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文章
z-12-6-1-9 [闲聊] 山本达洛特甘苦谈
二、违规内容
chopper0424针对性挑衅引战
推 chopper0424: 全日文在讲我吗? 我只是在钓重力而已 03/25 16:37
三、处置条款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7~14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人身攻击、蓄意闹板、公布他人个资、涉及政治议题讨论、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等
四、处置内容
水桶七日
本来我都已经放你过了,没想到你接下来自爆我也无法...
以后也请各位版友更加谨言慎行
以上。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15-03-25 23:14:00爆乳
作者:
gekido 2015-03-25 23:15:00爆乳爆乳爆乳爆乳爆乳爆乳爆乳!!!!!!!
作者:
cokaka (=_=)
2015-03-25 23:15:00第一个水桶XDDDDD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16:00标准很怪@@
作者: sky1409 2015-03-25 23:16:00
推爆乳咩吱王
以下开放:版皇 文字狱 这个版就是比较有O (被拖走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17:00XDDDDDDD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17:00风向对了 烧不起来的 过一阵子吧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03-25 23:17:00/不到啊 求编号
作者:
cokaka (=_=)
2015-03-25 23:18:00置底自爆无解 原本都说放他过关的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3-25 23:18:00PUSH~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18:00置底检举区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5-03-25 23:20:00精华区也翻得到~ 路径请参照文首
作者:
Minihil ( )
2015-03-25 23:21:00惨了 猴子也要变猴皇被钓了(?)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21:00看到了 所以现在3-1是版主认为有引战"意图"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5 23:21:00发情报被2-1还敢不服气,被桶了...下次别发文了吧
作者:
lkshfish (安安 双手举举)
2015-03-25 23:21:00普天同庆
原文我们已经忍耐的过关,但置底那句推文是3-1的铁证因此三位版主一致通过本次判决
喔对了 还有一条叫做意图闹板如果没提到Id也没说要钓谁的话前面的发文倒是没问题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24:00三位板主一致通过 那我就不说什么了~提醒你们标准一样就好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25:00意图挑战版主 破坏版面秩序 引战 三合一 没什么好J4的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26:00K版主今天删的文有收录精华区吗 刚刚没找到@@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3-25 23:28:0023252那篇 他好像是自删的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29:00我不是说23252喔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3-25 23:29:00哦 雪华桶的那篇的话就不清楚了
雪华桶的那篇没什么问题,那篇不桶之后就有漏洞可以钻
欸 我这样算战版主吗 我会被水桶吗 照这篇的话有可能耶
你这样只有酸而已 还不到挑衅吧而且战版主好像也不会被捅 要挑衅才会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3-25 23:35:00稍早的梗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3-25 23:35:00挑衅跟酸是看是谁说得算喇 不懂吗? ㄏㄏ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5 23:35:00我懂了,因为chopper乔巴长的像"衅"对吧
版主要杜绝这种文应该是要把版规修好 而不是在这边搞文字狱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37:00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人身攻击、蓄意闹板....钓XX 叫做人身攻击 蓄意闹板?当然你可以说不限于 这就是自由心证的地方 板主可以心证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38:00不过标准要一致 更好的做法是把板规写清楚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5 23:39:00其实原po一开始po文被2-1啦,然后就一直找方法要重力回应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3-25 23:39:00所以是酸是挑衅是要看是谁说的阿 ㄏㄏ
简单讲啦 某次抽蛋文提早发还被置底没砍结果有人把2000DL到3500DL都贴出来的话 算不算闹版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40:00那我了了 谢谢 希望板主公告文还是要写一下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5 23:40:00可是原文自删惹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41:00撷取那句话 直观认为是那句话有问题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3-25 23:41:00判决文的形式阿 不是因为这句话为何只呈现这句话?
