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板规更新草案

楼主: eno4022 (eno)   2026-05-09 08:04:49
二、发文本章
(三)
2.新闻性文章规范:
  (1)不得转录。
(2)需遵照[新闻]分类之范本格式及规定张贴。
(3)一周至多张贴三篇新闻且不能是一周内出现过的类似新闻。
(4)距离新闻发表日期超过14日者不得使用[新闻]分类。
(5)心得不得为无效心得。
以上每细项违反时各禁言 5日;
再犯本条同则细项,则禁言日数依前次禁言日数加倍。
3.删除 (心得的规定并入新闻分类范本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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