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论] “云端药历”爱滋感染者的医病关系困境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6 14:34:03
现实状况就我所知是很少有医事人员会告感染者未告知。
同时感染者也很难举证医事人员拒诊,所以往往不了了之。
云端药历的出现就是让这个恐怖的现况,往医事人员倾斜,
医事人员更容易知道感染者的病历,这是武器进步。
但是感染者有对等也进步的武器可以检举或申诉遭受就医歧视吗?
完全没有,就如同文章说的申诉流程不明确,地方主管机关息事宁人。
举证责任若未翻转,被拒诊,感染者只能秘密录影录音。
遇到就医歧视是否有办法获得真正的实质救济,包含金钱与名誉赔偿?
这些东西都没有讨论,医师公会就说你感染者不会去检举申诉阿~~
这种干话谁不会说?
问题就是现行的制度就无法有效救济感染者受侵权的损失,
医师公会真的这么支持感染者权益,就自己管好医师们或提出更有说服力的检举制度。
是医师公会自己把所有医师都当成不会拒诊跟歧视的医师。
这才是不切实际,阻碍医病关系的空话。
: 他写了 问题是现实医些情况 和他写的根本不一样
:
: 例如不告知会处罚 是有这条 但是有多少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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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人因为不遵守真的被处罚 是实上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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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把爱滋患者说成绝对弱势
:
: 推 peatle: 其实我是相信台湾医护人员的专业与操守,都是世界一流等 07/26 00:33
: → peatle: 级,只是社会对HIV患者歧视一天不减,病患或潜在感染者就 07/26 00:33
: → peatle: 不愿意如实就医、筛检,也造成防疫漏洞再怎么样也补不起 07/26 00:33
: → peatle: 来,若哪天台湾社会真的不再以有色眼镜看待HIV患者,不必 07/26 00:33
: → peatle: 再把HIV当禁语,哪还需要这些强迫手段? 07/26 00:33
: 今天的问题是医生是否有知情权 和社会有色眼镜 是两个不同问题 不要混在一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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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医生在业务以外的地方透露患者有患病 那属于个资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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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你要说社会不歧视患者 大概难度和世界和平一样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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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真不知道哪个国家有达到你或他口中的程度
公立医院其实歧视很凶,连地方卫生局住或其他医院要安置或转介个案,
都会跟你说要排队,但其实根本不用排队。
医学生板一堆说要感染者去大医院才有足够设备跟完善消毒,这真是莫名其妙。
是都不知道这些感染者很多都是被大医院拒诊或遭遇就医歧视吗?
难道大医院也设备不足或技术不足吗,多半就只是找借口而已。
: ※ 编辑: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05:21:59
: ※ 编辑: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05:51:12
: 推 uka123ily: 你跟我说现实状况?有没有搞错? 07/26 06:21
: 推 peatle: 医生有知情权我没有反对,药历云端只要有隐私且合理的申 07/26 12:57
: → peatle: 诉管道作为前提我也没有意见,但今天是什么原因造成感染 07/26 12:57
: → peatle: 者不愿意谈自己的病情,导致我们必须这么做?您应该也很 07/26 12:57
: → peatle: 清楚。 07/26 12:57
: → peatle: 还有因为很困难就不去谈不去想,很抱歉,我说这根本就只 07/26 12:57
: → peatle: 是放弃思考而已。今天感染者只是希望别再被当作异类看待 07/26 12:57
: → peatle: ,竟然就被当作是如“乌托邦”般的崇高理想呢。 07/26 12:57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7-07-26 15:11:00
看不太懂
作者: edwin040286 (edwin)   2017-07-26 19:29:00
你染爱滋是因为你生活不检点,没判刑就不错了还在那边压榨医护人员,要知道他们可是好心施舍你们这群罪人帮你们看病(以上为某些民众想法也因如此所以某些回文才会大摇大摆出现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7-07-26 19:39:00
像爱滋宝宝或输血得爱滋的那种躺着也中枪的要怎么办?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7-07-29 11:22:00
作者: allen139443 ( ∩ д ∩ )   2017-07-31 00:54:00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7-07-31 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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