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olinslik 3-2-1 天上の海原 3天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3:18:18
一、违规文章
z-13-6-5-18
二、违规内容
作者 colinslik () 看板 PuzzleDragon
标题 [闲聊] 抽转蛋抽到吵架的经验
时间 Wed Aug 12 22:59:00 2015
───────────────────────────────────────
玩了几年的手游,本来一直以为法老神抽就是互相酸一下,最多酸几个礼拜也就没事了
想不到这次泳装抽竟然能抽到吵架,果然比基尼妹子魅力惊人...
事情是这样,这次公布的新角里有几只暗水属的,由于BOX贫乏,推不倒赛八,所以我家
凯特水位一直是摆老吸,刚好这次有小执行、泳装潘还有泳装盾这三只比起老吸更适合补
位,所以我就抱着一丝希望跳下这个坑了,然后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 某A :你有抽吗
To 某A :要开始抽了
★ 某A : go
然后我把剩下的60石全投了进去,结果很满意(有闪注意)
http://imgur.com/xxxxxxx
因此我就很高兴地回他水球
以下恕删
三、处置条例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2 机率相关之文章:
文章主旨为讨论(包含发问、闲聊等)下列各项(其一)之内容,归类为机率相关文章:
1.金龙抽蛋、友情抽蛋以及任何合作、活动之特殊抽蛋内容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练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宝觉醒之机率
3.乱入及稀有出现宠之出现、掉落率,并包含+蛋、非100%掉落之怪物掉落率
4.复数掉落择一之特定目标掉落率 (ex.特定色龙果、丸子、古代面具)
5.其他和游戏相关,且属于非固定性、机率性出现或发生者
3-2-1 抽蛋文以附截图为原则,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选期间欲发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内容包含实况抽蛋之成果纪录
意即:即使是实况文,数量未达本条门槛者视为违规
抽蛋文之截图必须包含相应主题之抽蛋宠在内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并附图
四、处置内容
colinslik 水桶 3 天
作者: Minihil ( )   2015-08-12 23:19:00
原来故意踩线发转蛋的不会退文啊(笔记)#1Lo3jT88 (PuzzleDragon) 这篇内容打多点就能少退文真可惜
作者: danielqdq (摸射里Moxury)   2015-08-12 23:20:00
噗噗 再晒啊
作者: x78212 (穿袜猫(づ′・ω・)づ)   2015-08-12 23:21:00
想推第二篇最可恶′・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3:21:00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我相信大家是误犯 所以会给改错的机会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5-08-12 23:23:00
两边都好幼稚′・ω・`)
作者: Minihil ( )   2015-08-12 23:24:00
所以要碰运气看是抽到哪个板主囉 标准呢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8-12 23:25:00
T玩具你要思考的是群起效尤...不是误犯
作者: bangch (BANG)   2015-08-12 23:26:00
这不能判断成刻意乱版吗
作者: dogcatking (狗猫王)   2015-08-12 23:27:00
隔没多久就冒出第二篇同类型违规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3:28:00
事不过三 今日再有第三篇 我会严格处置
作者: noumi (noumi)   2015-08-12 23:31:00
还可教化 我懂 鬼岛法官们最相信人性
作者: billy61518 (卡瓦豆斯)   2015-08-12 23:32:00
没跟到 想看完整内容欸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3:32:00
完整内容可去精华区看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8-12 23:49:00
今日?也就是说明天发就没事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3:57:00
谁说没事 违规照办 只是严格程度的差别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15-08-13 00:02:00
所以明天出现类似的也要等三篇嘛@@?
作者: tnst92191 (CHbrother)   2015-08-13 00:02:00
还可教化 呵呵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8-13 00:06:00
判罚严格程度/违规严重度的判断依据?法官说了算两篇在我看起来差不多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3 00:08:00
会根据情况再做判断 不一定三篇才严格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08-13 00:09:00
现在贴那种东西出来哪个不是想嘲讽那些百抽非洲人特别条款势在必行
作者: Minihil ( )   2015-08-13 00:15:00
不用特别条款3-2就有规则啦 只是原本为了遇到不好判的可以调整轻重的浮动日期和退文被拿来无视前判例 自由心証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8-13 09:13:00
不是说会记录吗,同性质案例同处置不就没问题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3 13:07:00
有纪录 情节轻的我都判3天 重的判7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