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有订规定不能卖东西却难以执行的窘境?

楼主: pili107 (試問頂峰不問歲月)   2019-05-31 22:22:15
如题
小弟的单位有订规定不能在场地卖东西,
也有罚则,
但是十几年来都有摊贩在里面,
最近长官要求小弟要解决。
问题来了,
过去十几年来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小弟解决就很头痛了,
试过办一次会勘想说先劝导看看,
结果可想而知没效果摊贩痞的很不配合,
还遇到失心疯大喊大叫我们刁难他,
一同会勘的女生吓到快哭了。
要开罚嘛,
警察局说不是道路上的不归他们管,
也预期摊贩不会出示证件乖乖让我们罚毕竟我们不是警察,
民众有时打陈情电话就会说你们政府不作为,
我回答的很无奈只能很制式的说我们会加强改进,
最近长官一直提要我处理,
但十几年来处理不来的东西我也想不到有什么可以一次解决的好方法,
稽查时摊贩痞的就不理你或大小声,
但如果有乖乖配合出示证件的我反而觉得罚他反而变成老实人吃亏。
怎么办QQ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9-05-31 22:38:00
没前人经验就请长官教你 单人执勤要自己小心 非单人记得录影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5-31 22:40:00
让子弹飞久一点阿长官只叫你开枪,你可以开枪后让子弹慢慢飞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9-05-31 22:46:00
看来应该是公园摆摊?不晓得有无订定摊贩管理自治条例?
作者: Eyer (爱儿)   2019-05-31 23:07:00
先请国税局查…查有没有资料好了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9-05-31 23:11:00
发文请警局派员协同会勘?
作者: aaaworld (一颗树)   2019-05-31 23:18:00
行政罚法34就赋予你强制力行政机关对现行违反行政法上义务之行为人,得为下列之处置:一、即时制止其行为。二、制作书面纪录。三、为保全证据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证据之行为且情况急迫者,得使用强制力排除其抗拒。四、确认其身分。其拒绝或规避身分之查证,经劝导无效,致确实无法辨认其身分且情况急迫者,得令其随同到指定处所查证身分;其不随同到指定处所接受身分查证者,得会同警察人员强制为之。前项强制,不得逾越保全证据或确认身分目的之必要程度。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9-05-31 23:41:00
基本上妥当点的还是得请警察单位做行政支援啦....不过得找找可以依哪个规则、办法等等的招唤警察单位出来
作者: adey40 (风海)   2019-06-01 01:16:00
给你法条你又不用,那本来就是最后绝招阿,警察出动拖回派出所,围起来的民众再多难道敢袭警?只是之后的压力就看你们长官能不能扛的住了,如果长官只是讲干话,没胆承担,那就随意发几个文说有在动作敷衍过去吧
作者: t3080377 (犬宝)   2019-06-01 07:28:00
每个执行公务的公务员都发一件警察制服才能彰显公权力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19-06-01 10:04:00
是否先立警告牌或其他警告标语,等一段时间过后就依法处分这样会不会比较好一点。第一线的都很为难,对方不配合拿出身份证,只能请警察协助。而且你要开罚全部都要开,以前都是政府机关欺负人民,现在都是人民在欺负基层....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9-06-01 10:41:00
有去开罚就好,开失败就做个纪录说没人配合,防检举达人说你包庇图利...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6-01 11:00:00
做做样子就好啦,有人要你确实执行吗?你认真执行电爆摊贩,摊贩找立委来电爆你们首长,回头你不是也被电爆?理由是执行手段有问题引起民怨,要你重新检讨改进,然后你就会领悟摆烂才是王道了跟警察多学习专业的敷衍方式,行政体系之中我认为他们对此最有心得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6-01 17:01:00
楼上中肯
作者: ea9715234 (鸡蓉玉米汤)   2019-06-01 17:22:00
你的重点就是不敢实施强制力,请警察协助吧,执行费用记得给
作者: P1986625 (123)   2019-06-01 17:27:00
你就装民众打110,多打几次,警察就会处理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6-01 18:22:00
建议下次去戴秘录器录下来被呛的情形 然后人脸马赛克直接po爆料公审囉 要让人生意做不下去的合法手段很多be creative
作者: cedriclin (cedric)   2019-06-01 23:47:00
建议先弄个告示牌,然后第一个月先开劝导单,没资料就写个行为人,如果摊贩强势,这时候议员就会出现,然后长官就会缩回去,你只要被议员骂一下,解释一下只是劝导,通常勤务就会弱化淡化~真要开罚,建议直接和警察局讲好,请他们陪同,现场要资料,先开一张见好就收,因为陈情诉愿议员都会来,请加油XD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6-02 05:26:00
做这种得罪人的事要看天时地利人和,如果只是你们主管吃饱太闲看摊贩不爽想赶人走,建议你真的不要太认真去处理,如果摊贩今天做得太超过也就罢了,但人家低调摆摊你还去赶,那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到时候被爆料出来,社会舆论一定不会是挺贵机关,台湾又是一个民粹的社会,所以想当然最后就是民代把你们首长当狗骂,你们首长把主管当狗骂,然后你再被主管当狗骂。我个人认为楼上c大的建议最好,做做样子让议员来狗干一下你们主管就没事了,分寸拿捏一下。找亲友假扮检举民众也不错,到时候被狗干可以推说你们也是不得已才劝离民众,绝非吃饱没事干。我以前看警察处理违规停车都是这么干,没人检举时他们通常装死无视违规,都嘛要有人检举他们才有动作,然后违规民众找民代来靠北时就泄漏检举人资料说自己也是不得已依法行政,转移炮火让违规事主去肉搜检举人。从他们身上我就领悟到行政的精髓,明哲保身是第一优先,再来才是依法行政,只有菜逼巴才会傻呼呼喊著依法行政冲第一去得罪人,然后照着狗干循环被狗干几次后才会学乖。在台湾当公务员要领悟一个真理:大家都嘛嘴巴上说不喜欢混的公务员,但事实上大家其实更讨厌认真执行公权力的公务员。所以要多认真,自己要拿捏好,以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6-02 16:39:00
看是什么摊阿 如果是摊车 你有没有办法弄成人可以通过摊车进不去呢? 山不转路转 人不走 那就让场地不适合卖东西 不适合设摊 硬件限制 还可以消耗预算呢
作者: q0513 (Qi)   2019-06-02 20:59:00
发函请多单位一起配同会勘啊,遇到不配合的民众不是可以请警方配合,一样发函就好。我家发函发到派出所来电说以后电话来他们就配合,请我们不要再发函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6-03 00:38:00
法条很多可以用,麻烦做一些对得起自己薪水的事情
作者: iwillbeaceo (dolaipa)   2019-06-03 12:54:00
eno大与P19大中肯,能做尽力做,无计可施也只能装民众找有强制力的警察来了分寸怎么拿捏多观察多问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6-03 13:03:00
骗人没取缔过吗???看情况,搞不好你们连处分书都没做,对吧????前人烂就算了,自己要学着跟着烂,就承认吧....政府授权给公务员执行的手段多的很,用或不用而已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6-03 14:22:00
摊贩很多人吗?建议开会 把摊贩都列进来 然后主席就机关局长 至少有会议纪录依据就用行政程序法102条要搞就把案件搞大 千万不要默默承受而且这种案件 都十几年惹 根本不是一个小小承办人能承担的也不可能一次就结案不然就用行程法107条
作者: derla   2019-06-03 21:21:00
你都说你们有罚则了,那警察本来就不会有管辖权啊...行政罚法不敢用,那就请警察一起去协助查证身分,哪里执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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