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弟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看到要课税也有点怕怕怕的XD
幸好有位在会计事务所的友人替社团的大家解惑就是
http://gnn.gamer.com.tw/5/106585.html
因为国税局网页一直打不开(好烂),就贴巴哈上的报导吧。
拜智慧型手机逐渐普及的缘故,如今透过手机游玩各式各样的游戏也变成相当普遍的状
况,许多玩家也会透过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消费机制,付费购买游戏内的虚拟
道具或装备。
针对这一状况,近日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也发布了一篇新闻,指出个人向国外业者购买
软件、电子书等虚拟商品,如单笔给付金额超过 3,000 元者,应依法由买受人缴纳营业
税。
国税局指出,若“个人”在手机游戏 App 内购买虚拟商品,则卖方(包括国外及国
内业者)均需依法开立发票予买受人。但若个人向国外业者购买虚拟商品,且金额超过新
台币 3000 元以上,则需依法缴纳营业税。
强者友人的说法
1.是否有国内外重复课税的问题,以及可否藉提出证明扣?
重复课税要靠租税协定来解决,如果国税局回答你可以,你可能会面临难以举证该笔收入
已在国外缴纳营业税的事证。(你没有该笔魔法石收入在国外的完税凭证可资证明)
2.如真要缴,可否改为由经手金融业者(发卡银行)代为扣缴,而不用每次都填单?
扣缴义务人通常是法定的,也就是法令里有规定才会有相对应的扣缴义务人,我想发卡银
行没那么闲主动跳出来代扣缴,另外购买货物3000元以上也是自行申报海关税费缴纳证(
有时是快递业者代为申报),这点应该不太容易。况且要真的通过了,课长的营业税还真
的很难跑掉。
3.是指单笔过3000要课,还是两个月内累积3000要课税?
单笔大于3000元(即3001元起),新闻稿有写。
其实P&D也没有单笔超过3000的金额
只是想跟大家说不用太惊慌啦
因为看到好像没人提就顺便说看看!
简单的说就是课完金要自己主动去填单子缴税.....
我是不会傻到自己去喷钱啦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