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胎假被拒、考绩吞“乙”女医怒告求偿350万
建立时间:2019/03/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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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福利部立新营医院吴姓女医师,2016年8、9月间被诊断出有流产前兆,想请安胎假遭
院长拿考绩打丙威胁,直到隔年3月31日产前才被准假,但考绩仍是乙等,吴医师向台南
地院提告、请求民事损害赔偿350万元。
因吴医师在公立医院服务,被告是公立医院,台南地院日前将全案移转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审理。《苹果》透过卫福部立新营医院,无法联络到当事人,无法得知相关回应。
台南地院民事庭裁判书指出,吴姓女医师从2013年10月到2017年9月在卫福部立新营医院
担任外科医师,2016年8月间,吴医师因怀孕期间持续宫缩、腹痛,经医师诊断有流产先
兆,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5条规定申请安胎假,不料,院长不但不同意请假,还拿出考
绩威胁要吴医师上班。
吴医师预产期是隔年3月底,直到前一个月,院长才让她请了生产假,吴医师熬过半年冒
著流产风险上班的日子,不料还是被打乙等考绩,她愤而向台南地院提告民事“损害赔偿
”,相关款项包括“统筹补助款”、“资源不足奖励金”、“服务奖励金”,总金额约20
0万元。
另外,吴医师因请安胎假及哺乳期值班问题屡遭被告刁难,勉强支撑继续上班,身心俱疲
,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慰抚金150万元,并请求被告给付积欠原告自2013年9月起至2016年8
月止的加班费共9万1431元,合计请求被告给付359万1431元。
民事庭法官认为,吴医师是具有公务员身份医师,被告是卫生福利部所属公立医院,吴医
师请求奖励金、加班费,均属公法关系争议,依职权转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辛启
松、王志弘/台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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