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4月公告板规 暨推荐检举区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7 09:36:19
板规一
//板旨及板务行政原则
1-1 本板是《龙族拼图》讨论板,龙族拼图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结合转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机游戏,龙族拼图为中文翻译,
其日文原名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称为《Puzzle & Dragons》亦为本板板名来源。
本游戏常用缩写为:PAD、P&D
1-2 本板板旨为让所有在PTT上的龙族拼图玩家,有个专属能分享资讯及讨论的地方。
1-3 本板发文格式:
[闲聊] 板友闲聊用,内容须与龙族拼图相关
[问题] 板友提问用,文内偷渡健检时会更改标题为[健检],并接受健检文规范
[情报] 提供所有游戏相关情报用,并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译(不限字数)
此外考量到特殊时段会有多人发表情报文的关系,
同一主题之复数情报文,最后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说明最完善之文章为主
其他请发文者自己进行删除动作(或由板主)!
[心得] 攻略副本/养宠/喂养+蛋等等心得分享
请各位板友统一使用降临关卡名之中文,方便其他板友搜寻 (不强制)
如:冰赫拉→冰零妃、建御名方→武刀神,关卡名称可参考精华区
[实况] 实况自己的游戏体验,实况结束后请"尽量"自动的删除!
若无删除者则统一由板主"隔日"进行删除动作,依系统日期为准
官方生放送之实况因会有大量情报的告知,"保存时间会长一点"
并在完整情报文整理出来后才进行删除动作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限发一篇,但每月(依月历)可更新一次
ID、名称、版本、组别、游玩日数、Rank、常用队伍等项目为必填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健检] 请确实填写健检范本之六大项目
队伍、进度、转珠技巧、有无课金、问题点/目标、组成想法六项
未确实填写者依板规二处置
[创作] 板友创作用TAG,含涂鸦/ANSI、文章等
[统计] 所有有关于游戏机率的统计(含抽蛋、掉落、升技、觉醒机率等)
统计文相关规范请见板规三
[问卷] 张贴问卷文须经过板务审核,请使用站内信告知问卷目的、内容大纲
本项规范请见板规4-1
1-4 本板M文原则:情报文、攻略文、优质地城/养宠心得文、
转珠心得文、新手教学文、创作文。
请所有板友欲参与本板讨论前先详阅板规。
板规二
违反以下板规者删文,情节严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类别之文章须满30字方可张贴(不含标点符号,超连结视为一字)。
但超连结比例偏高时不计入字数,由板务判断
情报文等请先追加"编辑中"之后再追加简单说明文意之中文翻译,以便理解。
活动期间之抽蛋文于活动前30分钟始可发布
2-2 张贴无关 Puzzle & Dragons 游戏或内容过于空泛、无意义者之文章(推文不受此限)
2-3 禁止征友文,置底有专用文章可供使用。
游戏X日心得和板友文内可含征友资讯。
2-4 板友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5 健检文每人每月限发一篇,需满足说明格式之要求,若有多贴从最新一篇开始删除。
2-6 游戏X日心得每人限50日张贴一次,此项依发文日期计
2-7 情报文请加中文摘要以便阅读,字数不限但须完整表达内容
2-8 发、推文内连结含18禁之图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9 禁止针对本板或他板之板务讨论文,讨论板务请到置底检举区或来信板务
2-10 不符板规一、板规二发文条件者给予十五分钟自行修改,依系统时间计时
时间内未修改者删文处置,同篇文其他违规一并处置
板规二规定之时间一律依系统时间计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或
个人、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之形式,无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
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借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本版不禁止队伍、宠物 之讨论或优劣比较,但希望各为理性讨论。
3-2 机率相关之文章:
文章主旨为讨论(包含发问、闲聊等)下列各项(其一)之内容,归类为机率相关文章:
1.金龙抽蛋、友情抽蛋以及任何合作、活动之特殊抽蛋内容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练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宝觉醒之机率
3.乱入及稀有出现宠之出现、掉落率,并包含+蛋、非100%掉落之怪物掉落率
4.复数掉落择一之特定目标掉落率 (ex.特定色龙果、丸子、古代面具)
5.其他和游戏相关,且属于非固定性、机率性出现或发生者
3-2-1 抽蛋文以附截图为原则,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选期间欲发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内容包含实况抽蛋之成果纪录
意即:即使是实况文,数量未达本条门槛者视为违规
抽蛋文之截图必须包含相应主题之抽蛋宠在内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并附图
3-2-2 练技、遭遇、掉落、蛋宝觉醒、+蛋、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机率
遭遇、掉落、+蛋之机率以2500体力或100场为门槛
(例:超地狱刷宝玉50场*50体,双周上级100场)
练技、蛋宝觉醒、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机率以样本数100为门槛
此项目适用[统计]之文章属性,合乎门槛者收编精华区
3-3 帐号赠送文之内容物须有5只以上之金龙宠并以图为证
   不附图或单一帐号内金龙宠未满5只者为违规
帐号赠送有置底交换区,恳请善用
3-4 文章涉及误导或不实情报者,板务得要求其提供实证,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证不足以证实或由板务告知而仍不修改者为违规
3-5 于不同类别文章偷渡板规三违规事项(抽蛋/统计/健检/征友/送帐号)者
3-6 任何牵涉现实金钱之交易文。
3-7 板规三之采检举制,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供板务参考,情节重大时版务有权不待检举处
检举不受理超过一周之案件,依检举及违规事实之系统时间认定
此制度分为:
1.当事人检举(当事人认定同申诉的当事人认定)
2.一般民众检举:单篇文章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依照规定说明理由以便板工参酌
一般民众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才得成立受理
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板规四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暱称、推文、签名档),退文并水桶60日。
4-1 张贴广告文、未经板务审核同意之问卷文、非官方及板务之活动文。
以P&D为主题之同人社团宣传文可自由张贴,每社团/场3个月限一篇
4-2 提及、宣传或影射所有由板务认定为外挂或不正当游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称、签名档)
或推文,如有类似事项不了解是否违规者,请先来信版主询问。
4-3 大量洗板,张贴无意义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无意义之推文于文章内
标准由板主裁定,本条目采一篇一罚合并处置。。
板规五
张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为不受欢迎文章者,退文并永久水桶。
板规六
违反以下板规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6-1 若有板友之行为本板板规未明载,但有违PTT站规或中华民国法律者,
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6-2 额外公告之附注条例及暂行/临时条款,效力等同板规。
6-3 置底闲聊区设立用意为提供各位一个轻松休闲的空间,
故若非重大违规或离题过远者不处分
(讨论板务、引战、讨论外挂、18禁讨论等内容仍会处置)
6-4 系列讨论文达25篇时全系列结案,包含同主题不同标题者
结案处置之文章有其他违规事项者处置两倍。
板规七 加重处置及权利救济方式
7-1 加重处罚:
7-1-1 累计犯规纪录达警告第三次者,警告变更为水桶七日。
7-1-2 违规受水桶处分之累计次数计为当次水桶之加重处置
例:第二次受水桶处置且当次为板规三-水桶三十日时计为二倍,加重至六十日
7-1-3 深夜违规者违规处置两倍,本条之加重与 7-1-2 累计
深夜时段定义为 00:00 ~ 07:00。
7-1-4 水桶处置后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与本尊一并处置,
并加计一次累犯倍率,分身违规者加计两次累犯倍率并追加于水桶帐号之处置
7-1-5 违反同条版规3次经处置仍不悔改者,退文并加重225倍违规处置
7-1-6 本版违规采一件一审,合并处置,加重条款同时适用于多件违规之处置计算
7-2 权利救济:
7-2-1 当事人对判决之结果受检举者对检举方有任何疑问、意见时,
请来信提出由板务讨论裁决或利用 Sub_GMobile 组务管道提出
当事人之定义为直接受影响之人,如推文违规时直接被影响之原po、
违规文章及推文直接指定之ID、板务直接处置之对象等
7-2-2 检举区亦可针对板务判决提出异议
五人以上对同一篇判决公告有异议并提出完整说法时成立异议案并重新审查
异议案之时效为判决公告起算三日内
7-3 文章内含板规三至板规六违规内容但自行修文者,采检举制受理案件
受检举者若发文及修文删除违规内容之时间间隔未满15分钟则不处置
依系统时间及修文纪录为准
情节严重者/恶意闹版者则不适用此条版规处理
7-4 当检举之议题进入组务处理后,不再受理同一案件之检举及异议申诉。
即刻起实施以上版规
以上。
作者: some61321 (Dai5y Forever)   2014-04-07 09:36:00
作者: DillMichel (NO)   2015-04-07 09:38:00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07 09:41:00
( ︶︿︶)σ咕叽咕叽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5-04-07 09:45:00
妳公告前有吻过我吗?
