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4 00:02:39板规一
//板旨及板务行政原则
1-1 本板是《龙族拼图》讨论板,龙族拼图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结合转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机游戏,龙族拼图为中文翻译,
其日文原名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称为《Puzzle & Dragons》亦为本板板名来源。
本游戏常用缩写为:PAD、P&D
1-2 本板板旨为让所有在PTT上的龙族拼图玩家,有个专属能分享资讯及讨论的地方。
1-3 本板发文格式:
[闲聊] 板友闲聊用,内容须与龙族拼图相关
[问题] 板友提问用,文内偷渡健检时会更改标题为[健检],并接受健检文规范
[情报] 提供所有游戏相关情报用,并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译(不限字数)
此外考量到特殊时段会有多人发表情报文的关系,
同一主题之复数情报文,最后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说明最完善之文章为主
其他请发文者自己进行删除(或由板主)!
[心得] 攻略副本/养宠/喂养+蛋等等心得分享
请各位板友统一使用降临关卡名之中文,方便其他板友搜寻 (不强制)
如:冰赫拉→冰零妃、建御名方→武刀神,关卡名称可参考精华区
[实况] 实况自己的游戏体验,实况结束后请"尽量"自己删除!
若无删除者则统一由板主"隔日"进行删除,依系统日期为准
官方生放送之实况因会有大量情报的告知,"保存时间会长一点"
并在完整情报文整理出来后才进行删除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限发一篇,但每月(依月历)可更新一次
ID、名称、版本、组别、游玩日数、Rank、常用队伍等项目为必填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健检] 向其他板友询问/请益自身宠物队伍之组成(包含首抽)
请确实填写健检范本之六大项目
队伍、进度、转珠技巧、有无课金、问题点/目标、组成想法六项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创作] 板友创作用TAG,含涂鸦/ANSI、文章等
[统计] 所有有关于游戏机率的统计(含抽蛋、掉落、升技、觉醒机率等)
统计文相关规范请见板规三
[问卷] 张贴问卷文须经过板务审核,请使用站内信告知问卷目的、内容大纲
本项规范请见板规4-1
1-4 本板M文原则:情报文、攻略文、优质地城/养宠心得文、
转珠心得文、新手教学文、创作文。
请所有板友欲参与本板讨论前先详阅板规。
板规二
违反以下板规者删文,情节严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类别之文章须满30字方可张贴(不含标点符号,超连结视为一字)。
但超连结比例偏高时不计入字数,由板务判断
情报文等请先追加"编辑中"之后再追加简单说明文意之中文翻译,以便理解。
活动期间之抽蛋文于活动前30分钟始可发布
2-2 张贴无关 Puzzle & Dragons 游戏或内容过于空泛、无意义者之文章(推文不受此限)
2-3 禁止征友文,置底有专用文章可供使用。
游戏X日心得和板友文内可含征友资讯。
2-4 板友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5 健检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需满足说明格式之要求,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6 游戏X日心得每人限50日张贴一次,此项依发文日期计
2-7 本板禁止询问首抽,有疑问请到置底每日情报询问
2-8 情报文请加中文摘要以便阅读,字数不限但须完整表达内容
2-9 发、推文内连结含18禁之图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10 禁止针对本板或他板之板务讨论文,讨论板务请到置底检举区或来信板务
2-11 不符板规一、板规二发文条件者给予十五分钟自行修改,依系统时间计时
时间内未修改者删文处置,同篇文其他违规一并处置
板规二规定之时间一律依系统时间计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或
个人、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之形式,无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
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借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本版不禁止队伍、宠物 之讨论或优劣比较,但希望各为理性讨论。
和解条约请看7-2-2
3-2 机率相关之文章:
文章主旨为讨论(包含发问、闲聊等)下列各项(其一)之内容,归类为机率相关文章:
1.金龙抽蛋、友情抽蛋以及任何合作、活动之特殊抽蛋内容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练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宝觉醒之机率
3.乱入及稀有出现宠之出现、掉落率,并包含+蛋、非100%掉落之怪物掉落率
4.复数掉落择一之特定目标掉落率 (ex.特定色龙果、丸子、古代面具)
5.其他和游戏相关,且属于非固定性、机率性出现或发生者
3-2-1 抽蛋文以附截图为原则,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选期间欲发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内容包含实况抽蛋之成果纪录
意即:即使是实况文,数量未达本条门槛者视为违规
抽蛋文之截图必须包含相应主题之抽蛋宠在内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并附图
3-2-2 练技、遭遇、掉落、蛋宝觉醒、+蛋、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机率
遭遇、掉落、+蛋之机率以2500体力或100场为门槛
(例:超地狱刷宝玉50场*50体,双周上级100场)
练技、蛋宝觉醒、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机率以样本数100为门槛
此项目适用[统计]之文章属性,合乎门槛者收编精华区
3-3 帐号赠送文之内容物须有5只以上之金龙宠并以图为证
不附图或单一帐号内金龙宠未满5只者为违规
帐号赠送有置底交换区,恳请善用
3-4 文章涉及误导或不实情报者,板务得要求其提供实证,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证不足以证实或由板务告知而仍不修改者为违规
3-5 于不同类别文章偷渡板规三违规事项(抽蛋/统计/健检/征友/送帐号)者
3-6 任何牵涉现实金钱之交易文。
3-7 板规三之采检举制,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供板务参考,
情节重大时,版务有权不待检举处处置。
检举不受理超过一周之案件,依检举及违规事实之系统时间认定
此制度分为:
1.当事人检举(当事人认定同申诉的当事人认定)
2.一般民众检举:单篇文章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依照规定说明理由以便板工参酌
一般民众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才得成立受理
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板规四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暱称、推文、签名档),退文并水桶60日。
4-1 张贴广告文、未经板务审核同意之问卷文、非官方及板务之活动文。
以P&D为主题之同人社团宣传文可自由张贴,每社团/场3个月限一篇
4-2 提及、宣传或影射所有由板务认定为外挂或不正当游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称、签名档)
或推文,如有类似事项不了解是否违规者,请先来信版主询问。
4-3 大量洗板,张贴无意义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无意义之推文于文章内
标准由板主裁定,本条目采一篇一罚合并处置
板规五
张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为不受欢迎文章者,退文并永久水桶。
板规六
违反以下板规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6-1 若有板友之行为本板板规未明载,但有违PTT站规或中华民国法律者,
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6-2 额外公告之附注条例及暂行/临时条款,效力等同板规。
6-3 置底闲聊区设立用意为提供各位一个轻松休闲的空间,
故若非重大违规或离题过远者不处分
(讨论板务、引战、讨论外挂、18禁讨论等内容仍会处置)
6-4 为防止短时间内洗版压缩其他网友讨论之空间,系列讨论文于24小时内
达到20篇时,板主得公告讨论暂停24小时,期间内不得发同主题之文章
6-4-1 如果讨论情形有所失控,且文章数量未达6-4之规范,
板主警告仍无改善时,得比照6-4处置
板规七 加重处置及权利救济方式
7-1 加重处罚:
7-1-1 累计犯规纪录达警告第三次者,警告变更为水桶七日。
7-1-2 违规受水桶处分之累计次数计为当次水桶之加重处置
例:第二次受水桶处置且当次为板规三-水桶三十日时计为二倍,加重至六十日
7-1-3 深夜违规者违规处置两倍,本条之加重与 7-1-2 累计
深夜时段定义为 00:00 ~ 07:00。
7-1-4 水桶处置后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与本尊一并处置,
并加计一次累犯倍率,分身违规者加计两次累犯倍率并追加于水桶帐号之处置
代PO受处置人之文章者与原受处置人处相同处置
7-1-5 违反同条版规3次经处置仍不悔改者,退文并加重225倍违规处置
7-1-6 本版违规采一件一审,合并处置,加重条款同时适用于多件违规之处置计算
7-2 权利救济:
7-2-1 当事人对判决之结果受检举者对检举方有任何疑问、意见时,
请来信提出由板务讨论裁决或利用 Sub_GMobile 组务管道提出
当事人之定义为直接受影响之人,如推文违规时直接被影响之原po、
违规文章及推文直接指定之ID、板务直接处置之对象等
7-2-2 和解条约:仅3-1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检举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检举人与受害人达成共识,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请,以解除被检举人的判决。
为避免被滥用,一个被检举人一个月只得和解一次!
7-2-3 检举区亦可针对板务判决提出异议
五人以上对同一篇判决公告有异议并提出完整说法时成立异议案并重新审查
异议案之时效为判决公告起算三日内
7-3 文章内含板规三至板规六违规内容但自行修文者,采检举制受理案件
受检举者若发文及修文删除违规内容之时间间隔未满15分钟则不处置
依系统时间及修文纪录为准
情节严重者/恶意闹版者则不适用此条版规处理
7-4 当检举之议题进入组务处理后,不再受理同一案件之检举及异议申诉。
即刻起实施以上版规
以上。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8 12:48:00检举收到了 审议中 请稍候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8 12:20:00那句话是说在讲他吧XD还是要检举用海巡 玻璃心讲他的人XD可是现在风向不是往w吹 如果是检举讲w 海巡玻璃心的人板主会很为难耶~办了换板主会被战ㄛ不要用检举当斗人工具好嘛 要友善(X)
感觉就是个分身跟他认真干嘛 还是呼救Q德鲁比较实际
作者:
reser (azeroex)
2015-05-04 00:03:00头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5-05-04 00:04:00头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4 00:04:00本篇为板规与检举区 请别在此"玩耍"谢谢
其实我还是不懂 既然已经禁止发文问首抽了为什么健检还是要特地提首抽?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4 00:13:00这样说吧 "首抽"是归类在健检中 所以单问首抽是不行的如果只想问首抽好不好 可以在闲聊那边询问但如果不知道首抽的发展方向 在闲聊问又怕没人回应总要有可以询问的方式 所以把这部分算在健检范畴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04 00:18:00你谁阿 乱么吉
当初禁首抽文是因为他是健检范畴吗0.0"? 有点不懂
你可以发健检文问这首抽怎样组怎么组好 发展如何但是不可以[问题]这首抽如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04 00:37:00禁首抽是大家不想看到 版主看一下板规觉得用健检处理
作者:
cokaka (=_=)
2015-05-06 14:55: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6 15:32:00文章已不存在
作者:
cokaka (=_=)
2015-05-06 22:07: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6 22:48:00我看到了 思考中请稍后!
好奇为什么pad版的两个多重帐号查询都无声无息...几个其他后面申请的都已经处理完毕了说 真微妙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7 05:55:00这个问我们板主也没用 因为送出去的审查就没消息那个不是我们审查的 如果我们能审查 也就不用送了QQ
作者:
cokaka (=_=)
2015-05-07 16:19:00恩 自删规避版规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9 19:07:00这个请等另外两位处理谢谢
经查并无明确违规1. 该篇文从开版到现在持续累积推文达七百多页就内容与推文本质上已可视为另一个闲聊的空间2. 依据版规6-3,除非重大违规不然闲聊区不处分T君虽然连续推文,然累积推文页面仅有两页实难视为重大之违规,因此不予处分更正,累积推文页面为三页
尊重板主群的判决,但请以身作则,该推文并无明确规范为闲聊区,以6-3解套并不合理仅以板主主观认定该文为闲聊区就以6-3的“置底闲聊”判定并不合理另外,虽该推文仅占了全版面的5%左右但那些推文仅仅在一小时内发送,若这样并不视为洗版那可以说明为何吗?另外,若只考虑到文章的比例而不考虑实质版面占了多达整整三页,是否有点过于强辞夺理了?以上我的意见已陈述完毕,还请板主群再次认真审视该问题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0 04:05:006-3是指"置底闲聊区" 不是闲聊推文即闲聊区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0 06:52:00我对t版主推文什么的没意见, 毕竟那边不乏那类推文但麻烦请别说什么自己好战耐战, 又说怎么定义空泛之类的讲难听的, 会让人觉得, 版规该怎么处置 我说了算真要抓真要照这标准检举? 大家一起下水桶讲更难听点, 这看做是以版主权责在威胁版友也无不妥烦请以后注意下类似的发言, 谢谢超黄金没东西烧, 也不需要把自己架上火堆吧
同上,相信由我来说会比较有说服力,版主权责并不是给你这么用的,说好听一点是文字游戏,说难听一点就是耍嘴皮子了不管这次你们最后决定如何处置,请你们好好审视本问题
作者:
k701 (AKG)
2015-05-10 14:06:00爬到那篇看某人推文 还好我不是投他 不然应该会很干 颇呵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0 14:20:00我在此向各位道歉 经过他人指点劝说之后 我终于明白我的言论失当之处 从今起我会更加谨言慎行 感谢大家的指点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0 14:53:006-3不是只有置"底"吗?只因为那样就说是另外的空间那只是积非成是吧...还是意思是只要烙到够多的人,就可以随意开另外空间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1 00:52:00由7-2-3对a020012393:
#1H-p79ki ttoy 4-3, 3-1判决异议非明文规定不可自行扩大解释板规内容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5-11 01:22:00由7-2-3对a020012393:
#1H-p79ki ttoy 4-3, 3-1判决异议板规内只有规定置底闲聊区 不可自行扩大解释板规内容况且文章内丝毫无悔意并视此为正当行为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5-11 11:10: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1 11:18: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1 12:37: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1 12:50:00#1LJuYfMw 这篇我没看到BT战女神耶 你是不是贴错代码?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1 16:48:00总之那篇以3-1结案了 就这样吧
简评为个人想法 他说很强也不能说他误导不然以后谁敢出来讲话 海水一退就被检举吃桶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2 15:00:00我觉得OO就是一个完全用不上场的垃圾 这也是我个人想法拉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2 16:13:00像楼上这个大概就会被检举引战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6:58:00你们版主在判检举时 烦请 “检举版友ID”跟说词附上好吗自己推了权利救济 然后不知道受害者是谁 是写好看的?
保护检举人,所以除非检举者自愿出面,不然不可能公开如果要和解的话,请先私信版主,由板主代为转交检举人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13 17:02:00这时候是不是可以用7-2-3?
2.一般民众检举:单篇文章五人检举即受理想请问版主 是真的有五个人检举? 抑或是版主用3-7执行该推文并没有点名谁才是被骂的受体 理论无从判断当事者我想请问版主 三个推文都有5个一般民众检举?一般民众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才得以受理 所以该推文发出后 2天内就有5人吗?我只质疑这点 请版主做解释 不用告知检举人是谁没关系我这么做的用意是要搞清楚版主受理检举的标准何在方便我日后检举的时候用 有判例你们绝对没话说不受理谢谢 静待版主佳音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17:06:00对5/13公告水桶判决有异 请版主附上前因后果 不然一句废物就可以桶那还要什么判决
请问我检举该篇ttoy3-1有受理吗?还有你们还未回应为何该篇能用“置底闲聊”解套ttoy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7:09:00我看初音推文也心生厌恶 感觉被冒犯 怎解啊?
7-2-3有说适用板务判决 但没有到5人 应该就那样了(?
先回应a020012393君,ttoy我看不出哪里有引战...而且就算是闲聊区也是会抓引战跟18禁的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13 17:12:00重复推文 破坏版面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3 17:15:00那个和解都是和"当事人"和解吧? 是谁检举的没关系阿只是通常大多是当事人来检举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3 17:16:00不然5人检举的去和5人和解 当事人在旁边堆砂吗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7:18:00五人检举还要在文章发出48小时 算推文时间好了早就超过了 所以我们假定是当事人好了 当事人是谁?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3 17:20:00还有版主认定的明显违规也能直接处理就是...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7:27:00等等 如果是走有人检举 非当事人 哪检举时间到底怎算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3 17:27:00版主使用3-1进行判决的时候应表明所谓版主群是那些人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7:28:00的? 五位版友检举好了 时间早就超过48小时了 还能受理吗?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7:30:00啊啊 耍笨了 SOR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7:35:00可以麻烦解说一下他们被捅的推文, 有指定是谁吗 ?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J版主你再不针对我质疑的点做回应那休怪我不客气 你要走官腔路线那我会依法走该走的程序明明可以简单解决的事情要闹这么大 我不懂你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7:44:00造成他人不悦以致检举 -> 具引战事实? 那就这样吧
感谢J版主解惑 跟之前caca5566板有的事件一样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3 17:52:00走程序记得先凑满5人提异议 然后版主不理你或不服再往上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17:57:00比照之前认定自己是吕龙玩家觉得"吕龙厨"攻击到了一样喔?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8:01:00只要觉得是当事人就可以去检举 还因为保护ID可以不需在举区推文 私信检举 哇塞 暑假大概会忙到死喔XD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8:03:00所以别人摆了椅子, 只要坐得下去就可以检举囉 ?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18:04:00他意思看起来是这样没错阿
作者:
cxv61304 (cxv61304)
2015-05-13 18:05:00所以以后水印玩家,看到难吃印就可以去检举了
作者:
cxv61304 (cxv61304)
2015-05-13 18:06:00"其推文已造成他人不悦,具引战之事实"就达到了难吃也是贬抑,全垒打了这个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气哈哈哈)
2015-05-13 18:14:00谁在说火时是BBA试试看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8:21:00同secundus3-1 理由一样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8:22:00对了我认定我自己是当事人, 麻烦请不要说需凑五个人谢谢
对不起 可是板归哪里有规定你认定是当事人我就不能认定我是当事人呢?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8:23:00喔不是说这个, 我怕凑不了五人, 过几天跟我说不受理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18:24:00我在置顶瞎聊也很久了 说我是群聚OO哥 我举双手赞同!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气哈哈哈)
2015-05-13 18:24:00一堆当事人....变群嘲了XD?
版主这边说一下 我们都自认是当事人 不用凑5人谢谢
抱歉,我指的都不是以上ID。若造成您们阅读不悦请见谅。若这样说明还是让您自认是我提的那种人,我无法阻止,谢谢。
以前的判例 caca5566也不是在说J版主 但J版主跳下来说自己是当事人 然后还是照样依版规被处分了 请版主依照过往判例作出公正的裁决,否则将上诉组务,谢谢
若有相同判例可循,那就是我出言不慎,造成检举们的版友不悦深感抱歉,烦请版主公正处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9:02:00那不重要啦, 重要的是板主认证了, 只要你觉得你是当事人你就能检举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13 19:05:00“我们中出了叛徒” 中出二字算是2-9 影射性交吗?
那句话不是"我们之中有人是叛徒"的意思吗?为何2-9?
我现在才知道高端是贬抑的意思阿 我想说大家讲得很开心 以为是一种友好关系或是称来自哪里的人呢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13 19:12:00这句我之前也有说过 当时没人检举不代表过关啊~~现在太危险了 还是先问清楚比较好
Terry大 那如果真的有叛徒检举你引战 那还可以要求版主公布检举人ID吗?(误
然后,建议版主要修版规,不然检举处理不完的。有时候检举的理由千百种,目的却很明显就是那一两个。
欸我看了一下 4/10有一篇指名我的推文耶 我贴在这里看版主会不会算这是挑衅或谩骂喔嘘 cokaka: J猪头真吵 → cokaka: 果然吕X都是白痴啊如果我在时限内发现的话 这句算不算违规阿?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5-13 19:43:00算的机会很高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19:44:00你当当事人去检举的话就算吧, 上面有人问过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19:49:00请各位冷静稍安勿躁 我一个一个来回答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19:52:00@secundus & acer5738G & john0909:
#1H-p79ki 关于这推文请详细叙述你哪边符合他指称的对象? 当事人已出面说不是你们你们引用js板主的事件 也请根据该事件的情况来解释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19:54:00不然证据不足我无法判断当事人是针对你们
脱下裤子才会看到大OO 我认为有涉有性器描写脱下裤子 到底是会看到什么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19:55:00@secundus:
#1H-p79ki 高端也有称赞的意味 根据前后文来看
我常常在置顶发言啊 置顶是一个角落 我对于看不爽的文章也会狂嘘狂酸 也会一直检举啊 所以讲群聚OO哥我觉得是讲到我了 这样可以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19:56:00我不认为free79826有贬低你的意思@TerryTam 那句话也是要根据前后文判断 没有前后文我判定没事 除非有前后文 不然就这句来判罚有文字狱的疑虑
然后这种时候才质疑当事人的身份可行性喔 之前caca5566那次都过了,别跟我说我这样不算当事人喔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19:58:00@l12203685 关于新的板规部分会做更正 现行仍有很多BUG要修@JPIGHEAD "J猪头"要根据前后文去判定是否针对"J开头的板友"如果是说一张有着猪头的人物图 "J"可视为"这"的代称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20:01:00当事人只要出面说不是指该检举人就没事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02:001. 我常在置顶嘘文 2. 我常嘘文 这样够清楚吗?
