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柯P为帮违规“特种行业”就地合法 回馈

楼主: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9-10-06 03:45:58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TcD_TFe ]
作者: DarthCod (鳕鱼)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柯P为帮违规“特种行业”就地合法 回馈
时间: Sun Oct 6 02:24:25 2019
边查资料边写,应该会骂到柯文哲,可能会波及到陈水扁,领钱的请自行斟酌推嘘
先附上祖传的扁帽当免死金牌(这是明朝的崇祯皇帝赐给我们家的)
https://imgur.com/kHFDXo3.jpg
首先我来讲一下“条通”这块有105年历史的地区
最早有记载的地图是在1914年
https://imgur.com/poVERKj.jpg
市区改正之后,当时名为“大正街”的条通是新划的社区。南方与西方是铁道、
东方是水圳埤塘、北边是火葬场。主要的联络道路是现在的中山北路
1916年,美国领事馆搬到这里
1917年,御成町市场(中山市场)开张
我们可以在1919年的地图上看出,当时已经有完整的街廓和建筑
https://imgur.com/XpvWfhZ.jpg
至少在林森北路以西,都盖满了建筑
这块“大正町”也逐渐往南延伸到铁路、往东延伸到水圳
到了1939年,这块地的街廓就长得跟现在差不多了
https://imgur.com/rfSeM8T.jpg
日本人的最后一次都市计画是1941年
1947年,国民党据此画出建筑的土地使用分区
https://imgur.com/QTyvkaL.jpg
这张图里面,绿色的是住宅区,橘色是商业区
很明显,除了中山北路和规划中的南京东路是商业区,一条通到九条通都是住宅区
往后几十年的都市计画也没有太大的改变,直到1979年
https://imgur.com/j9khyWZ.jpg
大家应该可以看出,商业区扩大了。林森北路以西直到中山北路,全部都划成商业区
也许当时的李登辉市长高瞻远瞩,知道这些住宅会改开居酒屋
也许当时的林森北路已经充满居酒屋,阿辉伯只想“就地合法”
总之,“条通”的商业分区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五十
https://imgur.com/kmiTRjw.jpg
这张是1997年,但是根据其他文章的说法,1995年陈水扁就做出这项规划
可以看见商业区已经覆蓋了八成的土地
最后这是现在的土地利用,除了一点点公园之外,全都是商业区
https://imgur.com/eXrfkOe.jpg
整体看来,台北市一直有在把条通规划成商业区
可能是被动“就地合法”,或是主动给整区划成商业区
总之,现在没有“住宅区当商业区”的问题了
那么为什么现在又说“要就地合法”呢?
一般对回馈金的理解,多半是要补偿用地变更后的外部成本
像是你家隔壁盖了殡仪馆、污水处理厂、垃圾掩埋场或焚化炉之类的。周围的里邻就会
收到这些单位给的回馈金
或者是当你把农地变更成工业用地,政府就会向你收取回馈金。用来防止你工厂产生的
废气、废水、土地污染和公共灾难。
有趣的是,我没有在都市计画法或是台北市的自治条例中,找到任何有关的收费标准
任何有提到“回馈金”和“土地变更”的法条,都没有“住宅变商业”的回馈
(如果有人熟悉,拜托来打我脸。我查得好辛苦)
我能看到最直接的法源依据,是1995年扁市府的通盘检讨计划案:
“基于公平原则,新增设之商业区其增加价值,应回馈社会大众”
简单来说就是“你开店后地价上涨是因为我让你合法开店,所以把涨价的钱分出来”
市府要求业主支付回馈金,才能取得使用执照,成为真正的商业区
2005年的马市府,对扁市府的计画案做出变更,理由是“回馈金太贵”
然后他提出一套更复杂的公式,导致业主们根本懒得算回馈金有多少
最后是柯文哲,他今年提出的计画书大幅简化公式
根据媒体报导,这个算法大约打了四到六折
https://imgur.com/rvd4WKR.jpg
这是现在争执中的48家业者的分布
我们可以看到林森北路以西都没有未缴回馈金的业者
为什么呢?因为李登辉早就让西侧的业者“就地合法”了,搞不好还是免费
相反,东侧的22家业者仍未缴交回馈金,整整24年
隔着一条林森北路,差别就是那么大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要缴回馈金
这些“住宅改商业”的业主有对周围造成什么外部成本吗?
肯定有,人潮、营业模式一定会影响整个地区的交通或公共安全
但是回馈金有用到这些外部成本上吗?没有
我在台北市政府的“回馈金专区”根本没看到相关的回馈金
这些回馈金最终,只是变成市库的零头
我们可以在此总结,市政府是为了分享经济成果,而滥用了“回馈金”制度
最终非但没有达到“回馈金”的初衷,反而拖累了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
平心而论,造成这混乱的人是阿扁,即便他是出自好心
马英九在这基础上做了毫无意义的改变,除了更复杂
而今天的柯文哲则是在根本没探究原委下,一昧地想要“解决”问题
他所立基的“依法行事”,本身出自一项错误的政策
越是拼命想完成政策的执行,只会越做越错
不降低回馈金,只会面临冲突;开放打折,又等于弃守原则
"这个国家不欠缺指出问题的人,而是需要提出解决方案的人,甚至执行解决方案的人。"
作者: maxed (131)   2019-10-11 11:53:00
考虑违建用罚金方式 积满10万假扣押门窗.也不用编预算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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