作者: o50012345678 (P)   2015-04-07 09:46:00
3-1错字 各位
作者: zxc654033 (啦啦啦)   2015-04-07 09:49:00
推推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7 09:50:00
谢谢提醒,因公告不便修改加上非重要语句 就饶了我吧
作者: o50012345678 (P)   2015-04-07 09:52:00
有空再改~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07 09:54:00
推推~3-1也多了个")"喔~~第四行后面。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4-07 10:17:00
左上角有...好吧 有你
作者: abx310492   2015-04-07 11:24:00
作者: cxcxc123 (溪欸克斯溪欸克斯溪壹贰3)   2015-04-07 11:43:00
推 话说之前说要桶那个小潘厨桶了?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07 11:44:00
没出现~~~~~~果然美美最棒了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07 12:27:00
雪华姐姐棒棒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7 13:07:00
置底腾出空间了 应该可以把神罗转蛋重新置底了
作者: st88082003 (永康马英九)   2015-04-07 13:15:00
这个时候修版规的时机真好XD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4-07 14:56:00
果然美美最棒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7 23:02:00
虽然已经修完了,还是提出一些意见吧http://tinyurl.com/PADSuggestion150407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07 23:36:00
同上针对6-4及6-5提出异议系列文可以短时间禁回处理 25篇很多 但是感觉不好另外针对3-7提出异议理由同jsc另外板规3-5所提"板规三"的补述 有数项并不在板规三之内还有版友文以现行板规不能再征友了?喔喔 看到了
作者: goat204 (山羊)   2015-04-08 08:01:00
3-1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 应该是 认定包含(针对特定族群
作者: mic138465 (MIll_0829)   2015-04-08 16:05:00
#1L9DKtuR嘘 x51923716: 在那边扯什么"啊又没逼你抽",讲这什么鸟话他回我这句话,这样算人身攻击吗?针对我的留言。嘘 mic138465: 嘘一些讲话难听的,还吃相难看,又没把刀子架你脖子上要你抽,也没有规定要你抽了才能继续玩。这算3-1人身攻击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6:23:00
想请问一下,一但对判决有不同意见就要被戴上斗版主的帽子,这样算引战吗?同样什么小团体禁卫军此等言语都只是未经查实就随口而出,这类言语是否应该认定为引战?
作者: know12345 (你和我)   2015-04-08 17:52:00
我认为是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7:56:00
对于判决有意见的话 根本就不该嘘公告喊版主下台阿版规7-2-2说的很明白了 对判决有意见 可以在本篇反应如果有意见的人够多 凑满五个人让版主重审一定不难不这么做而只会在公告文喊"烂判决""版主下台"的用意是?不是说不能有意见 而是在公告文带风向反版主就是斗版主至于我在该篇公告的推文 我是真的有看过版友在护航版主判决后 被反对版主判决的人酸"小斗士"或"小圈圈"之类的这点令我看的不是很舒服 如果版主愿意比照它版弄个嘲讽引战条款的话我是很乐见其成的 一直酸来酸去我也不喜欢我的意见仅止于此 如果版主要受理版友的检举判我引战的
作者: Minihil ( )   2015-04-08 18:03:00
耶耶 断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8:03:00
话 基本上我没话说 我愿意做第一个判例来遏止酸言酸语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8:19:00
在公告文有意见=带风向&反版主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8:22:00
你好像很想曲解我的言论的样子我主要是针对公告文下面嘘说"版主判真烂 还不下台"之类的言论的人 如果只是单纯表达不满怎么会被扣反版主帽子并不是说 对于判决有意见 回说我觉得这判决不妥就是反而是直接对于版主进行攻击的才是我在讲的对象请不要把我的言论曲解成"反对判决=反对版主" 谢谢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08 19:14:00
有异议就按规定流程提出还有我跟另外2位版主不一样,我是好战 嗜血的类型想玩的话 我可以陪诸君在组务版上辩论(这样算引战吗)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4-08 19:18:00
算 你自宫吧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08 19:18:00
你为什么要打坏我的兴致....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4-08 19:19:00
趁你还是板主的时候赶紧逗啊 谁知道哪天逗不到了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8 19:19:00
又好战又嗜血,这装备好豪华阿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1:00
这篇不建议闲聊吧 要闲聊回闲聊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21:00
单纯就判决在公告文下面提出不同意见而已也不行?难道只能留判的好,版主英明这类?