针对t版主回应J版友的话我提出反驳 j版主明确跟我表示觉得自己是当事人就能检举,即使"J猪头"并非明确指向指J版友他理应有检举的权力,若因此感到不舒服便应该要依照版规3-1水桶惩罚才行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03:003. 请问 panbie 跟 cokaka 的推文, 有指明是在讲谁吗 ?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03:00后面的"吕X都是白痴"也是 这句话如果是在练技时说的那并不违规 但如果是针对人 那就是违规
t玩具别再用这种理由帮js护航了 当初直接闹上版务大家都很清楚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04:00我并没有看到, 而下判决的j版主也在公告中说 未见明确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05:00@wklxbiwee:
#1LJB3hOj 这在我开始回应后才检举 我稍后会去
回应s93184s 日前caca5566案也有说他不是指j版主,但经过j版主上诉组务后依然依照版规进行惩处了,因此即使当事人出面否认也一样要进行惩处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20:07:00是阿 结果就是caca5566这样回应了还是受到惩处
请问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吗 ttoy若是当事人不方便还请js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20:09:00还是说需要我们认为是当事人的每个都走组务?
如果板主不接受你是当事人的状况 你可以拿着你觉得是你
回答 请回答该篇为何算置底就好 我第四次问这问题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10:00所以j版主的判决是依某位自认当事人的检举而下的, 有错?而结果就是, 该推文令此人感到不快, 具引战事实 -> 水桶
@secundus 现在就是觉得J板主的当事人认定范围太宽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13:00奇怪了, j版主认得那么宽, 怎么换 t版主就变严格了 ?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13:00我先在这边声明一点 板友有检举的权利没错 但板主是否认定违规是另外一回事 不能混为一谈 我在这边受理你们的检举并开始处置 处置结果如果不满意 可根据板规上诉换人重审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15:00那希望t版主的判决跟j版主一致吧-------------------接着是高端-----------------------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15:00这是写清楚的流程 我也只是根据检举开始处理而已
上诉太麻烦了 是我的话我会私信检举给想要他判的板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16:00至此对我的声明是否有意见? 没有意见的话就让我继续处理检举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16:00不用说最近, "高端"这词在这版是褒是贬,当版主会不清楚?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17:00请先回答对我的声明是否有意见? 不然七嘴八舌都说不清是在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20:17:00所以T板主跟J板主的判决方式一致吗 板主之间有共识了?
没意见 但我那条到底有无受理呢 还是需要私信询问?
对你的判决标准感到遗憾 以后有问题绝对不会找你处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20:00我只要求, 一切依照j版主判决理由 2.b. 处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21:00@a020012393 请你询问另外两位板主 我是当事人不便回答
如果高端是贬 那我觉得之前很多说这名词的人都该桶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21:00"然已有其他板友检举,足见其推文已造成他人不悦,具引战之事实。"
t玩具我敬你是难得有在做事的版主 别为了护航js黑掉了
我一直不觉得高端这名词是贬阿 我只认为这是一种称呼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23:00我觉得这是酸啊, 版上看到高端什么的, 贬多于褒你再想想, 今天我是在置底检举, 要是寄信去给版主
了解了 那还请 jschenlemn 回应我的问题 若得不到回应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0:24:00你要找谁理论 ? 一句保护当事人就打回票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24:00我从没要护航 我现在是以板主的身分来处理板务我当初的政见说了我不会放任检举不处理 至少会回我看到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25:00就算现在我再怎么不愿意 但我仍必须为我说的话出面负责所以针对前提的部分大家有无意见?没有我要继续处理检举了
相信js事件你应该也很清楚 请用相同标准判决 不然不排除上组务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3 20:26:00我想请问你的判决标准与J板主是否一致?板主间有取得共识?
很明显是没有 以后不用这边推文检举 直接私信js版主踢玩具你如果不依照js版主的逻辑去处理就是上组务你可以说 既然这边都要求要js版主方法办事就请他来办不要自己淌这个浑水 只会更难看
@板主群 目前来看板务标准并不一致 将来是否可以指定案件给想要审理的板主审 又权利救济的标准是否该下降如果要维持板务标准不一致的状况 上两件事情应该是值得讨论的另外要注意的是 组务并不会认为J有J审法 T有T的审法 而
组务会看过往判例 反正有caca5566那件案底 很好说话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5-13 20:36:00我以前就说过你们不可能永远意见一致 这样用3-1很容易出问题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说中了 再重新检视一下3-1怎么玩吧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5-05-13 20:44:00私信js检举啊 傻傻的 在那边NOW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5-05-13 20:48:00除非是 项庄武剑 意在沛公, 其实想打的昰t和G lol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3 20:50:00总之检举我收到了 请原谅我新人一个 不知该如何面对这样的状况 所以会仔细思考 请各位等待之后的公告说明谢谢
随便 反正请版主群正视js版主这样判决所带来的后续影响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0:52:00请问版主可以回复我在17:06的问题吗?谢谢
我直接挑明的说 我认为js版主的判决会造成这样的影响我没有说她的判决不合理 是带来的后续影响太大请版主群正视这个问题 你们无法正视的话就真的会上组务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3 20:56:00我记得上一版的板规没有规定当事人才能检举的样子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5-13 21:11:00原来说不是指谁就好了 那被桶的两个有没有机会出来说
往上看推文 都会找那篇推文处理了 T玩具不用4-3?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1:28:00置顶是版主认证的"实质闲聊区"啊, 虽然板规里没这项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5-13 21:59:00被桶的两个人说谁 瞎子也看得出来拉 不过当事人说没去检举就是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2:04:00对不起我没加什么群的看不出来, 我检举楼上 3-1理由 : 我不是瞎子, 这推文令我不悦 (′・ω・`)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说的是谁 同secundus检举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5-13 22:40:00哈哈哈 sec让我整个笑出来了 XDD
瞎子也看得出来 你们看不出来 应该表示你们不是瞎子才对除非是你们看不出来可是瞎子看的出来 这对你们有贬意才可以用这个讲法去告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5-13 23:07:00楼上你突破盲点搂 这是我笑的原因XDD话说如果标准真玩到低 往后一定会很有趣 害我期待起来了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5-13 23:09:00真的很能扯 呛别人不如瞎子还好意思转弯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3:11:00抱歉理解错误, 原来我被讲得比瞎子还不如
作者:
cxv61304 (cxv61304)
2015-05-13 23:13:00抱歉,我好手好脚被说成比瞎子还不如,检举andy3580 3-1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3 23:17:00拍谢 呛人瞎子不如还想硬凹 检举andy3580 3-1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17:00>>JPIGHEAD你是反串的还是队友啊…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3 23:19:00有够无聊的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19:00现在变成所有看不懂的人都可以检举andy3580的意思?
那也要检举人先认为瞎子是低人一等的存在才可以...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3 23:20:00大检举时代不就这样 ? 去问那位开启大门的版主吧
然后真的有视障的同胞 就可以检举他们歧视 大检举时代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29:00那你这句 除非是你们看不出来可是瞎子看的出来 这对你们有贬意 ←视障朋友也可以检举?
我加除非就是因为我并不这么认为 除非你们如此想因为现在就算是盲胞也有可以上ptt的工具跟权利拿不如盲胞来告说真的不太适切就是了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34:00你的除非是连结上下文的吧 并不是本句的否定命题你把除非拿掉看看阅读上的字意是否有产生偏差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5-13 23:38:00阿~ 不用讲这么多拉 就这样一口气就把标准扯到最低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39:00下一句是 才可以用这个讲法去告吧?可是前面推文并没有提到不如视障朋友带有贬意 点解?
对 因为那是讲法 不是我的想法 我也没要告阿你在想啥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44:00前面连提都没提到那是谁的想法?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45:00这边除非的用法是or 不是not
...耳机肥宅是在提到那个"当事人"之前的事吧...一下说是line群一下是针对某人搞得我好乱啊
容我说一句,在"看"这件事上,盲人本来就不比正常人
说瞎子看的出来已经歧视了,再说其他人不比瞎子?要歧视也是原发言者歧视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48:00>> JPIGHEAD不然请你解释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3 23:51:00我很认真的要讨论 不然我以后违反版规会被桶耶你的那句话不就先有视障朋友不如人的前提才有后面的叙述不然怎么会说是贬意
视障朋友本身在视力上不方便确实是物理性的存在说别人不如视障朋友可以是很多面向..所以说不如视障朋友是代表视力不如视障朋友还是阅读能力不如视障朋友?这样会变成循环喔XD 就像之前脑袋有洞进水桶一样XD脑袋有洞本身就是一个确立的事实 检举者脑袋没有洞->感到被歧视所以去检举?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4 00:04:00确立事实与歧视没有相关吧两件事情?也跟辱骂没有关系
我只是拿另一件事情来举例 很抱歉把话题扯远了就两件事情而言 "比瞎子不如"这句话跟"脑袋有洞"同样都是某种程度上的攻击性话语阿
原句其实并没有提到瞎子不如 只有说瞎子都看得出来而已
全盲就物理上不太可能"看"出来还是你要延伸理解成视障朋友可以"理解" 那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4 00:14:00今天你老版跟你讲这个嗨赖连瞎子都看得出来 我就不信
其实这还满文字游戏的 建议你们可以告告看 不成功又可以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4 00:14:00>> JPIGHEAD 我们讨论的是你的推文吧?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4 00:15:00有人的理解会是正向的(摊 这都可以扯
上组务了 还是当事人 ok的xvmon 我没有在跟你讲话。
是说我要绑头巾证明我是哪一群的以免误伤友军吗?(X
头巾没有用的,只要失言,你我都是敌军(?不用说告告看,上面检举不会被无视吧XD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4 00:18:00我相信今天版主连匿名私信的检举都肯受理我们这些具名检举的 又暗照规矩在检举区推文检举的应该会按照规定受理吧 静待版主的回复囉^^;))
版主也有说 受理一回事 过不过一回事 不过想必你们也会遵循版主的作法吧 不过 上组务解决 是这样没错吗?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4 00:21:00上诉组务?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4 00:24:00当今版主JS也上诉过组务啊? 有问题吗?
完全没有问题 完全走的是正当程序 太棒了! ハラショ-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14 00:38:00如果某位板友一直针对特定人做攻击 引战 早该判永捅了我的观察啦 一堆板都没这边乱 就是板主和板规定的太没魄力
如果他一直有在做攻击引战 应该是在他做得当下拿出来处罚 不是超过一周的期限后还在清算
咩 判永桶又会有人跳出来说偏袒阿 就意见给不完阿.
怎么没有看到提出调查申请?ptt也懂得吃案吗@_@?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4 00:44:00猴子案据转述者说:4X说:排程中 共有33案在排 一周5案
所以caca是去年就在排了吗@_@? 而且为什么没有文章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4 00:46:00要问组务吧 你问板主怎会知道呢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4 00:46:00不知道 忘记今天在哪篇看到的了 也有可能是太难查了?
caca有文章 只是没下文 等我一下我找给你等等 CACA的结案了阿?就砍CACA帐号OOBLACK停三个月
我是问猴子的 caca有文章 但是猴子怎么没有不都是多重帐号吗@_@?
看到了 感谢你的文章代码 那这样没下文该怎么办呢@_@哇 那真的是◢▆▅▄▃-崩╰(〒皿〒)╯溃-▃▄▅▆◣了
我在这篇开头就有提问了 到如今看来是真的要变悬案了
请问我能把 wwwwwww 看成 w(klxbiwee)wwww 再笑我的意思吗?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14 08:49:00建议修改7日追溯期板规 在不容易的地方犯罪不等于没犯罪不容易看见的地方犯罪 那只要躲过7天就能安然无事?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4 09:01:00我有疑问 帐号部没判案跟版主有什么关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09:04:00这我也不清楚 我只知道送帐号部好像要找组务完全没和我说过帐号部有需要我出面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4 09:06:00所以就不是版主吃案啊
我同意funkD大所讲的,不然现在根本是在四处躲著酸人躲七天这样,觉得可以在修改,喜欢板上躲起来偷酸就不要怕被知道,很多时后知道了都超过七天了..想上诉也无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09:12:00主要是板规怎写就先怎判 不然就像无照驾驶遇到闯红灯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09:39:00这部份我个人主张废除检举执行制度 不然违规在眼前却无法处理 很讨厌 另外针对时限这点 个人看法是超过7天没其他回应时即可处置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09:43:00如果是我会订检举不限期限但不朔及既往 判决异议则有期限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09:45:00当然不朔及既往 不然大家整天翻旧帐就好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09:46:00话说检举算是偷懒制度吗XD 正常来说板主看到违规就要判了检举用意应该是让板主没注意忽略的地方提出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09:47:00这我也很纳闷 看板规说要检举处置 我都快哭了QAQ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09:56:00很诡异阿 异议不针对是否违规事实..结果在吵大检举时代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01:00我认为无违规提出异议 版主认为违规所以维持原判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02:00表示以后遇到相同标准的事我一样可以检举
这种时候我和蓝羊都没有互相跟对方引战之意 但因为非检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03:00有必要但非主要 没人检举就不能办很奇怪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4 10:03:00
很想提异议啊 不过都说要说明了 反正有三天我就等啊
Minihil 所以如果是我讲的那种情况呢 没人检举被处理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04:00板主自行办了有问题那是另回事
可是你说看到了就可以办 纳就是版主可以自行办不用等人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05:00没人检举可看作板主检举 有争议就是组务协调阿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06:00我觉得当事人检举只是一部分 不能限制板务处理
要这样走我完全OK 游戏规则讲清楚就好我不希望的是游戏规则还没讲清楚我就被搞掉了
Minihil 所以我提出了可能出问题的地方囉假如我和蓝羊互亏但是用辞不太好 结果版主自主判定引战实际上我和蓝羊没有吵架的意思 只是互亏而已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08:00祝福M版友事事顺心 不要哪天一不小心成了大检举时代的牺牲者
总之大检举时代已经开始了 我现在只想搞清楚游戏规则上板看个游戏资讯也要这么麻烦 这点令我十分不悦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09:00现在就等潘比部分的释疑出来 就能确定游戏规则了
难讲喔 之后要在怎么解释规则也没有差喔也可以像这次一样 冻结版规然后修改部分条文就了事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10:00你觉得我违规就检举阿 酸那么多次了我拿捏的很好齁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11:00要走政黑模式 那下场很明显 我相信版主群不会这样的
...我没有觉得你违规齁 我很认真的跟你讨论可能的案例你要曲解我的意思 我只感到十分的遗憾 唉政黑模式喔 昨天临时修改条文就有点这样的味道?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13:00我再回AS啦 不是说我哪天会变牺牲者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13:00他是说我吧XD 我是觉得人难免有时候会失言 提醒一下不要被抓小辫子
任何情况下被抓到小辫子都可能牺牲阿 这就是大检举时代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发言跟不要上版了真的走到这步田地 我只能说令我感到十分心寒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14:00被抓辫子 确实有违规就办阿...又没差
Minihil所以我的意思是 要搞清楚游戏规则不然哪天被一个我不知道的游戏规则硬被挖鸡蛋里的骨头当作小辫子来处理 那会觉得很莫名
我有疑问 请问短时间内同IP是否有可能是分身?@@
当然有可能 但是不能直接咬定是分身 多半要送帐号部毕竟还是有单纯只是同样的IP的可能性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18:00没牵涉违规或争议 单纯同IP 不会受理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4 10:19:00你安德鲁嘛(?)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23:00free说的应该是7-1-4 可以问问版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10:24:00针对板规的部份会在研讨 可能会变成部份规定是检举制也说不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0:24:00具体判定还是要上交帐号部才能查
恩 我是好奇这部分是否有踩到7-1-4板规不过这边看来要申请查询分身结果后才能知道了OAO
理论上是 只要cokaka在水桶期间开别的ID上来推文
多重帐号这部分的水桶加倍判定比较严谨 不用担心误桶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10:28:00因为不是分身的话 就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说话 无法管
我也觉得我被人质疑也很特别....明明就都不同人 囧
除非有明确证据指出 两个ID承认互为分身不然不会直接办被人质疑就算了 你是清白的就会还你清白至于cokaka有没有开分身推文 这个应该要上缴帐号部了
第一篇是 littlenee 的部分 第二篇是cokaka的部分我和他无冤无仇啦 因为仇他的不是我
她如果没用过推文去注意谁念什么系 我也懒得理他原来检举别人会被贴标签 ...下次寄信好了(?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4 10:36:00
无冤无仇结果特地去查IP吗w 违规就检举 不用扯别的w
我也是别人说这是他帐号才会去查囉不然我想大家没这么无聊 囧
我对于你怎么查为何去查没有意见啦 反正有违规就是违规我只在乎程序上的正义 这个我基本上只能说他自找
我本来就是就事论事 看ID办事或护航这样的嘴脸很难看我不讳言我跟caca5566也很好 他被起底也只能说自找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4 10:40:00
其实也没人问你为什么去查啊 但是多讲那句就很颗颗w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4 11:26:00窝是中坜的!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4 11:30:00
你为什么要戳破他呢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4 11:41:00你都贴澄清文了 我只能说是考古学界重大发现吧X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4 11:52:00好 请总统来(咦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4 12:21:00大总统跑错棚啦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4 12:43:00
文章都在那边 还要装不知道自己是哪边就很☆难☆看囉
这个装得太好笑了XDDDD 拜托不要把我画到另外一边唷全世界都知道我跟小OO有仇到不行
阿就不是我群就是敌群XD 所谓两大群就这样来的啊XD
好可怕~~我真怕被某群归到反对他们的呢那是你认为的两大群啦 反正你不就跟free79826同国好险我本来就跟他同国呢^^ 最讨厌扯什么line群的呢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5-14 12:52:00切八断,不跟你好了,看这版突然有种回到童真的感觉XDD
你跟free79826都很喜欢脑补别人的话 为什么我跟你同群你要这样对我 我说的同国可没扯到line群耶
咩 我跟nonverbal有说有笑 那我跟他同国还同群
我才是跟你们同国的好吗== 我没觉得碍眼 别再脑补了
我不是脑补 只是表示礼貌 谢谢 我以为这是基本网络礼仪啊大家都是同国的啊XDDDD 难道在座有人拿不出台湾护照?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4 13:01:00欸欸 为什么我中枪了 查理你这样对吗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4 13:03:00种花民国身分证难道不能表示我的清白吗QWQ
看来还是被划分了呢OAO 下次还是学好站内信检举好了可是不在置底检举又会被说是_____群判的 好难选
我只是就我昨天问你你回答我的 没有要划分的意思喔~而且我跟你们同国 别讲的好像窝是坏人ㄝㄝ就检举啊..水桶期间开分身来推嘘不就自爆
其实我上面推文不是回应你的部分阿OAO 大家都PAD国的是吗 还是这边还有敌国份子在!!!!?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13:16:00麻烦要闲聊请转到闲聊区好吗?把这篇的空间留给板务谢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4 13:23:00js板主会出面解释 请耐心等待谢谢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14:31:00我已寄信给G版主, 麻烦有闲暇时回答一下我的问题, 谢谢另外, 按照
#1LL43-ow 之说明, 我自认所提出之三个检举均符合该说明所提之检举要件, 若有缺失, 请版主来信询问若无, 请比照
#1LKmpNcM 处理, 感谢
对
#1LKmpNcM 判决 提出异议 异议原由:板主认定的3-1过于宽大 不符常理 甚至有拿A所做之事冠B之罪的嫌疑尤其panbie的举证 js板主在
#1LL43-ow之3.违规认定中第2项中提到 panbie是回应spicysmall 而后又说是攻击其他特定群体挑衅 明显前后矛盾另外cokaka的高端举证中 cokaka的高端举证中并没有其他负面用词 是否高端=负面用词是板主的自由心证呢?*不知道为什么多打了一次 请自行忽略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4 15:28:00
对
#1LKmpNcM 中panbie板友之判决 提出异议 理由如下判决中所引两句推文分别在knuck发自介文(20:49)前后相差六小时 因果关系薄弱 而与s板友之推文仅隔30分钟且中间无任何推文 显然在回应s板友所谓"呛爆你们"以此指证废物一词在暗讽特定群组实属牵强
作者:
AwayCC (萌萌爱猫粪转厨)
2015-05-14 15:31:00征h觉爱猫打木宙 打完发心得XD 279761419
理由一样?你小当家吗 自己打一串啦对不起我错了 我只是在练萧威 不要检举我
检举楼上练消威 (σ゚∀゚)σ(σ゚∀゚)σ我小叮当 你小ㄉ家吗 (σ゚∀゚)σ(σ゚∀゚)σ
作者:
lokilin (Loki)
2015-05-14 15:56:00对
#1LKmpNcM提出异议 用两篇文章的推文穿凿附会推文明显是在回应spicysmall的呛声 并没有证据说其指特定族群 仅为两人之聊天行为 并不符合3-1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14 17:14:00对
#1LKmpNcM 提出异议 版主所提出的前后文关系十分牵强并不能够作为证据说是针对特定族群
#1LL6TF1f 3-1hibaba: 没关系,就是有人很厉害爱嘘文,这就是ptt
补充
#1LKmpNcM panbie版友判决异议理由我看不出来版主们举证的事项跟panbie的推文有什么关联在我看来也是在跟spicysmall版友呛声 不然就是对空气喊话 这样要牵强的扯说是针对某个特定族群我认为不妥若无当事人的话 panbie案需要在2天内5人检举才算数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14 18:25:00上面洗掉再建议一次 希望取消7天追溯期制度有时候犯罪行为不一定会在七天内被找出 但他还是犯罪又不是要玩捉迷藏 干嘛设定7天 另外建议能增加累积永桶
我认为追溯期还是要有 是否七天可议 但不能没有如果不射追溯期的话 恩 隔壁的R6事件很可能重演关于R6事件的详细 可以请版主问peterman167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14 18:37:00尤其在3-1的部分 看板功能为讨论游戏 而不是在吵架引战但罚则却只有1-30天 推文部分更不可能退文 实在有点太轻
真的这样这如果在现在大检举时代严格执行下去的话...基本上讨论游戏的人大概会少个一半以上 因为被桶光了现在照版主的逻辑就是我认定是当事人就3-1囉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5-05-14 18:49:00干不要拿我救援啦(崩溃
funkD你要撤销检举追溯我觉得好事 前提是非大检举时代gilerby 你引发的那个真的是大检举时代的惨案经典阿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5-05-14 19:29:00
同上 感酸人就不要怕被桶还开分身 这句话有引战之图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19:29:002.证一 - 另条推文曰"真的觉得判决不好 你下次就出来选"该推文中之"你"可视为在指定同页中有推文的我又, 该言论认为我不应对判决有所质疑, 令我感到不悦同样有挑衅, 引战之意图
[提问] 同使用者两句推文前后矛盾 如 你看得出OO跟XX的关联 真是厉害 / 很明显OO跟XX就没关联阿 是否引战?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19:40:00很难看", 我在该篇有推文, 而此推文有暗讽我为cokaka分身之嫌, 令我感到不悦, 同有挑衅, 引战之意以上, 陈述完毕, 烦请j版主照
#1LKmpNcM 标准处理, 谢谢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4 20:24:00很抱歉言论造成板友不悦 个人深表遗憾 尊重版主判决如果可以的话 我愿意用永桶来换取板上的和平希望版主跟板友们不要在对立了 你们说好不好阿?最后 还是要说声版主们辛苦了 加油 我会永远支持你们的如果我的一桶可以消除版上乱源 杀鸡儆猴 我愿意牺牲小我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4 20:52:00这里是检举区 并不是您个版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23:37:00烦请详细解说, 为何同样是令人感到不悦的言语某不知名之人对cokaka与panbie的检举成立而我对superLM的检举不成立(其他3检举未指名j版主,暂搁)同样令人感到不悦, 同样指向特定群体, 为何不到标准 ?
