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教育部法制处的长官们
一次开缺征6个人, 1个科员, 5个专员
资格超级宽, 没什么限制,
连我们家那个洗了进修部法律系, 行政程序法还是都不懂的阿狗兄都可以报专员了
你们是发生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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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征才机关:教育部
>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官职等: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职系:法制
>名额:1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10-台北市
>有效期间:108/12/02~108/12/16
>资格条件:
一、公私立大学法律系(所)毕业。
二、高考或相当等级以上考试及格或晋升荐任官等训练合格,经铨叙审定合格实授委任
第五职等以上合格实授,并具备法制职系任用资格之公务人员。
>工作项目:
一、办理法规审查与本部业务单位、所属机关(构)法令解释疑义会签函询及法规研议事
项。
二、办理诉愿及教师申诉相关业务。
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处理事项。
四、办理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号11楼 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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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
>征才机关:教育部
>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官职等: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职系:法制
>名额:5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10-台北市
>有效期间:108/12/02~108/12/16
>资格条件:
一、公私立大学法律系(所)毕业。
二、高考或相当等级以上考试及格,并具备法制职系任用资格之公务人员。
三、具有办理法制工作或诉愿案件经验者尤佳。
>工作项目:
一、办理法规审查与本部业务单位、所属机关(构)法令解释疑义会签函询及法规研议事
项。
二、办理诉愿及教师申诉相关业务。
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处理事项。
四、办理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号11楼 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