做的事来看一下子又变不能做的事你搞得我好乱啊(指第2条)像是那2-2跟2-3很明显两个就是不同方向了,既然大条的是说违反下列事项,应该是要改2-2的叙述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2 14:50:00
不是很懂楼上说的 2-2就是禁止不是吗?什么时候说可以的?2-3也只是附上例外 给大家一个方便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9-02 14:57:00
他只是觉得一个用禁止 一个直述违规是向不太妥吧虽然我绝得看起来没啥不好懂的就是了 很直观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9-02 15:50:00
#1LvgQSos 2-1 日文情报/推特文不附翻译已过15分钟ID/sonyjuij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02 22:56:00
文章已经删除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03 21:36:00
#1Lw4kZ1X 3-1 歧视 引战这篇都能过审核也太有趣
作者: biox3416 (XXX)   2015-09-03 21:39:00
哪个版主给post的要不要出来说明一下 ?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09-03 21:43:00
好文 不退吗?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09-03 21:55:00
是不是在征人文的审核上被钻漏洞了?看了一下还没上路的新条文,的确没有写出审核相关的规定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5-09-03 22:00:00
前面嘘的几乎都是群内的人自己反串 .. - -后面一些不知道情况的才来跟着嘘 ..
作者: gekido   2015-09-03 22:06:00
我们肥宅玻璃心不能嘘吗 (′・ω・`)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5-09-03 22:11:00
我也是玻璃心肥宅 所以帮嘘了 ㄏㄏ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9-03 22:18:00
认真讲 肥宅都打出来了 跟知不知道情况没关系
作者: confri427 (辅导)   2015-09-03 22:24:00
跟出千没被发现就不算一样,反串看不出来亦非吾人之罪
作者: kai08130623 (Sadaharu)   2015-09-03 22:35:00
实况文还是一样啊…放置不理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09-03 22:35:00
自己line群的事要怎么玩是你家的事 别来玩到这来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09-03 22:38:00
刚好这时机点板主不在或无法讨论吧,给板主们一点时间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9-03 22:43:00
版主哪有不在?还在羡慕说自己以后也要这样钓鱼勒
作者: FayeOwO (不是飞,是废)   2015-09-03 22:47:00
啊啊,我是以这边尚未回应判断的,手机不好Q人
作者: ake1234 (折纸は俺の嫁)   2015-09-03 22:51:00
我还想说没看到有板主回应阿 原来是又跑到老地方了 呵呵
作者: kaze1225 (kaze)   2015-09-03 23:03:00
前几楼反串又怎样...内文打那么明显(我没加LINE群也想嘘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03 23:05:00
关于 #1Lw4kZ1X 已经在处理中 请稍待版主群讨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4 10:13:00
大将军上次讨嘘那篇不是很成功吗,有什么好羡慕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9-04 11:05:00
大概是没XX的关系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9-06 13:52:00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06 14:07:00
#1Lwyq4EU 该篇已自删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9-06 20:10:00
263.276.338 亲友位常驻H觉暗埃推文怎么跑到这边了=_=麻烦T板主帮删感谢,手机推文飞错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6 21:44:00
不用删啦 手机推错文常有的事 忽略就好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07 15:44:00
T玩 你可以把雅典娜传取消精华重收一次吗我还补了一段密涅瓦相关故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7 16:27:00
收到~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9-07 20:57:00
麻烦板主帮忙重收一下8-39的精华,#1Lu3faRP,谢谢!收的时候各降临连结还在编辑,感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7 21:18:00
已重收精华 并把上面四行删除方便阅读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9-07 21:37:00
感谢T玩!m(_ _ )m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09 22:54:00
T玩 我的赫拉本纪写完了 现在可以收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09 22:55:00
收到
作者: GPX2000 (阿忠)   2015-09-14 18:49:00
http://i.imgur.com/nTOXyO0.jpg 这个id一直在洗推文,来乱的请版主处理一下,谢谢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09-14 18:52:00
ID:XXZXX 4-3 在推文里乱推
作者: zxc654033 (啦啦啦)   2015-09-14 23:34:00
还有哪边有洗推文阿 我要去朝圣一下我只看到金钱关那篇w啊我看到四篇惹
作者: kmysterious (Kmysterious)   2015-09-15 00:08:00
他是在本版的好几篇文章都有推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15 00:09:00
可以提供文章代码让我了解情况吗?