依照
#1LL43-ow 目前针对特定群体攻击的审理原则如下1. 确认话语对象是否指称特定之族群。2. 语意上具备贬抑、污蔑、攻击、嘲讽之意味3. 有该群体之当事人提出检举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23:40:00此"标准"是如何衡量的? 所用言语? 不悦度?
这三点照着s版友的推文很明显是合乎j版主的逻辑的4. 版主认定以上条件皆具备且确认该行为已对该群体造成伤害后进行裁决也就是说 经过版主群讨论这不造成伤害吗?所以造不造成伤害 是版主群说了算? 不是当事人说了算吗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4 23:42:00旁观者非特定族群亦不包含于个人、宗教、学校、地域 etc我的观察啦
依照J版主的逻辑 应当是当事人觉得受到伤害不舒服就算版主只有依照检举人提供事证去看事证是否符合以上几点的标准 并且有符合标准就进行裁决
作者:
hibaba (...)
2015-05-14 23:45:00额..那我那篇有造成谁的伤害吗,不会这么敏感吧XD
如果不符合标准 也有义务说明 究竟是哪一条 哪个部分不符合标准 这都必须要讲清楚 否则我会质疑版主想省麻烦不想理会特定版友的检举 只用一句"未达标准"就打发掉真有这种情况 我会视为处理检举上的双重标准以及怠职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23:47:00应该不会离谱到是用谁谁谁检举来衡量的吧 ?...
以上 请j版主明确说明s版友究竟哪部分的检举未达标准否则敝人将质疑版主双重标准及怠职我相信是不会离谱到 用谁谁谁来检举才办事这样衡量我相信我们版主办事都是十分公正的j版主的习惯不是很好 我相信他纯粹只是忘了进一步解释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4 23:50:00对了, 若我所提之其他三件同性质之检举现无人处理的话
我希望版主不要让我失望 不要开启大检举时代没两天就爆
所以说 只要慈会使用上并未达引战标准 即便语意上具备贬抑、污蔑、攻击、嘲讽之意味也不会踩线 不会受罚是吗那么所有骂人不带脏字 贬损人不带辱骂性字眼都不受罚?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33:00那又为何 "高端"足以判3-1 ?
同上 高端判罚3-1的意味何在? 高端不是称赞用语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34:00"旁观者很激动"这无贬意 ?
j版主你的标准请定义的明确一点 骂人不带脏字就OK?
这我无法明确回答,需要依照当时情况与个案判断但是大原则是不变的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36:00认为我不应对判决有所质疑, 否则应当出来选版主 --这没有贬意 ?
那我请问 判罚标准的"足以踩线的词汇"究竟到哪边你们用什么样的标准判定"词汇未达引战标准"是版主看了不舒服呢? 还是检举人看了不舒服?我想你会回答是前者 我的观察啦如果标准是"版主看了不舒服"那么我更恐慌啦我要怎么知道我使用的词汇在版主眼中究竟会不会踩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39:00那两字根本对spicysmall讲的, 请问检举人是spicysmall ?
这是我最大的疑虑 我是看版使用者有权利知道标准到哪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40:00这难道不是某人觉得"废物"两字在讲他 所以提出检举 ?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0:40:00
3-1并未限定词汇需要什么程度 请板主不要自行加条件依照嫌疑人语意判案可以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41:00你说不是因为高端被捅, 那cokaka为何被捅 ? 因为"屁眼"?
我记得是因为"耳机肥宅"然后你们又擅自认定将"肥"和"宅" 视为贬意 我不太懂欸这是代表你们歧视胖子和宅宅吗所以认为肥和宅两字带有贬意 视为攻击性语句 所以3-1这是我的观察啦 我不晓得j版主怎么理解的 能否解释一下
对于案例已经在之前公告说明了,我想这里不用浪费空间
你们认定3-1的词汇的标准 究竟是不是由当事人认定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44:00为什么我认为令我有相当程度不愉快的字眼,在你判来无事?
我爬了阿 你说依照PTT用语和社会观感来看阿s版友的推文 你难道要说依照ptt用语和社会观感 非挑衅?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46:00我被当作cokaka分身我是非常赌烂, 为什么这也没事 ?
在ptt社会上 被质疑水桶开分身是一件很羞辱的事情喔还是说版主群觉得被质疑被水桶开分身一点也不羞辱?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0:47:00
隔上万篇的文章可以拿来佐证"上下文" 同一篇文章内的挑衅因为没有脏字就可以放过 现在是这意思吗
如果是这样那就是价值观上面的差异了 我希望能搞懂版主
分身的话请看本篇之前的推文,那是在说littlenee疑似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49:00请问j版主, 您到底是有认真看过, 还是打算敷衍了事 ?
我也知道版主很辛苦 但是这样的判例是你们起的 要负责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50:00他指向推文群体, 我也是有推文的一员, 中间还跟他呛过
可是j版主 你明明说过不用管他到底在说谁 只管自己感受你当年质疑caca5566吕龙事件也是 潘比说废物也是为什么这次事件就不是呢? 我是不是可以质疑你双重标准
acer5738G君请你看仔细点,除了要针对特定群体,言语还必须具备攻击性,另外版主会判断是否真的对该族群造成影响,之后才会判罚,不是说你不悦就一定会判
喔 所以结论还是"版主说了算 你们给我电电"是吗你让我太失望了 第一天就搞双重标准在我看来这三起事件基本上无异唯一有差异的地方就只有版主的认定标准不一
不好意思 panbie的废物到底是骂spicysmall还是谁
照您的逻辑 所以潘比只要说他骂废物是指spicysmall那么其他人也不能自称是当事人吗?你的逻辑搞的我好乱阿 一下这样一下那样的
那请问为什么我们不能认定s版友回应cokaka开分身事件同时也是针对在场其他版友?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0:58:00针对谁啊 ? 自己幻想喔 ? 那为什么superLM说我是分身
我认为他是说cokaka的分身不只一个 在场其他有人也是阿
因为经判断S君那句分身是对CO说的很明显跟你们无关
你为什么能断定很明显不是呢? 又如何断定panbie不是在说spicysmall呢?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00:00我有推文, 该人呛说CO别再开分身推文很难看, 照你的逻辑推文的都可被质疑为CO分身 -> 我被质疑是CO分身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02:00为什么这边又可以说是指明对CO讲话 ?
或者潘彼案为例 没在推文的都是对象了 更遑论有推文的?这很明显是双重标准欸你们不顾潘比在跟spicysmall对骂执意要办他喔
“我劝CO还是赶快上诉吧” 这话很明显是对CO讲的呀
他前面影射在场有人就是co的分身阿所以他影射我是co的分身=他在跟我说话 不是吗
前面secundus版友讲过很多次了 我就不重复了 你自己爬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06:00我也想问, 那废物两字哪里影射是特定团体
他没有说影射大家是分身阿 他说影射他是分身废物在说特定团体都能由该团体自我认定了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07:00抱歉 我的确是指cokaka一人开分身才推那句的 并非另有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07:00那你怎么办到把panbie那句话想成在对特定团体说的 ?
superLM你知道吗 当初caca5566也说过他没有在说j版主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08:00质疑其他版友之嫌 造成版主与版友混乱真不好意思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08:00意图诬陷推文的他人为CO之分身, 这不算攻击 ?
j版主我重新整理你的逻辑 潘比说废物所以out然后s版友影射分身是极大的羞辱 但没用脏字 所以没事?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09:00我先自首 我非常生气有人水桶还可以分身推文才会跳针推文
那superLM板友可以解释一下推文理的分身是指谁吗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0:00造成有版友不悦 非常抱歉 不是我预料之内的事情说者无意 听者有心 就算我被处罚 我心甘情愿 版主辛苦了
影射分身? superLM君是叫CO不要开分身因为这篇文章已经有CO疑似开分身的证据了
不要开分身在那边推文很难看不是讲说底下推文有co的分身?
我了解了 所以用影射案是的贬损侮辱人家不会出事 是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12:00谁知道啊, 刚跟我呛完就叫嚣说CO别开分身, 我怎么不会觉得是在说我 ?
以上我立场奖的满清楚了 我只是想搞懂版主的标准在哪先去睡觉 起床后再回来看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3:00我视想着这篇
#1LKtgfmi文章 却跳针回到另一篇去向CO喊话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14:00panbie对spicysmall呛说来啊废物 -> 被捅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4:00抱歉 我当时实在太激动了 正义小魔人上身 一时无法控制
你说潘比对spicysmall呛声,你是不是搞错什么呀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1:15:00
所以co有开分身在那篇吗? 没有的话无端冒出这句要干麻又 板主如何证明推文当下superLM已看过本篇文章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5:00所以才会在那篇文出现那奇怪的向CO喊话推文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16:00嘘 spicysmall: 欸欸 别讲别人坏话喔 小心我抄个酸人体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1:16:00
panbie案你引述的推文就已经被异议了你还要板友看公告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6:00反正向CO喊话那推文就是我跳针 但是我只针对CO一人而已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7:00造成版主困扰 真不是我预料中事 对不起
主要是怕你们弄错判罚的理由与说明,这样在这里吵半天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17:00当事人是我好吗 ? 请问你到底处理了什么 ?
反正只是他们想要战 刚好用你的地战而已 你不用自责
回答我一下拉 为何当初说不判重只判轻的冻结条款现在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8:00不管判决如何 我会更加注意言词 毕竟有的版友心思比较细
却用在判人刑罚而不是帮人解套上面 我的担忧成真了吗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19:00有时候键盘上的文字真的会造成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的情况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20:00我会尽量去避免使用敏感性字眼推文的 版主辛苦了
JPIGHEAD君目前置底推文较多人使用,能不能用私信不然我不知道你在说的是什么事情不然也可以用GOOGLE文件,我再用GOOGLE文件回应在这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23:00为什么明明事情还没处理完, j版主就迳自宣布结案 ?
所以现在我开群嘲 之后再说其实是针对某个不存在的人
私信的话你必须同意我公开内容 google我不会用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24:00喔对了别忘了, caca的吕龙厨判例 就算道过歉了仍然有罪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1:24:00
讲到潘比案 请问异议已经五个了 有受理吗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25:00我的确是已经知道co版友疑似开分身的证据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25:00所以版主认为对他人呛说你是某人分身, 这并不违规是吧?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5 01:26:00j版主, 您处理版务的标准很不一致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27:00如果CO版友最后证明此非其分身 我愿意接受处罚并且向该版友道歉
littlenee跟cokaka使用的line是同一个耶?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1:32:00
那是caca5566~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5 01:40:00我的在那边推文 那边是指
#1LKtgfmi 分身就真的在那边推文如果造成任何弦外之音 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算误导版众?我没有任何怨言 我自找的OK
懒人包 : 经认定分身一词可以使用 请大家尽量使用审废物线拉到不同篇也可以桶 审分身同篇还不桶 标准在哪里啊?讲难听一点还不是看ID办事 反正panbie这ID本身就引战了
针对js板主审理superLM一案提出异议 标准线很明显与过往案例有极大的不同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5 02:12:00>>a29022792 怕被桶的不明不白就被打成护航哦 伟哉伟哉
不过我怀疑有多少人会想看这个w阿不就老话题冻结违法阿
有个问题阿 冻结案件时 水桶是否还在跑?如果还在跑怎么符合最有利行为人原则?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5 02:15:00虽然ptt是人治 不过修改版规以达到桶人标准明显违反不溯既往与当事人最适原则 望版主三思
作者:
ice0514 (五å)
2015-05-15 07:41:00帐号部的m标记,是结案才会标 有很多案子还没结..
关于这个案子 推文恐无法将意见陈述完毕 不知组长可否允许本人于组务版另开新文陈述意见?
作者:
ice0514 (五å)
2015-05-15 07:59:00可先站内信问我这边 o.o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08:15:00
对j板主审理superLM检举案提出异议 理由如下板规3-1并未规定违规词汇标准 而是以违规行为论定试问暗示 影射 同音异字如何与引战标准画上等号?又superLM板友在被检举前从未出现在板务置底区涉嫌违规之文章内也没有人提到cokaka疑似分身一案被检举后的回文也未对此辩驳 而是等到J板主提出s板友可能在指置底区检举案件时才出声附和 因此板主称推文所指分身乃指置底区内所检举案件 其因果关系薄弱就算影射分身此项不成立 s板友所云"旁观者很激动""真的觉得判决不好 你下次就出来选 不要一直找版主毛病"等推文明显挑衅文章中对板主说明有异议之板友"找毛病"以一般风俗而言 若非身体健康真的有问题一般视为形容刻意针对某人之意 然板主之判决及解释本为可受板友公评之事 s板友之发言明显涉及污蔑及影射对说明异议之板友是故意找碴 版主岂可因证二指控难以认定就忽视证一违规事实迳自宣布结案 因此提出异议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5 09:32:00所以潘比到底哪里影射特定族群了前后文看起来就是跟辣小两个在打哈哈啊 怎么会拿别的推文引用说是在影射特定族群照这样说 我只要找5个人一起拉椅子坐就可以成功检举囉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5 20:47:00
等不到异议案后续 时间快到只好先检举了检举
#1LJB3hOj 3-1 2-2 他20:49发文 所以还没过期该篇板友文最后一段提到"总是不免会碰到一些让人看了会不开心的人事物嘛"代表之后所述为攻击特定族群"例如我这个看不出直角转珠的高端份子啊(笑)"显然是在讲夏美事件相关议题 之后的文章内容明显针对因此与其有过节之特定板友群 如第一段"躲在**回文..."有影射在置顶文章闲聊的板友之嫌 而这些板友大多在夏美事件中与其立场相异 "质疑版主..."段很明显在挑衅已水桶之T板友 "躲""双面人""搬弄是非""脑袋转弯"等词也具备贬抑、污蔑、攻击、嘲讽意味本人曾以k板友对直角转珠的错误发言追问过他一次补选时质疑其政见中替违规者代PO文之合理与必要性而夏美事件的违规者不断藉朋友偷渡澄清文众所皆知开票文中在其推文后发言认为k板友想陪老婆何必出来选然本人并无虚构污蔑 或针对k板友每篇推发文纠缠不休例如板主补选本人亦曾质疑过js板主部分政见之可行性所以k板友文中所提 如"每天照三餐追打讲错话的的啊""见特定ID脑袋思想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啊"显然是以部分事实(ex追问直角转珠的错误发言一次)佐以不当指控 (ex每天照三餐追打 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意图以这些负面字眼抹黑曾与其互相攻讦之特定板友令曾质疑k板友的本人觉得被攻击与污蔑 因此检举引战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5 21:16:00复议SupaArchon K版友曾在该篇文章提到这一段话,“还有质疑版主不会做事的 连人家版主群有没有讨论都想尬上一脚的啊 最后甚至说出了我玩不过上位者呢”本人曾在
#1LBwrmMg这篇公告中质疑过G版主 推过玩不过上位者之推文 所以应该是针对本人没有错所以应该事对我有贬抑、污蔑、攻击、嘲讽等意思在提供这段证据给版主做参考 做为SupaArchon申诉的证据
作者:
cxv61304 (cxv61304)
2015-05-15 22:07:00复议SupaArchon K版友意图挑起不特定多数族群之间的纷争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5 23:11:00仔细想了一下,两边一起处理之后大家不要互相攻击应该是最佳解...吧? 附议
我5/13就检举了 后续好像不愿意处理阿除了少数几个记忆力好的 都是某边先钻漏洞发文挑起纷争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5-16 00:21:00袜靠 结果出来了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6 00:24:00
这结果在道歉文出来的时候大多数人就已经猜到了吧w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6 00:45:00不互相攻击不难啦 难在不互相偷酸明明可以正常好好发文推文 硬要偷酸几句实在不懂为什么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5-05-16 01:06:00话说结果出来了应该要用7-1-4桶前板主吧?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6 01:29:00酸人那个很难啦...之前火印开放觉醒,相关攻略大多点开就是在跳针裤子...还有,时不时就会看到什么高度哥,好像是曾讨论过限神高度还怎样的吧?我不认识他,文章也没看过可是就感觉好像某些人,很怕忘记别人的黑历史,所以跳针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6 08:53:00
那下次看到高度哥你就检举啊 现在又没有当事人限制裤子就"海水退潮就知道谁没穿裤子"的梗而已 很严重吗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6 13:49:00这个梗我当然知道,在其他文章也不是没少看过但是火印文中的氛围,感觉不太一样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6 15:09:00酸来酸去这种事...没有很挑衅的话很难要求啦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6 15:12:00
不太一样在? 还是你当初也觉得队长技改烂所以被骂到吗如果是的话 那我觉得你会觉得氛围不太一样很正常XD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6 15:28:00推 xvmon123: 这里是检举区 并不是您个版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6 15:46:00话说同篇置顶的两位被捅了 T玩怎么会没事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6 16:02:00我是同意队长技在6C的状况下是明显强化,只是觉醒大改很微妙的那派所以他们在战队长技弱化,理论上是与我无干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6 16:11:00那就看你怎么想
推 xvmon123: 这里是检举区 并不是您个版
别忘了那时间点山本考虑7or8C最大 主动13CD 0回除了三围0回我觉得没差外 他的评论自认还算中肯某个曲艺士公布时言论更好笑的似乎常常忘记这点一直贴怪怪影片被日本人留言酸技术烂 有点惨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6 17:37:00至少人家是手转的不是嘛?还是技术烂就不能弄影片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6 17:38:00......................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16 17:53:00出来以后还是硬要酸那就不可取了不过在检举区别讨论这个好了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6 18:18:00检举依7-1-4
#1LBdFSUs 4/15 littlenee 被水桶确定后于 4/16 使用 cokaka 在
#1H-p79ki 推文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6 19:38:00所以这几天以来版众的检举到底有没有要办啊?都闲聊这么久了 从猴子王讨论到高度哥跟火印 到底有没要处理的意思? 是版务真的很多 还是你们有什么困难吗?
