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商调修法9月25日公布施行

楼主: rabbit1234 (0.0)   2025-09-26 09:18:49
现在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办理重大专案业务,就原本草案的修法说明,也仅是举例说明"办理
抢救重大灾害、处理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的部分。
究竟何为"重大"何为"专案",均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如果机关长官恣意裁量认定某项业务即
是重大专案业务,即使后续真的去提复审,有机会翻盘,但被挡商调之事实已成,还因为提
复审,导致本身在机关内黑掉......
个人浅见是这个铨叙部早晚要再弄出一个函释的,不期待在修法说明能够说明的多清楚,但
不管是修法说明或是后续真的有函示,如果扯一个让机关本权责处置裁量的字眼......那根
本跟没放宽商调一样。
反正我一律加到6个月,不能等你家的事,试问到底一般机关会愿意等人家6个月?我相信有
,但极度稀有吧!
考虑从总统府那边陈情下去,让总统府去发交,或多或少才会重视一下。
作者: ComboRisotto (ComboRisotto)   2025-09-26 12:19:00
其实改成这样,机关已经被制度限制很大了。不太担心重大专案会被机关玩坏,倒比较担心施行几年之后,因机关反弹又回正一些就是。制度又因机关反弹又稍微改回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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