作者: kmysterious (Kmysterious)   2015-09-15 00:11:00
作者: k1230588 (恒秋)   2015-09-15 00:22:00
他到处洗 在NBA板也看到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9-15 00:56:00
同一个版内这样应该构成洗版和广告嫌疑了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09-15 07:26:00
洗推文又来了 置底5点25分的时候
作者: GreenComet (迷宫の十字路)   2015-09-15 09:08:00
可以用4-3宰了洗版的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9-15 11:32:00
#1LzkcYjz 05:25 05:26 08:33 08:33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9-16 22:13:00
想问一下 转日本人推特上的统计可以用统计tag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17 00:09:00
符合标准就可以 但是要附上资料来源与征求对方同意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9-19 16:40:00
6-4会不会发动啊 照这趋势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19 16:42:00
文章如果继续出现 我会先公告提醒现在才8篇 应该还好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9-19 16:54:00
了改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09-20 15:01:00
#1L_bXDWR 偷渡抽蛋
作者: xxlinusNeD (黑骨妖)   2015-09-20 15:14:00
同上,原PO推文挑衅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20 16:44:00
#1L_bXDWR 处理中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20 18:12:00
是说这边站庆奖金名单提了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0 19:35:00
我有提部份了 剩下的等js整理好由他补提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9-21 00:28:00
#1L_jEOOP 3-5-2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1 16:01:00
#1L_jEOOP 已处理完毕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09-21 22:52:00
#1L_kWeKU 3-5-2偷渡宠物练技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2 17:09:00
#1L_kWeKU 已处理完毕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2 17:53:00
听说非当事人在这边上诉 上面那篇的处置2偷渡练技没有问题然而处置1的证据在3-5-2中并没有如-1的抽蛋写明需附上证据若版主认为需要证据 应于板规修明 且在修正前不应以此处置
作者: Exmax1999 (两千)   2015-09-22 17:58:00
同aki80 版规3-5-2根本没标明需证据 且只有3-5-1写明须附上box截图而3-5-2并无 自然会以为此规定只适用于3-5-1 如果今天截图那行字是写在3-5这一大项就没话说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22 18:12:00
我也觉得不妥 3-5-2并没有提出证明的强制规定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2 18:13:00
补充 甚至以已经收编精华区的白云之海统计也只有PO文者自己key in的结果
作者: rsghost (rsghost)   2015-09-22 19:44:00
同意Exmax1999 应将3-5-1的标名证据的描述移至3-5会较佳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5-09-22 19:44:00
上诉#1L_kWeKU 处置1并无注明需证据;顺带若1成立,按照推论刷加蛋不可能合成小于100次内,另以常识推论满技要求人家继续吃未免过于强人所难
作者: rsghost (rsghost)   2015-09-22 19:52:00
照楼上这样常识推论的话样本低于100练满的都可以随便发统计了 统计就失去意义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5-09-22 19:55:00
上诉#1L_kWeKU 处置1并无注明需实际証明;处置2;又没表明为练技统计,怎能以统计文处置?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2 19:55:00
另建议3-5修改“文章主旨”之叙述,否则随口一句升技抽蛋率都不应该以此条裁罚
作者: rsghost (rsghost)   2015-09-22 19:56:00
同样的情况套用在抽蛋就很清楚了
作者: kaze1225 (kaze)   2015-09-22 20:02:00
觉得版规本来就没规定要附证据不该罚+1,但老实说我也不觉得有必要改版规,毕竟要举出所谓无瑕疵的证据本身就有极大的困难,如果因此导致版友们不敢或是不再有能力发统计文也非为人所乐见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2 20:05:00
这算版主的自由心证范围吗?