很多呀,请稍后,接下来会先处理猴子王跟口卡卡分身案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6 19:47:00OK 期待再次看到您的公正判决。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6 19:48:00
口卡卡好像在组务认罪了 感觉这两案应该比较轻松XD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6 20:00:00直接承认好看多了 什么同事同学女友妹妹的..
哇哇哇 7c~8c的时候我也说还不赖而已 你要不要看看有多少人是公布6c后还在嘴硬然后拼命酸的js板主 我检举ttoy于置顶违规的部分你还没回我若很难回应,你只要先回我这部分“该文明明并非置底闲聊,为何可以使用置底闲聊的相关版规解套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6 20:58:00cokaka部分因需站方认定 所以要等站方查明后才能处置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16 22:55:00我都不知道可以挖这么久以前的东西来检举 一个月以前耶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6 23:06:00有犯罪证据在那边 不能检举? 板规有明订追溯期?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16 23:06:00
分身没有限定一个礼拜吧?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6 23:08:00推文前请先想过 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5-16 23:12:00→ superLM: 抱歉 我当时实在太激动了 正义小魔人上身→ superLM: 推文前请先想过 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
推 xvmon123: 这里是检举区 并不是您个版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5-16 23:17:00裤子掉了穿起来就好嘛 谢谢提醒 感恩阿你的建议是我进步的原动力 共勉之别赶我自己回个板了(躲)
不嘘不行 分身案你们能自己判?推拖之词可以选择好一点明明要等组务或帐号部判决的东西 怎么会列为先处理?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7 01:58:00原来如此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2:46:00请问, 检举人欲撤销检举, 应循哪条版规进行 ?7-2-2 中出现三个主体 : 受害人(者), 检举人, 被检举人若被检举人等同受害者, 则7-2-2中"被检举人与受害人达成共识", 此句似有矛盾之处, 故希望版主重新审视 7-2-2panbie一案改判后, 我想撤销四个检举中的两个, 才发觉7-2-2 有这个问题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7 12:55:00当初只想到是"受害者"="检举人" 没注意到有这三方的关系这部分会进行讨论 请稍等一下 谢谢你的意见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2:58:00yeah, 就麻烦版主统一 7-2-2 之用词, 不然会造成混乱的实际上这样也分不太清楚, 到底是谁能提出和解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7 13:01:00因为和解条约构想是受害人提出检举 加害人认知错误向受害人道歉 受害人如果接受 则可提出两人和解让加害人解套目的是让纷争对立减少 而你提的撤销检举 其实和和解没关系总之已经提出讨论 可能会推临时条约让大家撤销检举吧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3:04:00那似乎可以多考虑一件事, 若是受害人(检举人)欲撤销检举了解, 那我就先等临时条款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17 13:13:00请问你想撤销的是哪两个检举?我好方便让另外两位知道状况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3:14:00andy3580 与 free79826panbie已改判, 且我认为他们两位实质上并无意酸人所以想撤销之前对这两位的检举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13:27:00既然不认为是酸人,请问当初提出检举的用意是?因为这案例会成为板规增修的考量,希望能据实回复,谢谢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7 13:33:00不需要撤销吧 板主直接判定无违规驳回检举就好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3:34:00当初j版主判决下来, panbie之废物并非指向某特定族群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7 13:34:00干麻越订越复杂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3:37:00但却被判3-1, 由此推之, 即使常人认为非酸某对象之言词亦可以当事人身份提出检举, 我也不过照判例提出检举而已现在已改判, 所以撤销, 就是这样而另外两位之言论很明显有酸人引战之实, 所以我并不打算撤销. 希望这解说能让版规更加完善, 以上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14:01:00所以是对判决有异议时会先蒐集不同案例提出检举,事后再考虑依板规七提救济?那流程和规定上我们就有必要讨论如何引导板友优先采用救济条款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7 14:05:00现在看起来比较平静一点 再提出一次建议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14:05:00或走另一个方向就是追加针对滥用检举的条款,提高使用板规七的意愿,各位觉得如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5-17 14:06:00板规3-1在判决公告的时候,希望同时列出参与的版主群是谁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14:07:00了解,这点会改进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4:08:00那要看滥用检举如何定义了, 若又类似panbie那样, 大概又是ㄧ波动荡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5-17 14:10:00其实不要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 照理说应该不会有滥用检举啦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4:11:00此外, 我这次检举四人, 皆是依照判例里的定义去做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14:12:00其实有异议直接走板规七就结了可惜第二天才有人想到这回事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4:12:00而上诉至组务, 一切程序皆参照以往事例, 应无滥用之嫌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14:20:00不过改判后上组务倒是头一遭方不方便请问您希望达到什么结果?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4:21:00喔对了, 我对 cokaka&panbie 判决并无提出异议, 而仅是以此标准提出检举, 并在有版主结案后提出为何标准不一在得不到期望的答复后, 才上诉至组务G版主似乎有点误解, superLM之言论, 我个人认为仍旧违反版规3-1, 我认为这与panbie之改判无关我仍是被指称为CO之分身的当事人, 这与panbie被改判为某群人, 而其言论指向spicysmall , 应与这改判无关我所希望的结果...违反版规就请处理之, 标准不统一就请统一之, 仅此而已版规3-7放宽了检举人资格, 而判例
#1LKmpNcM仍旧写着"然已有其他板友检举,足见其推文已造成他人不悦,具引战之事实。" 之后的改判等, 也未对此加以更正因此, panbie之改判, 并未对我的上诉有造成影响....讲坦白的, 以后有人要这样上诉还是上诉得成的意思..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5-17 14:43:00可以的话麻烦顺便把这洞补一补吧.. 文绉绉讲话真累要不是担心哪天被桶一刀, 我也不会搞这些要嘛管松一点, 要管严就是大家都不轻松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7 14:55:00肖连a 咩松几咧谋
我姑且问一下 友情抽规定要有100抽才能发统计文但是像今天晚上会有一抽500点的特殊友情抽 一样要求100抽才能发统计文吗? 我没记错的话友情点数上限是两万 一抽500顶多也只能40抽 这样如果有版友希望能看特殊友情转蛋的机率文似乎只能靠几位版友一起集合样本了?或许这部分可以改成规定多少友情点数的抽奖就好?请版主群考虑一下吧 今晚就有新绿龙希望今晚前能有答复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17 16:50:00绿脓你忘记可以在信箱堆活动的两千点嘛不过500一抽的要一百抽好像还是有点...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7 17:03:00弄篇集中串好像比较实在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7 17:39:00我意思是把集中串的算一起直接当统计文啦因为友情抽又没法课金 数量蛮有限的
集中串会不会有谎报数据的可能性 毕竟不一定会贴图虽然统计文本身也不一定会贴图就是了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5-17 18:48:00所以还要再加上3-4为什么我第二句隔了这么久才出现...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5-17 19:35:00本来那篇文章就没踩到 莫名被删除现在重发也算是正常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7 22:00:00在这边问一下喔? 5/13到现在检举区已经有数名版友检举请问这些检举的判决结果呢? 根据版主群在分身案后的行动我对您们的效率表示肯定5/15的分身判决在5/16就做出水桶判决 但是为何从5/13开始版众在检举区的检举好像没有得版主的回复呢? 我想各位版众在检举时也有附上证据在这次的吱吱分身案水桶中 我也看到了版主处理版务的能力与时间,所以恳请版主群回复5/13至今的版众检举吧我想都在置顶区跟版友博感情了,应该是已经有所定见了才对吧?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22:33:00那我就没办法了,一直不敢报名置顶大圈圈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5-17 22:38:00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我检举版友jouhouya意图钓我鱼 引战的检举到底怎样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22:41:00不过那天毕竟是短时间检举量爆增,和这两天单件且情况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7 22:41:00所以您只打算耍嘴皮囉? 还是要版众帮您整理一下检举尚未判决的案件数量?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22:42:00明确的不同,所以全部统一整理仍需要时间,这种规模的三人合议也没那么容易敲时间,还是会尽快结案哪敢班门弄斧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7 22:44:00好说好说 那还真是期待您的公正判决呢!毕竟值观来说 我想审理检举判决应该是从日期较早的开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22:45:00不,是三人合议,除非你要指定我独自审判,我们会再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7 22:46:00想必先审理猴子王分身案有他的特殊性在 我能理解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7 22:46:00进行可行性的研议chopper的案子会一并审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17 22:47:00谢谢版主的解说 那我就静待版主群的公正判决囉!
我当初说我要钓你就算违规了jouhouya不算吗?感谢版主给我一个时程 不然莫名其妙在置底就被钓鱼我平常又不是检举区常客无聊被扫台风尾喔
说真的40抽算是小样本 统计的参考价值有限 板主是否能再额外征文 将连续25(1000抽)篇文章统整的前1~3篇给予额外P币 让这几篇40抽样本成为更简单明了的统计?*25(1000抽) => 25+(1000+抽) 连续是避免统整者选文章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8 01:26:00先赞助个P币如何?
现在才发现这活动不能申请P币 那我愿意私人赞助5000PMinihil要不要一起?
作者:
Minihil ( )
2015-05-18 01:57:00对不起 我对男♪的没兴趣(?)
明天我会发一篇累积约1220抽的数据和图(和朋友要的)应该就可以有大数据供版友参考了不过有多篇高样本的数据文的话 机率应该会更准确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18 10:05:00版上现有的数据也可以统整,结束前应该能拿到很多资料
至今已21号 上篇公告17号 重力推文18号请问先前那堆检举是不处理吗?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1 15:15:0010检举2申诉,已完成初步审议预定在今明两天内整理出正式判决公告要逼进度不是不行啦,不过我也希望我们都有那些时间高兴就能空出两三天出来一件一件细细的审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1 15:39:00不然你有其他建议就提出啊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21 15:52:00
我能理解板主也有自己的事要忙 不过一天报一次进度不
作者:
dmc80 (Krauser XXIII)
2015-05-21 15:52:00理性勿战 应该战山本还不出情报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1 16:03:00如果真的要每天报备才能安心的话我跟另外两位题看看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21 16:41:00
跟安不安心无关啊 只是不成立还是处理中好歹讲一下吧w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1 16:45:00有结论当然会公告
作者: purangon 2015-05-21 17:03:00
征亲友(我加)常挂H觉火印和觉爱猫296232483推错篇......
我不觉得我在逼进度阿 我5/13号始检举 5/15提醒 5/20再提醒 可能是中间有其他活动让板主觉得我再逼进度?是不用到一天回报一次进度 但总是要让人知道有没有在审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2 09:51:00正式判决书30页已经出来了,正在作细部修正
这进化 没什么亮点XDDDD靠 推错了-.- 抱歉
以上检举于
#1LNmsbDZ皆审理完毕为简短推文冷却时间,本检举区将于该案确定无异议后也就是5/26日备份至精华区后清空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2 19:49:00其实他是在说有人用高度哥在酸人吧记得是酸鲁坏龙1sb没限神高度 然后延伸出水波限神..?
是这样吗? 这样是我误会了对jouhouya君感到抱歉orz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5-22 20:01:00我看起来跟Minihil讲的意思一样
依照板规3-7检举panbie在
#1H-p79ki 05/22 02:09~03:31的推文,理由:人身攻击与意图抹黑毁谤之言论依照板规3-7检举a020012393在
#1H-p79ki 05/22 12:17的推文,理由:挑衅钓鱼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5-05-22 23:01:00
公告andy3580的处理表示异议 理由如原文推文推文语气处于版主可判断空间,但是用错误逻辑!
虽然不太可能 但提醒一下 若这几天有新的检举案未处理记得清空推文时予以保留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22 23:44:00检举 knuck 3-1 文章代码:
#1LNAK8h_→ knuck: 来置顶讲啊 不要在这边一直秀下限 对我就是说你john0909 05/21 20:27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2 23:49:00想问为什么不禁置顶闲聊啊?又置底又置顶的板规也没写啊 不然我开个第10000篇闲聊区可以吗XD当初用闲聊区去解释置顶就很怪了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22 23:54:00其实严格来说并没有置顶闲聊区 只是有群人爱去比较偏僻的地方聊 然后刚好是第一偏方便找 就暱称为置顶这样(摊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2 23:55:00之前板主就用6-3去放宽判定啊
因为我怕我的暴戾之气会影响到置底之内的和平 所以在置
......Minihil这想法其实不错耶 我先去推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22 23:57:00
不过10000篇在m文达到10000篇以前会一直变动吧 (离题)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2 23:57:00都知道自己有暴戾之气还不改喔在置顶豪洨/误导推文不会被桶喔!因为6-3
作者:
DieNuke (摇摇头..)
2015-05-23 20:41:00我想念夏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4 01:52:00以上检举已受理并做成判决公告,板主议定后发出另将针对特定案例提出日后处置准则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0:09:00对a一串 判断提出异议陈述自己对某人的想法未到3-1引战的程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4 20:13:00好像板上有不少好文被忽略 请大家有看到的来这边推一下谢谢像是各种创作文之类的 总觉得有段时间的文章都被忽略了@@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0:17:00附议 funkD A一串未到3-1引战程度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5-05-24 20:20:00附议funkd 对a一串的水桶处分提出异议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4 20:20:00嗯..那个/cokaka的文章标题算3-1嘛?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5-05-24 20:22:00抱歉用手机不方便详述id与文章代码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0:24:00算吧 都直接指明要O人O眼了Minihil是指这篇吧
#1LKmpNcM作者:
Minihil ( )
2015-05-24 20:28:00作者:
Minihil ( )
2015-05-24 20:32:00还蛮有创意的.. 第一次发现被水桶也是能表示意见XD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0:33:00有趣XD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4 20:33:00不在本板吗?我怎么a了没看到?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4 20:34:00因为改回来了啊XD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4 20:36:00算你猛XD 不过他已经进桶900天了 你确定要检举吗www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0:36:00太神啦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4 20:37:00我又不是当事人w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0:37:00原来是要用a的XDDD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4 20:39:00等等!?我突破盲点了!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啊@@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0:39:00等灯
这就算不检举,用这标题也不对吧XDDD不然大家都要来改标题了(欸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24 21:07:00附议 funkD A一串未到3-1引战程度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1:07:00cokaka真闲 (称赞意味)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24 21:14:00附议 funkD A一串未到3-1引战程度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1:14:00附议funkd 对a一串的处分提出异议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5-24 21:23:00cokaka超有病(称赞意味)
#1LOQ2x76 作者标题 置顶区检举 标题错误 应为置底请解释何谓置顶? 新名词? 连板规里面都只有置底没有置顶这篇能不能用3-4误导来判决?还是3-1新创名词引战闹板?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4 22:00:00附议 funkD A一串未到3-1引战程度人数已过5人了吧...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24 22:01:00刚才翻了一下 Minihil贴的那两张照片内容的文章被删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4 22:02:00人数是超过了,但提出完整说法的远远不足
a一串仅陈述事实 况且是由g版主引起的头 有钓鱼之嫌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4 22:03:00你是说我钓鱼?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2:04:00好吧 来补说法 我觉得xx很恶心 和 xx你很恶心 是完全不同
g版主要打开窗说亮话>a一串说实话>g版主同群的检举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2:05:00的东西 我觉得只是指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24 22:05:00附议funkD 既然是G板主开启的话题才会有后面衍伸的话题你也看完了全部推文但也没有推文劝导板友的发言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2:06:00用"我觉得" 根本不到引战和辱骂的程度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24 22:06:00不就是你认为这样根本没有饮站不需要劝导 那为何处置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2:06:00再次附议funkD A一串只是讲太白了点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5-24 22:07:00引战
身为版主讲说要和解却连回置顶解释为何同群告人都没有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2:08:00都说打开窗说亮话 ㄏㄏ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4 22:09:00没关系,我等下开战场给你们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2:09:00况且对照前后文 他只是具体陈述内容而已 并无任何不妥才是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2:10:00真的要判A一串 要不要自己检举钓鱼引战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24 22:10:00ㄟ重力版主 我们不是来战的
我 才 不 会 再 被 你 钓 鱼 你开战场?是要引战?检举喔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24 22:11:00附议funkD 我觉得XXX很恶心 跟XXX你很恶心 不 一 样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2:12:00不要等等变成检举G版主引战
对cokaka文章被4-3删除提出异议标题本身早已修正过 其中不乏有用的内文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24 22:18:00对cokaka文章被4-3删除提出异议 里面有做全部宠物属转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2:20:00附议sakaihayate 用4-3不会觉得怪怪的吗
对coka文章4-3提出异议 你用3-1我还不会说什么
用4-3很明显是用错板归 他文章原本好好的 后来才改标题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2:24:00另对cokaka文章被删提出异议 1.因为以正常看版方式和搜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24 22:24:00附议terrytam对扎克跟cokaka的处置提出异议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2:25:00寻作者全名称 cokaka是看不出有异 只是利用PTT系统设计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2:26:00而做的小把戏 在这之前不少人都不知道 实属版规上的漏洞所以应以其他处罚方式处理 而不是直接删文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2:28:00附议泰瑞 提出对人反感言语 并非辱骂 不可引申为引战意图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5-24 22:29:00喔对了 如果重力要辞 那要选新板主吗?t板主算是新手可能还不好拿捏尺度 指友j一个人怕太辛苦
依照之前knuck判例 且
#1LOTzDWn作者为板主 可视为明知故犯 应如同panbie一样从严论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4 22:35:00请问knuck的判例是哪一个?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2:35:00应该是指panbie那判例panbie 明知故犯, (下略)
knuck判例是板友文那个 有类似的用法 以下说说 看看就好 类似文体以有进桶 还执意用此文体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4 22:39:00喔 对耶 我都忘了
对于A一案,因为他是在公开场合推文“觉得蓝山XX”就算是个人感受,可是在这板蓝山也看的到,所以检举用个人感受来解释我认为是有点说不过去啦况且蓝山的行为属于个人私德部分,在这里公开批评说实在也不慎妥当,所以才会判罚而且要视此例一开,以后批评他人都用“我觉得....”然后再用个人感受或是陈述事实来规避违规的责任这样子反倒更没有一个判罚的标准说到底其实也很简单,恶心一个词本来就是攻击他人的词而言谈中也明确表示A觉得蓝山很恶心
然后蓝山看到,当事人提出检举,因此判罚批评有很多种词汇可以替换。但恶心我认为已经逾越了合理评论的准则。 以上说明不知道还有没有需要异议的
js可以提出一个讲法让我们能表达对某人的不满而不致于违反版规吗?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4 23:20:00楼上你猪头ㄛ
其实A只要把恶心替换成不妥,不恰当,不合理,不适当这些中性词就不会出事,说到底这里是PAD版,要黑特的的话,其他板会恰当许多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24 23:24:00a一串数字不检举的吧 他推文有说
版规三本来就是检举制,像这种针对个人,或是特定群采用检举制度再处理会更好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4 23:25:00虽说板规三可以靠"情节重大"来介入 但我想没人这样认为吧?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24 23:26:00然后他推给k版友看的推问被ㄌㄕㄉㄉ看到检举 这方面我觉得没有不一致的问题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4 23:27:00你用你要检举的发言时间会比较准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5-24 23:36:00
临时板规不是改掉资格制了吗
zach都公开说不检举了 外人还去检举不是添乱吗ww
资格是改了,但要是对象不对还是不会成案就像之前误桶潘比就是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5-24 23:42:00好吧 谢谢j版的说明
3-1之后也可能会修改,不过还是要等这波过去如果对3-1有任何想法观点要提供的真的欢迎提出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5-24 23:49:00认为这不到3-1 需要另外附加小规来规范这种情形判3-1真的认为过重 但我认同js版主前面说明的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24 23:59:00ok 认同js板主的观点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5-25 00:20:00好的 我接受这说法 但以后用字要更小心一点了 囧
所以有哪位版主要回答关于补选版主的事情吗?我认为如果要补选接替重力版主的新版主的话 补选公告可以先发布了,这样刚好重力版主卸任换新版主上任当然如果js跟踢玩认为两人齁的住就不用补选无误 但至少我提出相关问题可以回复我一下 说讨论中也好
那麻烦你们讨论下吧 不过其实看j你怎么认为就好,因为t玩具算是实习中,很可能大多决策要靠你进行,如果你觉得两人应付不来可以应该直接发补选公告没问题
恩..可能还需要找小组长谈一谈,当然重力这样表明应该是确定会卸任,只是后续还有版风、版务处理等等我认为借由也必须借由这次好好检讨一下当然也要跟T玩讨论一下,所以应该不会那么快征选版主
作者:
lokilin (Loki)
2015-05-25 03:32:00请问一个人的行为如果严重到中性词来形容等于我在说谎,那我应该?a.不说 b.站内信 c.发表在其他地方 反正不要在版上说就对了?