作者: mic138465 (MIll_0829)   2015-04-08 19:22:00
那我的提告呢雪华大人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2:00
plus203ft 我是看到"下台"两个字才开砲的 请搞清楚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24:00
另外我的疑问,对于有不同意见的版友动辄以斗版主、小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4:00
你有意见可以说不用判这么重吧 应该可以怎样会比较好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8 19:25:00
不同意判决是一回事,攻击版主又是一回事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25:00
没意义的谩骂本来就应该依照版规处置不是吗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5:00
如果把攻击版主也当成一个意见的话那就算了 当我没说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6:00
我只是回应版友你的发言 因为你质疑我针对不同声音开砲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08 19:26:00
可以先不要说话吗? 我要回应mic138465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7:00
实际上我是针对你所谓无意义谩骂在回呛 做法不同罢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19:28:00
猴子王你没看到我之前被呛的多严重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28:00
我正想举例J版友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29:00
当然你也可以检举我这种做法是引战 我没有意见 我有意见的是版友你曲解我回话的对象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29:00
其实当初J版友很多意见也不一定不好,被说成指导棋司马昭之心云云,这类言语不应该归类于引战吗?例如当初还记得看到过什么弄掉一个版主就能上之类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08 19:30:00
所以还不停止吗? 你们这样我是要怎么回应mic138465 关于你的检举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19:32:00
雪华你可以像我这样打成线上文件回应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32:00
ACER指的如果是单纯谩骂那我无意见阿,只是两边认知错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32:00
可以归类阿 不过针对J版友本人的攻击,应该是由J版友本人依照版规来这边检举引战吧? 或是一样照版规走的五人检举,有人这样做吗?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33:00
@雪华 你可以加个ID注明要回应的对象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8 19:36:00
我只能说自己被呛一定是有原因,不要老是怪别人一直跟别人抱怨前,先想想自己说了什么吧
作者: joho1211 (joho)   2015-04-08 19:41:00
这世上就是有人会故意做坏(呛人)阿...难道被人故意呛之后还要先检讨一下自己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08 19:44:00
楼上说到我心坎里了 遗憾的是现实处事告诉我就是这样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8 19:47:00
我那些话是对js说的,并非全部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52:00
而是在公告文带风向反版主就是斗版主<我指这句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08 19:53:00
呛板主常有的,我的态度都是针对我可以针对别人就违规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4-08 19:53:00
另外即使J版友做了某事招人不喜,当他提出意见时就该受攻击吗?不应该混在一起才对吧?另外我是提出疑问,不晓得K版主所谓想玩是指我想引战?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08 19:54:00
然后你们两位都可以停了,再卢下去就两个一起 3-1而已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0:03:00
猴子王你指名我了,我告诉你,你不用这种方式发言我有任何单纯攻击版主的,请你直接指出来我可以坦荡的说,任何这里对版务的发言我都是基于对这里的热爱跟关心所提出,任何建议也都思考并且负责的身为版主的你不察就算了,还有这种心态我真的很遗憾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4-08 20:10:00
热爱到破坏程序直接上组务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0:11:00
程序问题已经解释过很多次了,请直接去组务看好吗
作者: Minihil ( )   2015-04-08 20:15:00
跑去看组务..上次的件还没结案实在有够龟在爬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4-08 20:21:00
猴子有指名谁?@@喔看到了
作者: impactwhite (这不是重点)   2015-04-08 20:30:00
没想到五天之后才点火(嚼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愿)   2015-04-08 20:30:00
js真的是别再秀下限 上到组务被弄回来还出来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0:31:00
组务还没判呀,ㄟ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怎么现在又被点名了也不是我点火呀,版主点名我还说这种话我还不出来吗?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08 20:34:00
还好某j没当选~我是觉得板规的罚则全都改水桶1年啦~~~
作者: impactwhite (这不是重点)   2015-04-08 20:34:00
谁点的火有看推文大家各自有标准 我看倒像块绿豆糕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0:36:00
Andruw0819你这样随便造谣我很困扰耶你没看到我上面的建议,还希望能够把加重225倍的修改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08 20:36:00
造谣?我造什么遥? @@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4-08 20:37:00
我看倒像张稿纸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0:38:00
没事没事 我看错了 抱歉
作者: Minihil ( )   2015-04-08 20:43:00
夏语遥对吧!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08 20:45:00
明明是下乳摇!!!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4-08 20:49:00
我也问过很多次了 你有过不了lv8吗 有罗马神放著不用吗? 没有的话你拿什么证明自己是当事人? 单抓一句推文无限上纲 然后前几天修改版规文下又说当然要看前后文立场变来变去 明明可以私信给建议却在推文下指导棋那被别人认为在斗版主就不用讲的多哀怨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0:54:00
公开是为了跟大家讨论,公开才不会有暗地操纵的疑虑我有过lv8,也有玩吕龙,这两者不冲突你说我立场变来变去,我说你这是造谣抹黑我的立场一直以来都是一样的,一切言论也都在板上不知道你为了会有这样的误解,另外关于那件上诉,我该解释的都在组物解释了请任何对我或是案件有质疑的,先去组务了解了再来讨论好吗不然同样的话一直说,也是很没进展的事情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08 21:04:00
好啦不要吵了啦,这是检举区耶…反正吕龙玩久了…
作者: gekido   2015-04-08 21:07:00
( ゚Д゚)ハァ?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8 21:10:00
所以我说吧(摊)
作者: caca5566 (咖咖56)   2015-04-08 21:22:00
我也有吕龙那我可以算自嘲吗ㄝㄝ 有吕龙好棒棒喔你可以说我言论不当 我接受 但啥时变成你是当事人了?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4-08 21:33:00
我发现版规把五人上诉的相关规定时间都缩短了耶 这有什么原因或是根据吗?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4-08 22:00:00
问题就在于你根本不是想讨论 是想强迫别人接受你的意见当然讨论起来会像平行线 至少我目前还没看到你有接受过什么别人的意见然后我自打两巴掌 这里是检举区 不要做私人恩怨闲聊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2:47:00
当事人问题组务也有解释,应该不用再说了wkl如果你说的是更早以前,我记得我跟大家讨论都还很
作者: caca5566 (咖咖56)   2015-04-08 22:49:00
嗯 是不用说了 反正我也懒得吵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2:49:00
平和的呀,上一次的话,各种扣帽子是要怎么讨论你们可以不接受我的想法,那就提出自己的想法交流呀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4-08 22:52:00
看你是要移至楼下讨论 还是私信讨论 我不想在这里做与板务无关的讨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08 22:54:00
缩短五人上诉上次公告的先行版有解释的样子,就单纯缩短效率而已 #1L5esR70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4-08 23:33:00
被人呛一定有原因? 先检讨自己? 好像在学校老师对被霸凌的学生会讲的话,呵呵 js目前提的哪项不是版务建议吗?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8 23:37:00
拿网络跟现实比不太洽当吧 学校霸凌是因为看得到这边只有看到你的发言 所以你的发言代表你的状态
作者: TinyMaster (台泥大尸)   2015-04-09 00:19:00
zzzzzwwwwww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4-09 00:20:00
当版主很辛苦,但不必这样讲很像护航楼上脸压到是吗?
作者: hasroten (赋洛流)   2015-04-09 12:43:00
改成让js一人名额抵五人名额好了 真无聊
作者: a760981 (七夜刹那)   2015-04-09 18:43:00
讲的好像网络不会霸凌 巴哈场外以前逼死了一位人士
作者: forever0605 (波唷唷)   2015-04-09 21:25:00
#1L9WbkkF david6119 推文4-2明目张胆的说自己拿烧x测试,没有被锁 这算是?喔他是说x饼,不是烧x
楼主: iloveconic (乐陶陶)   2015-04-09 22:35:00
已处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0 13:53:00
(*′∀`)σ咕叽咕叽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0 21:40:00
#1L9yudz8 7-1-4抱歉请无视我前一个检举 我才注意到他出桶很久了...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4-10 22:44:00
请板主也把qioncong一起送帐号部检查多重ID,看看到底RIP和吱吱王还有qioncong三者关系是怎么回事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0 23:34:00
......雪华阿姨跟着一起跑路到底是哪招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4-11 00:13:00
选完没一个月又要只一个, 什么鬼, 烂死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1 00:29:00
我比较在意一次词两个 那版主要重选吗?直接接替就怕会像当时O版主那样...
作者: KATPING (懒懒的鱼)   2015-04-11 00:30:00
到底这几个月来除了重力之外到底还有没有板主能做超过两个月的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1 00:30:00
天啊,这一任也太儿戏大家准备补选吧,我的天啊,造反了造反了(韩剧调
作者: KATPING (懒懒的鱼)   2015-04-11 00:33:00
O板主比较无为而制 倒是没什么不好啦 中规中矩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00:36:00
好像真的没有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1 00:37:00
O版主不是无为而治 是他射后不理他射后不理两次就被重力丢去管精华区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04-11 00:37:00
O板是没时间又没经验出来好看的吧...专心顾小孩就好了 干麻同意递补XD
作者: KATPING (懒懒的鱼)   2015-04-11 00:43:00
之前不是还有一个板主住院 有人知道他康复了吗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1 00:44:00
听说好很多了 偶尔在FB社团发文
作者: aa00319396   2015-04-11 00:45:00
还有一个画作在k岛很红的版主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1 00:45:00
跑去C洽当版主了?
