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公文写法请益

楼主: imwaiting (一定会更好)   2017-10-26 11:53:37
我任职的学术团体有一公开活动,要颁发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予学界前辈,
学界内唯恐找不到份量够大的人担任颁奖人,故想邀请总统前来颁奖。
然而在拟公文时,不晓得受文者的部分要写哪个单位才好,
(查了一下总统府组织法,请问是要写总统府第三局吗?)
还盼版友不吝指教,谢谢!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17-10-26 12:08:00
写总统府就好 机关收文会自己分
作者: agaer (天才)   2017-10-26 12:10:00
这不是应该先乔好才行文吗想到之前某团体要晋见总统,直接发文说我几号要去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10-26 12:20:00
发给总统府国安会五院的文受文者通常是○○秘书长
作者: Pojin (oPTTo阿尼)   2017-10-26 14:15:00
总统府就好了+1
楼主: imwaiting (一定会更好)   2017-10-26 14:39:00
谢谢各位!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7-10-26 14:44:00
总统本身就是行政机关 但还是总统府好只是 直接要总统颁奖? 教育部长、行政院长不OK?虽然感觉他的确没什么事情要做...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7-10-26 15:58:00
真假,总统本身是行政机关喔?
作者: MrSteve   2017-10-26 17:32:00
妳人好好,还会想问清楚 ..现在民众都不自己上网查,随便弄,东西丢了就要公务员办好要他来补正会说妳扰民 ...执意要他来..他会说妳好大的官威喔..要客诉妳..妳最后弄错造成他损失了…立马申请国赔..但这招只有台湾有效..在其他国家机场行李超重…想洗霸王头…以为咆啸震摄对方就能爽...外国人是不吃这套..上了媒体只会丢人现眼..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10-26 19:26:00
总统是宪法机关 不是行政机关现在台湾确实有很多人自以为只要人上门 政府机关要把他的事情办到好 都不认为自己也有协力义务要证明自己有资格有权利 本来就要主动提供证明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7-10-26 19:51:00
建议不要用发文的方式办理 可由贵团体之负责人以信函或邀请函之类的形式直接邀请总统本人
作者: kyoiron   2017-10-26 21:59:00
楼上P大真是讲到心坎里拿张纸丢向志工说我要见这个人一副大家欠他的拜托,你这位亲人/朋友是被关诶~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7-10-27 17:08:00
不是行政机关欧@@ 想说他的公文叫做“总统令”一般的都会加上“某某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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