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旧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Xd-P6oYlmo
【综合报导】“盖错一个章竟被追偿五百万元!”前台中县丰原区地政事务所校簿人员廖
淑娥被控二十二年前因疏失,误把山坡地保育区农牧用地核对成建地,导致建商盖屋后被
撤销使用执照,获国赔一亿七千多万元,丰原地政事务所转向负责登录的人员和校对的廖
女求偿十分之一,台中高分院更四审依中市最高国赔求偿上限,判决廖女要赔偿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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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有她赔呀?
她的薪水才多少而已,风险也太大了吧。
难道主管、首长都没责任吗?
或是审核程序的制度是不是不够完善呀?
大家觉得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