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大
我103年考上高考,104年2月21日拿到派令,同年5月生产,
育婴假从8月1号开始。
因为上班地方离家太远,不愿抛家弃子选择再考,今年再次考上同类科
想请问
1.我尚未合格实授,差21天,所以如果辞职到新单位任职,
这样必须重新试用六个月,对吗?
如果我取消育婴假,回去把21天补满,这样到新单位后还需要重新试用吗?
(回去上班,摆明21天后我就是要辞职,超尴尬而且上班21天能做什么...)
2.在请育婴假中,需要先取消育婴假,再辞职对吗?
如果等确定分发地点在跑取消育婴跟辞职来的及吗?
(因为名次没有很前面,如果分发结果没在家附近,是否上班还要考虑)
3.关于以上相关问题,除了自己单位的人事之外还可以询问哪些单位呢?
默默地抱怨一下,绑三年限制转调对于有家庭小孩的人来说真的是折磨啊!
先谢谢各位帮忙的人
如果知道相关资讯也可以私讯给我
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