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的不是文,是怒,都怒了!
本身不喜欢去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因为了解只是更厌恶政客与政务官的嘴脸
难道一定要搞到公务员全体上街…
以前那个白痴说没休假可以领"不休假奖金"!
奖你个头。那是不休假加班费!
1996年,强迫至少休假14日,但还是给予休假补助。(至于休假补助=14天*每日休假补
助费,休假补助费是多少我没查到)
2000陈水扁执政
14天强制休假给你16000,14天以外休假的天数,有休假天数*600 + 未休假天数*日薪。
2003
以国旅卡消费方式报销。“休假”、“异地”、“隔夜”及“以国民旅游卡在特约商店消
费”等要件规定,消费交易始得请领强制休假补助费。
2008取消上述“异地”、“隔夜”之限制,改为休假当日至特约商店消费即可请领休假补
助费,并将原消费金额乘以1.25倍之补助方式改为除旅行业、旅宿业、观光休闲业三类特
约店可请领消费金额之2倍补助以外,其余类别之特约店以消费金额实报实销。
其中台南市变革
16000 加上 14天外的休假*每日休假补助金额 + 未休假天数*日薪
再变成
16000 + 14天未休假天数*日薪 + 一般休假补助(一般休假*600)
再变成
16000 + 10天未休假天数*日薪 + 一般休假补助(一般休假*600)
再变成
16000 + 7天未休假天数*日薪 + 一般休假补助(一般休假*600)
这14天->7天是台南市的德政!!
国家政策搞不好,就可以一句话强奸公务人员-共体时艰!!
公务人员永远都是政客的慰安妇!奸你千遍,也不厌倦。
也未见政务官负责,有权有势出一张嘴,搞再烂,最多下台!没差,反正到处有出一张嘴
的高官位子可坐。
为了"更贴近民意",二三级机关的首长,也想搞成政务官,由市长派任。
那干脆从1等~14职等全部让市长来派,完全民意。也不用公务员啦!我很乐意辞职。
我看看承办人跟长官如何去应付所谓的民意,当你们自己党内意见纷歧,怎么摆平!!看
你们如何办工程。看你们多专业!狗咬狗一嘴毛
不要只想当出一张嘴的官,不当办事的承办人。
你妈的你被选出来就代表民意,那政党就不会轮替了!!
你妈的你被选出来就代表民意,那人民就不会走上街头!
有多少位甲等特考黑箱漂白,有多少位党职并公职,盗领国家多少钱!!
你入党就等于为国服务,你党好伟大喔!
一些民众说,公务员领我纳税人的钱,福利不应这么好。
你怎不换个主词讲,我领公司的钱,福利不应这么好。
反正自己差,就见不得别人好,死也要拖垫背的。
http://imgs.cc/image/KL3blaN#.WF1sceafcep
上面是自己的理解,有错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