作者: aa00319396   2015-04-11 00:46:00
结果也是突然就消失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1 00:48:00
凤王是原本兼任这边跟西洽 后来辞了这边的
作者: iljapan61 (ki)   2015-04-11 01:04:00
提议:检举区只有检举人+版主以及被检举人才可来留言
作者: a020012393 (Zach)   2015-04-11 01:08:00
良心建议,有能力的玩家请多发心得文 不要去当板主XDD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4-11 01:09:00
提议:另外开个PAD检举版,限检举、被检举、版主三方发言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01:21:00
没用,地图砲一开全世界都跳出来当悲惨受害人了
作者: TinyMaster (台泥大尸)   2015-04-11 01:25:00
当死哥错惹吗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4-11 01:30:00
看我的女妖面纱(丢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11 01:45:00
要不要跟小组提议开padbm,把一切版务都送去那边处理
作者: chuusan (T_T)   2015-04-11 03:24:00
O版主没有无为而治吧... 一上任就自己改板友文格式..
作者: hasroten (赋洛流)   2015-04-11 09:25:00
O版主一意孤行 双面标准 射后不理 根本呵呵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1 09:47:00
顺便当成板务建议检讨区也不错咩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4-11 11:35:00
检举 文章代码(AID): #1LA0gdMl→ tenyfish: 隔壁版的纠纷不要带来好吗推 tenyfish: 那只好说神抄乱源不意外了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4-11 11:48:00
评论游戏一下不行吗...我帮你挡子弹你这样对我 呜呜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4-11 11:51:00
申请取消针对 tenyfish 的检举 后续没有继续吵就算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11:52:00
......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11 11:53:00
重力:耍我逆?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4-11 11:53:00
重力又被婊了 XDDDDDDD
作者: jacky00025 (万能的神)   2015-04-11 11:53:00
wwwww
作者: dustlike (灰尘)   2015-04-11 11:53:00
XDDDDDDDDDDDD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4-11 11:54:00
水桶不准取消阿,已经发出去了
作者: uranuss (人性真脆弱 )   2015-04-11 11:54:00
判决出来了,只好请他上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11:55:00
藤毛你给我发完整的撤销说明来,我看不出哪里误会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1 11:55:00
......你找五个非当事人申请异议吧= =
作者: jacky00025 (万能的神)   2015-04-11 11:55:00
重力要被战了吗? "版主动作那么快干嘛zzz?" (咦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4-11 11:55:00
#1LA98NCp 在这一篇吧首先先说真是麻烦到你了不好意思 不过第一时间我也认为就是无端被进行攻击,于是看到后就检举了不过在#1LA98NCp这一篇中→ tenyfish: 人家叫你版皇 我帮你挡也 你还投诉我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泽)   2015-04-11 11:58:00
不懂你们熟der的跳出来挡还被检举 笑死我惹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4-11 11:59:00
可能只是想对我开玩笑吧 大概是这样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1 11:59:00
重力好萌喔 (*′∀`)σ咕叽咕叽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4-11 12:01:00
好拉帮你申请异议理由同上误会一场版上和平为重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4-11 14:58:00
这篇的标题可以改成板规吗? 搜寻起来会比较方便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1 15:01:00
#1L9-eUIw 嘘 Mageo: 猴子始终是猴子 不会因为选上版主就变成人 3-1
作者: a24285293 (鸡眼)   2015-04-11 22:32:00
#1LAILowi 3-1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1 22:36:00
嗯...问一下 板归1-3是否有引申出 只能使用这些Tag的意思?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马)   2015-04-11 22:37:00
没有吧 不然蓝羊天天被桶 XD
作者: wl2340167 (HD)   2015-04-11 22:42:00
认真来说tag用日期 算是方便大家辨认 所以我觉得可以算是特例也不为过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4-11 22:43:00
板规一并没有写说不用规定的TAG会怎样 所以2-10说*没有写说一定要照那些TAG违反板规一要删文是瑕疵的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4-11 22:46:00
反正先检举 #1LAILowi 1-3不知道结果如何,但是这种情况如果不判,以后发文都不用放TAG或是都选用自己喜欢的TAG就好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1 22:51:00
板规一没有罚则 基本上是不能被检举的之前问过好像重力是说没tag也没关系 好像是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23:38:00
依照一路传承下来的板规确实是没有这方面罚则板规一只是针对默认的几个类别作说明而已后面才是对各类别的正确使用作说明及规范其他类别的使用会依照内文结构判断应属于哪个类别只要那个类别及内容没有罚则就没关系,但中了仍要罚
作者: TinyMaster (台泥大尸)   2015-04-11 23:46:00
#1LAJvMEX Gravity113 3-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23:48:00
请具体陈述检举内容另,由于板规处置对板务效果不彰
作者: TinyMaster (台泥大尸)   2015-04-11 23:50:00
阿算了 我忘记现在有两个人已经没心管版剩下的那个还是当事人一党独大时间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23:50:00
故针对板务之行为不当欲检举时请善用组务板以达效力组务请至 Sub_GMobile 板依正常申诉/检举程序进行感谢您对龙族拼图板的关心及付出使用组务时欢迎提出具体事证及论述,对您的申诉更有益再次感谢您的批评指教,谢谢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1 23:58:00
什么时候重力也学会这么官腔的说话法了XDDD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11 23:59:00
我一向都是这样说明的吧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4-12 00:02:00
没罪就没罪吧,叹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4-12 00:14:00
其实这种报复式检举 用官腔回已经很给面子了~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5-04-12 02:44:00
请问查询帐号有结果了吗@@?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2 09:54:00
不会这么快
作者: l12203685 ( )   2015-04-12 12:14:00
真的事没事找事做 批&逗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2 13:11:00
“没事找事做”这句话由楼上来讲真的再贴切不过了
作者: yuvicchen (yuvic)   2015-04-12 15:12:00
阿.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5-04-12 16:26:00
抱歉 我不知道问一下原来叫做没事找事@@
作者: l12203685 ( )   2015-04-12 22:34:00
song 不是指你XD 帐号查询这件事我想大家几乎都很关切是有些喜欢把版规私用 认为版主没照自己做就狂酸特酸的自己爱战 战不爽就猛检举浪费资源的人多的是唉 再讲下去这里又不是检举区了 就此打住吧 别对号就是
作者: wilson0315 (末世狂想)   2015-04-12 23:26:00
i.imgur.com/hrL0NNm.jpg
作者: evanaa12 (伊凡)   2015-04-13 01:37:00
十抽一金木英雄...好想撞墙...还推错篇崩溃 补回来Orz
作者: acb521 (狼)   2015-04-13 12:03:00
吗?
