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先进
今年4月1日到职新单位(地特三等)
在7月14日登记结婚
8月1日派令下来
问题ㄧ:人事说我的婚假因为是在实务训练期间登记的,依比例计算只有4天,不能多请
,但我在板上有爬文可以多请,只是请4天是不用延长合格实授,请超过4天才会延长的,
这个跟人事讨论过,她本身非人事体系,所以也是问上级(局端)人事室,上面也这样告
诉她,所以也没办法有争执空间了吗...找不到什么说服点...人事只给我4天假
问题二:她算结婚补助是依本俸五本五下去计算,计算出来是25180*2个月*12个月份之(
4/1-7/14)=17720(元),我对于前面没有异议,但是后面依比例计算非常疑惑,请问是
哪条有说要依比例?
问题三:以上人事是很坚持自己是对的,然后老是说局端人事室这样说的,也是没办法了
吗
谢谢各位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