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前辈大家好~
我是今年3/31刚报到的初任公务人员
因已怀孕3个月
本月底要去受训
这样算起来是 3/31+4个月
=7/31合格实授
7/31+6个月试用期
=要到明年1/31才是正式公务人员......
目前也不想让机关困扰是打算战到最后一刻
到时间接近了再请产前假娩假
因为家里没后援
还需要请6个月的育婴假
但无论如何势必会在试用期间请到假
因为前份工作在3/31才正式离职
所以生产相关津贴应该都是用劳保的
目前最困扰我的几个问题是
1.试用期间请娩假、育婴假 是可以的吗?
2.若试用期间请这些假会让机关观感不佳,进而影响试用结果吗?
3.如果真的很不幸需要请到安胎假(当然是希望绝对不用,但刚怀孕真的很爱吓自己呜呜
)在合格实授前或试用期间是可以允许的吗?
真心觉得怀孕生产育儿是职业妇女最大的难关QQ
顺便向全天下的妈妈致敬
以上这些问题希望有相关经验的先进前辈大大解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