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采购签-不利用共同供应契约

楼主: AHELF (工作 QQ)   2021-05-12 03:40:45
※ 引述《tigerl (小老虎)》之铭言:
: 在下承办采购业务(只是部份设备,兼职性)不久,同事是有教
: 但想请教各位前辈针对10万以下小额采购, 不上共同供应契约购买的签法,
: 如何签较没事,又不会得罪人,
: 1.采购网没有卖,直接外面买 是否一定要“ 述明不在采购网买的理由”签请首长同意?
不用
: 2.采购网有卖相同东西,价格一样或更低,迳洽厂商购买(不下单采购网),
: 也需要说明不买的理由吗?
108 年 11 月 22 日
共同供应契约实施办法
第6条
适用机关之采购需求在本契约所载可供订购之数量或金额范围内,"得"利用
本契约办理采购;....
已经把 "应" 改成 "得"
所以 已经不须像108年前 没用共约就要写理由 那么强制性
(因为当初是用了"应" 所以另为适法处置要写理由 好像是解释函说的)
现在是"得"所以没"应"的强制性 也就不用说明 另为适法处置之理由了
只是站在采购实务角度上 还是建议请购单位"略述"理由较好
谁知道 审计时 来审计的人 知不知道法规改了没...xd
: 3.下级单位上陈的采购签,采购网有该项目,但是他们要采购买采购网没有的型号),
: 签里面都没有说明,身为审核单位要签什么文字才能保护自己?
状况不就同1.
: 谢谢
您赶快去采购法吧...
这比较重要...
作者: YKC96 (YKC96)   2021-05-12 04:47:00
是喔,共约上课也这样讲,只是当采购遇到主计,主计只要问一句‘共约有这东西,为何不共约下单?’,承办有合理的解释,自然可以不在共约下单!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5-12 06:11:00
应都改得了,还要啥理由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21-05-12 08:42:00
因为有些主会计取闹是不需要理由的,以A大说的那份QA第46点,多少主会计还在用那理由要求扣厂商保险费的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21-05-12 09:07:00
会计才不管这些吧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12 10:31:00
不写理由?? 那干脆直接跳过会计室怎样????你有本事可以采购跳过会计室,核销会计室不盖而已啊...钱拨得下来,林北输给你....难道换成首长问,你也要跩到说"首长你签就对了,问那么多?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5-12 12:13:00
那你们蛮可怜的,我们会计早就改了,你们的还没。那你们继续共契吧,加油不要对我崩溃,你们搞不定你们会计,难道是我的问题?法都修了,会计不依法行政,你们又不敢反抗,就乖乖走共契吧
作者: parappa (~第二人生~)   2021-05-12 21:40:00
会计落差很大,没遇到无理取闹的会计算是运气好
作者: tigerl (小老虎)   2021-05-13 07:11:00
了解了,谢谢A大^^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5-13 07:35:00
请AHELF不要回文搞得好像我是审计人员,莫名其妙您您您不知道在您什么我又没当过会计或审计,对我发飙干嘛
作者: seed6561450 (逍遥吉)   2021-05-13 23:31:00
因为审计体系比会计体系还保守...有些从审计跳出来当主计的就看得出来
作者: whiteD (悠闲自在...)   2021-05-14 08:58:00
会计无理取闹仅是日常正常发挥,拿法规去跟他们解释,他们会认为你在挑战会计高人一等的尊严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5-14 17:05:00
了解,如果是误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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