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想问临时约聘(雇)人员
转变为约聘(雇)人员
年资及休假可以合并吗?
作者: Eric17 (乘着风自由翱翔) 2014-09-16 23:11:00
可以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语)
2014-09-17 06:54:00只要同一单位的工作不要间断,劳工的休假年资是并计的﹗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17 18:04:00
跟同不同单位有啥关系?要看工作是用谁的经费如果原PO这两个都是用人事室的人事费就可以并计
作者:
s8960046 (......... )
2014-09-17 23:32:00如果是业务费呢?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18 00:27:00
我们局的作法采两个薪水的费用在不同项下就不能并例如人事室的人事费与秘书室的费用但之前版上也有讨论别种作法就是了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语)
2014-09-18 06:40:00跟经费无关,因为劳基法规定“...在同一雇主之事业单位”照贵局的做法,违反劳基法,拗劳工拗很大﹗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18 20:01:00
约雇人员不是用劳基法= =你知道约雇人员没有放51劳动节吗*不适用你用公务人员的人事经费怎么可能会是劳工?你那么强 要不要去问问自己局怎么做?还是你根本没看过实务上作法 只会引经据典?用人事费的职代约雇人员变成劳工的临时人员你觉得这两种工作都适用劳基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