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YinJo (硬久哥)
2024-10-10 14:11:33请教一个案例
朋友A君在现职在北部某中央三级机关B
因为工作太烦累
找到缺请调中部地方政府C
也顺利拿到C的派令
但是最后要办离职手续的时候被B的首长(改变主意)挡住
用离职手续卡A君 不盖章缓议
导致派令过期A君不能去报到
问题1:
仔细想想
这种情况就算提行政救济赢了 对A君也没用了呀
因为C也不等他了
这样行政救济有实益吗?
当事人没被救济到 只能自认倒楣吗?
提出申覆或诉讼 赢了 还要继续待在原机关 超尬
问题2:
原机关挡商调
当事人申覆几乎99.99不会赢
那政府给这个管道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