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院会今(18)日审议通过“各机关职称及官等职等员额配置准则”修正草案,放宽
各官等的配置比率,调降各机关应配置的基层员额最低标准
修正草案调降委任官等职务(第1至第5职等)的设置标准及配置比率,考试院表示,基于
行政机关的基层事务工作多数已委外或资讯化,考量机关员额配置的弹性,酌予调降机关
应置委任官等职务的标准;另将委任官等员额的配置比率通案调降5%,而业务属性攸关民
众生命安全的机关,如工程、环保、社会福利机关等,更额外调降委任比率,以增加更多
荐任人力空间。
此外,草案放宽荐任官等职务(第6至9职等)配置比率,考试院指出,考量机关业务日趋
高度专业,为利延揽优秀人才,将荐任第6、7职等职务的配置比率酌予调降5%至15%不等
,以增加更多荐任第8、9职等人力空间。
考试院亦调整简任官等职务的配置规定,以因应中央三级机关高阶人力参议的设置,增订
该职务的配置标准;另配合机关实务需求,调整中央二级、中央三级、地方政府简任官等
职务的配置标准,以作为机关内高阶职务配置的规范。
新闻来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8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