作者: xenojack (阿毛)   2015-04-13 12:05:00
我会很惨烈,发愿抽中我就练学园队啦!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4-15 19:24:00
对于公告#1LBa6IXF中 loxlox一案提出异议不认为版主所引用的违规内容有引战若版主认为loxlox有其他违规的发言 请附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5 19:29:00
#1LBa6IXF 以板规7提出异议 无法理解引战点版主也不愿意解释公告内容身为版主作出判决 给出能让人理解的判决书是义务吧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5-04-15 19:30:00
同楼上覆议 不觉得版主提出的发言有引战之言论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5-04-15 19:30:00
#1LBa6IXF 同上
作者: Aenyie (键盘小妹)   2015-04-15 19:32:00
#1LBa6IXF同上 除超贴 一行文等以一般事实认定等标准外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5-04-15 19:32:00
同上覆议,请板主详述引战的点在哪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4-15 19:32:00
铜上覆议 这根本铜牌水桶
作者: Aenyie (键盘小妹)   2015-04-15 19:33:00
版主仅以版规复制贴上 却未提出具体理由 即以主观认定方式认定闹版?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5 19:57:00
已发文说明
作者: l12203685 ( )   2015-04-15 20:47:00
对于公告#1LBa6IXF中 loxlox一案提出异议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5 23:13:00
#1LBdFSUs 对SuperLM水桶提出异议该推文原意应该只是希望板主说明Line跟板务之间的相关性,迳认为引战失之不当。毕竟当时重力还在跟台泥争论Line群跟板务的纠葛要求板务有一定的透明公开不宜于认定为引战
作者: WoNanGo5566 (难过56)   2015-04-15 23:17:00
异议 理由同上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5 23:24:00
此案例我已向本人说明还有提出异议不要用理由同上 请自己打理由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5-04-15 23:27:00
抱歉,请问意思是向本人说明但理由板上不公开吗?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5 23:28:00
我那时候已经拉封锁线、该员的言论 不想看的人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5-04-15 23:28:00
#1LBdFSUs 对SuperLM水桶提出异议该推文原意应该只是希望板主说明Line跟板务之间的相关性,迳认为引战失之不当。毕竟当时重力还在跟台泥争论Line群跟板务的纠葛要求板务有一定的透明公开不宜于认定为引战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5 23:30:00
就不要看啊、什么私信处理 还有版友想知道啊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5 23:30:00
.....我之后会试着把异议理由简短化 抱歉照我这种推法我觉得很容易就推文过长了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5 23:31:00
因已说了 警告言语 此言论又有开启继续之嫌3人版主判定3-1我想应该合理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5-04-15 23:33:00
封锁线从来就不等于禁止讨论 而是再提醒双方用词加上战的战不起来跟SuperLM那一句毫无关系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5-04-15 23:34:00
有回答先推,我思考一下要不要覆议...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5 23:34:00
封锁线只是提醒大家不要用到过激用词吧?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5-04-15 23:35:00
难不成暂时停火的双方会因为那句又继续吗 怎么可能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5 23:36:00
还是说你扩张到那篇底下所有的板务相关推文都是引战?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5 23:36:00
没禁止 不过这种情况下 该员的言论 视为加油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5-04-15 23:36:00
版主真要禁止话题继续 应该是发公告明定相关话题停止
作者: steven3QXD (駿)   2015-04-15 23:39:00
戳戳 那句似乎是回我的推文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5 23:40:00
至于版主的认定方面 我不多做指挥了 单纯见解不同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4-15 23:40:00
当事人送组务了 噗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5 23:41:00
啊啦啊啦,脱离我们的讨论圈以外了呢。(扶额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04-16 00:08:00
疴...怎么会提到我...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16 01:03:00
#1LBfRMmZ 推荐收精华 格式是这样打吗?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08:46:00
我用好了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16 11:50:00
干虾
作者: iljapan61 (ki)   2015-04-16 18:09:00
#1KOYJJHJ 推 y0707186: 999会有金蛋请问误导内容可以桶吗? 到999还是没金蛋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5-04-16 18:38:00
请问为什么重力版主就是限制版务以外的发文推文雪华版主是等到交接以后再执行?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18:46:00
重力不是不能再版上发文跟发言吗?因为如果我自己现在水桶自己 没人可以发公告跟发言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6 20:09:00
#1LBw5Dbs 台泥水桶日数算错 应该是160+6750=6910日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4-16 20:11:00
#1LBvRKX9 (PuzzleDragon) 这篇文中的影片意途偷渡被水桶有争议的版友之言论 使多位版友心生厌恶而有口角 是否为3-1所认定之引战?这样的代po被水桶版友影片与其影片附注的言论 水桶之判决是否已无实质意义?是否与台泥版友开分身上来嘲讽版主一样 不尊重版主判决?烦请版主群为我与其他版友解惑 感谢!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6 20:38:00
我记得LOL板之前有类似的争议倍水桶的实况主他的实况是不是可以被代发之类的板务群有想要增编类似的条款吗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16 20:55:00
实况代发跟文章代发是两码子的事吧?今天如果别人用我在网络看到一个攻略很有趣(ry应该就没有代发的问题了 XD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4-16 21:05:00
想问一下蓝山影片这次是第二次 那第一次怎么没有发临时条款
作者: cokaka (=_=)   2015-04-16 21:11:00
同楼上疑问 是不是这次火太大了才出来灭火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33:00
我回应 检举区 应该没问题吧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16 21:35:00
板务就没问题吧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35:00
http://i.imgur.com/bN8eIym.jpg4/7时 我们就有先设了 结果还没修完 过几天就爆发猴子的事件...本来要发的 结果完全搞得一团乱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4-16 21:38:00
got it 感谢回应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38:00
然后的临时条款就冻结就没有上路...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6 21:38:00
被水桶代PO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 谁PO就是谁负责这篇文章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5-04-16 21:39:00
推回应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39:00
接着这次 就修完拿出..或许还要再做调整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4-16 21:39:00
请问一下如果上面被检举那篇以4-2检举的话 会做处置吗?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6 21:39:00
换言之 无影片的攻略文就在禁止代发范围之内吗?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6 21:41:00
代PO属于转述 没有理由禁止代PO 水桶是针对该使用者而已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4-16 21:41:00
好 那是我误会了 在此为误会重力版主道歉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6 21:42:00
那 重点 酱0909的检举有没有要受理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42:00
一个一个来 我慢慢回目前 我自己的理解 我自己..diabl说的就是违规所以这边就是要再修得更详细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16 21:43:00
临时条文是以后的准则,这次有没有要受理+1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44:00
接着是 As1649的4-2回应问题 上面那篇影片中以4-2来看 提及、宣传或影射所有由板务认定为外挂或不正当游玩方式之文章 我想应该没有 他是澄清所以没有任何迹象能用4-2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5-04-16 21:46:00
要说的话比较像张爸文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47:00
哈哈 我就想到张爸文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5-04-16 21:47:00
但是本版好像没有特别规范这部分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5-04-16 21:50:00
好 那就这样吧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0:00
差不多是这样吧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4-16 21:51:00
可以询问代PO条款为何有例外吗?那两个例外都不是什么非得在水桶期间发文的情况吧?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1:00
如果用临时挑款马上桶他 我会死更惨 妈的板皇 雪则天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5-04-16 21:52:00
建议一下以后的公告,板主群能否在文末署名,一来可避免有人质疑是否有经过其他板主同意才发此公告,二来要是未来往前找判例,也能知道当时作出判决的是哪些板主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2:00
因为我还没修改好啊..只能请日后新版主们自己加油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4-16 21:53:00
这条能不能存在还要看选举结果呢...如果彼岸党继续过半执政我看这条很难存在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4:00
kotenka 这点我会转达 总之我已经尽力了
作者: cokaka (=_=)   2015-04-16 21:55:00
现在已经有一人在执政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6 21:55:00
抱歉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被水桶不能代PO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4-16 21:56:00
所以当初夏美文被判定为外挂 这影片提到这件事情不算是4-2就是了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6:00
很简单 你被水桶 代表你就是犯错 你犯错就是接受处罚你还找人代PO 那水桶干脆废掉好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6 21:58:00
套句五子的说法 如果自认自己的发言对于版友有帮助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8:00
As1649 你的问题跟上面类似回答 我就不说明了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16 21:58:00
因为处罚的内容就是拿掉你在这个版的发话权吧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16 21:58:00
我个人建议禁止替水桶的人代PO这样的行为除非有任何版务上的需求,且经过版主同意由版主代发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16 21:59:00
所以各种形式上的发话其实都会有争议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16 21:59:00
也就是不要有"例外",我不相信统计或是影片其他人无法做出来,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1:59:00
YES 就是这样 那我可以回去水桶我自己了吗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4-16 22:00:00
我知道类似 只是确认一下"提及"是指到什么程度而已XD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6 22:00:00
我不是说了吗 这条会再修改 现在看到是未完成版本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6 22:00:00
可以了 雪华桶期间不要说跟版务无关的话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16 22:01:00
算了,就先这样吧,其他留给新上任版主定夺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6 22:05:00
如果今天PO文是与水桶者有关呢? 像是他转珠我PO文如果是水桶者撰写文章由我PO文呢?或是我旁观水桶者的游戏过程 由我撰写文章PO文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4-16 22:11:00
真的有需要钻漏洞钻成这样吗XD 不要犯规不就不会被桶了XDD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5-04-16 22:15:00
是有这么想发文吗...