作者: k1230588 (恒秋)   2015-09-22 20:06:00
照这讲法以后要统计练技不就只能准备好几只同时练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2 20:09:00
那的确不太合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22 20:10:00
上诉#1L_kWeKU 3-5-2并未明确规定须证明及证明范围B练技 周回之证明范围显于执行上有较大困难更正 B->且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9-22 20:15:00
版主有权可以用冻结版规大法来补上水桶所需要的理由
作者: dinosd2 (...)   2015-09-22 20:41:00
内文很明显只是提到练技的过程,可以当做主旨来水桶板主的自由心证已经大到像YouTube一样,有检举先桶了吗?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2 20:48:00
吵1就算了 吵2的3-5看清楚再来凹好吗 (呵欠)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2 20:53:00
很清楚啊 “文章主旨”
作者: dinosd2 (...)   2015-09-22 20:54:00
文章主旨好像是乱入统计,怎么会有人当做练技统计呢(思考
作者: joseph513   2015-09-22 20:54:00
想请问一下之前活动中奖名单何时会发P币呢 谢谢
作者: dinosd2 (...)   2015-09-22 20:55:00
文也只是顺带提到天使练技的过程,又不是原文的主旨呢检举人可是用偷渡练技统计文哦叫板主的哦
作者: a24285293 (鸡眼)   2015-09-22 20:56:00
看清楚文再推喔(放屁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9-22 21:13:00
难怪之前很爱偷渡澄清文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2 21:21:00
说是乱入统计然后展示练技成果 果然一贯作风w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2 21:36:00
对不起我没看到3-9 那处置2我觉得没问题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22 21:39:00
处置二我想很明显板规已有规定关于处置一我们讨论中,请稍待 感谢配合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2 21:52:00
希望版主在考虑判决时 能加进被水桶人有前科记录的考量版规7-2还有发文时间属板规7-3 深夜条款的部分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15-09-23 00:28:00
版主方便把#1L_Hz_iC收进精华区妈?怕下次找不到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23 00:50:00
#1L_Hz_iC收进文摘里 只要按tab就能看到了
作者: a020012393 (Zach)   2015-09-23 01:40:00
就事论事我是觉得该条板规很奇怪啦证据难以提出是一点 再来是最奇怪的2 该文主旨应该也非练技 而是乱入率 还请板主多想想
作者: cxv61304 (cxv61304)   2015-09-23 07:32:00
板上也很多主旨是闲聊内容偷渡抽蛋内容的,还不都是桶了,不偷渡就没事了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9-23 10:24:00
问个无关的问题 练技觉醒合成的测试要在一小时内有什么意义吗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23 10:54:00
原则上以同一时段的机率为准啊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9-23 11:22:00
有证据证明有时段性这种东西吗就算有 一小时这标准是怎么定的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9-23 11:36:00
订时间是必要啦~不然我今天喂个10只,下个月20只…etc只是时间的长度可能要斟酌一下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23 16:26:00
#1M0NSAmQ 有点不要脸 但我希望这篇也可以收精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9-23 18:00:00
已收关于练技时间 不设置的话 可能有人是跨活动练技 导致有2UP和2.5UP的情况 原则上希望提供的参考是能更有参考意义的所以才设立一个小时为基准 又不太可能同一只要吃到一百只所以这部份放宽为不限宠 只看练技只数就吃一百只练技宠而言 一个小时应该是绰绰有余虽然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真要改时间让成果都是同一小时我们也只能认了 也算为了避免这情况 所以才定一小时为限再多 有心改时间或分几天练的人就更轻松减少 怕有人网络极度不稳 导致时间不够用我自己就遇过只是为了吃5只肥料 结果花了10分钟还没搞定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9-23 22:39:00
我觉得一天内还算可接受吧~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3 23:43:00
检举#1M0ZrmZG内sheffler推文挑衅引战 已在置顶推过类似推文 由前后推文可确信乃是针对该案检举人挑衅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4 00:01:00
检举当事人不适格,裁定驳回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4 00:09:00
不适格....我以为我检举的是3-1-1而非3-2耶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4 00:12:00
3-1-1就更不可能成立了呀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4 00:17:00
置顶推文没人被钓到 公告文下又继续钓 这样不成立吗还是他就是讲该案检举人所以只能3-2 其他人不能检举?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4 00:25:00
他这样的推文是否指的是检举人还可以讨论不过引战的话,我认为是还没到那样的程度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4 00:37:00
好 那我再确定一下 所以是板主认定不到3-1 而我非当事人也不能3-2才不适格 不是3-1要当事人囉?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4 01:04:00
3-1不用,3-2需要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4 10:41:00
因为用不适格驳回 我以为现在3-1也要当事人 感谢解答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5-09-24 13:56:00
#1M0uvwYK 猜测文算2-2吗?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09-24 13:59:00
检举#1M0uvwYK 无意义且无根据的猜测文2-2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4 14:35:00
如果禁猜测文 神祭票选猜好几次...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09-24 14:59:00
他算过度曲解引申呀 而且没根据ww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4 15:00:00
其实我觉得蛮有可能0.1的 希望被打脸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5-09-24 15:02:00
神祭票选至少还有整理前回名次 能力就真的只是纯猜测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09-24 15:31:00
funkD那篇他自己推文根本钓鱼Exmax1999: 在推文猜错根本无感 发文猜错被大家嘲讽才愉悦 呵呵这样算钓鱼?不过他文章内容真的很空洞
作者: noumi (noumi)   2015-09-24 16:22:00
结果他应该猜对了阿 不然不用改6C www
作者: Tiyara (------)   2015-09-24 20:48:00
#1M0uvwYK 推 horsedie: 笑看70厨各种崩溃#1M0wxjFr 推 horsedie: 70厨玻璃心碎满地搂依照板规3-3,征求五位联署
作者: Exmax1999 (两千)   2015-09-24 21:41:00
#1M0uvwYK 嘘 AwayCC: 14c 我看你的脑袋才是残到没有办法思考吧? 果然__人发废文 检举 板规3-2已经指名道姓攻击本人脑袋 后面的挖格填空很明显想要说我废人发废文 意图用空格来规避板规
作者: skyerlight (灿华落尽)   2015-09-24 23:09:00
楼上那个明明是被你钓鱼钓出来的...
