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20 21:04:00"效率" 在法庭上完全无用之地曾经有个贪污治罪条例的案子...有位收发,为了省下邮票钱,每天把机关要寄的信件(要给附近机关的),亲自送过去这位收发,省下了邮票钱(对,踹入口袋),信件也更有效率到达了对方机关.......然后......"然后就被起诉了"而且,有趣的是...机关同仁都知道这件事,也默许这事情(对,当事人家境很穷...病子病夫病长辈之类的)所以这件事情,拖很久才被发现大概是某个机关的收发(新人吧),发现怎信封没邮票邮戳今天你要用这种方式,一定要正式程序先行,才去思考其他方式,再者,再给你个问题,第一次跟陌生人上了床,第二次还能拒绝吗???今天可以方便,为何明天不能方便???弄到最后,双腿完全夹不住,变成XX的形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