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我国假释制度之改革公听会”(黄国昌)

楼主: hiokchi (连筱葳)   2018-03-15 15:07:09
立法委员黄国昌国会办公室将举办“我国假释制度之改革公听会”邀请律师、学界教授、
司法院及法务部代表参与讨论,也欢迎各界朋友参与指教。
时间:本周五(3/16)上午10:00至12:00
地点:立法院红楼302会议室
线上报名连结: https://goo.gl/XwuPQa
立法委员 黄国昌
应立即改革的假释制度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因460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4年6月确定后,日前分配至八
德外役监服刑,没想到从去年十二月,法务部竟开始着手为胡景彬赶办假释程序,虽在分
配至八德监狱时给予身体健康满分的评定,但竟于开快车办理假释时认定身体健康不良,
使得胡景彬于今年年初服刑一过半,立即获准假释出狱。请问,这就是法务部当前竖立官
箴、整治贪渎司法公务员在办理假释许可时所应展现的态度吗?
假释制度,是一种使受确定判决的服刑人,以附带条件的方式提前离开监狱的行刑、宽恕
制度。我国现行的假释许可,程序上是以「监狱报法务部许可」的方式进行,换句话说,
当代表司法权的法院作出确定判决使受刑人入监执行后,一旦受刑人执行徒刑已逾法定期
间,依我国现制,受刑人即得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假释制度的黑幕幢幢由来
已久,此时,也无异由代表行政权的法务部,论其实际决定了剩余一半的徒刑刑罚是否执
行,造成了眼前胡景彬这种好不容易判刑的贪渎法官锒铛入狱,虽经重重举起,却被轻放
出狱。
对于假释许可,是否应回归由代表司法权的法院决定,前大法官苏俊雄老师、我国刑法学
者柯耀程等早自我国刑法2005年修正前,即倡议应由法院审理,近来数位法律界学者亦撰
文将假释许可之决定权交由法务部之行政机关,不但混淆了假释的本质,极易造成弊端,
亦违反了我国宪法权力分立制度设计。
基于以上,国会办公室将举办“我国假释制度之改革公听会”邀请律师、学界教授、司法
院及法务部代表参与讨论,也欢迎各界朋友参与指教。
时间:本周五(3/16)上午10:00至12:00
地点:立法院红楼302会议室
线上报名连结::
https://goo.gl/XwuPQa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8-03-15 15:23:00
到底为何法务部会在行政院底下啊……司法系统不是应该是独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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