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千元国防部告台水 法官斥:还妄言提升政府竞争力
2018-09-04 09:27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军人遗孀宋妇死后,国防部仍汇半俸俸金15万余元,宋妇的继承人都抛弃继承,台湾自来
水公司在宋妇帐户扣除10笔水费2321元,经国防部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台中地院以国
防部溢发的半俸金非遗产,且供水契约已随宋妇死亡消灭,判决水公司给付2321元及利息
。图/本报资料照
军人遗孀宋妇死后,国防部因作业疏失仍汇半俸俸金15万余元,宋妇的继承人都抛弃继承
,台湾自来水公司在宋妇帐户扣除10笔水费2321元,经国防部多次向水公司请求返还水费
未成,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台中地院以国防部溢发的半俸金非遗产,且供水契约已
随宋妇死亡消灭,判决水公司给付2321元及利息。
承审法官张升星,以国防部、台湾自来水公司同为行政院辖下的“行政机关”、“国营事
业”,对于个案见解不同,各持己见,在所难免,因此行政院设有政务委员,负责协调止
同院会的政策歧见,俾能提升效率,发挥整体功能。
法官以争议金额仅为区区2321元,竟然对簿公堂,经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曾经政务委员协调
?然而两方面面相觑,默然以对,显见行政院政务委员的协调功能形同虚设,毫无作为,
不同部会仅因区区2321元涉讼,相互掣肘,耗费司法资源,以此而妄言提升政府竞争力,
无异椽木求鱼。
判决书指出,宋妇于102年6月13日死亡后,帐户仅剩843元,继承人均抛弃继承,由国有
财产署代管遗产,而国防部未及时查知她死亡,仍于同年7月1日,溢发102年7月1日至同
年12月31日半俸俸金15万6876 元,汇入她的邮局帐户。
台湾自来水公司自102年7月1日起至104年1月13日,从宋妇帐户自动扣缴水费10笔,共计
2321元,经国防部向水公司请求返还水费,然经多次协商未成,国防部遂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水公司返还扣缴的水费。
水公司辩称依供水契约,须由宋妇或其继承人声请终止,供水契约始能停止;并引财政部
国有财产署订定的代管无人承认继承遗产作业要点”为其有利论据。
法官以宋妇已死亡,继承人抛弃继承,自来水公司以私法契约的约定抵触民法权利能力的
强制规定,自属无效。法官强调倘若依自来水公司的见解,宋妇纵然死亡,继承人并已抛
弃继承,只要未经“申请”终止供水,又有款项足供扣缴,则其供水契约岂非千年不灭、
万年有效?
法官强调,国防部溢发的半俸金,并非是宋妇的遗产,水公司从中扣缴收费属不当得利,
判决水公司返还2321元及法定利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4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