作者: cokaka (=_=)   2015-04-16 22:16:00
重力又被雪华carry了一次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5-04-16 22:18:00
我觉得代PO有益文章,不要偷渡其实不会怎样
作者: SupaArchon (超级直正观)   2015-04-16 22:25:00
好文章不会因为出桶后才PO就变差
作者: enterpraise (z/z/z/)   2015-04-17 10:01:00
发现洞就补 免得之后起争议这样板主也比较不容易被斗下来 (X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15-04-17 17:24:00
话说#1LBoG4Ij 可不可以收录成版友集体创作阿?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5-04-17 18:18:00
板标应该要改成板主投票进行中?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7 18:53:00
同推荐#1LBoG4Ij
作者: wazsesxd (マミヤリ・世雨)   2015-04-17 19:12:00
院就跟火时擦肩啦!!三时女齐啦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4-17 19:25:00
#1LCEqp_I 降临还没开就发心得 算不算不实情报呢?
作者: danzel80479 (单卓洛)   2015-04-17 19:29:00
但是无内文也没散布什么情报阿~\手元影片/
作者: g84h21e4 (没有绰号)   2015-04-17 19:30:00
这是恶意钓鱼文吧~人还在线上勒
作者: zh76283122 (艾里斯特)   2015-04-17 19:30:00
光是标题就是不实情报啦 根本没开=不实情报
作者: g84h21e4 (没有绰号)   2015-04-17 19:31:00
还是可以翻垃圾桶唷 不是自删就没事囉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5-04-17 19:32:00
就当他不小心开到又没注意吧,今晚够怒灌了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4-17 19:37:00
觉得有问题就检举阿w 这么爱检举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7 19:44:00
#1LCF3qOf 提出异议 我认为原po是不小心错发 没有恶意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7 19:45:00
#1LCF3qOf 以板规7提出异议 非恶意闹版 非不实情报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4-17 19:46:00
还没开就发心得算不实吧 恶意闹板这点我觉得可以讨论当下我有Q他 状态是发表文章 应该还没回文章列表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7 19:47:00
而且于15分钟内删文应予不罚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7 19:48:00
我是觉得没到恶意 警告就差不多了 水桶有点太过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7 19:51:00
我再说一次 发文有2.3个步骤 你发出去6分钟 跟我说误发 没发现?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7 19:52:00
那你还设15分钟干嘛? 就设十秒就好了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7 19:52:00
这样讲好了 之前我再抢情报文也是会先点发送到确认画面然后等情报确定来了再enter发出去 这样才抢得到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17 19:53:00
十五分钟条款是给自己用的阿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7 19:53:00
虽然要几个确认步骤 但之间有差别的动作也只有一个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4-17 19:54:00
不是每个人按完指令都会确认有回到文章列表的啊...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7 19:54:00
同时再关注生放送的话 是有基会没有注意到的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5-04-17 19:54:00
#1LCF3qOf 提出异议+1 看起来只是误发 不宜无限上纲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7 19:54:00
好 我站不住脚 我接受 取消水桶
作者: bill85831 (Bill)   2015-04-17 19:55:00
.........
作者: zh76283122 (艾里斯特)   2015-04-17 19:55:00
问题是降临半小时前 用那个标题 进入确认画面?而且发心得也要打完降临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7 19:56:00
他要A没A到就会变成发文
作者: zh76283122 (艾里斯特)   2015-04-17 19:56:00
我的意思是 发心得也要打完降临才有内容 先发空白文占位?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4-17 19:59:00
改用2-2的话一样能桶 吵15分钟没意义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7 20:01:00
不用吵 我误判 就是这样
作者: l12203685 ( )   2015-04-17 20:11:00
#1LCF3qOf 提出异议 请解释情节何处严重?另外建议k版主在水桶中 推文用词请勿越过版务范围 谢谢例如您新公告中 kirakishou: 不用 给他们发泄这类情绪性用词建议减少使用
作者: kirakishou (第7位人偶)   2015-04-17 20:19:00
我太急 误用情节严重 就这样 思虑不周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4-17 22:58:00
#1LCGaaie 最大体力没100 应该看不到LV10吧?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7 23:01:00
#1LCGaaie 同楼上,这样有3-4吗?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18 01:41:00
同上两楼 刚拿小号测试过了 吃石爆体依然点不进关卡看的到是看的到 但是不给进去 爆体也一样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5-04-18 09:05:00
板标要不要改板主投票进行中?
作者: a29022792 (我猫厨我骄傲)   2015-04-18 17:20:00
检举iverson6602意图卖帐号 在楼上新手请看那篇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18 21:52:00
看到他版事务想到一个问题 应该算和全部版有关 这边能问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18 22:25:00
该不会是翻译的问题吧,这不是之前也在这讨论过吗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18 22:27:00
是那个情况的衍伸问题 但不知道能不能问...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18 22:28:00
应该可以吧,反正这边也可能会烧到预先讨论对策应该也是合理的做法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18 23:05:00
等版主给我回应我再提问好了 避免出问题QQ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4-19 21:55:00
有没有qioncong向iloveconic道歉文被删文的八卦?找不到qioncong该篇文,Q他ID也是变成0篇文章qion只有4/10那天的上站纪录,除非他直到自删都没下线不然被删文的可能性比较高,可以请板主群解释为何被删?系统重开机会洗尸体,这还真是洗得干干净净很确定的是4/12重开机必定会把人踢下线,所以除非删文时间是在4/12 05:00之前,不然只要qioncong有登入就一定有纪录,不会停留在4/10。所以是否可以请板主解释为何删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4-19 22:15:00
重力收到精华区了 大概是收精华后重力删掉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19 23:21:00
#1LCyP9PF 原文有踩机率统计的线吗?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5-04-20 12:41:00
#1LD7yAGO 无意义文章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4-21 12:04:00
#1LDHbSh1文内trollfrank于0500~0700多次无意义嘘文且经过其他版友劝阻后,仍未改善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21 12:22:00
楼上 我翻了一下板规 好像没有任何一条能处理喔这个板并未禁止嘘文 所以在置底闲聊文闲聊按2基本没差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1 12:28:00
2-2说无关游戏内容但推文不限制4-3...戳戳那些说起来是在发泄 比起嘘ㄝㄝ好多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1 12:41:00
基本上置底是应该是不管的啦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21 13:33:00
管这么大,下次换检举别人说xx是自己老婆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4-21 13:44:00
无意义嘘文 ? 哈, 怎样才叫有意义 ? 推嘘不是个人自由 ?
