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司法院“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发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7-11-30 14:12:20
司法院“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发布记者会新闻稿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99832
本院今日(106年11月30日)上午10时,于台湾高等法院第一法庭举行“国民参与刑事审
判法草案初稿”发布记者会,公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这场记者会一开始,首
先由六位国民法官及三位法官进入会场,具体展示我们国民法官制度的法庭组成。司法院
秘书长吕太郎表示,今天公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的目的,是想要让社会各
界了解司法院的初步构想,并邀请社会各界一起来参与讨论,提供修正建议。
 
  吕太郎表示,司改国是会议有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就是人民参与审判,虽然在会议中
究竟应采取何种模式,未达成最终决议,但应让人民参与审判,则有相当的共识,无特别
争议。在这样的共识基础上,我们本于司改国是会议中所呈现的各方意见,以及我们长期
对国民参与审判的研究,包括各国立法例和过去5年62场模拟审判的经验,邀集实务工作
者及学者专家,草拟我们的国民法官制度。
  吕太郎也说明国民法官制度的七大重点:
1. 能看也能判:国民来当法官,彰显国民意识。
  这跟过去推动过的观审制,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要能在司法审判中彰显国民意识,草
案选定了民众最关心,也是最能反应国民法感情的重大刑事案件做为审判的对象。
2. 多元价值:随机抽选,广纳各界意见。
  为了能够让社会各界的声音都尽可能的进来,草案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23岁高中以
上的国民都有可能进入法院当法官。当然,国民法官必须是素人法官,所以法律专业人士
等族群,是排除在外。
3. 法庭白话:审理看的清、听得懂。
  国民要能进入法院当法官,审判方式必然要有所改变,要用民众看得清,听得懂的方
式来审理,才能让国民意志在审判中充分贯彻。
4. 完全参与:和法官一起决定有罪无罪,有罪该判多重。
  社会对国民法官的期待,是国民能够拥有与法官有相同的权限,因此国民法官不只要
能参与有罪、无罪的认定,也要能参与刑度轻重的决定。
5. 深度交流:法官与国民充分讨论,凝聚共识,双重把关。
  为什么要让法官与国民互相讨论?因为在现在这个多元价值的社会,透过讨论的过程
,可以让不同的观点充分的对话,增进彼此的理解,凝聚大家的共识。
6. 结果可公评:判决附理由,大家一起来监督。
  参与法庭的当事人,包括被告、被害人、代表国家追诉的检察官,都有权利知道判决
依据的理由,以作为决定是否上诉的参考,也可以供社会大众检验。
7. 安心参加:有公假、日旅费,个人身分绝对保密。
  为了能让国民能够安心的参与审判,提供公假、日费、旅费给参加的国民,而且为了
确保隐私和人身安全,也有提供保护措施。
  刑事厅长苏素娥接着介绍国民法官的选任流程及国民参与刑事审判的流程。苏素娥表
示,这个制度与过去刑事诉讼法的架构相当不同,制度的变化将当巨大,尤其是硬件设备
、司法人力都需要进行大幅扩充,才有办法胜任这个任务。因此,我们会分别在高雄(
12/14)、台北(12/19)、台中(12/27)举办公听会,广邀社会各界来一起讨论、提供
意见,看看是否须做什么修正。我们也已经开始陆续在全台各地举办说明会,让未来要在
第一线操作这个制度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先充分熟悉制度内容。
  另外,苏素娥也表示,我们也将以这个新的制度设计,在全台所有地方法院公开举办
模拟法庭,其中台北、嘉义、高雄三间法院会率先起跑,欢迎社会各界来报名参加。举办
模拟法庭不只是透过案例的实际操作,来熟悉、落实这部法案的精神,和评估未来实施国
民法官制度所需增加的人力、经费;也是希望借此将这部法案展示给全体国民,邀请大家
一起来认识和讨论这部法案。最后,衷心期盼透过法律专业人士与社会大众的投入参与,
可以开启正向的对话交流,最终一起找到我们共同期待的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
作者: makoto1982 (诚)   2016-03-12 12:32:00
如果民法修过了 东包菇要表演榨甘蔗吗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6-03-12 13:30:00
如果民法修过了,我表演啊,没修makoto1982你表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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