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各位前辈晚安
小弟目前在税务单位担任约聘雇人员
工作项目平常都身兼多职,除了本身约聘雇的工作,
工读生的工作也做(例如一些手工作业、基本行政处理或劳力),
税务员的工作内容也做(例如管区、查审等),
因为机关人员编制的关系,人力根本不足但编制却是满额状态!
但是最近又因为人手关系,也要出去宣导做简报讲习
但是讲师不能写自己,为什么约雇不能领讲师费,要给别人领,算贪污吗?
想问各位前辈们,
若是对种种制度有不合理的事情,内部是否有意见表达的管道?
谢谢回答~
欧对了 我不能离职,有房贷跟一家老小要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