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上, 你在机关的空地上报警拖吊, 他会跟你讲, 那不是道路, 不处理
叫环保局来当废弃物拖吊, 他会说, 那是私人土地, 要自己自费处理
(2) (私校先不谈), 公校应该解为 "公有营造物", 公有营造物, 对于所有的财产,
事务的管理, 怎么会没有公权力呢?
曾国修当年司律公法到底考几分阿?
ps: 这个 case 很有趣,... 不只学校, 办公场域大一点的乡民应该都会遇到
, 比如说台铁,... 酸民也许可以追踪后续
如果照曾国修, 许丽美的解法的话, 以后台铁拾获遗失物, 不管大小,
也要一律送警察局公告,... 你看当地警察会不会崩溃
所以, 如果版上有警察同仁在看, 也要关切这些司法恐龙的奇特见解
把你搞死,... 如果法院也采他们的见解, 你每天登记雨伞衣服, 就饱了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32795?utm_source=udnplus&utm_medium=fb
玛莎拉蒂违停台大被锁车 律师:校方恐触法
分享留言打印
A-A+
2017-09-30 22:53联合报 记者陈妍霖╱即时报导
一名开玛莎拉蒂的车主将车子违停在台大校园,最后遭驻警队用铁链把车轮锁住,还被依
规定收取清洁费500元,台大教授李茂生将此案例分享到脸书,并PO文车主打电话向市议
员欧阳龙服务处求救等,引发议论,不过现在就有法律系老师说,学校没有公权力锁车,
若锁车,可能涉及强制罪、精神赔偿。
在玄奘大学担任主秘、也是法律系老师的曾国修说,一般遇到车辆违停,不论是公有地或
私有地,可以请警察来,警察依法执行可开单,若要拖吊,也得凭一定的规定,要鸣笛警
告、通知才能进行拖吊,但学校并无这样的公权力可以锁车,也不合乎比例原则。
曾国修说,锁车后,车主只能着急解锁,等于限制人的行动自由、侵犯自由,这可能会涉
及刑法的强制罪,而铁链锁车轮,万一损坏车体或导致零件毁损,连带可能会有民法的赔
偿问题。
新竹市律师许丽美则说,依照刑法第304条,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
使权利者才会涉及强制罪,学校将违停车辆锁车,还不至于构成强制罪,但学校没有这样
的公权力,不过车主若认为这样很丢脸而造成精神损害,则可能有涉及民法的精神赔偿。
台湾不少学校订定交通管理办法,有的更祭出只要违停就锁车,除了校园外,也有不少餐
饮业者、卖场等,在自有停车场贴出公告,针对未消费就停车,不是锁车或索取百元至数
千元停车费,常有民众未注意,被索取停车费、或被锁车,不过也有法界人士则认为,只
要有贴公告,并无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