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太太开车在新北,有台车条在车道上,因为马路是单线道就按了一下喇叭,对方不
理我就开逆向车道绕过去了,开着开着发现后面有台车猛对我闪远光灯,停红灯时那台车
的驾驶突然走下车对着我车窗拍照,等他拍完我才会意过来,原来我们都没戴口罩......
打1999市民专线询问,说要问辖区警局;打到警局,说要问卫生主管单位;打到卫生局,
说这种情形他们一般都会先劝导,但若是民众检举,是否裁罚、罚一人或两人要由承办人
决定,但也建议我如果真的收到罚单务必要申诉,可是却对能申诉的事由三缄其口......
想请版友帮忙集思广义一下,这种情形下什么样的事由是承办人会接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