因为重力跟CHOOPER在版上就已经有争执过了你要他们去挖以前的纪录吗?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3-25 23:42:00推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42:00如果判决理由不是单纯这句话 那应该要写吧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3-25 23:42:00我觉得这判决是因为达洛特那篇全日文,后来原PO也承认那篇是刻意钓鱼所以判的耶?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43:00应该是这句话表示她前面的违规是在钓鱼 ==引战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3-25 23:43:00是阿 我看这句话没什么啊 要钓谁有啥问题我看不出
我也觉得比较像asc大讲的那样 不过这只是我的想法
在事证已经消灭,或是版友自行修改后,一句话却让旧案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3-25 23:44:00前文违规但不到要桶 补这句成为证据>要桶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44:00阿 我懂了 违规文章是那一篇 违规内容是他引战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3-25 23:45:00而且版主有回收桶可以看 文章抓出来脉络才清晰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45:00所以违规主体不是推文 是该文章 推文只是证据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3-25 23:45:00要证据精华区都有......消灭证据的言论本身就不成立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45:00下面板友们猜也没用 请板主写清楚判决理由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3-25 23:45:00文章已经备份在精华区啦 第二行
作者:
leilo (Lei)
2015-03-25 23:46:00也觉得一案多判不太好 虽然这发言观感真的还蛮差的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47:00我觉得写得很清楚了阿 只是版友误解了
不过你最好把前后文都补充一下 (*′ω`*)σ咕叽咕叽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5 23:47:00文章有备份,争议就在当时自删且没罚不过意图明显阿www
X1 Chopper以前就跟重力有摩擦(冲突)前几天因为发全日文被重力砍不爽因此昨天又发一篇文章结果又自爆说是要钓重力因此1.当事人可以检举挑衅 2.可能可以解读成蓄意闹
很多板规看起来真的很莫名 真的用得到的场合我也只在
作者:
GPX2000 (阿忠)
2015-03-25 23:50:00年轻人就是太冲动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5 23:52:00你还太年轻拉 这版常常都有人出来挑战板规顺便战版主 好几次了
而且PAD板满常有挑战者出现的 (*′ω`*)σ咕叽咕叽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5 23:53:00洽郎加 阿赖浮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5 23:54:00我是觉得 判决应该要写到连没看过板的都了解这判决本身没啥问题 有问题的是判决书的内容
作者: juicio 2015-03-25 23:55:00
都自爆了..咎由自取囉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55:00判决文本来就该写清楚啊..写成这样会以为是那句话有问题
作者: ying761127 (想念是一种甜蜜) 2015-03-25 23:57:00
一开始判决有争议想厘清也要被桶
刻意去挑衅谁都不是好事 爱钓又自爆 扯到那么远也离题
我到觉得如果附上前因后果要挖两三小时的话 很没必要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3:59:00大概写个三四十字就行了
前因后果大概是被重力2-1 但是2-1标准又说不清楚不了了之 之后又发了一篇非情报文的山本TWEET
作者: iamyamigami (不知道是谁) 2015-03-26 00:00:00
被桶应该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00:00要判得合理适当 这些细节是不能缺的 不是你一个"前因后果"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01:00就可以直接带过 没有人有义务去记前因后果 除了下判决的人
因为没法可判 就没了 板规修正是情报未来要附上翻译
就算下判决的人要记住 但要去全部挖出来 然后写判决也有点太强人所难了吧...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02:00推潘比大 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有下判决的权力就有说明的义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02:00没办法 这就是板主的责任 屎缺无误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03:00其实像w大这样大概说明 我觉得就很OK了
简单说就是挟怨报复又自爆 所以被抓到点桶虽然能理解为啥他为啥会爆气就是 ㄏㄏㄏ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5-03-26 00:04:00爱酸又爱挑衅还表明目的,别怪热脸贴冷屁股囉
其实这几天有在关心判决的人应该都知道 只是确实要像PANBIE大说的 没看板的人也懂为何这判决会是这样才好
他也都退任了就算惹吧,再跟新版主杠上没什么意义030
作者:
kyuren (九连)
2015-03-26 00:06:00这叫自找的
作者:
leilo (Lei)
2015-03-26 00:06:00判例问题啊 照这篇对版主的观感实在不好
作者:
leilo (Lei)
2015-03-26 00:07:00说实话版上的文那么多 有多少人可以看完全部文章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07:00同love大
作者:
leilo (Lei)
2015-03-26 00:08:00你要说他没追到事件就是不关心版务吗XD?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08:00是说重力不是还在板主名单上吗
我的意思是 通常会吵架的都是推文比较热烈的但如果连那都没看到 就一直去质疑版主的判决导致说 这个人会被桶的可能原因是啥都不知道就质疑会觉得 伸手牌(?
作者:
dmc80 (Krauser XXIII)
2015-03-26 00:08:00尊重 友善 爆乳
而且说真的 PAD版已经算是常常在前面文章却很少的版..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10:00跟他讲没用的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6 00:11:00伸手牌www
作者:
leilo (Lei)
2015-03-26 00:11:00因为这篇判决说不清楚 大家才会质疑版主是怎么判的啊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3-26 00:12:00同意至少要有一点点叙述让不常驻板的也能知道为何而桶,不过这个一点点要到什么程度也满值得讨论的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6 00:12:00诶 大家都聪明不发文就不会被抓住把柄阿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5-03-26 00:12:00以研究判例来看,这篇判例的参考文章没有引用完全吧 ,会造成无关的第三者无法就这篇内的讯息理清前因后果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13:00不用到那么麻烦啦 7天的水桶像上面w大概述就可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6 00:14:00我承认我只是没pad无聊ㄝㄝ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14:00重大判决再写的仔细一点 这样大多人应该都可接受
作者: stanleysten (stanleysten) 2015-03-26 00:16:00
这样都一群护航的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16:00如果完全适用板规 那就没啥好说的
由于不便于公告修文,所以我用回文回应各位,chopper原文中虽然语气不好但依版规是过关,但在置底的那句推文却是让原文形成引战的证据,因此判决3-1水桶,以上 。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5-03-26 00:17:00lol 拿这边当标准说LoL跟八卦的水桶很随便吗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17:00但这篇判决出来会认为单纯是那句话有问题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3-26 00:18:00我还真没看过拿别篇推文内容佐证另一篇文章水桶的orz
哈哈哈 这篇出现了不少不常驻在版上 但只看公告高潮的
作者:
leilo (Lei)
2015-03-26 00:18:00呃 觉得这样推文只有现在在推文的看的到啦 不再补一篇吗XD"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5-03-26 00:19:00正常来说不清楚前因,不是都应先多看多听~待有初步认知
另外,我一开始就问各位是否有疑问,当时 zyx12320:三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3-26 00:19:00看到这篇的感觉跟板主想表达的一样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6 00:19:00LOL跟八卦是真的很简易阿 你想要了解就要自己去检举版看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5-03-26 00:20:00把那两篇都写进违规内容就好了吧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5-03-26 00:20:00再发言。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6 00:20:00我觉得就是资料没引用齐全 没在看检举区的谁会知道那句话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00:21:00是 板主对不起 我闭嘴 我要说的应该是说完了XD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6 00:21:00因为lol版有检举版 搭配检举板很容易推出前因后果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6 00:21:00太可恶了,没常驻发文的不要乱起风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6 00:22:00出处很重要 是让其他人能够检视你判决的方法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3-26 00:22:00觉得放了违规文章的位置就不太需要再补内文在违规内容里了耶,意义跟附件很像不是?
