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讲的不对吗?召集人不需要跟大家说明身份吗?为什么不公开律师资料呢?如能把我上面所述的疑虑说明清楚,我当然会鼓励大家连署前面都有板友质疑google不到律师事务所了,难道不须说清楚?kimo6414:
https://i.imgur.com/MmqcEJK.png除了这两篇文kimo6414: 网络上没出现过这间事务所的名字?kimo6414: 然后这个地址是工商登记地址 拿去税籍登记资料查询也没看到这间事务所(?)kimo6414: 因为总共有11页共103笔..也许是我漏看了kimo6414: 可以提供律师的姓名或证号吗?一个组织的运作,一定会需要费用,建议也把预计要收取的费用说明清楚...就像我买预售屋,也会拿到社区规约草案,会载明日后要收取的管理费多少你要召开大会,总要有初步的会议资料吧;还有若大家觉得要原po公布他的身分证识别证太over,但至少至少公布召集人及律师的姓名,应该不为过吧? 难道要连署的人,你们都不担心自己提供的身分证识别证资料去那里吗?要成立工会,诉求的不就是公开透明吗?还有,律师事务所完全没电话可联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