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有幸录取,但是是以增额的方式录取,而目前尚未服兵役,本人是服替代役,查
表发现个人可能会在11/20或是12/11这两梯其中一梯进去,但是公所尚未确定会在何时将
我排进去,所以也有可能是到明年才进去,而今年增额录取者是在11/7填志愿,爬文发现
去年是在11/28分发,所以说有以下问题:
一、申请延后分配,小卡上写10/2前须申请,那么如果我是在11/7填完志愿后,才收到兵
单写11/20需服役,那我分发完后也无法报到,但是申请延后分配时间已过,那应该如何
处理?
二、如果说今年是在11/29分发增额录取人员,而我在12/11时需服役,那是否是在报到后
马上申请留职停薪?
三、假如说是在明年一月左右入伍,那假设当时已经受训过一个月,是不是出来后又得重
新受训四个月?
四、或者是大家是否会建议说,直接去公所要求直接先不要将我排入替代役,最好是等到
受训四个月结束后再排入?
感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