作者: chaosic (chaosic) 2015-05-25 06:56:00
针对人当然就不该发在这里啊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5 09:50:00如果你是和他人谈到某人 你可以私信 随便你怎么骂都行在板上推文太超过 被检举就只能公事公办
ㄝ 那个关于coakaka4-3 已经有五个人提出异议了请问有受理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5 14:33:005人提出肯定受理 只是仍在讨论请各位等待正式公告解释cokaka一案
作者:
lokilin (Loki)
2015-05-25 17:21:00了解,谢谢回应。
检举
#1LOTzDWn 推 ReinerBraun: 某只狗吠的很大声喔还抢第一呢 看了就想吐 刚好我是该篇第一个推/嘘文的我想是针对我 故此检举 交由板主判定是否是指我 *检举3-1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5 19:56:00已经看到了 会去了解状况 请稍等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25 20:47:00昨天JS公告文中我问多久才算旧文,结果没下文而且明明我的发言在很前面
作者:
enchyi (En)
2015-05-25 21:23:00笑你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5 22:47:00感谢指正 话说这错字好久了Orz 我这篇是直接抓猴子王的所以...(默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5-28 00:28:00目前版上风向是这样没错啦 不过干你山本这种词真的应该免除于3-1的“针对个人”范围之外吗...最近有点过度了
作者:
yam276 ('_')
2015-05-28 00:32:00如果禁了大家也只会用其他方法干山本而已吧不然开个干山本区 只能去那里干山本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5-28 00:44:00之前发钱文要版众推齐干你山本就已经有点过份了 这次还
我知道版主要桶我,对于说我认真魔人,海巡署和公民系的版友,因为这是我的失言引起的,所以请不要桶他们。我并不想改变什么,也不会再来了,非常抱歉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5-28 00:50:00当然 如果版主认定这个符合“版面秩序”的话 我没有意见
wildzeon大是从哪里得到板主要桶你的资讯......
作者:
Vanadis ( )
2015-05-28 04:56:00请问版主airbear在推文说"滚" "外来种 滚"这种话没有踩线吗? 还有现在都流行文内发脏话吗?ptt真的变了抱歉请无视我上一推,有点流于个人,但上上一推我觉得踩线了,感谢版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8 05:55:00"滚"要看前后文判定情况 "外来种 滚"是踩线 但没人检举由于没有前后文 无法判定是否为情节重大到可以直接介入所以我只好选择观望 目前板规正在检讨中 希望新的板规不会像现在这样绑手绑脚...
作者:
Vanadis ( )
2015-05-28 07:24:00了解,这版真有趣,明明只是个手游竟然可以脏话满天飞..阴谋论,分身拱版主,感觉根本是台湾社会缩影..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8 08:05:00我也很无奈...
"外来种滚"这个其实是K岛梗 不过这边是PTT就算了(摊手)部分同时有在上岛的板友会拿这句话开认识的人的玩笑
作者: Redfeather (真心累了) 2015-05-28 09:23:00
事实上不只是ptt变了 是整个网络环境使用习惯都变了以前那种东西会去黑特版干缴 现在就是各版都当发泄用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8 09:24:00或许是梗 但仍会看前后文 而且主要是要有检举除非整个引起大战 不然只是两个人对谈 非当事人检举也会去问当事人是什么情况 我想没有人喜欢被那样骂
作者: Redfeather (真心累了) 2015-05-28 09:25:00
一堆人只是把现实不敢做的搬到网络上来发泄而已离题了 想问的是关于用无意义内容来备份人文章的部分所以这样的行为不用被当成发废文来处理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8 09:30:00会啊 所以我用2-2删文了 你要备份文章 至少内容和PAD有关另外也别顺着原来无关的内容继续讨论 那样也是无关的也是会被删文 可以学学绅士 顺便发行神王日志(X)
作者:
enchyi (En)
2015-05-28 09:32:00热门板的宿命,当初的WoW,到LoL,隔壁 这边 (远望
楼上几位大大好理性XDD回en 对啊,不喜欢到处都变成黑特版
没有在追杀吧舰娘那种和平小村庄都会一活动就干你田中了wwww何况山本最近的表现也实在没有好到哪去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28 10:26:00关于外来种一词有异议 如果这词不够中性 那“从巴哈姆特来的”或是“不会看空气”是否也都不够中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8 10:36:00外来种一词带有贬低的意味 从巴哈来的只是说明来处这边都是单句判断 实际上会根据前后文来做判别而"不会看空气"本身略有鄙视的意味 也是会根据前后文来判定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8 11:05:00对于发言的管制不可能要求完全中性这方面还是要以板友自制为主,对于用词的宣导
作者:
Minihil ( )
2015-05-28 11:30:00等等重力明明被警告/水桶过! 要也是举例我(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8 11:34:00我的水桶是牺牲打耶,不要这样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28 20:58:00感谢版主释疑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29 08:28:00w的检举还在讨论 这感觉办不办都有问题QAQ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29 09:14:00其实海巡署、认真魔人、玻璃心等都不算违规用字真正有问题的是推文示意拉封锁线之后还继续战的本次针对 wildzeon 之检举不做处置,以上结案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4:27:00
板主如果要因为上面那个办我我OK阿 不过有条件
#1LPhA5GL (PuzzleDragon) 14:52 kevingamer的推文虽然他马掉一个字了 但基本上讲的东西跟我那边一样要办我请连这位版友一起办我故意那样推是自裱啦 有看我攻略就知道我有H月读而且我还非常爱用 其实算是某种表现的自裱喔对了 印象中板规没有禁止针对宠物做攻击今天如果不是说月读是垃圾 改说木关是垃圾 不知道如果被检举上来会怎么判? 这两个最好判出来是一样的喔喔对了 同样补同一篇也有人推过的推文嘘 dmc80: 月读这ㄌㄙ是三小?如果我那样算违规 这两个应该也算 注意一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30 15:34:00这个检举不成立 3-1有说不禁止针对宠物的讨论 但请理性以绿脓在我实况那篇推文的情况来看 我没看到不理性的部分如果说因为是我的文要我回避我OK 请等另外两位板主出面说明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5:43:00
啊你自己不是说要理性 那我是不是可以说他企图引战 钓鱼?然后其他人是有被检举? 自己引战还要拖人救援 颇ㄏ会
我知道我树敌众多啦 被人针对性检举也不是第一次了难不成说月读是垃圾就不理性 说木关是垃圾就理性?kevingamer也理性地说明了他为什么觉得月读很垃圾然后也确实我不能否认他说得有道理 现在的meta下月读的主动队长觉醒真的都跟不太上时代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5:48:00
不管谁垃圾都不是我说的 你拿木关来救援...?
而且我也不是要拖人家下水 我是跟版主明示我会这样讲的原因 就是那篇文的推文有说明了 举例木关则是请版主三思判决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因为绝对有比月读更容易被说是垃圾的宠物 一旦这样的判例出现了 那板主会很难做事 因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5:50:00
Ok啊 那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样抓特定宠出来战
你希望我怎样做 我为什么要照着你说的做呢?有看过我的发文就知道我战宠物一直都会发理性分析文的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5:52:00
你不就举例说有板友理性分析
你要求我不能这样做 那要不要要求他人也不要这样做?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5:53:00
反正版主既然不判 我跟你战也没意义 就这样
作者: wujulian (龙) 2015-05-30 15:55:00
身为月读爱好者 就不爽啊
我也不爽阿 我也是月读爱好者阿 但就真的不能否认(摊手事实是我本来就会因为爱去练垃圾主动队长觉醒的宠比如那边那个水印 我在主动技追加点灯之前就练到H喔也是一样单看能力就很垃圾的一只 但因为爱还是练满现在月读也是一样 把图面名称遮掉 能力真的很垃圾事实是玩这游戏的人很多都是因为爱在练宠就是了(摊手)
作者:
Minihil ( )
2015-05-30 16:12:00有时候嘴宠物只是半开玩笑啦~骂玩继续用的很多XD
嫌货才是买货人 一个有爱的人检举另一个有爱的(摊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30 16:30:00总之我的判断是没有达到违规标准 如果不满意请照流程上诉
作者:
yam276 ('_')
2015-05-30 16:41:00我也有H月读跟满技未究觉水印啊 但这两只现在环境就真的相对垃圾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30 16:43:00暗光月读这么可爱 一定是男孩纸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5-30 17:39:00我记得官方早讲过了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5-30 22:36:00请问 实况结束自删实况文 要再开再PO一篇文 有踩板龟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30 22:55:00实况文没有限制数量 不要大量删除重发就没问题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5-30 22:56:00好的 谢谢版主回答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5-30 23:40:00附议判决,不予处置,以上结案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1 12:18:00这你也挖到0.0 虽然是当天就自己把内文删除... 研究中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1 12:48:00因为好像没有板规有写到这点 可能会用2-2删文吧还在想到底要怎么判@@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1 12:51:00因为有包含删除推文的部份 不然2-2就结案了因为已过时限 所以用2-1删文不处置结案原文收录于精华区z-13-6-3-17中
作者:
azole2009 (azole2009)
2015-06-02 00:11:00个的亲友,我加你,新手都无加值,不嫌弃请来信,谢谢!!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2 10:09:00一般来说推文乱推都没事啦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2 10:25:00我个人判定是看状况 集中讨论已经告知能抽到什么所以推文说一抽不是有的的什么会当作开玩笑看待就好像说你是OO的话 那我就是XX那种感觉
作者: Schaos 2015-06-02 10:58:00
70
因为有看到150级抽抽到赤龙契士才想说是否有问题虽然很大可能是跟赤龙唤士搞混了,但如果只看推文或许会有误导的可能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6-02 12:54:00的
作者:
yam276 ('_')
2015-06-02 14:35: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2 15:15:00已经处理了
作者:
kflesh (轻舞肥肉)
2015-06-03 00:00:00站内信拜托:(
作者:
xyz50815 (RRRRya)
2015-06-03 22:58:00的亲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4 15:14:00经查证该人推文还不到4-3的程度
该文并非过于空泛或与PAD无关,然该文针对部分推文玩家,,具引起争论之事实,因此该文予以锁文
作者:
doghouse (抓不住夏天的尾巴)
2015-06-04 15:52:00检举2-2就算了 检举3-4是怎样 哪来不实情报或误导啊?这样乱检举都没事 真好
3-4应该是t板主在推文下提及的 然后板友就顺着检举吧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04 15:56:00哎这年头都有人没看完就...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4 19:40:00我说3-4的原因是该篇原来挂上的TAG是情报 但内容却没有虽然该文是回文 但是却不是针对原情报作讨论所以我才推文提醒
作者: anyone0219 (Buuuuu) 2015-06-04 23:06:00
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5 07:46:00#1LS475VJ 有点踩到 已先推文提醒修正 之后会修正让板规更为明确 避免如此次般模糊
作者:
Minihil ( )
2015-06-05 13:01:00限同条的是7-1-5 单纯累犯是7-1-2 不过7-1-2只提到水桶给警告就..随便啦(躺
作者:
grassSir (马菲斯~~啦)
2015-06-05 20:58:00好友 另外也征亲友 ^^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6 12:08:00讨论中请稍后
作者:
kyuren (九连)
2015-06-06 13:56:00感谢说明 辛苦了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21:00#1LSe8twd 2-2 虽然本文提及达洛特组队 但是叙述上有些资料可以找到却已有去找但没找到并以只挂闲聊Tag为借口故因此以外的内容是其他类似达洛特组队的内容 显得无意义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6:38:00该文标题为音乐龙 综观全文应是想闲聊音乐龙在达洛特队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41:00但是连音乐龙的资料都不知道就要键盘组队 然后说法是跟之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6:41:00板规没有要求版有一定要先看过资料才能发文他看游戏内的情报所能得知的都列出来了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42:00前达洛特组队方向一样 变的这篇没有实际效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6:43:00而且他言之有物 第一段表明自己有在玩达洛特队中间提出音乐龙在达洛特队的优点 最后再提现在的短版唯一能被嘘的点也只有30% 其实是25%这边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6 16:46:00总之已提出讨论 请大家稍后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46:00那一篇的重点是在减伤几%都不知道 那如果假设减伤15%那他还是选择会把她当成三围放置器建议放吗? 下面有人回也没去改原文了解到音乐龙的资料然后说感想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6:48:00所以说如果我打篇文打错%数就得吃2-2吗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49:00他如果有改然后回感想甚至说没找到资料有实测减伤数据这篇我就会看过去就算了他没打错阿 用猜的阿 问题是宠有出你找不到资料也没测用一个猜疑的角度来论入队可能性 讨论这点我觉得有空乏点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6:53:00找不到资料是理所当然 因为官方本来就没给 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去看过资料网站 测试方面你得必须先有一支才能自己测难道说没有这只宠就不能讨论他入队的可能吗?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54:00那他要挂的Tag是问题而不是闲聊了 他是问可能性阿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6:57:00为什么要挂问题呢 他也有提出他的意见不是吗?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57:00对了 你说官方没给的话 大小乔龙妈这些没有写实际数据的应该也能PASS囉 因为是官方没写的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6-06 16:58:00不能要求每个人去看资料网站,哈哈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6:58:00他有提他的意见但实际上还是问入队可能性阿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7:00:00我认为入队可能性算是讨论 毕竟这没有固定解 没有谁更好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7:00:00我没有努特 我等等发一篇求个牡蛎你觉得OK吧好阿 要讨论可以 你连内容都不知道是要跟别人讨论什么?不觉得互相矛盾吗 觉得挂讨论你说入队可能性 可能性就带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7:03:00你发文能发的言之有物的话我很OK阿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7:03:00含有否定的语气 你说这不是问题?那不知道内容要怎么劝服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06 17:04:00可能性有带有否定的语气吗?他已经了解官方给出来的内容并以此为基准来讨论我觉得这很OK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7:07:00你觉得OK就好 我等版主解决 出来后如果没事就好阿
“经查该文已具备达洛特组队之方向,缺点,以及音乐龙特性。实难视为一无意义之文章,因此不受理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06 19:59:00了解 感谢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7 14:36:00用2-2结案 该篇不算误导 是对伤害有疑问而发文只是内文附图却无法让人判断是什么情况 因此以2-2结案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07 17:49:00在精华区 z-13-6-3-20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6-07 22:56:00哈哈 笑了
作者: zark3849 (飞浦利) 2015-06-08 22:39:00
火印和觉猫好友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6-10 00:28:00251297152 想征觉白虎好友来玩玩!平日常驻h火埃海王麒麟...
作者:
EMTHWINGY (Pentalift)
2015-06-10 14:15:00Z-6-3-5-1-65 这篇连结坏光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0 14:50:00他用的是旧版ppt缩网址 所以都挂了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10 16:19:00#1LT_3IXC 检举推文 hugo7935 3-1 引战hugo7935: 根本没强化也要被崩溃组说成没有超爆干强就是弱
#1LTz4pC_ 检举推文 marry1213 引战marry1213: 逻辑好一点好吗 文组的对文组人身攻击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11 18:21:00这样把退文处置直接改成设黑名单或太阳雷射7777天更快
恩 刚刚在置底有看到了 我主要想了解的是日后类似的情况 是要直接放生 还是要修改板规来处理毕竟本尊不能发言 开分身却可以实在不能算是发言管制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11 18:27:00这一点会列入议案啦,我只能表达我的看法但不能代表整个板主群
而板规要怎么修正或是发文门槛这些就是由板主群来决定好的,我了解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11 19:23:00板规有说被退文不能发文吗?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1 19:34:00正常来讲 如果你只有一个帐号 退文之后是没办法发文可是没有对另外的帐号做限制 我的理解是这样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11 19:50:00所以是被退文就不能在该看板发文喔?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11 19:57:00不能桶完送帐号部查分身也全桶吗?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5-06-11 20:16:00帐号部只能帮你查已知ID,他如果再换一个新ID也防不了PTT是允许一个人有5个ID的xvmon123说的是对的,这点之前BM板有讨论过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11 21:14:00在板上没违规疑虑的id不能查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12 21:18:00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1:57:00
检举文章
#1LUiEOtE 破坏版面秩序由该版友文章标题part7与过去6篇文章相比对,可得知为内容极为相似之文章,又于版友文章内发言,认为该版友明知连续发此类相似文章可能属于闹版行为而持续进行,以此认为该版友为刻意以文章破坏版面秩序
该版友虽讨论音乐龙之内容各篇类似,然文后之创作并未重复,且该创作确实与PAD直接相关。因此实难认定其张贴无关PAD之文章在此前提下,以该板友目前每日发一文的频率若要认定其为大量洗板,恐有过苛之疑虑因此在现行版规下,确实不至于违规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2:28:00
在下检举的部分为破坏版面秩序,有必要可以再追加一条反串并非版主您所认为之洗版,请版主以闹版破坏版面之行为及反串此一部分作为依据,谢谢
所以同样一只宠的心得拆成十篇 结尾附上无关主题的创作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洗文章数了吗
发文默认分类即有创作,若要进行创作可选择该分类,且该系列文标题为音乐龙,故内文本为音乐龙,创作只是附属,板主以附属的不同来说本文未违规我认为并不合理
且我举的那判决一周四篇即为洗板,此系列已经持续一周了
因为并没有连续发文或是引起大量发文的现象产生至于反串...本版没有禁止板友有怎样的创作方式,目前是尊重板友的自由意志然该创作确实引起若干争议,因此我也有去信作者了解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2:39:00
版主请您过目3-1后段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借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TO renji1231,该案例是连续多篇讨论意义薄弱的文然而目前A的文章,内文都有他个人创作的部分因此与之前案例并不完全相同喔喔,漏看了,确实有..但也要是恶意反串呀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2:44:00
以该版友于此篇6/6推文检举失败后,连续7天发表与被检举
从A的推文来看,只能说他对板规有一定了解实在无法有明确认定是故意违规的事实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2:45:00
文章之内容极相似之文章,认为A版友是刻意在进行恶意反串
已多次于文中与置底表明要嘘便嘘 不痛不痒 要发完十篇要不跟对方一起被桶 要不就发完 还无法明确认定?