作者: Minihil ( )   2015-04-21 13:47:00
置底要看6-3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21 14:04:00
因为我不喜欢,所以你们不可以,超棒的思维
作者: know12345 (你和我)   2015-04-21 21:01:00
不管6-3还是4-3都要看版主心证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04-23 08:56:00
可以把版标改维修提醒吗?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3 09:05:00
已更改~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5-04-23 10:58:00
可以把降临挑战奖励整理那篇置底吗?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3 11:09:00
现在没有降临挑战吧?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4-23 11:12:00
置底最多五篇, 那个放精华区比较实在 ?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3 11:14:00
以往置底是版规+交友+闲聊 然后是抽蛋或其他公告事项这样
作者: Minihil ( )   2015-04-23 11:21:00
把那些有价值的整理文收文摘 TAB可直接找到比较实在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3 15:41:00
[新手看我]文章里面可以新增一些针对新手的QA[新手看我] 为了提倡新手对置底的使用 可于文章开头标明于安装 首抽 上面以鲜明颜色标注 置底可供聊天/新手询问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3 19:12:00
感谢建议~会在讨论处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23 21:44:00
齁!! 抓到了 刚上任随便乱归零!!!你知道上一个刚上任乱归零的版主...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3 22:53:00
归零怎么了吗?归零比较好辨识是否有人回应不是吗?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24 02:26:00
上一个刚上任乱归零的版主...他现在在绿脓床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4 11:49:00
T玩具可以把现在的活动情报文放文摘吗 找起来比较快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4 11:51:00
昨天没放是因为神祭名单还没公布 有需要我就先放之后在改就好~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5 20:28:00
统计tag里面的提醒还是以前帐号的tag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25 22:09:00
耶! 对耶,我改一下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4-25 22:38:00
不知道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否能把版改成板 搜寻起来满不方便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25 22:47:00
看了看以往都用板,就把这篇改成板吧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26 02:57:00
版主晚上七点前改一下版标说维修吧@o@ 麻烦惹
作者: cokaka (=_=)   2015-04-26 21:13:00
#1LFEA83x 2-2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6 21:35:00
已处理
作者: kevin21528 (雞蛋蛋基★我是卡基)   2015-04-27 02:14:00
#1LFIVAb0 (PuzzleDragon)不知道版主认为是否违反 2-2辛苦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27 04:34:00
该文并非无关或是过度引申与PAD之关联内文为翻译与个人小剧场创作,也并非过于空泛之内容因此看来并未违反2-2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27 04:45:00
他文后想讨论的东西跟pad无关也可!?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27 05:11:00
可是本文已经相关了,基本上不要引申过度都可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04-27 09:43:00
3-1 #1LFPCqiF 讲双修标题还故意 不处理吗?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7 10:05:00
已处理补充:检举那篇文章在15分内自删 所以不予处置第二篇再来已经处理完毕 并把第一篇回寄给他(/‵Д′)/~ ╧╧ 他根本把我说的话当放屁啊魂淡!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27 10:30:00
已帮哭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4-27 11:03:00
提醒一下 组务版已要求重审caca一案 麻烦版务们了不过我想身为申诉人的js照理来讲应该回避判决才是...不是重力 就是t玩具来处理吧 麻烦了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7 11:50:00
我有看到 但不确定是否是要我处理 等待回复中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4-27 12:57:00
一个页面已经3篇 还自删规避 这样没问题吗
作者: cokaka (=_=)   2015-04-27 13:05:00
那个两抽的 处理一下吧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27 13:11:00
#1LFS66wv 处理一下吧 看要以样本不足还是恶意闹版论
作者: Minihil ( )   2015-04-27 13:17:00
那个...15分内自删可免则的只有违反板规1 2的才有喔板规3并不适用请看仔细
作者: enterpraise (z/z/z/)   2015-04-27 13:27:00
给楼上 7-3有说明 不过连3篇看板主认不认定是闹板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27 13:33:00
#1LFRPxqj #1LFRLx9w Mars0704 推文3-1
作者: Minihil ( )   2015-04-27 13:39:00
上篇就发个被2-2的文 然后再发篇文再自删 又推那种文没有故意的成份嘛XD7-3比较是让无心者误犯能马上修正吧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27 13:43:00
桶多天一点 把原因跟挑衅推文都整理在一起就好了
作者: cokaka (=_=)   2015-04-27 13:46:00
大多数的版 闹版自删罚则是加倍的 自行参考一下^^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7 14:05:00
我看到了 讨论该怎么处置中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5-04-27 14:09:00
麻烦版主群了~
作者: acer5738G (绿脓杆菌)   2015-04-27 14:46:00
辛苦了~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7 15:29:00
已精处理完毕
作者: cokaka (=_=)   2015-04-28 09:07:00
#1LFj7zGc 询问首抽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8 09:08:00
看到了 处理中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8 09:32:00
我记得首抽询问在之前问过版主是说以健检文处理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28 09:33:00
板规找不到不能问首抽?还是我眼残?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8 09:36:00
之前讨论过了 版主说以健检文处置就好 不需修订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4-28 09:42:00
哦哦,因为之前好像有看过@@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8 09:44:00
#1KFfjzlP (PuzzleDragon) 这篇有问到首抽规则的部份当时重力说用健检文处置 但只会删除文章 并在之后会讨论关于问首抽这点 我将在新板规中提出 不会有现在这尴尬的情况
作者: iljapan61 (ki)   2015-04-28 19:24:00
文章代码(AID): #1LFs14_s1-3 [闲聊] 板友闲聊用,内容须与龙族拼图相关t版主已经跟我说他无关本版了 请问其他版主呢?我是觉得他违反这条拉0.0
作者: Minihil ( )   2015-04-28 21:44:00
之前提过类似的山本推特但无情报好像就都用闲聊原本是有人爱挂情报tag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28 21:58:00
我是说 要算无关也是无关 但有前例没有判决 我不好处理用"山本"搜寻本版文章就可以看到前例了那个神奇宝贝的都没事了 这龙珠更加有点关系的我判不下去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28 22:09:00
我是觉得没差拉 在lol版选手的八卦都可以PO了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4-29 01:26:00
#1LFyAOs5 3-2-1
作者: nightfrost (葬)   2015-04-29 02:17:00
#1LFvgXNU 3-2-1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4-29 02:54:00
#1LFyAOs5 原文15分钟内已经修正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30 11:29:00
检举25256 问首抽自删逃避罚则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04-30 11:30:00
文章25256 问首抽后自删 文章已删除查无文章代码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30 11:30:00
关于这一点 目前问首抽并没有板规能处置 #1KFfjzlP (PAD)中重力是说算健检文 但只做删除处理今晚将推出新板规 我有针对这一点更新了还有一些细部调整 请大家稍安勿躁谢谢
作者: murmur38 ( ̄﹁ ̄ )   2015-04-30 11:35:00
踢玩辛苦惹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5-04-30 11:43:00
谢谢T玩。对了我有跟之前那梯板主建议公告文要署名,才知道该公告或判决是单一或全体板主所为,以后方便这样做吗?(未来如果有换板主交接也要提醒一下)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30 11:44:00
我觉得该文明知故犯 虽于15分钟内删文 应以7-3处恶意闹版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30 11:49:00
别说你觉得这种话 我看他现在仍在置底询问 态度算可以所以我不会处置他的 真的要如你觉得怎样的话 请下次出来选!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30 11:50:00