作者: Exmax1999 (两千)   2015-09-24 23:10:00
钓什么东西...我本文是有谩骂还是酸人吗我推文说被嘲讽 有说被辱骂才愉悦吗? 没M成那样好不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4 23:31:00
这饵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9-24 23:32:00
连署Tiyara 我需要附理由吗?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24 23:45:00
需要 50字即可 寄给我们打在这里都可以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4 23:45:00
可以的话附上一下,另外提案人请加注50字理由
作者: GreenComet (迷宫の十字路)   2015-09-25 00:12:00
http://i.imgur.com/KuQVLLS.jpg 遇到但死在蒸笼王 只好吃石领回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9-25 00:14:00
所以现在楼上是要检举麒麟吗
作者: Tiyara (------)   2015-09-25 00:27:00
板友horsedie于麒麟改版讨论串中,戏称对麒麟能力有所疑义为“70厨”,并以“笑看”、“崩溃”、“玻璃心”等字眼攻击之,对认真讨论该情报之板友有失公正,盼能依板规3-3进行处分。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9-25 00:35:00
附议Tiyara
作者: gekido   2015-09-25 00:45:00
帮附议Tiyara (′・ω・`)
作者: hinabluemoon (苍月家当主)   2015-09-25 09:53:00
附议Tiyara
作者: GreenComet (迷宫の十字路)   2015-09-25 10:18:00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5-09-28 13:39:00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8 14:41:00
阅站方不是判了吗?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09-28 14:46:00
#1M2E76k- 内容空泛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09-28 14:50:00
#1M2E76k- 内容空泛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8 14:51:00
从6-2来看 站方已经开罚单了板上就没有必要再判了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8 14:57:00
少来了 6-1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8 15:02:00
我觉得检举前应该看清楚规定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8 15:06:00
呃 不过看了一下好像也可以 看有没有1事不2判的问题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8 15:17:00
站务上的违规,既然站务已有处置,本版自然没有重复处罚之必要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28 15:22:00
6-1 若有板友之行为本板板规未明载,但有违PTT站规(ry板规六 触犯本条者,依情节严重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好奇这条要怎么解释和应用,求开释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9-28 15:26:00
我想版规六的情节严不严重应该是现任版主的判断吧?
作者: Minihil ( )   2015-09-28 15:30:00
这条很久了吧 前版主怎会需要问人呢(?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9-28 15:40:00
干嘛这样 也许他真的很好奇嘛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9-28 15:42:00
从2013就有的板规结果前板主在这边求开释 ㄏㄏ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28 16:13:00
也别这样啦~ 毕竟当初也从来没有使用这条的机会我想对于这条不了解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站务的违规通常是"使用者违规"也就是使用者使用PTT时的违规行为,然而一般版规规范的是"看板违规",也就是每个看板自己订的的违规行为所以当"使用者违规"的行为,却要求版主以"看板违规"来处置,是非常吊诡的事情所以我才说,既然站务已经处置了使用者违规的行为自然没有必要再处置的必要与正当性例外是,"使用者违规"同时也对看板秩序、人员等造成严重的影响,也就是该使用者违规同时间也造成了本版或版友的损害,并且在版规未有明确订定此看板违规之相关处置时,我认为才有动用到6-1之可能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09-28 16:45:00
我也觉得应该是类似js说的那样 如果有违反站规的发言但是版规没有规范到 可以先用这条做处置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5-09-28 16:55:00
取消对#1M2E76k-的检举 已修文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09-28 16:56:00
#1M2E76k-脱裤子了 取消检举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8 23:07:00
想问一下 梵天龙卷风有分类 其他长系列的也可以分个类吗XD对我就是在说贵乱的希腊罗马神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9-29 13:53:00
#1LiDG1-T已收录 关于希腊罗马我等等整理一下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9-29 21:06:00
感谢/ 这样好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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