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投票所的配套措施这不是应该政务官要想的吗?

楼主: iivvine (我是小蜜)   2019-03-08 19:37:44
今天看到一份文...
要公所把配套措施回给地方选委会
有三个题目
第二个是受监护宣告者具有选举权配套措施
第三个是开放选举人照顾之6岁以下儿童进入投票所配套措施。
只是...通常都是上面的拟定怎么做...下面的就照这样做..
这两个题目说难不会很难..
欢迎大家讨论吧....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9-03-08 19:59:00
想说参考地方意见,选择性听内容然后出事政治责任一起担。这种询问没屁用,把选委会委员从蛋头学者或律师换成资深主管主监才有用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3-08 23:10:00
让基层帮背书啊
作者: R3210 (贪小便宜你会损失更多)   2019-03-09 10:57:00
简单讲就是他们没实务经验怕规划完被骂翻所以先问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09 14:14:00
"集思广益" "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不要每次都干醮上面定什么鸟做法要你们基层提点意见给上面,每个都像鹌鹑一样躲得远远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3-09 16:40:00
没问基层则都没问过第一线。问第一线,这个不是你应该决定?鬼打墙
作者: cloudeda (面包)   2019-03-09 19:11:00
真的要问第一线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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