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兵役其实跟户籍有关,与国籍无关

楼主: geordie (Geordie)   2017-10-30 15:42:19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铭言:
: : 禁出国是呗?
: 不用那么麻烦 直接打电话到境管局问 台湾未曾设设户籍中华民国侨民(非侨生)
: 连续居留逾期183天是否要服兵役就好了 我电话给你了 爱打不打
: 反正我以前是帮我马来西亚出生的华侨朋友问过
谁叫你朋友要连续居留逾期183天的,而你问的问题反而是服兵役
对方当然这样回答你。你根本挖洞自己跳
还有你朋友有盖这个吗?
"注销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
"注销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
"注销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
http://www.roc-taiwan.org/it/post/541.html
十三、我国男子几岁以前移民国外才可以办理侨居身分加签?如何办理?有问题要向哪个
机关查询?
答:我国男子必须是15岁以前出境台湾移民国外,才可以办理侨居身分加签。
自台湾移居国外的男子,于符合下列侨居身分加签资格时,
得向领务局或驻外馆处申请迳为注销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并为侨居身分加签:
(一)须于年满15岁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国外(或于国外出生)。
(二)持有效之中华民国普通护照。
(三)取得侨居国有效永久居留权。
(四)在国外居住累计满四年。
(五)在侨居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侨居地累计居住8个月以上。
(六)于接近役龄16岁之年1月1日至18岁之年12月31日期间
返国,每年累计未超过183日者。
并且,届役龄19岁之年1月1日以后,
尚未具有上述(三)、(四)及(五)项条件前,
必须未曾入出境台湾。
有关侨居身分加签方面问题,可以
直接向侨务委员会、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或我国驻外馆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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