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长官说三年才能可以调 可是法定6个月就可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6 20:53:30
※ 引述《poo123456 (poo)》之铭言:
: 我朋友身特
: 他说他被长官绑住 不让他走
: 他打算不管 就直接去其他单位面试 上了就去找长官说要走
: 不行就带父母 再不行就闹
: 这样情况下 长官会放人?
: 不过公务员也蛮奇特的 内规>法律
说真的,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拿到实授拿到证书就想走??
那人家开考试缺是开心酸的欧???
要是说想走就给走??
直接开外补,去挖别人的身特墙角就好啦
不然改成聘个身心障碍约聘雇还更好哩
既安定不会乱发牢骚,又是在地不会乱跑.
又何必多一个国家身特公务员,国家还得养一辈子
还不能分派常人能做的一般工作
建议下次身特干脆加考面试好了.
作者: poo123456 (poo)   2014-10-06 20:59:00
所以看是人治还是法治 人治我就放弃 法治就争取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10-06 21:04:00
都当一年的公务员了,还不知道公务机关是人治还是法治当机关是你家厨房吗?
作者: poo123456 (poo)   2014-10-06 21:07:00
那到底人治法治你讲阿 只会说你连这都不知道 ZZZ
作者: terrylove12 (空洞)   2014-10-06 21:14:00
当事人之任免权责属原服务机关者,由原服务机关本于权责决定是否同意过调,并迳函复拟任机关。以上是人事总局的行政令函 那你觉得商调是人治还法治
作者: grioo (键盘公职补习班班主任)   2014-10-06 21:28:00
是人依法而治 懂?
作者: poo123456 (poo)   2014-10-06 21:58:00
哪一条写要主管同意才能调
作者: CamryHybridQ (CamryHybridQ)   2014-10-06 22:05:00
原服务机关本于权责决定是否同意过调←不是吗?原服务机关谁能决定?当然是主管啊,机关老大。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10-06 22:05:00
这种思维的人究竟怎么考上公务人员的
作者: cutea (全民英检中高级)   2014-10-06 22:05:00
要不楼上可以请对方帮你开非现职人员缺,录取之后,你在报到当天离职即可。22条就约束不了你了。
作者: poo123456 (poo)   2014-10-06 22:08:00
他根本不知道我最后
作者: CamryHybridQ (CamryHybridQ)   2014-10-06 22:09:00
搞得好像人事之间不会交流似的?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10-06 22:10:00
你以为用身障前不用打听吗?机关又笨= =
作者: AubreyFish   2014-10-06 22:10:00
如果这不是反串,那还真是大开眼界
作者: cutea (全民英检中高级)   2014-10-06 22:10:00
好,乖,别吵了,你快想办法去搞个非现职人员缺吧。
作者: cozlove (我也只有你啊>///<)   2014-10-06 22:10:00
呵这么有把握你就请对方开非现职缺啊~ 还不知道你最后哩
作者: hacoolman (哈酷面)   2014-10-06 22:11:00
我要是长官 会很想把你送走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10-06 22:12:00
留一个永远考乙 又可以增加身障比例也是不错
作者: grioo (键盘公职补习班班主任)   2014-10-06 22:14:00
这么想走就自己考走啊 又不是考不上 考试又省事免求人
作者: skywinner   2014-10-06 22:32:00
你这种在以前我们公所很好调耶 巴不得你开口说要走...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10-06 22:57:00
这种人如果不具备身障身份 一定被大力赶走普通人员这样子的表现 很难有机关想要留着用身障的优势毕竟还是有法定进用比例的保障
作者: a6837497 (呜哇~)   2014-10-06 23:49:00
大开眼界 XD照原po的逻辑 哪一条规定我们要加班?可以这么了解你朋友的情形又这么奋慨 真是超级好朋友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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