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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9-25 中央社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今天在台北召开记者会,呼吁政府修法,比照一般劳工和私校教师
,让军公教退抚提缴免纳税,维持税制的一致性,避免造成社会撕裂。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表示,今年七月初有媒体报导“同样领月退,军公教不用税”,仿佛
国家对军公教特别优惠,其实军公教退抚在税制上不如一般劳工,也不如私校教师。
侯俊良解释,劳工和私校教师每月提缴到退抚的款项,不计入年度薪资所得课税,但军公
教却没有这样的规定。且按照财政部规定,退职所得免税金额为新台币七十八点一万元,
等于月领在六万五千零八十三元以下,都不必缴税,几乎没有劳工可以达到此标准,所以
绝大多数劳工,月退也都是免税。
根据全教总的计算,由于军公教在职期间提缴费用仍要计入所得课税,以一名年资超过廿
五年的教师来说,每年依法提缴金额超过五万元,以税率一成二计算,要缴交六千多元的
税金,和提缴免税的劳工、私校教师相比,等于是被扣了六千多元的薪资。
全教总呼吁政府修法,让退抚税制应有一致性,军公教的提拨应和私校教师、一般劳工一
样免纳税,才不至于因为不同规范,造成社会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