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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秉晖
日前职安署傅还然前署长,以“劳基法弹性化 让医师把关”为题投书,表示此次劳基法
修法所引起的劳工健康冲击争议,应将备受质疑的把关机制交给职业医学科医师,希望透
过职业医学科医师的专业评估,同时兼顾弹性与安全的需求。笔者身为职业医学科住院医
师,十分赞同傅前署长的意见。
职业医学科医师于职业健康服务时,确实针对部分高风险工作会进行风险评估,判断劳工
是否适合从事该工作;对部分高风险劳工,也会针对其个人与工作状况,给予生活型态改
善与工作环境改良的建议。若能将职业健康服务落实于职场中,确实能解决许多职业伤病
的问题。
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根据劳保局的劳工保险给付统计,从2012年起,每年因为罹患
“职业相关脑心血管疾病”而领取劳保伤病、失能、死亡给付的人次,分别有92、68、67
、83、68人次,显示即使劳动部从2012年职安法修法后启动“过劳预防条款”,要求职场
必须特约或聘请职业医护人员从事上述工作,但台湾劳工仍持续暴露在过劳风险中,且尚
未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追根究柢,即使傅前署长于任内大力推动职业健康服务制度,嘉惠台湾劳工甚多,但不可
讳言的是,我国职业健康服务制度即使成长迅速都仍尚属稚嫩,许多劳工人数较少的中小
企业,甚至根本尚未被法规要求要特约或聘请职业医学科医师,然而这些企业的劳工却也
正是此次修法最可能受影响的一群。
同时,职业医学科医师的角色,也绝对不只侷限于一个个在职场守护劳工健康的个别医师
,作为最清楚工作与健康关联的医师,在面对劳动政策时,自然应该要有更积极的作为去
保护劳工的健康。
1847年,社会医学之父Rudolf Virchow医师,受普鲁士政府委托,调查某乡村的严重伤寒
爆发,调查结束后他向政府建议一连串彻底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改革,并认为疾病的病因
是社会制度的问题,甚至留下了“医学是一种社会科学,而政治只不过是较大规模的医学
”如此名言。
循着如此积极参与社会的社会医学脉络,笔者参与共同撰写的“劳基法修法劳工健康风险
评估报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nyWEfmOmlznYi-uaMKY1iX3sfVgrZ-K/view),已在
12月5日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所举办的记者会上公布,这份报告汇整20多篇国内外研究
,指出此次劳基法修法对于劳工的健康冲击,包含增加过劳风险、工作事故增加、肌肉骨
骼疾病增加,以及睡眠、疲倦、病假、工作压力等其他影响,而且对于此次修法的诉求对
象─有急单等临时人力需求的中小企业、高工作事故风险的制造业和运输医疗等安全敏感
产业,这些影响更为显著且重要。
身为职业医学科住院医师,自然要努力尽责捍卫劳工的健康与福祉,面对此次劳基法修法
,笔者固然看到职业健康服务的重要与不足,但在更大层次上,当然也没有道理去坐视劳
基法修法所造成的负面健康效应,所以劳基法弹性化确实需要医师把关,无论是个案的把
关,或是法案的把关皆然。
(作者为劳基法修法劳工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撰写人,职业医学科住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