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

楼主: dont56die (☆㊣↖煞气a56↘㊣☆)   2018-11-25 09:53:51
因为不知道怎么办 因此上来请教各位前辈
希望如果前辈有回文到板上 可以将原文删掉别备份...
拜托拜托...
我正在办一个案子
是有关法定计画的送审修正 要经过主管机关委员会的审议
因此请某权责单位提供历年申报资料
过程中某单位发现 其所负责的约10多年前的某笔资料有异
而这笔资料有异 可能会涉及遭受行政裁罚
(到目前还没受罚 应该只是该主管机关没有仔细去确认)
因此 本单位以公文会办请其厘清相关内容
惟因事过境迁 该单位人员退休的退休 调走的调走 早已不知道跑哪去了
该单位似乎也已经很难厘清为何会有问题 但“应该”已经确定当年度违反行政规定了
(毕竟我不是权责单位 但看权责单位的作为推论应该是违反规定)
经本单位邀集权管单位向首长报告 首长以“口头指示” 计画显示以最新资料为准
毕竟最新资料应该是符合法规 不涉及裁罚
他认为等到真的委员会审议有问到历年情形再提供
并请该业管单位口头说明厘清 见招拆招(但我认为应该是拆不了招啦...)
(以上均有录音)
但问题是该笔资料是累加的 如果前面某一年超过数值 后面年度应该也会超过
应该是当时该权责单位某人员发现数值超过后 就调降
导致从某年度开始就是错
问题:
1.这本计画书送出去审议虽然是以最新资料显示,计画书也会注明是最新资料
但因为对历年资料只字不提 在送审期间会不会有伪造文书的疑虑?
2.如果就这样送去审议,而又真的审过了,法定计画发生效力,事后如果被发现之前
数据有误,会不会造成“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3.请问小弟是不是还有什么自保的方式?目前想到的方式
(1)每场会议都录音
(2)有关该资料,因为非本单位权管申报
后续会再以正式签文请该业管单位确认提供的资料内容,以厘清责任
还请各位前辈指点
作者: idchi (女子白勺)   2018-11-25 11:00:00
行政裁罚有三年时效性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8-11-25 11:01:00
裁罚有期限限制的啊,十多年违规不一定现在还违规,追溯期应该也过了,所以应该是给正确资料吧个人认为前人乱搞你不一定要概括承受啊,况且前人早脱责了,自己想一想你跟着错,火有没可能烧到自己?首长扛不扛?因为不知道事情大不大条,资料正确性是你负责审核?如果不是,那权责单位都敢用错的数据了再加上首长指示了,你不需要太害怕吧不是你权管当然没你的责啊 通知权责单位再确认就足够了不用太担心啦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11-25 12:05:00
如果能休假闪就休假闪过,不能的话,就找缺商调吧没办法逃,就先把事情写清楚,上个报告,请钓长处理急事缓办,责任分摊,说A做B 的原则去处理吧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8-11-25 17:50:00
登载不实要件"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 损害是什么?再说 后续承办是照前人所记录的续登 能说伪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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