明知故犯是他自认的 我觉得的范围是 明知故犯->恶意闹版看板主怎么处置吧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30 12:01:00
可是7-3的规定是板规三~六大项 健检是属于板规二的判了不合板规肯定会有人抗议 所以也只能等新板规来管理不然大家说板主都不照规定来 那我们何必照规定 你该怎么处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4-30 12:04:00
嗯 那建议下版板规应把板规二纳入7-3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4-30 13:04:00
希望新版规不会有之前所谓的版皇条款 爱改随时改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30 13:07:00
好好奇楼上说的是哪个条款0.0 js的政见吗?@kotenka 公告是由发文者直接处理并负责的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5-04-30 14:08:00
是因为之前偶有板友们质疑公告是板主一个人判决还是全体讨论后才下的决定,才这样建议。感谢回应
作者: cokaka (=_=)   2015-04-30 14:31:00
像是之前的达洛特封锁线。水桶代po的修改版规之类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5-04-30 15:41:00
建议将 新手入门杂问Q&A 以网址方式加入 新手看我 中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4-30 21:09:00
版皇条款 3-1?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4-30 23:40:00
本篇将于周日晚上或周一清晨换成五月新版在新版板规文出来前 一律采用本篇板规下方增修条文为宣导文 正式实施日期为5/4凌晨零点开始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4-30 23:45:00
对 我就是指js最后一项政见 那真的不合理的扩张版主权力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1 02:36:00
哪里不合理,你的疑问不都有回应了根本不会有溯及既往的问题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1 12:56:00
立法司法都是你 你司法有问题就来改立法再判罚 大扩权时代来临 我很怕讲一讲就被你随便立个名目桶掉...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5-01 12:59:00
啊修版规不是三个版主都要同意吗?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1 13:04:00
你自己看他政见文 下面说到修板规会有板友投票追认这次微调 有吗?那不就是开空头支票?那还能信三人同意?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1 14:06:00
光你说随便立名目就知道你根本没了解我的立法理由跟目的,而且,我的政见请你不要移花接木,随便扣帽子好吗“考虑依照版规做审查所作之修改开放版友追认”一来是追认仅限于依照该条提出之决议追认,二来是或许可以考虑连这些都没看清楚,弄明白就随意批评,这样很不恰当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0:52:00
只要立法司法同一群人 你弄那种版规就避免不了质疑的这可不是选前吵吵选后就当作没事不管的问题 只要滥权疑虑不减 坚决不同意订立这项版规而当初在讲的时候你就有说我说的是立法自我检讨而非司法自我审查 如今却要讲没了解你的"立法"理由你这不是自我矛盾?算不算证明当初你只是想混淆议题而已追记 而版务会议修复完版规后,也可再行全体版友投票追认 这句话可是你说的 我原原本本复制下来还给你看考虑什么的 可没有在原句上面 你这是选前选后两个样子?
作者: Minihil ( )   2015-05-02 01:12:00
要不要私信啊?看你们讲还没发生的东西就饱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16:00
尽管复制,正好显示你根本没有了解立法司法同一人,就是因为同一人才能这样做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18:00
你只是把看不顺眼就改版规捅人用另外一种讲法包装而已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18:00
请看第12页,我有解释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21:00
所以不就是在讨论了吗?我觉得此法危险不适合 你说草案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21:00
----------------------------------------------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22:00
出来再说 你知道有时候草案出来就来不及了吗?引出来的争议会更大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22:00
本来这条法案就是为了“当板规存在窒碍难行或是漏洞”所做的积极补强,而且审查板规会暂停审理,也没有溯及既往的问题。这不是凭空变出板规,是针对现有板规漏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24:00
判定版规窒碍难行有漏洞的是版主 不是版众 也不是犯规者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24:00
洞或是不合理处补强。所以并不是找不到板规审理就创造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25:00
所以你说的积极补强 讲难听一点 就是 我不爽就改版规没有朔及既往这句话根本就是假的 当事实造成 你没有冻结时间的能力 时间就是在流逝 他就是过去的事实 那就叫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27:00
不爽总有理由吧,还是你觉得就算版主发现规定有问题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27:00
朔及既往 只是你换个巧妙的讲法回避这句而已理由也是人想出来的 你无法保证你可以永远没有私心存在
作者: Minihil ( )   2015-05-02 01:28:00
前几任已经补强好几次了 怎变文字就变了..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29:00
说伤害也是假议题 你们已经定了1-30天这样弹性的法规这样的range我想对无心犯错的板友宽容度已经及高了极 所以这个版规基本上不是立来为了解套 而是套人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30:00
那冥狼的天启呢? 我政见就举了这个例子?你真的觉得就算违反板规2同一条三次就加重255倍?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32:00
你觉得有问题可以现在喊修 但是被捅的依旧该继续捅 况且你现在修了之后 又会降低之前被捅225天的人?我想不会有问题你还要等捅到特定人士再来修就已经太迟了而且你甚至无法回答我立法司法那句...就回避掉了 真难过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37:00
立法司法那个在第17页。你的问题在于把立法检讨应用在司法审查上所以才会出现好像板主随个案更动版规的感觉立法检讨在于版规并未订定之处进行检讨并且修改司法审查在于对于版规自身漏洞修正与补强一个是立法,一个是司法,两者程序上并不完全一致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41:00
不要咬文嚼字了 这两件事情的结果是一样的 改版规 捅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41:00
就拿最简单的举例,你说版上出现几篇注音文文章可是版规并未对此规范,因此板主只能事后检讨修定版规可是要视版规已经规定,出现注音文水桶1年板主认为这样太重,不合理,因此宣告司法审查,冻结审理程序,等到版主群修改完毕后再行审理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43:00
要你说的什么鬼自我司法审查也很简单 引战那边加注音文就好了 原因是注音文有人听不懂会引战 理由随便讲都可以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44:00
可能改成警告一次或是水桶七天,就用修正后的判决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44:00
你版规都讲到1-30天 这range已经颇大 为何你还要坚持往判轻的方面讲?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45:00
因为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46:00
就是不能判比原来重嘛 阿为什么你前面不讲现在才出来讲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47:00
而且观感上也不好,所以修正只会判轻,不会判重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47:00
ok 我记住这句话了 希望你也能记住这句话之后如果真的不幸你这项版规变更通过后 希望你记得这句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49:00
厚! 本来会修正本意就是避免有问题的板规造成太严重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49:00
你早在竞选期间讲出这句话 我相信会省很多麻烦...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50:00
因为你并没有提到判重的部分 我一直在强调也是这边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50:00
唉呀...看来是误会一场了,因为本来就不可能这样做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51:00
所以也不会去说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51:00
的情况发生 不然我相信会引起的反弹应该没那么大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1:54:00
其实CACA那件。正好就是很好的示范,版主只能被动的判虽然当初他们觉得有违规,但是这样判又太重...也可能是因为这样,后来才修正到1-30天的范围...
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5-05-02 01:57:00
caca那件事只是....而已 组长都认定违规了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接下来的问题我没有恶意但是很想弄清楚 希望你不要介意你是不是有点亚斯伯格症候群的感觉...做事俐落却沟通差如果你认为我是在酸你什么的我道歉 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几次下来我觉得你对于事情的执著跟沟通上的落差很大嘛...你不回答也无所谓 是我失礼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5-02 02:18:00
呃...不知道耶,现实中我应该不会这样,可能拿到键盘就...算了,我语气也有点呛,毕竟我也误会你是在扣帽事实上就是有些事情没有说清楚而已,下次我会注意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5-02 09:05:00
好啦 到此结案了!还有别忘记有"权利救济"存在如果真的有太超过的判决 凑满人数提出异议 我们会换人重审所以不用担心受到恶意迫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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