那他有没有明确说他就是来乱的?以目前所提供的证据来看..都无法明确证明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2:55:00
→ asas789: 只能说我嘴巴贱在之前置底开砲我至少说到作到就是了 06/11 17:51
#1LULGmtz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12 22:55:00他明确说过若是版主不符他的意见他就每天发一篇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2 22:56:00
→ asas789: 反正没事阿 而且这篇骂我的同样套用到他身上阿w 这苦肉计 06/06 20:03
#1LSjxAOL该板友明显为刻意且恶意进行反串,在下认为版主应该看的出
其实你们可以直接提供0606的置底呀..让我找了一段时间总之,目前已经先寄信了解一下原作者说法当然也会把以上的事证对他提出询问之后会再跟其他版主讨论后续处理方式,请各位稍后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13 14:43:00以我推文我文章与他相像 针对文章批评就是可以归类出对原文的批评 看起来是很像故意的 检举理由合理不过实质上还是要等版主的处理便是已回信解释 不过能不能让人接受 以及要不要桶我都没意见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14 14:47:00
可以请问一下版主们商讨有结论了吗? 当事人表示收到警告?
作者:
some61321 (Dai5y Forever)
2015-06-14 15:09:00脸皮真的很厚
作者:
asas789 (双马尾大好)
2015-06-14 16:03:00这次删文后如果不处置 我自请水桶3天本来规划一篇组队方向提类似的宠物相比较 一篇是入队测试既然打不成就算了 可以把之前文章当作没意义删除清版面
作者:
square (enix)
2015-06-14 16:41:00还知道之前的文章没意义喔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14 20:00:00要咩就坚持自己无罪 要咩也请个30天上3天..... 提出前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6-15 18:04:00作者:
kirarie (豆浆龙)
2015-06-16 16:09:00asabase 每天都故意在置底贴那种吓人的图有没有办法治他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6 17:27:00讨论中 请稍后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6-16 18:07:00如果马奶图=吓人->被桶 我可不可以说凤王图也吓人…还是说只要是PAD的图 吓人也可以
作者: syuanghost 2015-06-16 18:16:00
马奶是跟pad有什么关系喔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6-16 18:25:00你确定不是把好大的头P到宗痛上?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6-16 18:28:00嘛。只要不胸部就好了对吧(X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6 18:38:00已经处理完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16 19:01:00..........jacky你害我想到什么不好的东西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6 22:37:00你现在修掉就没事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6 22:41:00下次记得在置底闲聊或抽蛋集中串贴就没事了叫大家自己去看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16 22:53:00T玩 我记得之前的板规共识是文章本文没有统计相关旧型推文应该是不管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6 23:01:00我看到的是他自己修文而不是推文 所以才说违规
funkD在公告水桶文里面贴马奶动图 这样可以桶 .. ?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17 09:37:00自己在自己的文章推统计内容一样算偷渡除非是集中讨论串但是在别人的文章推就不受限制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6-19 15:13:00补充一下推文时间是14:45 原PO帮修掉的时间时15:12 27分钟 应该逃不掉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19 15:22:00讨论中 请大家稍后已经处理完毕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0 12:11:00该篇已自删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1:35:00
可以请楼上解释一下规定的标题格式是什么吗需求为 [板友] pttID 版本 组别 对于额外的字无规定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1:48:00
(后面自由发挥,非首po的要加注更新)且前板主规定格式的原因是希望板友文看起来更整齐我认为该文刻意于标题前加上字串会影响搜寻板友文的整齐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1:52:00
我觉得您没有看懂后面自由发挥的意思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6-21 11:54:00公然违反版规的文章还可以等到6点自己改完就没事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1:54:00
如果您要这样钻漏洞 那就请板主们讨论定夺吧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6-21 11:56:00以后违反版规文章 希望版主都秉公处理 让人有修正的机会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1:57:00
您可以迳行检举 不用问要桶多少天觉得文张违规就检举 这不就是检举区的用途吗?
我没有不同意你检举阿我不同意你检举的理由 但我誓死捍卫你检举的权利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1:59:00凌晨两点到现在,且很明显该版友仍在线上,不解这么久
不知道版规规范或是恶意违规的意图,而且,这类的梗也是看一个版能够接受到怎样的程度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6-21 12:01:00那以后每天八卦版的时事耿 拿来版上PO文乱 请比照相同标准
那我请问JS版主我3-1的点在哪边 我文中并没有影射特定
所以我认为要直接处置也太硬了。因此给予修正的时间很明显的,本板目前不适合玩这样的梗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2:02:00
3-1我认为可以检举的点是破坏版面秩序 理由已续数过*叙述
但不是所有违规都会比照办理给予额外修正的时间这点要请版友注意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04:00由推文“因为人家是乱源阿<3”,显见本人也知道有乱版之嫌
TO trollfrank,3-1除了引战还有破坏版面秩序
对人不对事 果然就是ptt下面那篇挺虽小的~跟着连坐XD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2:08:00
对人不对事XDDDDD
其实板主有看该篇回应推文就知道其实假板友文真乱板吧....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09:00别修改啊~作为大大就是要坚持己见,对的事就勇敢去做www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6-21 12:09:00真扯引战的明明在线 还可以撑到6点改文 真要改不用几分钟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2:10:00
原来对标题而不是对内文检举就是对人不对事了 谢谢指教
引战本来就是很莫名的规定 真要吃 山本推特文就吃到饱了
该篇我也只是如以往方式做调侃回应 不适只有这篇这样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6-21 12:11:00版主自己都不把版规放在眼里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12:00因为下面那篇没改标题,没点进去人的怎么会知道原来检举之前,还要先查找过去的发文,了解发文者的个性啊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6-21 12:12:00是有交情 就可以宽限时间比较久吗 还是看版主当天爽不爽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13:00算违规啊,所以不是同样处理了嘛XDDDDD
作者: hizerg (路过的人) 2015-06-21 12:14:00
无聊当有趣 前面一排广告看了不舒服
板主文放了八卦板战到翻的关键字,回应推文也承认在玩,自己是征友还是想乱自知肚明吧*自己心知肚明
我是觉得毕竟身为本板知名ID,这样带头乱板不是很恰当
作者:
chjimmy (张郎)
2015-06-21 12:17:00就算不是知名ID 乱本就是乱版 不应该有身分区别
是没错啦,我意思是知名lD更要注意,毕竟会有带领或模仿效应
作者:
chjimmy (张郎)
2015-06-21 12:20:00而且"正常"发文绝对不会这样 除非自己刻意去加那些东西
实在看不出来除了标题之外 出现模仿效应会怎样= =?
作者:
chjimmy (张郎)
2015-06-21 12:21:00而且板友文连格式都给了 一般都是直接填 很明显是搞怪
整篇会有一堆 send jptt看了不舒服,正式的板友文是怎样又不是不知道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6-21 12:29:00版规只有说版友文需要填写的东西 并没有说一定要照格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30:00我比较好奇知名id是怎么认定的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31:00就是一篇违规文章,可以从凌晨两点活到晚上六点,还能修改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32:00该桶就桶一桶 扯到什么知名id啦 小圈圈啦 无异于抹黑
不懂哪里违规耶 反而是版主强硬解释硬办 没有用版主
一直很好奇 引战 评论 陈述事实 到底要怎么区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35:00天知道
作者: Nanian (LOL) 2015-06-21 12:36:00
四个字 自由心证 这也是板主难做的地方
也是掌握权力的地方没明定 是可以还是不可以 在哪都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版主都出来讲了还在那边硬坳 是在学上一个挑战版规的?真的是无聊当有趣 每个人都这样乱一篇 版面还得了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12:45:00放在内文根本就没有闹版的问题啊 有争议的点顶多只有标题
版面会多乱? 啊 我知道你用moptt看不到所以很乱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12:46:00内文只要有符合要求爱怎么加内容都是发文者的权利啊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46:00版面会乱XDDDDDD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6-21 12:47:00只有影响标题 内文本来就是参考格式 没有硬定要照着写
请问JS版主 如果是有打广告之嫌 那全部关灯这样可以吗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21 12:48:00渔获 大☆丰☆收
认同vlk所说 如果版主用打广告硬凹 那不该程式默认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1 12:49:00故意发用moptt看不到的格式是要引起对立吗?
不是 版主已经说过 若为一行文可视为程式默认但是我的文内可明显看出是手动增加所以才有打广告之嫌 所以我才想请问关灯是否可行毕竟那些也是我辛苦的结晶(?)还是希望能有保留方式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6-21 12:52:00
崩呀崩牙崩牙
用3-1会不会太万用啊?打个JPTT可以引战是什么神逻辑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6-21 12:53:00
sent from my android真的是在帮安卓打广告也 用jpp的人发言也会有类似文字 也是打广告唷 请全部一起处理
joke womantalk nba lol你怎么都不去发一篇? 摆明吃定板友吗?
作者:
raygod (...)
2015-06-21 12:54:00柿子总要挑软的吃啊
不要只在你熟的版这样玩阿 你可以去一些不熟的版一起玩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6-21 12:55:00
喔对了 广告不一定要有实质收入才算是广告喔 只有有推销的意图就是哦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56:00呃 他在哪发文关别人什么事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21 12:56:00今天要是因为看不到被桶 那天有个app跳出来说他也看不到是不是也要桶? 希望版主开释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56:00这版兄弟多,有人挺啊wwwe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57:00要赶人也不是这样KerLae你可以发一篇一样的 我一样帮你护航 粉简单各种暗示看了实在烦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2:58:00我哪敢,我发应该就一排熟悉的ID检举惹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12:58:00仔细想想打广告根本就不成立啊 戳法并没有鼓励使用JPTT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6-21 12:59:00
不要勉强人家做他不敢做的事情嘛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12:59:00他只是加上了让MO看不到的内文而已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2:59:00噗 何不发了再说 我说到做到
别在那边牵拖= = 有话直接说 在那边打空气砲很难看
就跟现在也一堆熟悉的ID在不爽trollfrank一样?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3:00:00熟悉id啦 小圈圈啦 我可以说这是要挑起对立吗?
有什么不爽像潘比跟lifor9002直接挑明说好吗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21 13:01:00>>KerLae 阁下真是可以从各种话题变成战ID 让在下好生敬仰 佩服佩服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13:01:00老共挡菇狗你要去怪老共还是怪菇狗 当然是怪老共啊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3:01:00挑明说等下就被检举啦,我又不是傻了XD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3:02:00不管啦 一定是菇狗的错 谁叫他让老共不开勋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3:02:00xvmon123我哪里刻意战ID,请说明
我是红海逆 我有检举lifor9002吗 我只是哭而已呜呜呜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21 13:03:00某位大大不就挑明了要战ID跟小圈圈 我想也不用再挑明了说吧 ㄏㄏ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13:03:00不用用某位了,你已经指名我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3:04:00某位大大跟他嘴里讲的知名id一样 逢某些id必反呢呵呵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21 13:06:00>>我哪敢,我发应该就一排熟悉的ID检举惹ㄏ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3:06:00来去玩游戏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21 13:08:00>>上面嘘的小心,敢质疑汁名,会被追杀唷还要吗??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5-06-21 13:11:00想检举的人自由心证
======高光一下 希望JS版主看到能回答我的问题======
作者:
id25394 (Everyone)
2015-06-21 13:17:00新多龙体
每次到考试期间戳就崩溃 不意外啦 这次发费雯直接退文不就得了 看了就烦,遇到自己被检举马上变变形虫 笑死
讲句实话啦把什么mo vs j的纷争拉到pad版来战根本太闲
欸等等我从来没有拿那个来战阿ˊ_>ˋ我只是把屏蔽字眼拿来玩而已
你觉得好玩别人觉得恶意闹版,给予时间修正还要故意放到最后期限,这心态不知道是怎样
我认为还是不行,要玩还有其他更适合的版很明显就目前看来这里不适合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3:49:00我也只能说钓鱼就别上钩了 这个版被钓的还少了吗
作者:
liouji (Nowhere)
2015-06-21 13:51:00所以就是玩游戏不够,还要玩板就对了,不是吗?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3:53:00然后就被检举了 不EY
管你啥知名ID 在那乱看到就烦 不是每个人都知道那啥
作者: boyoyo0605 2015-06-21 13:54:00
不EY
自嗨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kirarie (豆浆龙)
2015-06-21 13:59:00当你个板嘛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4:06:00突然很想说 自嗨就滚去p2- -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6-21 14:19:00站着玩 躺着玩 跳着玩 还是PAD版好玩
作者: xmlr (小象) 2015-06-21 14:30:00
板主用广告文处理,请问签名档呢? 不也是广告?
作者: boyoyo0605 2015-06-21 14:32:00
上面有说一行算是系统默认不是吗
作者:
mkbx 2015-06-21 14:54:00别说拉 上一个无聊当有趣的废文 还连发了一个礼拜呢!
好啦 那美克星爆炸了 大家可以回家啦版主可以去把惊叹号拔掉或是改成S了?
版主要求我把广告嫌疑词改掉 我不是照做了吗ˊ_>ˋ我还按照版友要求进行后续修改耶 =3=等等 该不会也要把版友推文改掉吧? 那会涉嫌3-1吧?
作者:
gxgp (éŒ¢æ»¾éŒ¢å¤§æˆ¶å ‚)
2015-06-21 16:19:00无聊当有趣 修一修没几分钟就没事了 还可以延到六点才毙命
作者:
kirarie (豆浆龙)
2015-06-21 16:19:00发文超过12小时后才修文 这样还能安全下庄?知名id好伟大
作者:
kumaso (仮面运転手)
2015-06-21 16:36:00原来这版可以文发发,不好再修修就能安全下庄啊
明知有人对自嗨没兴趣 硬要发 还要在那强调版规漏洞跟小孩子一样 挺的人还真不少呢 超友善PAD版还有不捡讨做乱反过来检讨版主的 真是笑翻 无奇不有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7:24:00我觉得楼上应该把推文再看一次 检讨版主? 对判例不能有意见就对了?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6-21 17:39:00ㄜ js版主自己给他时间改的 现在到底是要战戳还是战js啦w
还有 好多小圈圈喔 战别人小圈圈跟知名ID的 其实也早就是知名ID跟拥有自己的小圈圈了呢附上大量imgur的连结算是帮imgur打广告吗?甚至之前有模拟转珠app的作者直接来发文 算是打广告吗*模拟转珠=>模拟排珠 (如combo trainer)再退一步来说 打广告是不被允许的吗?那之前livehouse的活动文章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你说他引战我没意见 打广告也要被判水桶?拿石头砸自己脚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1 19:00:00楼上看一下4-1 广告不是不行 但请先向板主申请像是TCG的宣传文 都是有先申请才发文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1 19:11:00有任何不懂得或是有疑问的地方都欢迎来询问
4-1是写广告文不行吧 有写先向板主申请就可以?广告文、未经板主审核的问卷文 跟未经审核的广告、问卷TCG用的应该是下面黄色字那边 属于同人社团 一场次一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1 19:17:00这边写法会有误会 之后会更正 别的不说 光是TCG这和PAD有关的 如果不能发也太超过 但为避免出问题 所以仍需板主审核
但我今天针对的不是TCG的事情阿 现有板规说明的是广告一律不行对吧以及非官方及板务之活动文。<=livehouse完全踩住了喔而且板规四并没有设立检举制跟检举时限 是可以补桶60d+退文的如果要对广告文做规范的话 最好稍微讲一下广告文的标准在哪
作者:
square (enix)
2015-06-21 19:43:00受不了耶 明知道moptt有bug还一堆人护航 现在转战广告文了喔pad板就是有你们这些人才这么乱 干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6-21 19:55:00原来 moptt 那个www是wwwBwwwUwwwGwwwww啊wwwwww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19:55:00请把推文看清楚 并注意你的言词(微笑bug...哈哈 要不要看阿扁五六讲了什么啊啊 好像把意思看反了 忽略我吧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6-21 20:10:00站着玩 躺着玩 跳着玩 还是PAD版好玩 玩版的又来囉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1 20:12:00请把推文看清楚 并注意你的言词(微笑
作者:
square (enix)
2015-06-21 20:27:00对moptt使用者来说就是一个漏洞 反驳我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21 20:31:00那不是bug 作者本人表示那不是因为程式本身异常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20:32:00那行我看错了 抱歉啊至于其他想找我玩的恕不奉陪啊:)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1 20:35:00
理论上是bug 因为阿扁56号称那行会让app当掉所以才遮我觉得没啥好凹的 这不是八卦也不是BBSapp 遮蔽事件后故意放一堆sent from jptt本来就是在挑衅moptt使用者但js板主为何要讲4-1就令人不解了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20:37:00明眼人都知道阿扁56说会当掉是反串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1 20:39:00我的理解是:s版友说那对使用者来说是bug 没说错当然那实际上不是什么bug...当然它实际上要骂谁我是不知道 才请他注意的 :)...PAD版真有趣呢 ^^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6-21 21:25:00来喇一下低赛 如果这个以广告文判的话那LIVEHOUSE活动时 各种版众开实况一单都可以算是帮LIVEHOUSE打广告了吧XD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6-21 21:56:00老实说这个用4-3判就很好解决了 判广告反而扯出一堆问题moptt怎样先摆一边 一般使用者看到就是无意义的sentfrom JPTT洗版阿 有人能解释那排跟原文关系在哪吗?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21:59:00发文者既然把那一串文字加入内容了 那就是原文的一部份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1 22:02:00
所以原文包含大量无意义洗板文字啊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22:04:00洗版是要多篇文章吧...版友文是有意义内容啊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6-21 22:14:00有没有意义是由版主认定 不是发文者认定的
=============多隆式推文有没有意义啊?==============置右推文有没有意义啊?
