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人] 桃园市政府风景区管理处 建筑工程技士

楼主: yohoyohofrog (谦虚的汉堡)   2019-09-23 12:24:54
(代po勿回)
一、职称:技士
二、征才机关:桃园市政府风景区管理处
三、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四、官职等: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至第七职等
五、职系:建筑工程
六、名额:1名
七、性别:不拘
八、工作地点:33-桃园市
九、有效期间:108/09/02~108/09/27
十、资格条件:
(一)国内外大学以上学校毕业。
(二)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经铨叙审定委任第五职等以上合格实授,并具有建筑工程职系任用资格;且无限制
转调情事。
十一、工作项目:
(一)办理各园区整体综合规划及景观建设开发等业务。
(二)办理各园区景观建筑新建整建工程之规划、测量、设计、审核、发包、施工督导及
验收等业务。
(三)办理各园区古蹟历史建物之维修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审核及发包等业务执行。
(四)办理上级补助案规划拟定事项。
(五)上级指示及临时交办事项。
十二、工作地址:桃园市政府风景区管理处暨本处辖管区域。
十三、联络方式(含检具文件):
(一)应备文件:
1.身分证(正、反面)。
2.公务人员履历表(详填任职年月、考绩、奖惩及训练进修资料并自签名)。
3.公务人员考试及格证书。
4.最高学历证件。
5.现职派令及铨叙审定函。
6.最近5年考绩通知书(以上均为影本,请以A4格式依上列顺序装订),上述资料如有不
实或伪造应自行负责并取消录取资格。
(二)请于报名信封上注明应征技士职务及白天联络电话、手机,于108年9月 27 日(星
期五)前迳寄桃园市桃园区公园路42号人事室李小姐收(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联
络电话:03-3946061#173。
(三)初审资格条件符合者,择优通知参加甄选,经录取者,由本处通知当事人,依规定
办理任用手续,资格不合或未获录取者不另行通知,应征资料若需返还,请检附回邮信封
并贴妥足额邮票。本次甄选增列备取1名,候补期间3个月,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
连结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8%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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