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有五间店面,长期没在使用,内部有点糟,我接下活化房屋的业务,已有几个人跟我联络要租屋,我想把屋子整理好再租,但没那么多预算,要租屋的民众说他们可以先出钱整理,日后再从房租扣,我觉得这样非常好,是双赢的方式,只是不知道这样有没有违反法规?又或有没有前例可参考呢?谢谢大家。
作者: happin (包包) 2018-03-02 20:35:00
可以参考 台北市文化局的 老房子运动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8-03-02 20:40:00Zzzz....放著不管又没关系,你们老板没事找事做
作者:
pk0943 (.)
2018-03-02 21:04:00是阿,这又不是被占用,不会被审计追着跑吧
作者: huwei11068 (开中三) 2018-03-02 22:15:00
租金怎么订…订低了会有问题:图利与便民很容易被拿来做文章。
作者:
cue (感恩)
2018-03-02 22:34:00租的人自己整理啊,办招租的采购,详述屋况,价高者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3 00:15:00扣租? 那扣完,大概就有人要去牢里蹲了......两者预算科目完全不同,赌乌纱帽也不是这样赌而且还用喊的,采购法,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哀哀哀哀
作者: bursty (一拜宗师) 2018-03-03 00:25:00
其实很多单位都有同样的问题,没被工程会列管都好处理
作者:
petts (弘)
2018-03-03 08:46:00国家跟民众都赢了,你却输了,要知道公务程序最重要
作者:
porkeey (ptt)
2018-03-03 10:10:00最近才办完类似的事情,其实蛮有趣的
作者:
highjack (我要消除十行方块)
2018-03-03 10:12:00已有几个人跟我联络要租屋=>你不懂拒绝?老大叫你出租??
谢谢各位前辈,活化是因为审计要求,租金也有送代表会通过,我会再好好研究大家的建议,谢谢
作者: arch0724 (IF) 2018-03-11 02:01:00
最近有在推包租代管政策,谷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