以上,我想我的回应已经很明确,大家也都认同了,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络版主,以上。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6 00:23:00民主价值在于在权者能够被检视 你少了出处就难以被检视的
所以现在是版主判 版友自己解读为什么这样判吗0.0
作者:
tenyfish (何时才有发言权?)
2015-03-26 00:23:00辛苦板主了 你休息 我们继续
了解,以后的判决我会注意这次经验的不足,谢谢各位热心指导。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3-26 00:25:00嗯,那这部分的出处如果有会更好没错不过我觉得影响不大
有一种我当上版主我好猛的feel^_^ 阿我梦到的 别桶我^O^
如果还有任何问题,也欢迎站内信告诉我,毕竟判决是三人同意,但本篇是我个人的水桶首判,我的错误不足欢迎各位批评指导,谢谢。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5-03-26 00:30:00对于下判决的人来说,把前因后果描述完整比较不会引人非议总之,各位辛苦了~
看不懂 智商太低...那要先看当事人有没有检举你吧 然后检举的理由吧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49:00这人今天会被捅 起因并不是z-12-6-1-9那篇文章而是他在重力判了某次2-1之后就开始不断斤斤计较z-12-6-1-9那篇只是他挟怨报复的一个手段而他这篇被判的推文是自承有犯意的证据 固此被桶
没错啊 所以我上面才说从以前就有摩擦然后前几天又因为2-1被砍 昨天又发一篇文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50:00我只是希望判决可以加上如我所说的简易说明如此而已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51:00要判 就不要落人口实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03-26 00:57:00我是这么觉得啦ptt中型以上看板逗板主已经算是某种常态惯例了要做到尽可能减少被逗的理由的话 判决、发言 都要三思判 理由该当详尽 结果该当公正好不容易有一批人出来接屎缺 因为小地方没弄好被战歪到时候又只剩下挂名的吉祥物 我想会利用这看板的都不乐见
作者:
Minihil ( )
2015-03-26 01:09:00桶越多人就会被越多人盯(战) 被桶过通常会变暗属性..要小心啊~
文章真的有违规吗?iloveconic:这次就给你过关 新版规会尽快呈现给各位此判决引用的文章中并没有“chopper0424:全日文在讲我吗?我只是在钓重力而已”的文字然而版主确引用文中不存在的文字,判决该篇文章违规应属误判及误用版规3-1。另“钓”字,经查国语辞典,其内容有引诱之意,显难仅凭置底推文判定该名使用者有引战或破坏版面秩序之意图为何不是认定该名使用者只是希望重力版主出来说明日文是否算字?也难怪此份判决怎么看都很奇怪望日后判决能叙明主文,事件经过及判决理由,以昭信服如果没follow这两天的经过,我还以为这是文字狱呢结论:此判决把违规的文章跟置底推文绑在一起,引用3-1
不管在隔壁还是在这 被"钓鱼" 吵架 就是一起桶因为钓鱼"挑衅" 而争吵"吵架" 就是违反版规
我记得以前也有人发全日文攻略说那是自己的风格..那个算走在版规线上的钓鱼吗?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3-26 03:04:00照这样说,很多案子事后的录音不都没屁用?阿又不是在现场说的
作者: lovewubai 2015-03-26 08:47:00
阿光掰
作者:
yam276 ('_')
2015-03-26 09:34:00推 虽然这句我有看到但刚开始不懂他跟重力的渊源就是(继续看小当家)
作者:
bigbear (夜露死苦)
2015-03-26 10:10:00昨天那篇都放过关了 还自己跳出来表示自己就是要犯规这桶得很刚好啊 我管你跟哪个板主犯冲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3-26 10:54:001.秒删八口未编辑的情报文2.删除他全日文情报文3.公告之违规文,但因字数满160逤一没什么大问题4.检举区自爆,GG是说现在用临时条款审情报也只要求中文摘要而已不过算了,不看公告的人还是不会看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11:15:00推 公告文像重力这样简述原因就好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3-26 11:33:00pan你整个误解 违规内容是引战那一行白字 不是推文推文是佐证用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3-26 14:38:00楼上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