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为想去学校所以去修了教育行政的学分,
也拿到了铨叙部的函,
好不容易看到学校的教育行政干事缺而且还不是身障缺,
公告的内容是协助教务等工作
于是投了履历。
到了面试当天,
一进入会议室,
桌面摆了一张纸,
内容是庶务组的工作内容,
一边是组长的工作内容一边是组员的工作内容
叫我看一下内容然后面试官请我自我介绍为什么想投他们学校等问题,
就我准备的自我介绍等内容劈里啪啦的说完,
他们的组长就说了,
他们是要庶务组的组员缺跟教务完全没关系,
主要是办理采购经手采购业务,
跟组长一人轮一半的采购业务,
问我可不可以接受这样的工作内容,
工作需要加班且是责任制可以配合吗?
请问用人机关可以这样公告一套的面试需求
然后到现场才说其实是需用另外的工作项目吗?
还是其实就是内定了?有申诉的管道吗?
在投履历后他们学校的人事还打电话叫我补教育行政的学分证明,
现在想起来感觉根本不需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