求求版主大大解锁嫩嫩的文章好ㄇ 我看到惊叹号会崩溃
作者:
ake1234 (折纸は俺の嫁)
2015-06-21 23:04:00! 今天你崩溃了吗?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5-06-21 23:08:00看到这次的JPTT之后真心觉得版规很多漏洞也很宽松对标题跟内文两者的格式没有很具体的要求就是这次的漏洞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23:09:00都是阿扁的错啦 钱潮遗毒啦
作者: boyoyo0605 2015-06-21 23:25:00
真要规范也规范不完啊,现在板上人多总是会有(ry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1 23:29:00
百密总有一疏 想钻怎样都会钻 有些东西只能靠板友自制
说真的我不觉得加一堆sent from有碍观瞻啦...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21 23:37:00如果你用JPTT看被乱过的文就会发现很难阅读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1 23:38:00那可以用整页模式啊
我今天就是用JPTT看得啊 可是用手机板看会很难阅读的文根本很多啊 跟sent from没什么关系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1 23:53:00
排版不利手机跟硬是加一堆字串能比喔lol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6-22 00:30:00不要剥夺宅宅炎炎夏日唯一的乐土好吗我大学时代也是宅宅没有朋友只能上网取暖,大家也同理一下,不要赶尽杀绝好吗。我们都是一家人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06-22 00:58:00作者:
dmc80 (Krauser XXIII)
2015-06-22 01:13:00DM集中抽蛋讨论3F是否涉及3-4误导 不实情报嗄?
既然JS在
#1LXSP0YR已表明无广告文的疑虑 自然4-1就不成立了 我的战点没了 你们慢慢战
手机排板会乱掉的文章不差这两篇 不过没名目又要办只好能扯的都扯一扯了 一个先射箭再画靶的概念直接说挑衅MO使用者说不定还好一点ww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6-22 08:16:00站着玩 躺着玩 跳着玩 还是PAD版好玩 爱玩版又要该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2 08:23:00
先闹了再来凹说没再闹也是一种先射箭再画靶的概念啊ww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2 09:42:00
射了A然后在B身上画靶说我是要射B啊 (听起来怪怪der)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2 10:36:00#1LXjS8SX比较偏向在讨论小潘身上而不是原po 但会持续关注之后如果偏离会进行处理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2 18:00:00版友在上面问的livehouse的广告问题版主的说法是?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2 18:08:00和本板无关的一律禁止 有关的请先申请 叙述问题将于下次改版更正 请稍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4 22:14:00是时候开板主会议了吧,可否说明一下wl板主的意图?
抱歉发了一篇偏向无意义文章的文,纯粹是我个人发文的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18:00这...那篇不是公告之类的东西 不适合用版主身分去看吧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4 22:18:00问题不在文章本身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4 22:19:00问题在发文后和置顶推文串联起来的结果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20:00当然啦 版主要回避的地方是比较多没错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21:00不过他爱发废文被嘘...这也不是我们能阻止的
单纯看那篇没什么意见 可是看了置顶的推文...恩...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4 22:24:00
串起来变怎样可以讲明确一点吗 ㄏ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25:00我倒觉得想得太复杂
就 山本饭自己也觉得是偏废文 然后是仿别人文章格式
那已后大家就用相同的格式都来发文好了 都带头了OAO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26:00不然要讲意图...我可以说前版主这时候讲这个意图何在?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27:00我并不是真的要讲这个 但要讲意图...偏离太远
我也觉得混合那篇和置顶的推文 感觉意图很有趣阿0.0..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4 22:27:00
所以是什么意图啊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28:00意图...我是不知道他有没 但要想个也不是很难有但这绝对是不良示范 没话说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6-24 22:31:00有版主身份的 我想还是要顾忌一下 发一些踩线、看推文风向的文并不好玩 风向对了就没事 风向不对 火就烧到自己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34:00版主要回避的事很多啦 不然这版也没那么多风雨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4 22:40:00我的意图很简单啊,就是想了解现役板主这样做的目的
意图= = 刚好比较有空不行逆 我发个文就被说期末崩溃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41:00呃 他解释了吧 这是接不接受的问题了
我这次期末准备的还满好der? 除非被恶搞不然吻过ㄝㄝ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43:00吻过...- -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45:00我觉得在检举区聊戳跟教授的基情好像怪怪的...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4 22:46:00
两位看起来比较像已有定见呢 为何不说看看呢 ㄏㄏ板主发废文是不好 不过既然要指控总得讲出些什么吧
我的目的,发一篇文 我的想法,故意在文章里搞怪发了一篇没有意义的文章真的十分抱歉!
哪两位要指出来一下啦 不然等下又被说乱拉椅子怎么办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49:00ㄟㄟ不要吵架啦 不然检举区会...很多推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6-24 22:52:00咦? 说想知道意图跟很有趣的不就F板友跟G板友吗? 我虽然常常打错字 但阅读能力应该没有很差 上面推文很清楚
抱歉我刚想到一个好的讲法了 我就是发废文又自以为有梗我下次会避免这种我自以为很有梗的发文法......
我已经提出我的感觉啦 就是给大家一个模仿的机会不是也许本意不是可能不是这样啦 就观感不佳抱歉我推文表达能力太差劲了 让其他版友无法清楚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57:00嘛 有没有那样的意图不肯定 爱玩是肯定的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4 22:59:00不会啦...说起来想多一点也是好事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6-24 22:59:00
观感不佳就直说啊 讲得好像有惊天阴谋害我很期待呢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6-24 22:59:00不会 其实你可以再把自己的观点多讲几次 讲到像我这样推文错字机率很高的人也知道你的意思 还有对板主的观感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6-24 23:01:00如何 我相信有很多人想知道有趣在那里的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5-06-24 23:02:00道歉要露出欧派
前有t玩事件 后面还有新任大将军学不乖不谨守分际人类真的是学不会教训...不过至少你比t玩早知道自己的错没有硬凹 算是一点进步吧...
建议以后少碰这种灰色地带 虽不违反板规但社会观感不佳
未来绝对不是少碰 是绝对不会再发类似文章了 十分抱歉让各位有许多疑虑等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5 08:25:00其实我好奇的是你为何上任第一件事就要搞自己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25 10:34:00快速下台不要变传统就好- -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6-25 10:46:00“来看看多久会有人发现 [闲聊] 超浅谈麒麟究觉”←原因
作者:
hpaor (hpaor)
2015-06-25 22:59:00换水英蓝奥水埃孙权青龙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7 01:01:00有备份了吗?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7 02:20:002-1? 2-2? 2-11?
视为恶意闹版 以7-3条例下去看 打公告文中 请稍待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7 02:24:00闹板不是3-1?然后还有7-1-3深夜
3-1是恶意引战或破坏版面秩序 他这篇虽然是闹版不过不符合这个条件 所以就以字数不足跟2-2下去判深夜条款感谢提醒!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6-27 02:27:00大将军深夜看NMB喔_(:3”∠)_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7 02:28:00可7-3写是板规3到6才有不是? 不符合3-1又引7-3?
我对7-3 板规3~6的理解是那是采检举受理 2-2我就直接判断了 还有疑问可以提出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7 02:31:00所以刚有人检举嘛XD
3~6=有人检举我就去判 板规2基本上就是不用检举也办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7 02:33:00我觉得符合7-3表示恶意/重大 却不能用3-1 用2-2又忽略2-11有点怪而已 随便问问
作者:
Minihil ( )
2015-06-27 02:34:00然后恶意又重大却只有1天XD我是说2-11啦
等等 我是没忽略2-11啦 7-3其实全部都能管只是3~6采检举制而以 恶意闹版我是不打算给修改时间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7 06:52:00总之7-3的叙述会于之后板规更新做变动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7 10:54:00公告备份很难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7 11:07:00重力怎么了?原来这两天的公告他们都没备份Orz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7 11:47:00随便你们啦
公告我习惯是一段时间后在备份,这样比较可以收藏到完整的推文事实上我不知道那么急着备份有什么好处?但是违规的版友纪录倒是会马上登录,这样才不会查询累犯时出了问题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6-27 13:06:00避免忘记而已,纯粹觉得这只是该记得的小事有个固定流程就好,日后我闭嘴就是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6-29 22:25:00请问junkjizz5566连着数篇内容表达含糊、也显然没有讨论意愿的文章,会触犯4-3吗?
先说我自己的看法,有点难,毕竟他要达到触犯4-3的条件还有点远 毕竟他的文章是完全符合板规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6-29 23:15:00他的文章还不到大量的程度 内文也无违规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6-29 23:58:00明白了
检举asabase 多次于置底张贴阅读起来造成不适的图片
所以恶心贴图 且跟游戏完全无关 是目前版规无解的?
版主你们关于真人贴图要不要再立个细则管一下柯P大笑突就算了 马奶图之类的看久了真的以为是在八卦版 不管一下吗?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7-01 04:17:00查无不法 依法执政 谢谢指教
因为不是过于激烈甚至18禁的图片,也没有太洗板所以真的不能算是违规,至于说要不要订定..其实很难因为图片恶心与否依据的是每个人的喜好与接受程度很难有一定的标准,至于说泛政治的推文贴图.倒是可以考虑规范一下对于政治图文的规则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01 09:35:00之前也是因为马赛克的关系才能判定违规不然就只是一般贴图 以现行规定而言无法可管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1 12:51:00真的要禁可使规定置底以外的文章不得贴和PAD无关的图不过我觉得定这个没什么必要就是..就和爱钻漏洞发废文一样 多了只是弄臭ID讨人厌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01 14:09:00看来我要投好一点好了
作者: trendxd (Aimer&エメ) 2015-07-01 14:42:00
楼!!
作者:
Gunique (阿丸)
2015-07-01 14:44:00g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01 16:38:00神祭串看到18禁的图片算不算2-9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02 15:17:00该图已处理完毕 此次为意外事件 所以不处置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4 01:21:00建议有关经板主同意张贴的文章须注明是哪位板主同意的
作者:
rope (绳)
2015-07-04 01:24:00可以睡惹
有关经版主同意张贴的文章 通常都是三位版主都看过才会同意张贴
那请问这次置底的原因是?...还是以后有宣传活动都会帮忙置底?...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04 17:06:00同问 这样为什么之前神祭实况治愈活动不会置底?做法明显不一致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7-04 17:07:00那活动感觉有踩到4-1?毕竟不是纯粹问卷调查,而是要下载他们指定的APP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7-04 17:41:004-1都还没改 就公然把广告文置底 这是?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4 17:46:004-1有包含广告文啊 不只问卷唉等等我看反了 请无视上面的orz所以4-1是是只要广告文就不行..与同意与否无关?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04 17:51:00印象中站规就禁了广告文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4 17:53:00还有那个"非官方及板务之活动文" 之前一堆这种的耶是不是需要修一下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04 17:55:00不过还没找到明确条文禁止 还是等版主出来解释好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4 18:00: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04 18:57:00关于活动置底这件事是我看到就顺手丢的 造成大家不悦很抱歉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04 23:59:00置底问题是解决了 那广告呢? 要不要解释一下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05 00:06:00广告部分之前已经解释 无关的一律禁止 有关的审核过关即可实况部分经检查目前仍在玩PAD 所以不予处置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05 00:11:00印象中之前有人贴了一个网站 内容和PAD有关 但是JS版主指出那网站会看连结点阅率给予报酬所以禁止 (涉及营利)但找不回来是哪篇 不知道我有没有记错回到
#1LbLPuiI 这篇 活动需要下载指定app 是否可以理解成商业行为 4-1的广告文 而且就算你说解释了 我看被规也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0:28:00重点不是他在玩什么吧?2-2 ‘张贴’无关 Puzzle & Dragons 游戏或内容过于空泛、无意义者之文章(推文不受此限)与他实况内容无关,他确实就是‘张贴’了再次检举,ttoy版主误解我检举内容,我检举的部分是2-2张贴与PAD无关之文章,而不是实况内容。我主张的是该名板友与实况‘文’中明显 违反 2-2‘张贴’而非‘实况内容’该名板友内文都明显列出其他游戏官方网站,说没违反2-2 我完全无法认同ttoy板主判决
我来看比起2-2 4-1比较适用 毕竟实况文通常内容大概就那样照你的说法来判2-2的话 地城攻略文最后贴个mv也能2-2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00:00实况文或是攻略文附上音乐或MV连结是否违规我不清楚,且不是本次我提出检举主要内容,因此我不多作讨论至于4-1的部分交由板主,这部分我没意见
恩……我的意思是那篇内文扣掉四驱车的部分也跟一般实况文差不多 我是没特地去数字数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03:00该文已明显提及‘爆走兄弟’该游戏,据我所知龙族拼图也并没有与他们合作我只对提及其他游戏的部分已明显违反2-2无关,其他不是我检举内容
恩……所以你是认为整篇实况文与pad无关还是爆走兄弟不该出现在内文?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06:00后者
后者更接近4-1 你要用2-2 那我举的例子也能桶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07:00实况内容我没点进去看,如果只是说说‘爆走兄弟很好玩’之类的说他走在线上我无所谓但是他已明显贴出该游戏官方网站好的,感谢提醒,这部分我再站内信询问板主
恩…总而言之我也只是提出我的看法,决定权还是在版主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17:00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18:00干 你害我点了下面的图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19:00经检举、板主提醒后该名板友已自删文,在此附上截图备察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19:00我是说第一张的下面(ry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20:00特别强调:我不接受‘该板友已删文,此案终结’类似的判决结果我要的只是根据板规一个合理的解释,以及若违反了板规应有的处分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22:002-2其实有仅删文处置的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25:00无妨,我不是非得要对方受到水桶不可而是无法忍受明显违反板规而不受到处分(删文处分,严重者才会警告甚至水桶)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27:00可是你说不接受该板友已删文,此案终结啊..如果没删 就是板主删 一样此案结束啊XD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30:00我要的是‘解释’及结果,ttoy板主判决与我检举内容大相迳庭,因此再次提出申诉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30:00还是板主去挖文章尸体回来 然后再亲手删掉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31:00另外,经板主提醒后该名板友已自删今日实况文,但a他ID不难发现前几日的实况文都没有习惯‘时间到了自删’当中还有包含另外一则我提出申诉的文章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32:00实况文时间到了没自删并无强制要求 其实一堆人没删...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35:00我知道喔,我不想模糊焦点,总之请板主针对我上方的我想表达的只是今天那篇是因为板主提醒他才自删的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37:00提醒后知道违规了自删不是很好吗?再犯就可以直接桶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01:41:00当然如果是需要吃桶的违规 自删了还是吃桶就是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01:44:00那个…我用手机推文所以推文跑去别人家了=.=我明明在这篇推的啊QAQ还好只跑错两家m(_ _")m,已登门道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05 06:49:00@kevin21528 你检举说不能出现其他游戏 对 这很合理没错其他游戏和PAD无关 PO出来是会删除 但今天他仍是在实况PAD在这个时间点 我无法对他进行处置 因为并无违规而他于实况文中说之后会玩 那是之后的事 那时我才能出面处理你不能否定他前半段有PAD的事实 如果直接处理 那符合规则的部分该怎么说? 我能做到的只有规劝 让他下次PO文时别说多余的话 而他自己实况到一半改玩别的游戏这件事 我真的管不了现在很多实况文 我们也没那个心力全部点开来看 去检查哪个人玩的游戏跑掉 那是不科学的 板主也是人 也要顾现实 不可能整天帮你顾实况回到你说的部份 你无法接受实况文后半出现无关PAD的内容如果要针对这点进行处置 那很多文章都要 很多文章后面也有闲聊 那个也无关PAD 要处理的话会处理不完 而且处理后就没啥人愿意发文了 来板上想轻松聊都不行?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10:56:00他是说文章内容不应该有爆走兄弟的游戏官网资讯啦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10:56:00我对于实况内容没意见,不是我申诉重点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7-05 10:57:00对于ttoy板主判决不满意,亦不继续申诉不知道是否我表达能力有待加强,ttoy板主始终没有了解我想表达重点诚如Minihil板友所说闲聊当然可以,但是今天他根本是在讲其他游戏(重点是放上官网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求板主群‘监督’实况内容请ttoy板主不要乱给人戴帽子,谢谢。
关于泰瑞的提问,我解释一下好了当初那位版友贴出连结,但是那个连结点去后原作者可以依照点击数赚钱而且他贴在板上,没有直接贴出内文,反而说“这个文章有提升升技成功的方法”,吸引大家去点所以视为广告文,而不是只是单纯加注原文出处的文章因此要先申请才行,是因为这样才予以处置所以重点在于有无申请,反倒不在是否是营利,说到底,无论是治愈活动,TCG活动,都多多少少有营利的成分在但只要跟pad游戏有直接相关,基本上就不太会直接禁止,但还是需要申请并且经过审核
作者:
Minihil ( )
2015-07-05 13:29:00这样4-1的描述可能要修正一下
依照版规确实禁止,但长久以来的做法都是如此,因此还是先以目前既定的习惯进行,版规之后也会修正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7-05 17:20:00K版友是觉得该文完全无关pad吗?以2-2的条文来看 是指张贴无关pad的文章而此文章部分与pad部分相关不就合格了吗?应该以文章整体来看而不是片段的文字资讯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05 17:30:002-2除了无关PAD外 还有内容空泛的部分但实况文的内容部分应该归类在实况中 文字叙述只是辅助说明而kevin21528指称linsingpark根本是在聊其他游戏但linsingpark也只提到要玩新游戏 求帮助 并没有其他多余的文字 没有和人聊新游戏的内容 也没介绍其特色或游戏方式如果说重点在给了官方网站 这我不懂哪里错误? 说趁机宣传吗?让大家看了会想一起玩然后一起讨论这样?如果真是这个意思 那是否要连同改编歌曲的都禁止?因为改编歌曲有附上原音 是否可理解为宣传原曲找人聊?那是否连转珠笔开箱也要禁止 因为有附上宣传页面那个也是官方网站不是吗?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05 18:46:00JS版主回应了会修正 那我也没意见了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7-05 23:49:00
提问 4-2 不正当游玩 的意思是?违反PAD的游戏规范也算是不正当游戏?
1LcK_dnh以删文处置4-2板规应该说得很清楚了 违反PAD的游戏规范当然也算是游戏规范实际上就是希望你别去违反也别去提及*违反游戏规范的行为 改一下说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7-06 12:45:00希望经版务处置过被删除的文章能备份在精华区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7-06 19:27:00
pad规范中禁止帐号转让板上除了情报文再来推文数多的居然是送帐文 心得文的推寥寥无几 更别说送帐已经违反公约这种吊诡的事情一直存在真的好吗
抱歉 在这里更正一下 之前就有过类似疑问
#1KpGrVp4此篇公告已有说明板规允许的范围 并非我说的全部都算
我认为Saminoya提出的部分有一大半是板风问题 不是板主份内的事情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7-10 12:46:00
手机看不到#码。文章27712R:现在觉醒那篇W22625231引战 误导。 “一群低能儿“ “曜日素材可以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7-10 12:53:00
谢谢楼上咦咦 原来moptt有地方直接复制aid 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0 13:20:00检举已收到~该推文不算误导 有官方影片在 你信他说的还是官方影片说的?
如果有官方资料在就不会被判误导那我说木关羽是六星限也没事囉因为有官方资料在嘛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07-10 13:48:00因为自己不查证乱信推文 所以只能怪自己吗 这个意思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0 13:48:00你如果说"曾经"就没事 官方已经更正了 所以讲"现在"就有事
可是木关羽是"曾经五星限"不是"曾经六星限"3-4是不是不包含推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0 13:54:00含推文
作者: Saminoya (虾米) 2015-07-10 15:25:00
没误导 有引战吧?“一群低能儿”不算群潮?没事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0 15:36:00以上检举已处理完毕
虽然大部分都是在讲隔壁棚的事情,但就相互讨论的观点也不能说完全无关,而从原文与后续回复也可看出原作者
对于PAD还是有一定程度了解。泰瑞所提,我认为他并没没有挑起对立..因此将采用劝说,请作者补充一下自己的看法,而不是只是单纯的讨论丢出来另为了防止后续洗文效应,若无合理补充,将予以禁回
#1LdtE-f8 3-1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除非版主视下面那么多嘘文为无物 不然很难说没挑起对立此例一开 若真无事 我想暑假期间这种文会增加很多...
