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gerl (小老虎)》之铭言:
: 在下承办采购业务(只是部份设备,兼职性)不久,同事是有教
: 但想请教各位前辈针对10万以下小额采购, 不上共同供应契约购买的签法,
: 如何签较没事,又不会得罪人,
: 1.采购网没有卖,直接外面买 是否一定要“ 述明不在采购网买的理由”签请首长同意?
不用
: 2.采购网有卖相同东西,价格一样或更低,迳洽厂商购买(不下单采购网),
: 也需要说明不买的理由吗?
108 年 11 月 22 日
共同供应契约实施办法
第6条
适用机关之采购需求在本契约所载可供订购之数量或金额范围内,"得"利用
本契约办理采购;....
已经把 "应" 改成 "得"
所以 已经不须像108年前 没用共约就要写理由 那么强制性
(因为当初是用了"应" 所以另为适法处置要写理由 好像是解释函说的)
现在是"得"所以没"应"的强制性 也就不用说明 另为适法处置之理由了
只是站在采购实务角度上 还是建议请购单位"略述"理由较好
谁知道 审计时 来审计的人 知不知道法规改了没...xd
: 3.下级单位上陈的采购签,采购网有该项目,但是他们要采购买采购网没有的型号),
: 签里面都没有说明,身为审核单位要签什么文字才能保护自己?
状况不就同1.
: 谢谢
您赶快去采购法吧...
这比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