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务员上班看中医诈592元加班费 贪污判1年10月没缓刑
2023-05-26 11:35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时任台中市消防局王姓人事室专员上班时间去看中医针灸、推拿,还假报加班诈领592元,调查局获检举才曝光,王辩称是替消防同仁处理国旅卡问题途中闪到腰才看医生,算因公受伤,法院比对证词、就医纪录不采信,认为他犯后无法自省,依贪污治罪条例判王1年10月,不得缓刑,可上诉。
检调查,王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在台中市消防局担任人事室专员负责襄理申报加班审核,他2020年1月13日下午5点到8点离开消防局处理私事还去看中医推拿、针灸,直到7点多才回局内,却虚伪申报当天5点至7点有“处理人事业务”请领2小时共592元加班费。
后来调查局中机站接获检举,调阅王男的健保卡就诊纪录才发现他当时明明在看中医,私下却报加班,将他移送检方侦办。
审理时,王否认犯行,辩称当天是去第八大队询问国旅卡问题,离开时闪到腰才去看中医,
还说在调查局做笔录没认罪,因承办案件太多,在突击式询问下只能概略去想,如果从头到尾不讲话就没有供词不一问题。
法院查,根据中医纪录王男是因右侧坐骨神经痛、搔痒症就医,和他辩称当时跨坐机车扭伤情节不符,另外就王男辩称当天去处理队员国旅卡问题等,王在初期调询、侦讯时多泛称“前往了解、处理”,丝毫未提及要去找谁,直到被起诉才具体陈述,显违背常情。
法院也经传讯比对多名证人,认为仍难认王男当天有到第八大队处理公务,不采信其辩词;法院审酌,王男仅在调询中说,如果检察官认为他诈领加班费,他愿意缴回这些钱,但之后都辩称是处理公务因公受伤,然认他有自白,不符自白减刑要件。
法院审酌,王诈领金额仅592元,为5万元以下,各依情节轻微、情堪悯恕2度减刑,但考量王身为消防局人事室专员,本应奉公守法,依实申报加班费,且犯后否认等,依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判他1年10月,褫夺公权1年,不法所得592元没收。
法院也说,王男犯后均未坦承,态度不佳,并未深切反省自己过错,既然无法自省行为造成损害,不论从一般或特别预防的观点,都认有必要以机构内矫治,促使他自我反省,所以不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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