嘘文并不一定是对立,不然安卓纪念活动那篇XX,不就对立到极点,然而该文中确实有多处批评他款游戏之处 恩,需要讨论一下错了,
#1LdtE-f8并没有对立....我看错篇了
我4觉得把有疑似对立的推文直接推到检举区 不然大海捞针很容易看漏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7-12 18:28:00同泰瑞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12 18:33:00我认为板规应该修成视情况退文不水桶 防止这种讨桶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2 18:34:00那个会讨论情况 新版板规草案完成得差不多了 请期待新版上路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2 21:51:00那篇除了部分言词激动了点外 并无违规 如果真要处置板上会有更多的人要一起处理了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3 15:25:00检举已收到
检举
#1Lflvp6x 班规3-4 原影片并未提及也并非稳定周回队伍 原po却在标题写稳定周回撤回此条检举 实际为本人误会 造成版主板友不便深感抱歉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15 08:09:00提问一下。开Pad tcg文应该不会算到统计文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5 10:21:00你如果开了一百盒的话包
作者:
Minihil ( )
2015-07-15 12:17:00PAD TCG每箱的稀有卡数不是固定的嘛?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5 12:35:00每箱张数都一样吗?是的话就不能用统计了 因为是固定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15 13:15:00咦 锁以我开一盒也可以发文章䁖(X
张数固定的 但不会每张都有啊我意思是说 重复的数量不一定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7-15 15:31:00照理来说TCG应该不能发才对?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5 18:25:00喔喔 我懂了 是"稀有度配额固定 但种类不一定"对吧?那这样就是赵3-2走 满百包就可以发统计 但限定同一弹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15 18:31:00咦 那我开一盒然后主题闲聊这样可以吗XD
其实普及之后应该就不行了 不然人手一盒发篇文...XD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15 19:17:00阿(′・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5 20:09:00一盒也没有一百包吧@@喔喔 是闲聊 现在没太多人PO 是可以 之后会视情况加以限制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15 21:15:00因为我的资金有限....所以没办法买很多XD不过我建议版主可以规定一下有关于TCG的版规就是了以免以后又有很多争议我在买一包再来发文好了(咦打错 是一盒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16 17:56:00为什么不算? 他现在说旅立之塔有BUG 害我不敢刷耶我每天3点换日前都会在那关把亲友都用一次 现在不能刷那关很不方便 而我不把亲友用一次 我和亲友都会少了100友情点 做成双方的损失还有喔 t版主已经要求他提供有BUG的证据 你/你们需不需要先沟通一下? :(
私信检举吗? 那就以他为准吧,时间比较早若有需要我们讨论再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16 18:13:00没 我只有在这推文检举 嗯 好的就先这样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6 21:20:00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16 23:55:00我没注意他是什么时候自删啦 但那文最少也超过了6小时吧所以自删了 什么都不说 这样也可以喔?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7 05:33:00因为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案例 在我出声提醒后 对方只修改没道歉如果这次我判了 那之前的人会抗议 因此本次不处置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7-17 23:43:00推 johnson02020: 技术5倍比普通没加蛋三倍且没掉落加18号的置底,3-4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8 07:21:00该推文于整篇只有那句 我认为是运气差来发泄 根据6-3这次检举不处置 另外这句比较偏向的违规是3-2-2掉落的部分而非3-4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7-18 09:22:00原来置底有6-3,没注意,抱歉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7-18 18:04:00#1LgWqgEu 该篇视为回应原原PO文章 没有确切讨论到关于抽蛋机率的问题 只是拿自己举例表示原PO都抽蛋率不错故不视为3-2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7-19 15:34:00#1Lgqdp-x 文章内容多次提及与当前游戏版本无关之内容,完全无法讨论,只是沦于空谈,是否触犯2-2?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19 16:08:00经查证该板友只是想问知道总伤的方式 所以没有违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1 05:50:00根据板规"3-2-1 抽蛋文以附截图为原则" 所以不算
以上关于3-2 3-5的疑虑版主群讨论中 希望各位稍等 感谢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21 19:12:00嗯 我只是补充一下想法给你们参考(考虑?)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7-22 06:57:00顺道问一下 之前有打降临的统计文 到底可不可以附上练技结果 之前我的文章有被推文问过 在更之前的文章我看是有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2 08:06:00降临掉落统计是一件事 练技是另外一件事如果达到标准可合并发文 为达标准将视叙述情况决定是否违规未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7-22 08:16:00举例 我音乐龙刷50场 音乐练满一只 一只技6 这样可以吗?还是会因为练技没有满100只被水桶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2 08:48:00这部份的详细情形如前两个检举一样 我们会做讨论现在能明确告知的是 只要你说出未达标的数字就是违规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5-07-22 12:56:00可以管管板上发钱文吗 这样不叫抽蛋文?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7-22 13:34:00以上皆收到
#1LhY1LFP此篇会先询问是否有85抽由于这些文章多数都有发钱 会先确认过是否发完钱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7-22 13:41:00200颗应该是不到啦 除非有额外课感谢~
那么之前的抽蛋发钱文是不是也要处理?还是这几天发钱的就是刚好虽小被处理LOL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7-22 20:39:00有被检举的话就会处理吧? 超过一定时间的应该就不处理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7-22 21:05:00我记得追朔期是7天拉 如果你想考古的话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7-23 15:00:00PAD板板规怎么没有暑假条款R? 还是屁孩不会来玩PAD?可是我就在玩PAD阿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7-23 17:31:00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7-24 01:18:001-3没罚则 检举1-3蛮没意义的样子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7-24 12:04:00检举违规成立 应该会有纪录一条警告之类的吧 还是有限定?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4 12:26:00有写出的罚则才会判 没有的话就没有额外附加罚则问题很大 受罚者提出异议我们会没法反驳
作者: takeru0630 (武) 2015-07-24 20:10:00
有法律问题 合作的强化只能在要复刻时强化
t玩他是在说轰龙没减到13cd这件事 要等mh复刻才能改应该是推错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6 14:25:00喔喔~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8 11:29:00已处理
作者:
repear (Tenebrous)
2015-07-29 00:45:00根据
#1LhqUdqx 这一篇规定 发钱文须达10000P但内容并未规范是否只有统计文列入限制范围因此
#1LjwiARj 是否因未达门槛视为违规文章呢 版主?
作者:
Minihil ( )
2015-07-29 09:11:00板规有打算更新吗?
目前的话,文章有要发钱就要足1万P但因为是临时公告的条款,若有违规主要会先劝导为主如果不修改或是故意犯的再考虑删文水桶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7-29 11:21:00被水桶的好像是因为统计文条款?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9 11:28:00之前水桶是因为违反旧板规3-2-1我们察觉不对才推出临时条款@Minihil 会更新 已讨论出草案 最近会整合好推出
抱歉想请问一下交换帐号的文章可以贴吗…因为前阵子贴时没事但过一阵子贴了就被提醒违规了…但是小弟还是不大清楚,另外是换别的游戏的帐号@@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9 12:50:00换帐号可在下面一篇文提出 或是到置底闲聊
作者:
Minihil ( )
2015-07-29 15:08:00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5-07-29 15:38:00提问 神祭前故意踩版规的案子会考虑延后执行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29 15:54:00先M标记 我人在忙会请另外两位处理 或是等我忙完后审
神祭前故意踩板规不会延后执行 没有任何数据证明被水桶真的能抽得比较好 请勿迷信
毕竟当初7-1-2也只有说加重,也没有"怎么加重"既然过往都是加的,那也OK。以后再写清楚一点就行
作者:
Minihil ( )
2015-07-30 13:34:00panbie那次也是乘的XD不过没人反应就是啊看错 那是乘深夜
作者:
hpaor (hpaor)
2015-07-30 16:06:00主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7-31 10:54:00要 板主也会不定期清实况文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7-31 16:23:00退款是合法的 所以应该不是不正当游玩方式 只是这样像打肿脸充胖子 不好看而已~~
估狗或苹果认同退款就是对的啊 不管理由如何 错的是刚吼 虽然抽不好去退还蛮搞笑的ww有看2ch就会发现每次刚吼出包甚至被抓小辫子就是退款潮 像是猎人一出包 直接刷三四单告上苹果说违反景品法 马上退 再机车一点的 之前FFCD改觉醒纵使明显是buff 但日本人就是有办法凹我想要光减伤你乱改我花钱抽的宠 给我全部退钱 就真的退了
玩家这样搞再加上山本乱搞游戏 营收还能那么多也是挺屌的
作者:
Minihil ( )
2015-08-05 12:43:00有事吗? 因为少人影响多数
想建议版规修订实况文须24小时内自删 若累计3次则之后不得再发实况文 如此一来可维持版面清洁
先说我个人意见 我不希望显示ip 主要原因是他要躲闪方法太多了,另一方面也是反而造成大家推文更麻烦板规没有硬性规定实况文删除,但我们希望发文者能尽量自删。
我知道没硬性推定 但是这样就一堆人都没删想说不如就直接规定 反正也有给机会跟缓冲24小时不然留着一大堆实况文也没么意义毕竟还是很多人实况完了文章就留在上面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8-05 19:19:00拒绝IP 很丑而且意义很低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8-05 21:09:00显示IP 没什么意义 会玩的都最基本会挂VPN而且推文会变短很不方便
作者: starocc (starocc) 2015-08-05 22:22:00
常驻满等圣命神征圣命神或其他 398 768 279....眼残,没注意跑错格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8-05 23:13:00问一下 为啥实况文要自删阿 其实我不大懂这个的含意另外 我觉得IP没必要 真的要玩闪掉的方法太多了另外 我觉得显示IP杜绝分身是个制标不治本的方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8-06 00:14:00因为不删会占空间 占比较久就像是你桌面上 没有用到的东西就会删掉
我是觉得实况文一旦收了之后就没有价值了本身就比较是一种告知性质的文章 时效过了就该清掉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5-08-06 16:39:00同意楼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8-06 22:32:00现在不就是由版主删除嘛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06 23:40:00现在是由板主不定期删除之前我执行过一次 其他人我不知道
还是希望强制删除啦 然后给大家犯错空间 累犯处罚不然版主自己删会删到累死 给自己方便也要自己处理掉
这次我说的可是你们PAD自己的事情、而且类似的讨论巴哈脸书早就有至少10篇以上的文章在讨论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8-09 21:05:00然后坚持跑来这边被嘘这样
作者:
gekido 2015-08-09 21:27:00巴哈是巴哈 FB是FB...(′_ >`)
因为之前也发过一篇大国主打Lv1的文 那也能算2-2了 (?
嗯嗯好吧 可能自删了 大将军辛苦了 (′・ω・`)
就是摆明来乱的已经不只一次了 不过没明确证据就是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8-10 14:48:00请问整理别人的统计文也能用统计的TAG发文吗?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8-10 20:18:00她没有提到几抽抽到 应该是不触犯板规的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8-10 21:01:00统计文可以同时发钱吗?
#1Lo5BcTc 这篇已经向原PO确认过 一楼100P 发到爆达10000P标准 故不处置TerryTam 可以 但请发符合足够发钱文标准的数量如果是为了抽到哪只庆祝这样 还是要发1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8-10 22:53:00请问整理别人的统计文也能用统计的TAG发文吗?
抱歉忘记回答 这点我无法先跟你说 要问一下另外两位但我基本上不反对此类文章 只要你有取得原作者同意
作者:
Minihil ( )
2015-08-11 09:17:00我觉得一率用统计有助于搜寻就是 然后要有来源
整理统计数据一样可以用统计发文,而且考量大量样本不容易取得所有人同意,基本上可以直接引用但是必须注意 1. 不可以直接复制他人图片、文字、影片等属于个人创作的部分。2. 资料需要注记来源关于
#1LnqOp04这篇文章,经讨论并未违反板规2-2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1:52:00已处理完毕
版主要不要制定特别条款管这种季节型转蛋啊 一堆当个版的真的有够烦像是发这种偷渡文的直接退文+桶3个月我相信发文人数一定快速消灭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2 23:10:00目前情况还好 如果未来这种情形变多 会考虑推特别条款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8-12 23:11:00水桶是不会成为法老的′・ω・`)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8-12 23:11:00被水桶是不会成为法老的′・ω・`)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8-12 23:12:00雪华你怎么惹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8-13 12:50:00我觉得药用3-6处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8-13 12:54:00都已经意识到会有这问题了不是吗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8-13 13:39:00你再往前看20行推文好不好
所以我才没看到有什么问题呀,t玩完全依照版规来判,甚至非常坚持自己的原则
判决上理由也有说明,应该没有失职的地方吧,如果说是判太轻,那就是现行版规有问题了,我想也没什么好苛责t玩的地方吧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4 16:25:00筹备中 敬请期待本板的活动~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8-15 00:09:00新降临开放之后24H之内只能有十五篇左右,然后队长不重复,但是双A队长跟A队长+B队长不算这样如何?不然每次一开就是被洗
会拿这东西大量重复洗文章数才要规范吧又不是每个人的队员都一样 每次一开都被洗也就刚开才有这种待遇,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去限制心得的数量
与其删不同队员不同人玩的组合 不如去删没用的实况文
新降临开放许多人会想攻略心得文也是理所当然只要文章合乎板规,那就要保障他发文的权利如果限制时间我想只会造成版友的争先恐后,反而失去大家发心得文的美意,变成了发文速度的竞争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8-15 20:04:00我只是在想,有必要那么赶嘛?就像别地方看到有不少人急着更新W10结果游戏不能开一定要急着降临一开就赶着发文刷存在感吗?
作者:
Minihil ( )
2015-08-16 00:48:00文章数和赶不赶重要吗? 内容比较重要吧计较篇数多此一举 想看的再看就好
把发心得文讲成刷存在感有点太过了...版上攻略文本来就是队援组合不同就能发才是现在很难有无课平民打法 课金宠不可能每只都有你玩一个队伍 要是只有少少几篇心得 点进去缺关键队员就基本上没德参考心得了 这样反而让想参考的人不方便反正两三个礼拜才一次新降临 基本上是能容忍的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16 09:00:00每个人的队伍与遇到状况都不一样 就算同一个人不同场情况也会不同 所以我不会去管制新降临心得文的发生情况毕竟新降临的心得也就是刚推出时会有大量的文章能拿来参考的文章大多也是这时候打下基础的等到轮回时 大多也是新出宠的回头挑战 算是与时俱进补完缺漏除非是像前一段时间那个刷神王的流程攻略 才会进行管制
我是觉得每个人发一篇不算刷存在感啦要刷存在感应该是课长用10队去打发10篇 这才叫刷存在感然后这情况下才比较有洗文的嫌疑 现在我觉得很OK好大王 卡基 小杰王 他们只是对自己的队长有爱希望能够用自己喜欢的宠物去打通每个降临罢了理解城版上这样的人还不少 也代表这游戏还算活络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8-19 19:16:00还是建议要删掉实况文 不然这样跟洗文章好像差不多而且还会造成版面满满的都是已经收的实况文 毫无作用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8-20 02:35:00w板主收到,在这推文时还没改,感谢
joseph513 我们有在删实况文了XD 只是好几天才会清一次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0 13:39:00音乐龙应该是误收 已删除
有时候有人一次抢发了数篇情报文,但过了半个小时却还还没编辑好,这样的话是不是让其他有空或有能力的人来贴文会好一点?不过板上现行风气似乎是第二篇开始就会被说opopopop
zxc654033 感谢你的建议 但一方面是不硬性规定一方面八口自己应该也拿捏得住分寸 加上后来有编辑完整这种官方资料的方面就是先抢先赢了
不是要催促你们清版面啦XD 是觉得你们这样负担太重了对于各个发文的人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就硬性规定一下无妨
感谢推荐~ 暂时收在z-7-45 以后如果关于排名赛的文章多了 会在另行分类
#1LsHxfFB 2-2 虽是活动文不过...希望版主们斟酌一下是否有修改活动内容的空间 该文没提及应援哪个奖项只有空洞的幻想文 甚至将来有每天都PO的可能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8-23 14:23:00同murmur38,如果这篇不处理,只会对往后的征文增加实行困难度建议规范改成一人提名/应援次数总额度(不论项目)有限
美种相簿美人最多题玲两项 美像最多两篇应援文每种项目每人最多提名两项 每项最多两篇应援文靠北没看键盘打字加没选字怎么差这么多反正一开始的公告文有写这句话就是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8-23 15:29:00应援我看没有总数限制?只有提名有规范
应援也有,一个项目同一只一天只能一篇同项目不同只或不同项同只还是可以应援但是单人最多一天就只能三篇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8-23 15:48:00JS板主那个我有看到,我个人提议不论项目不论天数,总额度有限我是说绿脓说应援限制两篇,没有这个规范如果没限制‘总’额度,音乐龙之乱我想也不是板主乐见的
我是觉得啦 不能因为在限制篇数内就能无视内容的发文如今都在游戏规则内的文章数没错 但内文丰富度有目共睹这样还是要以活动文来看待而不处理 那就这样吧
本来活动就是希望大家多多参与,而且希望版友能够发挥创意,因此才不限定发挥的模式与内容要是对于内容规范限制过多,就会失去创意跟自由度应援篇数,唉,原本就是假设大家都能写出不错的文章,所以只有限定单日上限,因为好文也是需要时间累积,一天不可能生出太多篇有时这就是默契,我们不会给出过多限制,但你们也知道这不是乱版跟洗文的时候如果有人硬是要探底线,那就真的很遗憾了,只能祭出稚如果有人硬是要探底线,那就真的很遗憾了,只能祭出较严格的规定
作者:
jerfu (花特先生)
2015-08-24 13:09:00#1LsfVSsS 推 zeroyoung: 五抽二美里,三真嗣 引战?算吗?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4 14:44:00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5-08-24 23:37:00请问精华区有设立板友整理或分享的角色典故/背景区吗刚跟隔壁玩家朋友讨论梅丹佐,记得板上有人写过类似文章想拿出来讨论,炫耀一下这边的图面都跟神话典故有关XD然后我在精华区找不到,不知是漏看还是?
刚翻了一下我也找不到orz 印象中好像没有特别收录此类未来会多注意一点 大概会在创作部分新开分类希望大家能多推荐几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5 11:11:00这是一篇 已和另外一篇收于精华区 z-11-5 中 感谢提供!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5 23:56:00不用改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5-08-26 03:10:00这次LV6跟7是不是放反了,LV7简单到可怕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å¡åŸº)
2015-08-26 13:52: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6 14:09:00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6 17:56:00可以刷推娃 我刚让上任时有玩过~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7 03:33:00检举已收到 请原谅我现在恍神无法处理 等我睡醒再说或是由另外两位板主出面解决 不好意思
谢谢您。另外再补充一下,推文的时间是 08/02 20:43 。
作者:
Minihil ( )
2015-08-27 07:21:00隔这么多天还能检举成立?
依据SIMON公告删除推文,因时间已经超过七天况且该推文是在公告前发布,因此不判罚虽然该推文具备强烈性暗示,但我认为还没到2-9的程度但因为SIMON的公告,所以关于高捷少女们的图片将以较较严格的标准看待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8 00:19:00感谢提供!
作者:
catsummery (Requiescat in pace)
2015-08-28 12:14:00记得上次问了,也是要85抽还100抽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8 13:03:00这次要发友情抽统计文需要100抽 也就是满值2万友情点上次40抽是因为抽一次500点 满值是2万 所以算下来一次最大是40抽 但这次并入一般友情抽中 抽一次200点 所以需要100抽
作者:
Minihil ( )
2015-08-28 13:05:00明明抽1次500...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8 16:01:00抱歉 没注意到这次是500 标准我会和另外两位板主讨论之后会在新板规中说明清楚!
作者:
catsummery (Requiescat in pace)
2015-08-28 17:29:00t玩 上次我才问过500友抽是不是也要100抽,你说是耶
楼主:
ttoy (万年小强)
2015-08-28 18:17:00我什么时候回答的@@可能是依现行板规而言 我的回答是要百抽才没违规之前40抽能发是因为活动 所以特别开设 现在已经提出讨论看是否要因应价值不同而放宽标准
1LulfAUw 处理中关于实况文罚则 暂时还没有要做处置 感谢意见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8-31 20: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